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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图尔摩丝〈 ...

  •   黄昏的市场里总是特别拥挤,赶在晚餐前才跑来采购的中年妇女,趁着人潮最多的时段放声招揽客人的摊贩,或是货品售罄正准备关门的店家,各种声音交杂在萨巴市的中央市场内。她提着菜篮子,奋力从人群中央挤过去,在历经不断被骂和道歉的五分钟后,她终于走到她的目标摊位前。

      卖菜的大妈对她的狼狈样报以一个不太有诚意的微笑,「今天一样是五斤马铃薯和三条红萝卜?」

      「对。」图尔摩丝捋捋被弄乱的裙角,一边说道,「露露姨,妳真的不考虑把摊位往前移一些吗?」

      「如果妳愿意每样东西都涨价一成的话我不介意。」同样的抱怨的句子已经出现不下数十次,露露大妈这句话也说了几十遍,「只要妳早一个小时出门就不会这么乱。再说妳也用不着成天都窝在旅馆里,总要有点自己的时间,瞧妳都二十来岁了男人都还认识不到几个,想我在妳这个年纪孩子都两岁大了。」

      「家里只剩我一个人能顾嘛,而且还有房客在,总不能让她找不到老板。」

      「还是只有一个房客啊。」

      「如果可以的话我当然希望人能多一点。」

      附近的人都知道萨巴市的东街上有一户和周遭高级房舍格格不入的旅店,打从三十年前开幕以来就没重新装潢过,在左右邻居都不知道转手重建了几遍,旅店仍是维持着两层楼木造小楼的面貌。说好听点是怀旧,讲白话就是古早的、破旧的、平民味的,开店之初的确因为家庭式的风格有过一段不错的光景,随着一幢幢摩天高楼和现代化连锁大饭店陆续兴建,她们家的生意只能用每况愈下来形容,而这几年父母亲过世后,旅店的生意更是一落千丈,情况不好的时候可能一个月都等不来一名客人,她只能依靠以前父母亲存下来的财产勉力支持旅店经营。

      为什么不干脆把旅店收起来?认识的人都这样问过她。

      ──这里是我的家,都生活在这里二十多年,习惯了就改不了。她总是如此回答。

      「不说了,我得赶回去做晚饭,下次见露露姨。」

      「欸妳等会儿,」露露身手矫健地往她的菜篮扔了颗莴苣进去,「听露露姨一句劝,女孩子一个人警觉心要高一点,妳知道隔壁镇又发生杀人案了吗?」

      「什么时候的事?」

      「昨天清晨在河边发现的。最近世道太乱,这一年多来发生都要二十次了,却连一个凶手都抓不到,真不知道那些公家机关是做什么吃的!而且啊,大家都在盛传这些全是同一个人干的。」

      「可是我记得警方因为完全找不出受害人间的共通性,而把这些案件都当作个案来处理,严厉驳斥媒体连续杀人的说法。」

      受害者从小孩到老人都有,有身价非凡的富家千金,也有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职业、性别、人际状况或职业,彼此之间找不出任何关系,遇害手法也各不相同,如果硬要说的话就只有受害者都是一招毙命这条,所以才逐渐流出疯狂连环杀人魔这个传言。

      「不管是只有一个疯子也好,很多疯子也罢,总之小心为上。」话说的是一个语重心长。

      「我会的。」

      「另外不是我在说……妳们家的那个房客妳还是多留个心眼好,一个女孩子漂漂亮亮的,却从不回家,在外一住就是一年多。」

      「放心露露姨,她都有付清住宿和伙食费。」

      「就是这样我才担心,十几二十岁的女孩子这样能做什么好勾当。」露露啐了一口,「也不只我这样想,下次妳和卖肉的老伯斯问问,他肯定会天花乱坠地说个不停。」

      她皱皱眉头,「快要他别再这样,要不然……」

      「我有说过。那女孩子可疑归可疑,咱们没凭没据的到时候成了冤枉人也麻烦,再说难得有个房客住宿,要是吓跑妳家金主就太对不起妳了。」

      图尔摩丝但笑不语。

      要真的只是吓跑金主就好了。

      她怀疑依照现在连环杀人魔的劲头,到时候出现的可能是另一桩新的命案。

      即使过去已经一年有余,她和她的房客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仍历历在目。

      同样是在黄昏时分,那一天太阳落下得特别早,一转眼天就几近全暗。

      转型成高档住宅地段的东街上,一盏一盏崭新的路灯亮起,散发出温和的黄色光芒,整条东街灯火通明,除了她们家的旅店前。由于屡次拒绝当局的都市更新和财团收购,旅店已经碰过好几次前来“沟通”的代表,高壮的黑衣男人甫进门便直接冲向柜台,用体型上的优势朝她施压,最后还祭出言语上的恐吓要她早点放弃这块精华地段的缺陷让他们财团改正云云。

      女子就在这节骨眼上走了进来。

      「投宿一晚多少钱?」彷佛没看到脸上写着来者不善几个大字的壮汉。

      她反射性地响应,「一个晚上八千戒尼,如果……」

      「抱歉,这家旅店不会接客,也不会再营业了。」黑衣男子看来人也不过是个女的,很年轻,两手空空也不像有什么本事,气势一涨就连着对方一并威吓,「建议妳去找另外一家饭店住,如果真找不着我也能够效劳,只要妳肯付出一些什么的话。」男人露出有点下流的笑。

      女子看了他一眼,撇过头,「供餐怎么算?」

      「妳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男人只感觉听到一记清脆的断裂声,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为什么自己会突然看到背后的景象时,男人就永久地失去意识。

      她则掩着嘴,瞪大双眼瞅着宛如恐怖片一般的场景。

      「烦人。」女子抱怨般低声咒了句,接着把视线移向旅店老板的她身上,笑了,「原来人惊吓到某种程度会连声音都发不出来是真的。」

      「妳、妳是……」她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项职业,必须通过数场足以令人丧命的考验,才能获得的称号及执照,「妳是猎人吗?」

      「我?我不是。被人恶意刷掉了,该死的猎人协会。」像是想到些不好的回忆,女子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很难看,「吶,妳还没跟我说供餐多少钱。」

      她强忍颤抖的欲望,「一、一万,附晚餐和隔天的早餐。」

      听完,女子随即蹲下身,在死去的男人身上翻翻找找,掏出一堆戒尼,算出一万的量后剩下的通通往自己的口袋塞,「什么时候可以吃晚餐?还有我的房间在哪里?」

      「晚餐我马上就准备,房间的话楼上有三间,因为您是本店目前唯一的客人,您随便挑一间喜欢的住就可以了,门我都没有上锁。」

      她急忙地说道,女子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那个……」

      「什么事?」

      她指指地上的男人尸体。

      「怎么?怕了,打算报警处理?」女子的声音里透露着一股蛮不在乎的轻挑,但她知道,只要她一回答错误,她的下场绝对不比男人好到哪去。

      深吸了一口气,她说:「本店不允许任意弃置物品。」

      事后她不只一次怀疑她那时哪里来的勇气说这种话。

      女子似乎完全没预料到会听到这样的答案,两只眼睛眨了眨,没两下便爆出畅快的笑声。

      「妳很有趣。」好不容易结束笑,女子揉着肚子说道,「老板娘怎么称呼?」

      「图尔摩丝。」

      女子从站着的地方,莫约楼梯一半的位置往下跳到尸体旁,单手拎起男人的衣领用力一提,尸体连同女子的半截手臂就在她的眼前消失不见,女子反手缩回来时掌心已是空无一物,简直就和变魔术没两样。

      「处理结束,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叫我做场地整理的工作。」女子边说边走向她。

      不处理难道就一直把尸体丢在大厅?大概过没多久就有警察要来逮人了,说到警察,面对这种等级的罪犯真的有能力逮捕吗?但完全不管放任这种人逍遥法外也不太对吧,还有为什么她要越靠越近!?

      女子终于在离她一步远处停下。

      她解下系在腰际的一个小布袋,扔到柜台上,听声音应该是几块碎石大小的硬物。

      「把这些通通换成戒尼,看能住多久算多久,钱快要不够了就提前几天告诉我。真是太好了,我本来还担心只能住一晚,隔天又要去找新的旅馆,不过依妳的反应看来是没什么问题,运气不错,能碰上像妳这种通情达理的老板娘。」

      「……这些,该不会是赃物吧?」女子杀人越货的行径可是在她面前真实上演过。

      「碎金块而已,和宝石那种鉴别度高的收藏品不一样,就算拿去检验所也查不出来源,绝对不会卖到一半就被警卫拦了。自从被嫌弃过掩饰手法太糟后,这类小细节我都注意的很,放一百个心吧,只要妳不生起对我不利的意图,我也不会随便对妳出手,不是有句话叫兔子不吃窝边草吗。」

      她咬咬下唇,「听起来我别无选择。」

      「啊?妳别搞错了,我不是在威胁妳,也没有任意杀人的嗜好。如果妳不愿意我只住一晚,隔天换去对街的大饭店住就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得自己把金块拿去兑现多一道手续罢了,反正我本来也有打算要去一趟市中心。」女子一股脑儿说完,「考虑的如何?」

      「…妳叫什么名字?」被对方的视线一扫过,她忍不住又紧张起来,「我、我是说如果妳要成为旅店的长期房客,总得留下一点资料。」

      「图尔摩丝。」

      「咦!?」竟然和她一样的名字。

      颇为满意说出这名字得到的效果,女子翘起嘴角,等她一张脸纠结到不行时才继续说下去,「那是我某一阵子用过的假名,大部分的时候我都被称作诺娅,如果妳还想知道更多的话,我以前作过□□老大的保镳,也在某户人家打了一阵子长期工。」

      请多指教,女子最后总结。

      以上,就是她和她的房客诺娅的相识过程。

      虽然从未跟诺娅确认过,但那就是她下的手,图尔摩丝打从心底这么认为。至于诺娅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又为什么保持着一个月一起的频率,明明说着自己不任意杀人却频频动手,这些她从未问出口。

      诺娅当她的房客,她就扮演她的老板娘角色,钱来该赚她就赚,除此之外有违一般常理的原因她一概没有兴趣,或者说不想知道。

      提着菜篮回到旅店,诺娅已经坐在一楼大厅里,心不在焉地翻着她的藏书。

      「房客今天依旧只有我一个。」住得久了,诺娅偶尔也会在她出去买菜时帮忙看顾一下。

      「我知道了。」她把东西往柜台上放,就朝厨房里走,「晚上的菜单是马铃薯炖肉,等我加热好,差不多再十分钟就能吃了。」

      她只要,能继续维持住自己的日常就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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