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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城西,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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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竹林。
想不到,这繁华都城之中,尽有这般蛮荒之地。
翠竹茂密,林间阴暗,百里无人烟,没有比这个地方更适合奈何定居的了。
白衣的公子,挥了挥衣袖,一间竹制的小阁子自林间拔地而起,一条小路直通阁子,那阁子的匾上,赫然提着空城,小小阁子,何为称城?
阁子内,只一方桌,两把椅子,一壶粗茶,再无其他。
奈何坐下,闭上眼,今日会不会有客人呢?
奈何没有等到客人,倒是等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更准确来说是一只。一只秃毛的狐狸。
醒醒,泼了一杯茶水,死了么,死了就扔掉好了。奈何提起狐狸尾巴,轮了一圈。作势要扔。
哎呦喂,你竟敢这么対小爷,小爷饶不了你,还不把我放下来。
还没死那,奈何讪讪的松手,摸了摸鼻子。
啪,某物落地了,狠狠地磕着脸。身上残留的几根红毛,一根一根的竖了起来,秃毛狐狸快速的站起来,啪一爪子,啪的拍上了奈何的爪子。
力气恢复的不错嘛,天劫也只不过烧掉点毛,回你的深山老林吧。
这就是爷的地盘,你让爷回哪去。秃毛狐狸懒懒的趴在椅子上,挂下的尾巴,晃啊晃。
初到人间的第一天,这阁子,就多了一只秃毛狐狸。
也好,千百年没见过活物了,虽然是只秃毛狐狸,也可以陪着说说话的吧。
入了夜,风,飒飒的吹动竹林,桌上的烛光,东倒西歪,忽明忽暗。奈何的脸隐在光线中,看不清表情,他静默的坐在椅子上,安静的仿若一缕炊烟,狐狸灵敏的嗅觉都几乎感受不到他的气息。
夜越来越深,狐狸的眼睛滴溜溜的转了一圈,一动不动哎,睡着了。轻轻一跃,跳上了奈何的双腿,蜷缩着身子,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睡下。
奈何撇了一眼秃毛狐狸,不发一言,半梦半醒之间的狐狸,砸了砸嘴巴,喃喃道,又软又暖和,比那把破椅子舒服多了。
一连七日,空城里只有奈何和那只秃毛狐狸,平日里两只也不说话,多半是奈何抱着睡着的秃毛狐狸,听林间一阵又一阵的风。醒着的狐狸很不安分,逮几只麻雀啊,捉几只野兔啊,跟黄鼠狼一起去村里偷鸡啊,这竹林里一日比一日不平静。
奈何差点以为这一次,他要在这竹林里,伴着一只秃毛狐狸,过完假期了。但事实证明,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那些退隐的大侠也爱来这些个荒凉的地方。
一个人满身酒气,背着一把长剑,倒在竹林。剑眉星目,眉宇间有着浓重的杀气,但是这个人身上却没有多少,怎么会这样,看来最近可以收获一个不错的故事呢。
奈何就那么站着,不扶不动,太阳落下又升起,偷吃完鸡的狐狸也回来了。
哎,有醉鬼啊,奈何奈何,我可不可以吃了他,虽然肉应该有点老了,但是分量足,叫上黄鼠狼,可以吃上一阵呢,换换口味也好啊。狐狸刚要上前。
别闹,你不修行吗,小心沦为妖道。
你不也是妖么,狐狸腹诽。却也不再打吃人的主意。
那醉酒之人,缓缓睁开了眼,眼中一片清明,阳光透过的白衣飘飘,三千墨发如瀑,眉若远山,眼似含雾,醒了,他的声音仿佛从万年的古井中,一圈一圈荡漾开来,带着时间的痕迹。
美若谪仙的男子。
如果客人不介意,去舍下坐坐可好
及其简单摆设,简单到无法泄露一丝主人的生活习惯,兴趣爱好。作为一个成功的间谍,三十四一直有着惊人的观察力。空气里除了竹子天然的味道,还有面前冒着热气的茶香,透过袅袅雾气,三十四心里愈发迷茫。住在这么简陋的屋子里,却通身贵气的男子,真是个迷。
三十四呷了口茶。唇齿留香,山野之地,竟有这般上品的茶。
我的茶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喝的,一杯茶可抵万金,奈何放下茶杯,衣袖翻动间带起满屋馨香,但是既是我邀的客人就是有缘人,客观不若说说你的故事,这茶我就请了。
三十四刚要开口拒绝,却对上了奈何的眼睛,他第一次看清他的眼睛,碧绿的,是一湾最动人湖水。一眼,就叫人失了心智。
我是南国左丞相私下培养的死士,因为我出色的洞察力,我被按照一名间谍的最高要求培养长大,我的编号是三十四,我一直都是最出色的间谍,不管是路边小贩,还是富家公子,还是仗剑走江湖的侠士,我都可以很好地扮演,从周围的人物和环境中得到正确的情报,从没有过失误,我的情报帮助主人在朝堂上揣摩圣意,在边疆赢得战争,甚至让主人------得到了心爱的女人。我从来都是最好的间谍,直到······
七年前,南国东北,黎族。黎族是一个不过千人的村落,没有遍地的商户,没有贪婪的官员,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村落,几乎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但是,黎族有着最好的酒和最美的女人。这两样诱人的东西,足以引起天下英雄的兴趣。
黎族能够安然无恙的存在百年,所依靠的就是他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黎族所在的山脉位于南、东、北三国交界,百年来三国相互牵制,势均力敌,形成微妙的平衡,黎族是三国最后的屏障,不属于三国,却是牵制三国的军事重地,要想攻打其他国家,就必须先占有黎族,没有一个国家会乐于黎族被占。
东善交,南善商,北善战。
南国近年发展的很好,商业繁华,军事强盛,与北国一站更是激发了举国的战争热情。人就是这样,安乐太久,就忍不住想找点刺激。
奉左相之名,三十四扮作南国商贾前往东国,化名秦安。黎族一向对外人防备甚深,黎山脚下,三十四自导自演一场被抢被追杀的戏码,断了自己一条腿骨,爬上黎山。
那一夜,老天爷很配合,下了一整夜的雨,让三十四的苦肉计更为真实,伤痛加上一夜的淋雨,三十四发烧了。奈何看见回忆里,三十四发红的脸,泛白的唇,人类啊,如此不爱惜自己的身体,连那只秃毛狐狸都知道要吃饱穿暖,人命果然轻贱吗。
三十四歇下的地方是好像村里的医馆,不大的地方,一张床,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一个大大的药柜,满满的药味,屋外晒着未干的草药。
一位姑娘从屋外走了进来,她穿着黎族的传统服饰,扎着深蓝色的头巾,普通的打扮无损她作为一名女子的美丽。黎族有最美的女人,果然不错,天人之姿,肉体凡胎的美貌可以与冥司地府的美人曼陀罗华相媲美。
那美丽的黎族姑娘,细细为三十四的腿上伤换了药再熟练的包好,探脉,体质不错,恢复的很快,差不多该醒了吧。正暗自想着,三十四已经醒了。
他完全呆住了,他到过南国的皇宫,见过各式各样的美人,如皇后,端庄华贵;如丽妃,艳丽妖娆;如贤妃,温文尔雅;如小公主,娇俏可人。但是没有人,比她美丽,空谷幽兰的女子,不需要华丽的服饰,精致的妆容,珍贵的珠宝,她居于山谷间所生出的宁静淡泊,是流浪太久的人,想要归家的味道。她最美丽的地方在于让你想要安定,太过名贵的感觉。
你不是黎族人?
三十四没有回答,他静静的凝视着她,他的眼睛20年来第一次有了活着的感觉,第一次觉得人世是干净的,美丽的。
在下,秦安,想去东国做点小买卖,赚点钱。不料山脚下遇了贼人,包袱被抢,逃跑时又不幸摔折了腿,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难道不知黎族是不欢迎外人的吗,倒在黎山上,被救的概率可比被被野兽吃掉低多了。哼
秦安的脸红了,就是算着这一点,才用苦肉计的,不知怎地被这姑娘一讲,到是自己摔的既不应该似得。
我叫黎影,是黎族的医女,在我这,他们不会把你怎么样,养好伤,你就下山去吧。
是,叨扰姑娘了,给姑娘平添许多麻烦,有用得到在下的地方请尽管开口。
黎影不答话。
医馆里时不时会有人来看病,乡里乡亲,都管黎影喊,影子。一口一个影子,那个子带着尾音,颤巍巍的晃进人心里去。
黎影为乡亲看诊从不收钱,乡亲们把山上的草药挖了,送给黎影,猎户打了猎,也会送点给他,山鸡,野兔,还有这大山里无穷无尽的野菜蒿笋什么的,日子平静却也别致。
秦安的腿在慢慢恢复,可以拄着拐杖,慢慢的走走,他边走边仔细记下黎山的地形,这是他来黎山重要目的,这是他最后一次任务,打探黎山的地形,找出进军的突破口,这次任务完成他就可以永远的离开那个修罗场,再也不用同自己的弟兄自相残杀,再也不用在人间地狱里苦苦挣扎,一切都要结束了。
怎么这么久才回来,腿伤还在恢复期,别用过度了。
她的声音温温软软的传来,带着一丝嗔怪,这几天相处下来,秦安发现黎影并非初见时那般安静,她在装的稳重,也始终摆脱不了她今年不过15,难免有点女儿家的娇嗔。
由着她,宠着她,听她的,这样的声音在三十四的脑海里,越来越重,比命令重要,比逃离重要。她在叫我,是这个世界上再重要不过的事情了。
永远这样多好。
但是,时间是不懂人情世故的,时间也是不曾眷顾三十四的,任务的时间到了,地形探测的差不多了,腿伤也完全恢复了,左相的人已经到山下了,只要下了山,交出地形图,那人间的修罗场边再也与我无关,走吧,该结束了。
可是大军压境后,黎山的人呢,送草药来的很宠孙子的话多的大娘,憨厚的送来野兔山鸡的大叔,还有那些慢慢走时问候乡里乡亲,黎山,不习惯外人,但是,黎山,从不防备外人,不过几日就认识了好多人,比以往漫长的20年说了更多的话,真的懂得喜悦。
何况,这山中还有一个她,最美丽的女子啊。
秦安,黎影唤他,秦安,不知道你父母是怎样的人,喜欢怎样的女子,将来你会娶怎样的人,声音越来越轻,几不可闻,来,尝一尝黎山最好的酒吧,这可是我自己酿的第一坛酒。言罢,素手一转,斟了一杯薄酒,递给秦安,酒香溢满了整个房间,烛火下,黎影的脸美得更宛如仙子。
清澈的酒在白盏里,呈现一种淡淡的粉红色,三十四喝下那盏酒,酒并不浓烈,但后劲绵长。微甜,这酒更适合女子喝。
女子酿的啊,你知道这酒与外面的有什么不同吗?
嗯?
加了点东西,尝不出来吗?
这么神秘?有点甜,又有花香,这个时节满山都是桃花,加了桃花。
嗯,没错,去年开的最早的桃花,还有别的呢。
三十四皱着眉,琢磨了很久。
黎影咬着下唇,一瞬不瞬的注视着三十四,是红豆哦,是红豆。
哦,红豆,红豆?
秦安,你真是个十足的外乡人,伤好了就快点滚,别让我看见你。说完,气冲冲背上药篓一头扎进了大山。
天色很晚,山林里除了和煦的风就是温柔的月光,三十四一直跟在黎影身后,不远不近,黎影偶尔弯下身,摘上三两株草药,更多的时候是慢慢的走在山间的小路上,月光把她的身影拉的很长,跟在后面的三十四几乎只要伸出手,就可以触碰到。这么的近。
耳际传来了黎影的歌声,淡淡的,混合了花香,揉碎了月光,酒的后劲好像一点一点冒上了头。
哎月亮出来亮汪汪亮汪汪想起我的阿哥在深山哥象月亮天上走天上走哥啊 哥啊 哥啊山下小河淌水清悠悠哎月亮出来照半坡照半坡望见月亮想起我的哥一阵轻风吹向坡吹向坡哥啊 哥啊 哥啊你可听见阿妹叫阿哥一阵轻风吹向坡吹向坡哥啊 哥啊 哥啊你可听见阿妹叫阿哥月亮出来亮汪汪亮汪汪黎影的声音很美,山间的小调唱来颇有几分味道,饶是这般不通人情的三十四也知晓了姑娘家的心意。
影子,影子你听我说,我一直希望可以这么叫你。
影子跟我走吧,我们离开这里去别的地方,你要是喜欢热闹,我们就去城里,开一家小医馆,我给你打下手,再生几个孩子;你要是喜欢安静,我们就去乡下,我打猎养你,造一间小木屋,养养花钓钓鱼。
那年四月,桃花灼灼,粉色烂漫的黎山,少了一位美丽的女子。
黎影走的时候,只带上了她初酿的酒,山下有别致的景,有完满的人生。她笑着奔向三十四,她的笑,美逾桃花,她的眼中是完全的信任。
黎影没有看见,身后的黎山,火红火红,泣血一般的红,染了半边天。
后来,秦安和黎影在乡下的无名湖畔定居,一间小小的屋子,屋外的河畔长着茂密的芦苇,正值金秋,橘黄的阳光倾泻于水面,晃悠悠的。风起得时候,带起一大片柳絮,飘啊飘啊的。
小屋子的顶上炊烟还未散尽,盘旋上升的青烟,眷恋着眷恋着,终是散去,不留半点痕迹。
黎族的人,除了我,都死了么。
······影子
为什么要带我走,我应该和黎族一起灭的。
秦安,遇见你,是我今生最错的事,黎影,狠狠抬起手,却终是落下,只留满面泪水,我若还有一点良心,就该杀了你,为我族人报仇,可是······
黎影手执火把,用尽全身的力气,扔向小木屋,回忆寸寸成灰,烧掉半载记忆,只当不曾遇见。
三十四站在河边,他全身的力气都松懈了,连维持睁开的力气都耗不起,黑暗抓住了眼眸,疼痛攀上了心脏,世界变黑的时候,只看见,模糊的窈窕的熟悉的背影,越来越远。
残阳如血,只有那个背影,像刺青留在心口,那是三十四看到的最后的景象。
人间最残忍的画面,就是看着你一步一步离开我,我却无能为力。
那天之后,三十四的眼睛再也装不下任何东西,只有那个背影,只能看见那个背影。
湖畔的小屋子烧的很干净,像那座山一样,光秃秃,什么也不剩了,美人枯骨,美酒成烟。
酒,我还有酒。
曾一起酿的酒,埋在地下,她曾说这坛酒好了,我便嫁了你,虽然你什么都没有,记住要好好宠我啊。
一两桃花,一两红豆,冰糖二两,加酒半坛,最重要的是加入满满相思。
在我们黎族,少女酿的第一坛酒是要给夫君的。
是要给夫君的,是要给夫君的,她的声音萦绕在耳际,不曾散去。
那酒静默的埋在地下,开封时,桃花香依旧,香醇的让人落泪,酒香缭绕之际,依稀可以看见她美逾桃花的笑。
三十四在河畔等了一年又一年的桃花,每一年他都会酿上九十九坛相思,七年过去了,他的酒也有名气,只是,再寻不回当年的味道。
三十四没有多少时间了,他喝了一坛又一坛的相思,只有在梦里才有影子。
醉生梦死。
老板,你遇见我时,我喝掉了最后一坛相思。
你还会在酿吗
不,不会了,也酿不动了。这七年,是我偷来了,过够了,够了。
你中了毒,深入肺腑。
老板精通医术
算是吧
离开都是有代价的。
喝完这杯茶吧,你可以看见你想看见的。奈何指了指凉了的茶,虽然凉了,但是功效是不弱的。
茶饮尽时,三十四合上了眼。
身体很轻,像一片羽毛,那么熟悉的声影,是影子。
黎影离开之后,去了三国的战场,救死扶伤,美丽善良的医女,在军营颇具人心,遇见了新立战功的小将,青涩的前途光明的少年,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她婚姻美满,儿女双全,与她的他,携手一生。
好,真好,老板,她真的过得很好吧
谁知道呢
这是真的吧
谁知道呢。
你是谁
摆渡人
渡谁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