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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如果,我们 ...
如果,我们现在还在一起会是怎样。我们是不是还是深爱着对方,像开始时那样,牵着手就算天快亮。
——戴佩妮《怎样》
好吧,我承认,在我第一眼看到转校生林毅的时候,我真的惊呆了。我没有办法想象会有男生长得如此的唇红齿白,明眸善睐。知道现在,看到冯绍峰演的《兰陵王》的时候,听到林依晨叫“美女姐姐”我依旧会忍不住的浑身起鸡皮疙瘩,想是若是换成了林毅,大概就真的可以是“美女姐姐”了吧。
不可否认的是对于好美色的我,我理所应当的把他列为我重点注意的对象。
在我上初中的时候,那个时侯还是很纯真的年代。男生喜欢女生会偷偷的给她买那时候风靡的汽水,女生也会偷偷的写纸条,对心爱的男生发发花痴,害羞的注视他。现在想想那时候真是纯洁啊。哪像现在这样,我8岁的小侄女被班上一个霸道的小男孩每天牵手回家,竟然会感到害羞。她对我说那个男孩长得是多么像贾斯汀比伯,我横看竖看都没看出来这个毛还没长全的小鬼跟一个黄头发蓝眼睛的外国人有相似之处。
话题回来,貌似跑的太远了。
总而言之,那时候“男色”这个词离我们真的是太遥远了。我当然也不例外,但是又有一点点的不同,因为我喜欢的是女孩,尤其是特别漂亮的女孩,以及像林毅那样长得比我还女孩的男孩。于是,我向他伸出了我的魔掌,不对,应该是友谊之手。
在跟他打招呼之前我心里还在打鼓,通过我的观察,他应该是属于那种“忧郁美少年”的类型,这种类型通常是很难接受外来的善意。可是,莫名其妙的在第一句招呼以后,我俩坐在角落里说了一节课的金庸……后来我曾经问过他,我说你怎么会那么轻易的和我做朋友啊,他抬头不解的看看我“不是你先跟我说话的吗?”后来,我发现,这厮根本就是披着羊皮的狼,美色都是假象,假象啊!因为在一个学期以后,他俨然成为了我们班男生的头头……
我必须承认这对我来讲是一个不小得打击,我一直以为林毅是像花泽类那样需要人去关怀,去包容,可以轻易唤醒女生母爱的一个人,事实证明,他的生命力简直比小强还要顽强,并且在那之后迅速秒杀学校所有女生,几乎上到年级主任,下到刚上初一的小学妹,所有人都知道有一个帅的惊为天人的初二3班——林毅。话说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纯真的初中生活就出现了像小说里出现的种种现象。例如:只要他一打篮球,就会有很多女生在场,只要他碰到了球就会开始尖叫,尽管他那时候进球的次数,十个手指头就能数的过来。有比方说他上完体育课,就会有很多和我们一节体育课的女生给他送水,但是你要小心的接过来,因为那些女生会在瓶子上写满了话递给他。曾经他就收到过一瓶,上面是用红色墨水写的字,他伸手接过来马上沾了一手的红墨水,结果要上课了,他又不能去洗,就背手挺直听了一节课的数学……但是,那个时候的我一直都觉得上帝是公平的,因为上初二的他身高却只有157cm,比我足足矮了一头。对于他这个劣势,我也会天天乐此不疲的嘲笑他,以便报复他毁了我心目中的花泽类。
说了这么多,我其实只是想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之间会发生今后的故事。
其实对于我来讲,林毅那时候对我来讲只是生命中出现的一个小波澜,13岁的少女心中总会有一个喜欢的人,我虽然长得比较抽象,但是我是货真价实的一个女性,我自然也不例外,只是我喜欢的人很特别,他是我最好朋友花花的男朋友——刘硕。
花花,人如其名,人比花娇。尽管那时候他们谁都没有说的那么明显,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一对。说起来我有点惭愧,因为那时候同样是转校而来的我第一天就看到了刘硕,我是因为刘硕才会跟花花做朋友的,当然还有一个次要的原因,花花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我对于所有的漂亮的东西都有不可言喻的好感。
刘硕并不是一个漂亮的男孩子,你甚至说不出他有什么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如果硬是要说大概是可以有一种把人气死不偿命的天赋吧,但是这只是对我。对别人全然不是,尤其是对花花,简直是言听计从。所以,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为什么会被刘硕迷得七荤八素,神魂颠倒的。
值得庆幸的是,我喜欢刘硕这件事并没有被任何人知道,因为刘硕从来没有把我当异性看过。但是,这维持在林毅出现之前。
林毅知道我喜欢刘硕,是在很偶然的一天。
我还记得,很小的一件事。那天,是我第一次来大姨妈的第二天,尽管我和其他女生相比不是那么正常,但是作为一个女生,我有种窃喜觉得自己长大了,已经快要成为一个女性了,看到卫生巾上的红色我第一次体会到女孩特有的羞涩,但是往往都会特别的疼痛。那天我正趴在书桌上,打算翘过这节体育课,刘硕随手把受理的衣服扔给我,因为他要去踢足球,要我帮他拿衣服。这是一直以来他的习惯,并不是因为他对我特别青眼,而是因为花花被选到校拉拉队去跳啦啦操,这件事情理所应当的就落在了我的身上。刘硕问我怎么了,我不好意思说实话,只好对他说不舒服,不能去上体育课了。他没有说什么,只是问我要不要下课带点什么给我,我想了想,说我要一杯奶茶。
那时候学校的奶茶是由外边供应的,每天50杯,多了没有,是很难买到的。但是刘硕每次都很有办法买到两杯,一杯给我,一杯给花花。那时候我真的觉得我和花花在他心中是一样的,后来才知道人应该要摆清楚自己的位置。
事情很简单,那天,刘硕只买到一杯奶茶,递给了花花。看都没有看我一眼。
我也因为这件事,第一次体会到了心酸到想哭的感觉。我没有对任何人说,对班主任请了假,回了家。班主任早在第一天就通过老妈的电话知道了我来大姨妈的事情,她也理解,只是对我说了些多喝热水的话就放我回家了,可是那天我走的却异常的沉重。
我家和刘硕家住在马路的两侧,每天回家都是刘硕送完花花以后在顺道回学校接我,然后一起回家。老妈一直都觉得我过马路走路慌慌张张的,知道刘硕送我以后更是欢喜异常,经常让我带一些老爸从外地出差回来的好吃的或者好玩的给他,那时候我一直以为刘硕是可能有点喜欢我的,现在想想才有可能是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的原因。
总而言之,那天我自己回家了。可能是心情沉重的原因,我并没有发现那天请假的不止我一个,成功的也不止我一个……
在走出我们学校的门口有一面大玻璃,叫什么学校情况透明化的玻璃栏,大概是为了迎接那时候的检查人员,所以玻璃擦的异常的干净,玻璃后面的纸也被学校撕走重做去了。我从旁边过的时候,看到镜子里面色惨白的自己,猛地一下就哭了,哇哇的大哭,“刘硕你个不是人的家伙,太过分了,亏本小姐我那么喜欢你,你个天上的狗屎(天使)、天生的蠢材(天才。各位小主啊,原谅我吧,那时候真的是太小,恶毒的话实在是说不出来,相信这两个词你们一定不会陌生的。)我讨厌死你了,再也不要喜欢你了。”在我终于在自己的楚楚可怜,梨花带雨……的面容中回过神,却看到明明在只有我一个人的镜子里,多了一张比我要美的多的脸,此刻的他正打算尴尬的回过头,我这个二百五的脑子却出声叫住了他“林毅,你怎么会在这里。啊~~~”。
经过了这么多年才回来晋江,实在是因为在高中和大学实在是太忙了,原来发的文看到有可爱的读者留言说希望不是大坑,让我很汗颜。其实当初真的是没有多少人在看,慢慢的被后来的学习所占据才会慢慢的弃坑了。现在重新回来不是为了别的,只是想在青春的尾巴留上一点点的记忆。毕竟,我曾经希望自己课一完成一本小说,也许只能是自己看,也是美好的。很想得到大家的支持,如果这些事情有些和你的经历相似的话,请你留下宝贵的意见,我可以保证,这不是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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