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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明敏的番外 明敏的番外 ...

  •   明敏的番外

      (送上番外一個,正文又卡住了- -#時間在明敏掛掉之後..)

      在這個意識即將消失之前,我竟然回想到我穿越之前的事,呵呵,現在也數是一種解脫了吧,反正現在再生存也是無意義了..

      ..

      我本來生活在中國,一樣是十多歲的學生,生活只有讀書兩個字,原本還可以以父母的鼓勵作動力,所以天天也在讀書,溫習,真是一個典型乖學生啊,呵呵!但是竟然有一天他們突然說要離婚,各自也在外有伴侶,可笑嗎?最好笑的還是我原來有一個妹妹,只比我小二年,這樣夠好笑吧。

      她把我妹妹接了回來住,像二十四孝母親一樣,每日問候身體好不好,有沒有著涼,一星期三百元零用錢,我們一家一月也只有二千元,你說夠不夠用呢?

      我成績好時,最多一句下次繼續保持,她呢,就大吃一頓;成績不好,我就不許吃飯,她就可以拿錢出外散心,這樣下去,成績會好嗎?這種叫親情嗎?

      如果你說她比我小,應該遷就她一下,呵,我做得還不夠嗎?每天回來就走進房間溫習,不想和她吵架,我的母親,說叫我出來打掃一下,把房間讓出來給她,那個妹妹?不就是在電視之前坐著嗎?是她想玩才對吧!

      在高考完了的那一天,我出門想逛一會,就被車撞死了,知道我死之前在想著什麼嗎?呵,是我煮食沒有關火,活該燒了她們所有的東西哦,呵~

      天也認為我不該死去,給了我重生的機會,來到我一直在追看的網王世界,漫畫是我惟一的可以放鬆自己的時候,來到這裡,不就是上天想補償我嗎?

      我新生叫千本靜凌,我不喜歡這個名字,我不要背著別人的生命活下去,所以我向新任父母要求改名,叫明敏,他們好像也不喜歡之前的’我’,所以立即答應了。

      回到家中,我發現任何有關之前的’我’的事物也消失了,哼,這種會因不喜歡子女之前性格的東西全部燒毀的人,可以算是父母嗎?和我之前的父母一個樣子!想要我當你們是父母,好~難了!扮乖巧,可愛是我之前一直在做的事,完全沒難度,也是我小六之前最喜歡的性格。

      在勸說之下,我成功入讀青學,遇到我一直喜歡的不二周助,勇往直前,是我們穿越女一貫準則,所以以穿越過來所出現的聰明頭腦當上了經理~不錯了吧~

      在我覺得感情有一點進展的時間,突然被我發現原來身體的原主人竟然還未消失,這怎麼可以!於是我設計迫她自己離開。

      最後我成功了,但是..結果不像我想像中的一樣,這次死亡,一點怨恨也沒有呢..我是有做錯,這樣的結果,我接受。

      不過,錯得最嚴重,不是我,而是你們哦,呵,靜凌的父母,是你們一直不肯面對現實的,連自己的女兒原本的存在抹煞的是你們哦~

      王子們,是時候說再見了..永別,希望你們可以幸福,特別是你,不二..

      我一點也不後悔呢...我的性格就是這樣的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6章 明敏的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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