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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完结 ...

  •   当薄暮降临的时候,王清兰依然盼望,虽然她的心在燃烧中煎熬。
      ——为什么,输的永远都是我。总是让我的自尊输得千疮百孔,体无完肤!王清兰趴在床上,嘴使劲儿地咬着被子,她把头发揪得无比凌乱,鞋子被扔到沙发上,她只是哭,只是怨恨,只是无助地颤抖……陶子的《女人心事》不识时务地飘在屋子里的每个角落,“……在自己的房间里,觉得幸福遗弃我……”
      ——为什么,为什么我总是碰上这样的男人?除了用情不专,除了花言巧语,除了功名利禄,除了虚情假意,除了胆小怕事,除了健忘……他一无所有!”王慧兰的哭声中永远带着对未来渺茫的张望,像无家可归的孩子孤独无助!
      ——为什么,为什么我成了你心中那个不可理喻的庸枝俗叶,不能摆脱的朽木?我就不能成为你堂堂正正的爱人,我就无缘与你一起生活,一起结婚生子,一起白头偕老……
      ——为什么,为什么爱情总是只有一部分人拥有?为什么这世上总有一部分人不能理解另一部分人的哀愁?为什么爱情不是太饿,就是太饱?不是满盘皆输,就是皆大欢喜?王慧兰哭到脸上的妆全部化掉,哭到昏天黑地,哭到只能抽涕,哭到软弱无力,酸软着摊在床上,一动不能动!
      ——为什么,为什么没有男人肯卖掉一生和我携手,为什么所有的男人都野心勃勃,为什么所有的男人宁可将自己卖掉,去买另一生,而这一切都只为赢得另一个女人?
      一个人活久了,活成了傻子,就期望着再找一个人,总觉得再怎么着,也不会活成两个傻子。没想到,还是活成了两个傻子!愚蠢的童政总是那么自负,总以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伊藤博文,总以为自己可以达到“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境界,总以为有一个人死心塌地地爱了,就能赢得世上所有的女子!总以为一个女人傻了,全世界的女人都会傻!
      她失去很多,也保留了很多。
      那些噩梦般的经历最终幸运地成了她日记的内容,她确信:一切都会随着死亡而消亡。这使她的日记具有一种令人心碎的调子。
      所有人都能看见她光荣而勇敢的足迹,所有人都能看见她铿锵而执著的痕迹。在滂沱的大雨中,在呼啸的北风中,在暴晒的烈日下……在空气的每一声叹息和呼吸之中,那里有她的爱,有她的幸福和痛苦。
      她的声音在冬日的寒风中摇摇欲坠……
      可是,在苍茫的暮色中,王慧兰的脸越来越老,越来越丑,扭曲成一个未成形的模子。堕落的力量战胜了原本高尚的灵魂,一个漂亮的人变得面目可憎!她不再骄傲,不再妩媚,她在肮脏的环境中随遇而安,
      王清兰慢腾腾地坐到椅子上,服从地再次直直地朝前看,一点也不动,忧心忡忡的。街上的灯从屋外照亮这个房间,她成了侧面剪影,看不出她头发的颜色,也看不出她的妆,所有的一切全没有把握。
      王清兰不想自己一辈子都输,一辈子都被动的活着,一辈子都被命运的枷锁铐牢,一辈子都是别人嘲笑的焦点,她选择主动离开,亲手抹去上天对她的嘲弄!
      我无数次梦到自己的影子映在一处筛子上,被下落的石头轰炸着,尘土也仿佛要将我的影子掩埋。我来到一堆石块前,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一阵尘土从我身边经过。一辆大卡车在卸石块,随着石块的下落,扬起阵阵灰尘,传来巨大的噪音。我看着那辆卡车,感觉头上已落满灰尘。我又看着一台斗式提升运送机驶过,掀起一阵阵厚厚的尘土。
      然后我低下头,两只手垂在膝盖之间。我被淹没在飞扬的尘土中。
      一切都过去了,从来都只有我孑然一身,来也无牵,走也无挂!生命被愁苦消耗,年岁被叹息荒废。来人间一趟,一事无成,反落得四面都是孤独叛离。真累!竟不发觉自己早已将自己逼至破落的墙隅,殆尽了生命最后的霞光!
      我知道生命不喜欢死亡。
      一个人放弃生命的主动权,有比这更大的人生问题吗?而没有足够的理由,自杀的人又怎么能对生命自圆其说?只要有可能,身体就会站在死亡的对立面,坚持心脏的收放,传布血液的温暖。
      在恐怖中写下的轻柔的诗歌宣示了其向生的意愿。
      他们是身体对于毁灭的反抗,使歌曲或符咒,能够暂时驱除恐怖,换来安宁。
      我也知道自杀是一种重大的罪孽。可是,不快乐也是一种罪。你不快乐的时候,你会伤害其他人,这难道不是罪孽吗?
      伤害你的家庭、伤害你的朋友,伤害你自己,这难道不是一种罪吗?如果我伤害你,那不是罪,如果我伤害了你,却不痛苦就是一种罪!
      有时候,我真是苦恼,是不是我的思想总与你背道而驰,现在看来,男人永远最想摆脱的就是千方百计为他们着想的女人,最追捧的确是那些总喜欢与他们南辕北辙的女人!
      男人需要的永远得不到,得到的永远不需要!
      童政啊,童政!你永远成为我不能愈合的伤口,若你在人生几世之后前来寻找此地,或许你仍会看见我遍寻不到的纯洁的真爱,像一棵不会移动的参天巨树,直耸云霄,它的生命因为有一个人要轮回转世而生生不息!
      太阳下山了,如一次隆重的死亡。远看是一座火热而肆无忌惮的红坟,这坟埋葬了我一次又一次荒唐的爱情故事。
      当爱情变成抓不住的水,离开变成为其唯一的表情。
      据说:相爱的人可以做到心有灵犀,心灵相通,今生我和他不是爱人,但是我想我们前生一定是爱人,所以今生以这种方式来续缘...
      也许我成了陌生人醒来时,泪流满面.当初的选择注定了今生的思念,但我们没有必要悔恨,因为爱过,所以珍惜.
      现在,我要走了,主动地去争取新鲜的来生,带着我一贫如洗的爱情和步步为营的懦弱!
      在王清兰绝望的还残留着温热的尸体旁边,这张遗书轻薄却又沉重,沈绣纹在几次重大的打击下变得疯疯癫癫,披头散发,全然没了正常人的样子,一会哭一会笑,指指点点,好像还不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已经先她一步去了。
      这样的结果真像一种无能为力的买卖,不甘心的付出!
      难怪李碧华说“一个‘情’字,熏神染骨,误尽苍生。

      黎天爱出院那天,天气干爽宜人,晚风略显寒意。冬天的太阳把泥土晒成干灰色。
      黄昏时分,石青色的墙壁与屋上的瓦片在微柔的光线下,和潾秃的地面融合为一体,迅速笼罩的夜色将远方的棱线吞蚀得更模糊。灯红酒绿的生活即将开始,街灯通明,但如果仔细倾听,仍可以听到一座将开始狂欢的城市发出微弱、疲惫、幽远的嘘息。
      黎天爱的脸上已经有了红润,她迎着落日的余晖努力向上看着,好像要把所有昨天的阴霾都驱散。
      “我从前,一点都不喜欢北京的这个时候,说冷算不上严寒,风沙大的总让人满脸满身灰尘暴土的,甚至连嘴里都有沙子,可现在,我忽然觉得了从前文人墨客的那种‘心远地自偏’的感觉,那是一种豁达啊!”黎天爱说。
      “事情都过去了,该受报应的人也都自食其果了,咱们又要开始咱们全新的生活了,天爱,太阳总是灿烂的,它不会因为偶尔的一片乌云就永远都黯淡下去,光芒总会照亮所有阴暗的角落,只要我们真诚,生命总是美好的!”杨颂佳说。
      “行了,怎么经历了一次冒险,你们俩就变成了诗人?酸死了,受不了了!”张巧润在旁边说。
      “这丫头,就是没正经!走吧,回家了!这医院可不是好地方!”杨颂佳笑着说。
      黎天爱一回到家就躺在乌黑的屋子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天棚,上面挂着的那盏灯还是当初郑诺刚搬来时一起去宜家买的,回想当时两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地看中了这盏灯,转眼间已经物是人非,一行咸咸的泪水不知不觉流到黎天爱的耳朵里,她已经懒得再去管那滴泪了,她轻轻的叹了口气,翻了个身。
      一眼看到对面窗子里火红的灯光,好像繁花似锦的火在熊熊燃烧。
      杨颂佳说要过来陪她,但黎天爱拒绝了,她半开玩笑地说:“放心,我没事,我只是想一个人回忆一些事情!”
      杨颂佳没办法的摇摇头,她知道黎天爱的倔强脾气是什么人都不能改变的,只是她更希望黎天爱多少能软弱一些,不要再坚强下去了,像她这样的坚强简直让杨颂佳更替她难受,有时候杨颂佳希望黎天爱的性格和二姐互相溶解一下,两个人都是极端,两个人都有自己不能弥补的缺憾,两个人都在受伤时更不堪一击!
      等到钟声响过第十二下之后,黎天爱用枕巾擦干了眼泪,闭上眼睛。天气预报说这两天天气不好,北风5到6级,这样的天气不宜外出,黎天爱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她在心里对自己说:“累了这么久了,也该歇歇了!”
      可她睡不着,从出生开始最让黎天爱感到受老天眷顾的事情就是不会失眠,可现在,她躺在床上,却久久地,久久地不能睡。
      杨颂佳送走黎天爱后,心就没放下过,她给黎天爱打电话,一直忙音,打手机,关机。
      杨颂佳打开自己的笔记本,半年的时间让很多事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想到所有的人,想到黎天爱,杨颂佳忽然在日记中写道:
      觉悟和爱。
      在孩提时代,我不知道,我们对树木、河流和飞禽的爱叫做爱。在我七岁的时候,我感到,菩提树、橡树、枫树就那么存在着。现在,我知道,它们有可能不存在,它们的命运也是跟人相像的。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树的生命可以是永恒的,
      我知道童年时期的黎天爱喜欢对某一事物情不自禁的着迷,着迷得像一种神圣的誓言。
      因为某些不可抗拒力,黎天爱在自己的回忆里扎满了不会说话的稻草人,这些稻草人影响着她的一生。很小的时候,黎天爱就开始见惯了家庭暴力,见惯了背信弃义,见惯了恩断义绝,见惯了离愁别恨,她拼命地告诉自己这些都是视觉上的骗局,是一些荒诞的游戏。
      我们所能做的最大的事情就是把镜头倒转过来,把自己放大,放到尽可能的最大,而不是缩小,一旦将自己缩小,就要冒被恶势力胁迫的危险,如果忘却了这么至关重要的一点,我们将永远消失在人群中。
      我们永远不能简单地漠视不幸,然而不幸就是不幸,以为只要否认它的存在,就可以安慰自己,因为它的确是存在的。由于我们无法摆脱它,我们所能做的只是选择一种跟它相处的策略。
      当外物侵犯蜂窝时,蜜蜂肯定要在蜂窝周围涂一层蜡。这份在入侵者周围涂蜡的劳作必须重复进行,但这是必需的。因为否则的话,不幸就会来控制我们的所思所感。
      当你试图忘却它的时候,即使你涂上了一层蜡,你也会发现,只有反复无止境的这样做才能拒绝它,但如果一旦你不做了,停下来的时候,它又无孔不入。
      你需要永远面对的是,越努力忘却就越记得牢,花费一整幅的青春用来挥洒都不够弥补,唯一能做的也只有顺其自然。
      你未必心知肚明,因为那样做的结果也许是:你把你所有的努力和注意力都奉献给它了。
      为了自卫,你只能说:“我想活下去!”
      很小的时候,黎天爱向往长大后能够找到一个可以依托的肩膀,那个男人的胸怀像一座挺拔的山峰,停步四望,无论谁也不能有他那样让人可靠的眼神,不想再花费半点心思,不想再动用半点力气,不想再苦撑,就算日子变得全无意义,没有半点波澜,没有半点新鲜,也只想倚靠他,直到下一生。
      想到黎天爱母亲的遭遇,因为一双眼睛,她付出了一生的眼泪。懦弱和妥协成了黎母致命的敌人。黎天爱决定对梦幻般的海誓山盟不再草莽,她不再相信那些空虚的誓言和不着边际的情话。
      她开始倾慕权力,她开始确信不疑的依赖至高无上的权威,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践踏别人的尊严,只有自己高高在上了,才能将过去的不济全部踩在脚下。
      她锤炼自己,保护自己,强大自己,希望有一天看到自己奇异的蜕变,高不可攀,不容亵渎。然而回到了今天,面对亘古不变的镜子,这世上还能有谁比它更真实,更残酷!
      脱掉了光鲜的皮肤,黎天爱不可避免的衰老着,眼角开始透出性感的鱼纹,泪水洗不净铅华。
      一直一直一直走在路上,不愿停留在任何一块石头上,头顶雷声轰轰烈烈,阴云密布,看到巨大的水滴从天而降,砸在小小的蚂蚁身上,水花四溅,六月的天气里弥散着令人意志力尽毁的哭泣声。
      想到古人的悲哀,竟然愚蠢的渴望长生不老,长生不老有什么好?寂寞成了永远的代价。
      就算是英雄,迟暮时不过一头花发,人和人之间真的没有任何不同。
      当我们想到人类的总数时,当我们想到这颗星球上每天有多少人出生时,我们很容易陷入启示录所描写的惊恐境地。这样想的坏处在于:我们把过去时代理想化,认为过去的人们生活得比现在好,这种看法显然不对。
      不过,过大的数字会使我们很难进行想象,就好像只有神灵才有资格观察人性,人类自己没有这资格。
      在一张俯拍下来的都市的胶片上,分布着数千个亮点,那都是汽车。那些坐在车里的人们小得像一些微生物。换句话说,他们可能认为自己是芸芸众生,多一百万,少一百万,又有什么区别?
      然而,只有我们确信自己独特的存在,只有我们确信自己的命运只能由自己来承担,我们才会相信灵魂的不朽。大量的人,不仅是我们在身体上感到拥挤,还会使我们泯灭。
      在山里,树林中,海洋上,到处都是人,所以我们不得不相信我们所有的人都只是四处乱爬的蚂蚁,我们的一切都不会留存。
      我和黎天爱曾经一起去过苏格兰的村庄,在那里的傍晚,村子里的炊烟已经散尽,辘轳汲水的吱嘎声、公鸡打鸣声、狗吠声以及人的声音也已消失。不再有果园的绿色拥抱农舍的屋顶——在住房、仓库和畜棚之间,每一个农家小院里都有苹果树、梨树、李子树,所有的村巷两旁都种满了树。村民们喜欢树,也喜欢坎削树木做成各种各样的东西:雕花的百叶窗、在椽子上凿出来的象征图形和文字、按要求做出的凳子、路边常见的日月同辉十字架,甚至还有小教堂,里面坐着哀伤的基督。
      黎天爱很喜欢这种恬静的世外桃源般的生活,但她同时也深刻的明白这种世界永远不能向她敞开大门,也许可以允许她短暂的擦肩而过,但决不能容忍她贪婪的永居。
      她是属于城市的,喧嚣地、慌乱地城市,要自己奋斗,要自己争取,要自己对不起自己,要自己丧失自己!要时常以一种轻蔑的态度臧否别人时喷发出嗜血的天性,即使粗鲁无礼也全因自己高高在上。
      小时候,黎天爱的外公总说“天有宝日月星辰,地有宝五谷园林;国有宝忠臣良将,家有宝孝子贤孙。”做人的,又是普通人,哪里考虑得到天和地,说道国家也未免有些牵强附会,可说到自己的家,又未免有些尴尬不堪。
      和黎天爱的大舅妈一起生活的几年成了黎天爱记忆中最残忍的现实。甚至有好多年她在梦中会惊呼大叫,那是我见过的最冷若冰霜的女人,这种本质在某些方面甚至比死亡更可怕,黎天爱觉得自己和那个女人之间的距离有好几光年。
      物质上和身体上的折磨远远没有精神上带给黎天爱的折磨更强烈,整个生存的环境都笼罩在孤独、冷漠和死气沉沉中,生命只剩下晦暗。真可悲!
      昨夜,望着那张憔悴的脸。她眼神恍惚迷离,满脸是强装的笑容。她努力让我们都觉得她是无比幸福的,可心里又在谴责。她语无伦次,一会儿坚强得无法靠近,一会儿脆弱得如迷途小猫。
      她变化再快,却也不再年轻,不能再在西单的广场上和小混混一样迎着风抽烟耍酷了。
      同行的人说,她的眼神带着神经质,看起来明显不正常。平时恭维她的人啊,这是说这样的话,让我多悲伤。
      回想多少年前,我和她就在一起,陪着她买醉,看着她自虐自残,看着她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心碎。
      不过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苍老是挡不住的脚步。
      我们再也无法穿着便宜的衣服依然笑靥如春花,再也不能在午夜的街头狂奔,再也没办法全部身心的去爱一个人,再也不能期待爱情并有足够的毅力和勇气重来一遍,再也不能在简陋的环境里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憧憬,再也无法在人群中大声的笑和高声的哭。
      因为,我们已经不再年轻。
      黎天爱的妈妈还活着的时候,生活已经变得一塌糊涂,年纪尚小的黎天爱只知道自己没有了爸爸,对于生活上的困顿倒也不觉得有多么难以抗拒,随遇而安的个性使她很容易接触。
      可她还是哭着对妈妈说,带我离开这儿吧,直到长大了,遇到抑制不住的困难和无能为力的悲痛,她仍会疲惫地说:“带我离开这吧!”
      我问,回家?
      她说,到有光亮的地方。
      我从前对她说过,韶华盛极,也不过刹那风光,卖掉了青春,也换不回往昔的欢乐,当初她是一个充满哀伤的姑娘,虽然表面上的笑颜总能掩盖心底的伤感,但我能看出来她压抑在身体里的自卑和懦弱。
      谁都不能独自拥有整个世界,即使他能够引起的所有回声都是从某道藏在树林中的峭壁越过湖面传回的他自己的声音。有天早晨从那碎石遍地的湖滩,她对着生命大喊,喊累了,她坐下来垂头丧气。我知道她所需要的不是自己的爱被复制并送回,而是对等的爱,非模仿的回应。
      但她的呼唤没有产生任何效果,除非她的声音具体化,那声音撞在湖对岸的峭壁的斜坡上,紧接着在远方有哗哗的溅水声,但在够它游过湖来的时间之后,当它游进之时,它并非一个人,并非除了它之外的另一个人,而是一阵风或是一声鸟鸣,而那就是一切。
      我有时候很同情她,我从小生活优裕,一生下来就头戴光环,万千宠爱于一身,我以为身边的人都和我一样,直到她,我才知道人的命运是注定的,有些幸福,不能争取!
      写完日记,杨颂佳头倚在床边,心飘洋过海回到自己温暖的家,忽然一个电话将她惊醒。
      “这小兔崽子,不是出什么事了吧!”杨颂佳一边拿着话筒,一边六神无主地骂道。杨颂佳是一个典型的淑女,一般情况不会出口不逊,屈指可数的几次也着实是被逼无奈。
      杨颂佳又深知黎天爱的驴脾气,要是她决定的事情,就是十匹马也拉不回来,正愁眉不展的时候,老公打来电话询问平安,杨颂佳立刻转了音调,温柔之中带点娇嗔,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向老公发起牢骚,全然已经忘记了另一边的黎天爱。
      回想起当初杨颂佳的爱情是那么惊天地泣鬼神,那么令人眩目和恐慌。有时候我们需要一个人来把自己绑架,需要一个强悍的力量让自己依偎。
      “答不答应?答不答应?”那个长着一米九的无聊身高的男人,样貌是何等英俊,此刻却像一个残暴的野兽,他揪着杨颂佳的头发,把杨颂佳的头狠狠浸在水池里,水池里的水溅了满地,杨颂佳满脸是冰凉的水,但能感到热泪在水中溶化。
      “说啊,不是爱我吗?为什么要走?不是要和我过一辈子吗?为什么一声不响就走了?”那个男人似乎毫不在惜在自己手中那个已经虚弱得数次晕倒的女人。
      杨颂佳倒并不挣扎,也不说话,她太累了,她真想就这么折腾吧,死了也就完结了。
      “不说是不是?你以为你晕倒就能逃过吗?我让你晕倒,我要你醒着,你给我醒着。”抓起杨颂佳的头,男人使劲拍了拍杨颂佳苍白如纸的脸。
      “佳佳,佳佳,佳佳你怎么了?佳佳你别吓我啊,佳佳醒醒,佳佳……”看见杨松佳昏迷不醒的憔悴样子,苍白的脸和紧闭的双眼,男人慌了,打横抱起已经不经人事的杨颂佳奔向医院。
      “病人太虚弱了,怎么能这么折腾,你是她什么人?不知道她的病吗?你要让她死了吗?”医生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一样插在男人心上,他愣在原地,在商场上那么叱诧风云的人物,在公司里说一不二的老板现在就这么乖乖的站在医生面前任凭数落。
      “我……”男人有些窘迫,嗫嚅着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什么你?你以为癌症是什么?玩的吗……”医生整理着手边的资料,一脸鄙视。
      “癌症?你刚刚说什么?”男人忽然定睛抓住医生的手,力气大得仿佛要把它折断。
      “你放手,吓唬谁?说你两句你就来粗的了!这什么地方,由你胡来吗?”医生脸上瞬间荡过数千种表情,最后在愤怒和恐惧的表情中游离。
      “你刚才说什么?你……癌症吗?杨颂佳?你没搞错?”男人根本不管医生刚才胡扯了什么,手上依旧不放松力道。
      “我,我说什么你不知道吗?我说那女的得过癌症……癌症,你不知道啊!你放手!”为了搬回面子,医生又大吼了一声。
      男人放开医生的手,嚯的站起身来,没走几步又重重靠在墙上,然后疯了一样跑到杨颂佳的病房。
      “佳佳,佳佳……佳佳你醒醒,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佳佳,你醒醒!你醒醒啊!”男人声泪俱下,哭得一塌糊涂。
      “佳佳,佳佳都是我不好,求你醒醒吧,我再也不离开你了,管他什么公司和业务,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你醒醒吧,求你醒醒吧,不要再扔下我……”
      “佳佳,生病为什么都不告诉我呢?为什么不要我和你一起分担呢?为什么这样委屈自己?佳佳,是怕我离开佳佳吗?佳佳真傻,只要佳佳不离开我,我一定不会让佳佳走的,就算佳佳离开我,我也会找到你,绑住你,不会再给你任何机会离开。……就是死,也要死在我身边,佳佳,佳佳,我是胡说的,佳佳不会死的……”男人紧紧攥着杨颂佳的手,全身颤抖。
      其实杨颂佳是深爱着这个男人的,这个男人也就是她现在最珍惜的人,这个男人有些粗暴,是个事业心极重的人,就算当初和杨颂佳恋爱的时候也经常会为了工作的事情放杨颂佳鸽子,但杨颂佳真的爱他,看见他的时候杨颂佳会失魂好长时间,杨颂佳对自己说,男人积极向上是多可贵的精神啊。于是杨颂佳就算有什么不满或难过也尽量不去打扰他。
      杨颂佳并不是我们看到的那么幸福和平稳,她得过一场大病,突如其来的癌症让杨颂佳生不如死。
      她看着男人没日没夜地工作,心疼得流血,她爱他所以不能看见他有半点难过,她对自己说,上帝啊,如果你还念挂我,就给我三年时间吧,如果我三年后还能回来,我一定会拖住这个男人不放手的,不管他怎么甩我,恨我,我一定不会放手的,我拖住他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直到我们死了,我都不会放手的,求你再给我三年的时间。
      于是杨颂佳未留只言片语,便举家迁到美国,为了三年之约,杨颂佳积极配合,丝毫不敢懈怠,每当她疼得想死的死后,她就会学着男人的口气安慰自己,就是这样一股力量让她顽强的挺了过来,虽然不能保证以后还会有什么危险,但是杨颂佳真的在三年后又回到了男人的城市。
      虽然父母极力反对,告诉她三年的时间什么都不能预料,自己又得了这样的病,当初执意离开,还是不要自取其辱,但她整顿心情,毅然决然地回来了,站在那个熟悉的办公室门口,心都快要出来了。
      是啊,三年了,毫无缘由的失踪和杳无音讯的等待,是不是什么都变了!人的心都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三年的时间,是不是什么都变了,杨颂佳开始迟疑了,事到临头,她忽然感到一丝凉意瞬间贯穿全身。
      还在犹豫的时候,门忽然开了,只一瞬间,空气像凝结了一样,两个人站在那里,像被风化前年的岩石。
      又是一瞬间,一个巴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狠狠地呼在杨颂佳的脸上,杨颂佳的左脸顿时肿了起来,嘴角渗出鲜红的血。
      门口的秘书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惊得眼睛都要掉出来了。举足无措的站在那里。
      杨颂佳被打懵了,捂着脸,惶恐的看着男人满是怒火的眼睛,哭都哭不出来了。
      是因为三年太长了吗?是因为自己太贪心吗?竟然奢求能拖住这个男人一生,自己凭什么拖住他的一生?只三年而以都不能等待,凭什么要拖住他一生?
      一个巴掌让仍然还在做梦的杨颂佳顿时清醒了。她没有哭,也没有说话,挣扎着让自己本来已经很疲惫的心不会瞬间崩塌,咬着嘴唇,眼前开始模糊,但杨颂佳仍然装作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整了整头发,转过身去,一瞬间,泪如泉涌。
      杨颂佳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去的,也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只是一睁开眼睛的时候,一个不知多少次在梦里出现的面孔就这么清楚的真实地摆在自己面前,杨颂佳恍惚着伸手去摸这个让她坚强的挺过来的脸,却被无情的抓住甩在一边。
      “醒了?醒了就去洗洗脸,洗完脸就下楼喝点粥吧,我做的。”声音是不带任何感情的平淡和冰冷,活着的人听后一定会冰冷而死,何况是满怀思念的杨颂佳。
      杨颂佳诧异的望着男人的背影,泪又不争气的流出来。
      还是爱我吗?所以才亲自给我做粥?还是不爱我了?竟然看我一眼都如此厌恶。
      杨颂佳拖着虚弱的身体走到水池边,望着镜子里一张消瘦蜡黄的脸,空洞无神的眼睛,毫无血色的嘴唇和零乱的头发。是啊,这样一个我,凭什么拖住一个事业如日中天,正直风华的男人呢?杨颂佳自嘲地笑笑,拧开水龙头。
      “笑什么?笑我这么傻,被你耍了却还死皮赖脸对你好吗?”不知什么时候男人已经站在杨颂佳身后,这句话一出,杨颂佳打了个冷颤,哆嗦着透过镜子看男人。
      “以为我还爱你吗?以为骗了我一次我还会死心塌地上当吗?”说着话,男人抓起杨颂佳的头发使劲地摇晃,疼得杨颂佳登时就昏了过去。
      “这么好的演技不演戏真是浪费了!以为我还会相信你吗?”男人一把把杨颂佳的头浸在水里,杨颂佳被冷水呛醒了,想说什么,已经没有了力气和心,忽然觉得自己好愚蠢。
      “说话啊,想说什么说啊,不想和我解释吗?不辞而别没有原因吗?说啊。”男人看着杨颂佳,眼里噙满了泪水。
      多少个日日夜夜,男人心里泛着苦水,总要有个原因吧,就算是骗我也好,总要有个理由吧,不管你编什么荒唐的理由,我都原谅你,总要有个理由吧。
      给我个理由原谅你。
      “回来干什么?来再把我甩了吗?没那么容易!”看到杨颂佳又昏了过去,男人又把杨颂佳的头浸在水里,痛彻心肺的喊,“以为我还会放你走吗?答应我,永远都不要再走了,答应我。”
      我们穷尽一生为了什么?
      事业,家庭?是父母的恩德还是儿女的牵绊?物欲横流的环境到底还有多少事是值得我们付出真心去争取的?
      我们都还年轻吗?都还在为自己的愚蠢撒谎和圆谎吗?
      信任已经支离破碎,爱呢?
      我们还爱吗?还有勇气再来一次这样刮骨一般疼痛的爱吗?
      拖住你一生,不管是恨我、骂我、打我、嘲笑我,我都会拖住你一生,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一直拖到我们都死了,我也一定要拖住你。用我的一生拖住你的一生。
      因为,我是那么的爱你。
      因为我爱你。

      就这样,一直保持绝对清醒的黎天爱望着远处泛白的天空,从床上疲惫的爬起来,走到窗口,向下张望,街道上寥落的几辆车像流星一样稍纵即逝。
      整个一个晚上,黎天爱的脑海中都在回想着从前发生的点点滴滴,那些不置可否的故事像一条毒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咬住黎天爱的喉咙,让黎天爱不能再继续无动于衷,终于在脸上展现那抽搐的痛苦表情!
      那年一直受人尊敬的哥哥张国荣永远的离开了支持他的影迷,一个人去找幸福了。
      黎天爱就是那像满天星星一样多的影迷中的一个,得到消息的那天,她哭得稀里哗啦,耳边还反复放着《全世界只想你来爱我》,觉得天都要塌下来,自从妈妈和姥爷都与世长辞以后,黎天爱就一直依赖张国荣,她从张国荣忧伤的歌和忧郁的脸上找到了和自己一样的人生,所以她总说自己对张国荣的感情更复杂也更单纯。
      可惜的是除了那个和妹妹谈恋爱的童政,没有人能够理解这种感情,也没有人愿意理解她。
      当她得知童政对她的理解之后,她开始体会悲喜交加的滋味,但一想到自己的妹妹,黎天爱毅然决然的对自己说:“黎天爱,清醒吧!不要和妹妹抢,那不是你的,不要让妹妹难过!”不可否认,那段时间,黎天爱每天都在这种极富讽刺性的心灵对话中备受煎熬,她挖空心思想所有关于童政的缺点,想到自己都被自己的想象懊恼。
      这样的煎熬一直持续到童政和妹妹那次惹起轩然大波的分手纷争,黎天爱埋怨自己,她在心中给自己下了一道判决书,她心甘情愿地认定是自己抢走了那个左右摇摆,喜新厌旧的童政,她觉得自己就像个可耻的窃贼,不知道该把自己肮脏的灵魂和那赃物一并藏匿在哪个角落。
      那赃物,收不来折不起,有人的地方,它就明明可见。它太贵,无人消受。它抖开着,为世人指点,亲友不容--我竟偷了妹妹的男人!
      她在心里无端地责怪自己,恨不得从人群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她也恨自己瞎了眼会为这样一个不值一提的男人浪费了那么多个不眠之夜,可她在心里最柔软最无奈的地方仍然懦弱的、楚楚可怜地给了童政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直到他再让她失望。
      然后,带着这种罪孽深重的自责感,黎天爱小心翼翼地收藏着自己对童政的所有危险的爱和恨,一步一步不留余地的将自己的幸福当作赌注。
      在那段时间她甚至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勇敢的,这种虚伪的勇敢夹杂着不小心、虚荣和无路可退。
      她也曾暗自的给童政一个可以让她完全回心转意的机会,可惜童政错失了,因为半路中突然杀出的郑诺,因为每个男人最终目的都是“不走”,只看他支撑到什么地步,包括童政,不管他之前是怎么对那个女人依恋,也不管他之前对那个女人是怎样的沉迷,只要另一个女人以一种高挑的姿态出现,他立刻就会现出原形。
      黎天爱想:一个男人,如何才能像磐石一样,任凭风雨打击,不屈不挠,目空一切,傲然挺立的等那个女人,等到她为了这个磐石一样的男人不再虚伪的矜持。
      有将近一年的时间,黎天爱和郑诺彼此暗暗较劲儿。
      一年的暗中较量与抑郁彻底毁灭了黎天爱的对童政所有的憧憬。
      忧郁症混合着矛盾性的怀念和悔恨一齐折磨着黎天爱,整个人像活在蒸汽中,夹杂着温热的热气流,不停地抽动鼻子,脸色暗红,四肢无力,头昏脑胀,到底喜欢一个人要被折磨到什么程度才能在半夜忽然流出鼻血,喜欢一个人要喜欢成什么样子才能强忍着四面而来的冲击。
      有时候,黎天爱会粗口,她觉得自己的忧郁症就像热带的鱼一样永不停息,忧郁症带给她永远的寂寞,永远的悔恨,和永远的冷漠。
      她有时候被压抑的太久了,甚至迫切地幻想自己能够真的放开所有那些所谓的尊严,和郑诺好好较量一番,也放开那些足可以杀死黎天爱的闲言碎语,也放开她对童政所有伤心的印象,那样她的忧郁症也许会好些。
      至少黎天爱不会再睡着前的那几分钟内赶到深雪中埋藏的寂寞,她的悔恨也会因为放开了所有的一切而更光明更不用看别人的眼色,冷漠的情绪也会因对所有悔恨的消逝而融化。
      “我跟他距离那么近,一瞬间,竟在人海中失散了。”黎天爱对着窗外冷清的街道,喃喃地说,手里拿着郑诺当初‘失踪’了的日记:……我以为,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都是可以逾越化解的。就像用和解化解狭隘,用欢笑化解悲伤,用宽容化解爱情,用自嘲化解来自他人的嘲笑。我以为,只要始终能笑着面对这个世界,那么这个世界一定会在某一天笑着对你。
      那时候,我们都在大段的背诵《恋爱的犀牛》里面的台词。
      忘掉他,忘掉他就可以不必再忍受,忘掉他就可以不必再痛苦。忘掉他,忘掉你没有的东西,忘掉别人有的东西,忘掉你失去和以后不能得到的东西,忘掉仇恨,忘掉屈辱,忘掉爱情。像犀牛忘掉草原,像水鸟忘掉湖泊,像地狱里的人忘掉天堂,像截肢的人忘掉自己曾快步如飞,像落叶忘掉风,像图拉忘掉母犀牛。
      我是那么喜欢童政,除了我没有人知道我对他是多么的喜欢和爱,也没有人知道我对黎天爱是多么的讨厌和恨。我发誓我会取代她,我要让她知道她永远不是最好的,她永远都将失落!
      可是我又做不到,我好像总是输,我做了很多却仍然赢不了她,但我总能让她痛苦吧,至少我总会高兴地看到我得不到的她也无缘无份了。
      唉,忘掉是一般人能做的惟一的事,但是现在我决定不忘掉她。我改变了主意,我决定陪在她身边,我像一个影子一样摆在他们面前,那不仅是一个累赘更是一个屏蔽。
      张爱玲说,就好像我们做得了主一样,我认为在这件事上,我已经做了主导,我不开心看到他们比翼鸳鸯,我要他们永远不能牵手。
      玛格丽特•杜拉斯不是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它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所以,我根本无法忘掉我所有的梦想。
      那么,郑诺,我们就走着瞧吧……
      童年和少年时所有的不良经过和印象永远的留在了黎天爱脆弱得不堪一击的心上。
      小时候,黎天爱向往生命出现奇迹,但是活到现在,黎天爱终于意识到,生命永远没有奇迹,人一旦开始向往奇迹,就会把毕生的精力和时间都逃出去,可最终换回的那些生意场上的气派、权力场上的霸道、恩仇场上的长胜不过是一场浮华一生的碎梦,是失落的一角和大圆满之间永恒的守望。
      挣来挣去,头顶着无限的坚强和执着,心里想着,就算失去了一切,说不定也可以卷土重来,只是,人徒地就老了。
      说来说去,爱不过就是偶然相遇,夸大成了命中注定的故事,哪里来的千年等一回的神话?
      世上的关于爱恨情仇的说法满天飞舞,不过是那些闲来无事的人贪慕的费时颇长的游戏,前世今生耗尽精力。
      天下哪来的那么多的传奇和神话?不过是人们一时的好奇和寂寞,勉强而来的海誓山盟支撑不了半分钟的热情。
      黎天爱并不是天生嗜酒,但她现在沉湎于酒,她喝得最多的是葡萄酒,有时也喝伏特加,也迷恋过布尔朋威士忌。
      她说酒精的最大坏处是能把我们变成傻瓜。
      然而我们内心睁着一双清醒的眼睛,然后将我们的丑态摆在大家面前,我们对自己的良好评价也会因此而被尽数毁掉。
      酒醉的时候,一些一直潜藏在心底的记忆便会比往常更加清晰地浮现出来,有些事情会让你莞而一笑,有些事情则让你茫然甚或痛苦。
      仿佛一块本以为已经愈合的伤口,在酒精的作用下,突然呈加速度裂开,撕扯着你柔嫩的肌肤,让你痛不欲生。
      然后关于往事的回忆便会一件件地蜂拥而至,你的眼前仿佛正在上映一部电影,这个电影似乎与你无关,但是每一个镜头却又加深了你的苦痛,于是你陷入了一个恶性的循环。因才在这种状态下,我们不必硬充好汉。
      于是,黎天爱像一个游行的酒徒,摇摇晃晃的走在自己还未开始就半途而废的爱情上,活像一出没开幕就已经全场哄笑的喜剧,让人带着阳光般地笑容失声痛哭。
      “不加虚饰就活不下去的人的本性,即使死了,她也决不会放弃那可以放射着万丈光芒的虚饰。”黎天爱的目光由虚无缥缈变得坚定而犀利,她瞪着眼睛下巴微翘,鼻子一动一动,脸色青白,手捏成拳状,忽然转过头冷冷地对着墙上郑诺的照片,狠狠地说。
      紧接着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静寂之后,太阳缓缓升起,带着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被控制一样的悲哀,懒散地吊在城市的上空,目空一切地想忘记昨天,又无可奈何地被昨天烦恼。
      “你以为你当初的所作所为我都一无所知吗?你以为我会对你曾经的恩将仇报无动于衷吗?你从来都不知道女人永远是这世上最不能将仇恨一笔勾销的动物吗?况且是我!”屋里依然昏暗,披头散发的黎天爱赤着脚站在地板上,睡衣垂在脚踝处,看上去就像是一具行将就木的活死人,她把郑诺的照片抱在胸前,紧紧地,紧紧地,微微扬起头低声说。
      “不过,你让我看清楚一个男人的本性,你让我知道我想让爱我的人像一堵墙一样围绕着我是永远都不可能的,你也让我顺理成章地摆脱掉那些无所事事的女生长日寂寂,甚是希冀有些嚼舌的根由,无端的是非,让我不必再为那些茶余饭后毫无目的地闲言碎语而伤心忧郁。”
      说着话,黎天爱又找了一块干净的手绢认真地擦着相框,然后拿到窗户边,举向太阳升起的方向,说白不白,说红不红,说紫不紫的太阳将郑诺的脸照的光怪陆离,丑陋畸形。
      黎明是寂寞和怀念的时光。
      “不知道你后来又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好地让我每天都像背负着万斤重担,这种无形地压力几乎让我窒息,像一种含蓄的威胁,让我六神无主;让我不情不愿地疲惫脆弱,又带着不可告人的哀伤……”举累的黎天爱放下相框,又仔细地端详了一下郑诺嫣然的笑容,这笑容中仿佛带着一种九转一生的宿命。
      “你总是这样,在面子上做得很好,可又总是担心不安,疑神疑鬼!总害怕邻居或朋友知道什么,像你这样的人,总是因为缺乏坚实的基础而很难适应城市生活!不过,是我帮了你,我让你依然能在面子上做足,左右逢源,六面玲珑,是我让你成为能为这座伟大的城市效命的人!”
      “也许你并不觉得自己死得蹊跷,甚至会想这是一种设计中残缺的美和戏剧化。不过,我从来不认为这是崇高的悲剧,这只是遭时间报复,被往事淘汰的报应!”黎天爱又抱起郑诺的照片,在屋子里轻轻地旋转,口中哼着王菲的《暗涌》“我对什么都有预感!我对什么都有预感……”
      “那当然不是像王清兰一样的笨蛋的所作所为,也不是童政这样的人所能预料和猜测的,那都是故事的情节和安排,时间地点主人公,正好!”黎天爱吹着口哨微微笑,轻摇头。
      “不过,我情愿把所知的一切尽数埋藏,数十年过去,只如夜间一声叹息,是的,很快,很快我就会将我所知道的一切埋藏在我醉生梦死的世界里!抛弃所有的怨恨,所有的包袱,所有转瞬即逝的梦和所有毫无意义的爱恋与依赖!”黎天爱的舞步戛然而止,她稳稳地站在客厅中央,面向着像刀子一样折射着强烈光芒的太阳,坚定地说。

      从前大家都没想过童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像张巧润那样简单的女人,心里面总是坚持“人之初,性本善”的原始道理,所以看见相童政这样表面上无可挑剔的男人,自然是欣喜若狂,以为此人必是得到上苍眷顾,上辈子积善,才这辈子得此好命一条。
      怪不得有这么多女孩子能拜倒在他面前,不过还好她张巧润对这样的人除了欣赏,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她总觉得男人太完美不现实,也太不牢靠,这样的人会让她折寿,她可不像整天担惊受怕的生活,还是像杨大川这样的人最好,普通人嘛,就要过普通的生活,太炫耀了,就会刺眼。
      “真没想到,童政这小子这么窝囊!”张巧润坐在沙发上,脚搭在杨大川的腿上,懒洋洋地说,“哎哟我的妈呀,这几天真是累死姑奶奶我了!”
      “哼,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现在看出来谁才是真正的男人了吧!”杨大川拿着遥控器胡乱调台,嘴里振振有词。
      “哎哟,行了吧您就,这说说又说到你自己个儿身上了,还真是能往自己身上贴金!”张巧润削了个苹果地给杨大川,撇着嘴说。
      “你根本就不了解,其实我早就认识童政这小子了,还是军训那会儿呢。”杨大川转过头接过苹果,一本正经地说,“你知道吗?当时我还真把他当一哥们儿,说起话来,还真让我觉得他有那么点儿政治家的睿智,说话也温柔,举止也得体,虽然有时候也忒不给人留面子,但是他有一点好,他记得住所有人的名字,凡是有过一面之缘的人,他都能记得住,还特礼貌,又谦虚,我有时候想,妈的,这么完美的人怎么就不是我呢?就不是我也行,既然能碰上这样完美的人,让我做个女人我也乐意啊!嘿,原来这狗娘养的,知人之面不知心!”说着说着话,杨大川声音慢慢大起来,好像童政就在他面前一样。
      “你说,这人怎么就这么虚伪呢?表面上装得跟圣人一样,什么老人孩子都能沟通,交际又广,关键是每天都衣冠楚楚的,谁能想到啊!内心这么龌龊!”张巧润也接着说。
      “这装圣人啊,也是有技巧的,要是没点本事还真装不了,要是真能装一辈子,那叫真本事!”杨大川边说话边点着头。
      杨大川伸了个懒腰,一摇一晃地踱到卧室,剩张巧润一个人静静地站在窗边看窗外那片深蓝色的静默。张巧润觉得自己一下子好像老了,不,应该说是成熟了!
      “到了这样的年纪,我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谁少了谁都可以继续生活下去,才知道那种穷帮穷式的姐妹情深是多么变态的关系。
      那种关系的可怕在于,两个人生迷茫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的姑娘坐在一起互相吹捧鼓励,正好像走投无路就格外相信算命一样需要一种虚妄的心理安慰,就是一个互相给对方出馊主意的过程,就是把自己的思维和生活方式强加于人的过程。
      我当然希望和朋友分享快乐和悲伤,但是,快乐和悲伤说到底只是极端自我的情绪体验。
      即使被感染,也是因为自己有同样的体验而已。
      人,真是越老越悲观,越老越孤独。因为,自己的生活,任谁都无法替代。这么一想,又宇宙了,又黑洞了,又白矮星了。真是虚无。”张巧润打开自己的博客,略带调侃的写下这些游戏般的心。
      “可我们依然是好朋友,彼此欣赏,只是换了一种方式相处。我们曾嚼着乐事在同一个房间里上网,互相发振动,在三米外做出MSN上各种搞怪的表情。
      现在我们都在变老,却仍能挤在一台电脑前看八卦帖子看肥皂剧,仍然可以吹牛皮互相贬低对方的生活有多糟糕,甚至为了尝自制的巨辣辣椒油吃了大量的速冻饺子,无论生活变得多不堪入目,我们仍能假装年轻,装着年轻而纯洁的样子歪在书虫咖啡馆目光迷茫的说着各种生活琐事。
      我们不再对疯狂逛街有兴趣,也不再搞各种盛大聚会,我们将来都会结婚、生孩子,老老实实的相夫教子,我们再也不会整天勤奋的讨论那些会涉及心灵精神灵魂的问题,我们再也不用装成进步青年整天‘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我们会给自己的孩子买成套的《十万个为什么》,告诉他们上学听老师的话,不要和小朋友打架,不要和坏孩子在一起玩……甚或变得琐碎却逐渐有本质意义了。”张巧润站起来在屋子里来回转圈。
      说实话,自从她离开杂志社,就很长时间没正经写过字了,她说不能把自己这么拽的文学才能浪费了,于是赶上网络文学热潮,也玩了把幽默,有事没事的在自己的博客上小拽两下,不过多数都是在放屁,一看就是闲得没事干,出来遛弯型的。
      这次这个事情让张巧润有些动心,她想正经的写点东西,希望大家能看到,她又不希望大家看到,犹豫着,最后还是决定说出来。
      “其实生活本没真相,一切表象就是本质。男朋友也好女朋友也好,简单轻松自然舒服就是最佳相处状态。虽然我们不讨论人生了,但是我们也不再迷茫狂乱了。
      因为我们最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知道这一切都要靠自己慢慢去改变和实现,换句话说,大伙儿终于都靠谱儿了而不再需要反复讨论研究。
      韶光贱,总不能都浪费在可行性报告上面。
      缘分说起来是件很叫人灰心的事情。难得遇见的是有缘有分,大部分是有缘无分,有分无缘,无缘无分。
      缘分滋生不出来爱情,就像望远镜是爱情的道具,把镜头推进或拉开,很容易爱上或者失去一个人。
      我们其实都面目模糊衣着黯淡在人群里。一不留神,一辈子就过去了。
      你不知道他在哪里,他也不知道将我失落在哪里。留下的,是长长的闷骚。关于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农民,和一个会计。
      有一个人,在他的镜头里爱上了我。他用的不是望远镜,而是狙击枪。
      仍然记得大学一次买樱桃的时候看见一个男生在逗店主的儿子玩,小孩眉清目秀的,像是被世界杯的余波影响,一丁点大的宝贝儿也抱着个足球在地上滚,生龙活虎也不淘气,怪招人疼,难得那个男生这么年轻就知道哄孩子玩,越看越觉得是人才,心里想着:这么好脾气的人让哪个姑娘牵回去都是福分呐。
      给我一个孩子吧,用我全部的爱来成全他的一生一世,他身上流着我一生最爱的人的血,也留着我们未来的岁月。
      张爱玲说我们曾因为这尘世间的因缘际会而迷惘茫然的我们: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刚好就遇见了。因为我们总是固执的相信着天上一定有一双悲悯的大眼安静而沉默的注视着这一切。
      你现在已经睡熟了,我能听见你轻轻的鼾声,这鼾声让我觉得幸福和安全。
      药师佛掌管着人的健康和疾病,而我前穿白空的心却并非拜他所赐,使你在我身边,我才会这样完整。
      现在是我第一次在药师殿前如此隆重的许愿,那愿望是用我的寿数去交换的,我愿你永远健康,就算我老到头发花白,我希望你依然年轻如今日。
      我知道,这一切看上去都很傻,但是,这也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了。
      可是一时间,当代流行的满大街嚎啕大唱的,无数庸俗的歌词此刻在俺脑海里拼了老命回响,什么‘是我上辈子欠你的’,什么‘你哭着说尘缘已尽难再续,难再续,’你看,我总是想有那种纯真朴素的情怀,却总是掉进后工业化流行音乐的陷阱。”写完这句话,张巧润忽然心情大快,隔着门听着他均匀的呼吸声,幸福的感觉像浸泡在温暖的水里,舒适从每一个毛孔进入身体内部。
      她说:“每天的日子也像这天气一样半死不活,过得了无新意,哪怕换个姿势也好啊。还好老娘就是这么拽的一个人,比你丫半死不活的还拽,你们谁他妈有老娘牛逼?老娘是天上地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无敌女超人兼铁金刚刚刚刚刚刚……”敲完最后几个字,张巧润深了个懒腰,轻轻地爬到床上,凝视了一阵子杨大川,笑着笑着,不想移开眼睛,她在心里说,给我们一个孩子吧!

      与此同时,童政正一个人坐在他姐夫开的明媚咖啡屋里发愣,头脑一片混乱,拼命回想从前发生的事,希望能找到一点破绽,如果能有时光穿梭机之类的东西,他就是倾家荡产也要试试,事到如今,说什么也没用了!
      抬头看了看在吧台和熟人聊天的姐夫,童政心中一阵苦楚。
      姐夫原来是一个为人冷漠的人,因为在农村长大,内心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失落和自卑感,但因为他懂技术,有头脑,做任何事都有目的,又公费出国留学,所以很快便摆脱了那些让他总是不愿提及的往事和出身,但他那时仍是一个不苟言笑,喜欢说些让人下不了台、感觉很难受的话,说话时总是这样开头:你说错了,事实是……可就是这样的人。
      因为遇上了姐姐,从此以后竟变成了另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人,他现在无论看到谁都是笑脸相迎,说什么话都让人愉悦,而姐姐永远都甘愿做他背后的女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不会让他失望,也不会让他觉得平淡,姐姐总是能让他觉得新鲜,觉得与众不同。
      抱着这样的想法,童政一个人坐在昏暗的角落处便更显得忧郁和痛苦。
      看见姐夫的样子,童政有又想到自己,几次恋爱都无疾而终,到最后还被人骂得狗血喷头,丝毫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哪里有问题的童政像个孩子一样哭了,所有的愤怒、尴尬和失望都变成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当他姐夫走过来的时候,他仍然泪如泉涌。
      “不要哭了,你看你!像什么?”DG男人拿起一方手帕递到童政面前,皱着眉头说,“为来为去,不过是个女人,有什么想不开?天涯何处无芳草!就那个女人,我还真没看上,行了行了,以后有机会,姐夫给你介绍个好的,相信姐夫,姐夫的眼光绝对错不了,看见你姐没?你姐夫我在看女人这方面那是这个!”DG男人说到自己的老婆时,脸上的自豪反着光。
      童政一听姐夫的话,更是有一肚子的苦衷说不出来。他稍稍抬了一下头,接着微弱的灯光还能看见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泪水。
      “酒这东西好吗?”童政眼色凝重地问。
      “不好,伤肝脏,喝多了对身体不好!但是必要的情况还是要来一点的!不过有文化的人一般有节制,知道适可而止,只有那些整天纸醉金迷,醉生梦死的人才以酒为乐,这样的人不会有什么出息。”DG男人说起话来振振有词,严肃正经,像在发表演讲,说得头头是道,看到出身优越的小舅子对自己的尊重和崇拜,脸上越发的显得红光满面,春风得意起来。
      “我以前总是引起很多的注目,但我始终都让自己保持一些神秘色彩。可我还是简单,简单得让人一眼望穿!”童政根本没理会DG男人的话,兀自说道,“朋友们都觉得我为人和蔼,文雅,乐观向上,我自己也觉得我性格总是温和,对什么都点到而止,从不过分奢求,我以为我会很快结婚,并成为一个优秀的丈夫,一个慈祥仁爱的父亲,可是,现在我什么都没有,所有的一切都成了空!”
      童政的眼神一会迷离一会矍铄,说话时的目光中会闪烁着钢铁一样意志的光彩,这种光彩总会是你相信他有遏制不住的野心。
      “你知道吗?人类最古老的需求之一就是:在你晚上没按时回家的时候,有个人在惦记你,想知道你在哪里。”DG男人的目光忽然变得温婉,不再闪着那种傲视群雄的凌厉和唯我独尊的狂妄,取而代之的是真诚和力量,“以前总想爱情是盲肠多好,恋爱时难免觉得累、苦、悲,那时候想一刀切了算了!而现在陷入爱情河才明白,原来爱情是心脏,离开它我会死掉。”
      童政低下头,他以为姐夫只是一个矮胖的,生性好斗的人,对于事业的玩命程度就像他在战场上一样单枪匹马、冲锋陷阵、无所畏惧。
      对于这个世界他总是显得过分贪婪,但现在他改变了对姐夫的想法,他是一个有血有肉,重情重义的汉子,他让童政对自己从前在心里对姐夫粗狂的生活背景的鄙视所惭愧。
      “你从前总是以为自己具有超人的美丽而洋洋自得,确实,你总是能有战略性的玩笑消除紧张气氛,你在法律方面也确实是一个专家,你总是显得风度翩翩,一表人才,在社交圈里也能驾驭大局,但是你也总是在笑容中透露出你的空虚和不安,你因为过分自恃,而把自己架空在高处,你以为你总是能随心所欲,其实不是这样的,不是所有人都能一直这样忍受。”DG男人喝了一口咖啡,这次他没要牙买加蓝山,“人有的时候要放下架子,真的关心一下别人也许更好,认识你姐姐的时候,我不知道你们家的地位算是显赫,因为你姐姐从来没有让我觉得我的出身和她是多么的门不当户不对,我们单纯地相爱,不过说实话,除了你姐姐,你们家的其他人,包括你在内,让我感觉很累!”
      听到姐夫的话,童政忽然惊愕的抬起头看着姐夫,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让姐夫觉得累!
      “因为和你们生活在一起,我总是要想办法是自己看上去更有水准,更出类拔萃,所以我活得开始不像我自己,我总是装出一副耀武扬威的样子,总是摆出精明干练的德行,总是千方百计让自己脱离原来的生活背景,可是我回到自己家里,我和你姐姐单独相处的时候,我就会完全卸掉这些沉重的外壳,我又重新变成我自己。”DG男人说话时眼中含着泪水,这些话他憋在肚子里很久了,终于有个时间不顾一切地说出来,心里顿时轻松了不少,“你就是这样的人,我相信你和我一样,整天这样装腔作势,一定很累,不如放下来,这样才真能快乐!”
      说实话,DG男人很少说这样的话,不是很少,简直是绝无仅有,这么诚恳,这么朴实,比起从前说话时那种故弄玄虚,那种华而不实,那种自以为是,童政心里慢慢对这个在心里总不以为意的人开始有那么一点点地不一样了。
      爱珍贵,所以相遇珍贵、相见珍贵、每一句说话每一个眼神都珍贵,那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分钟,每一秒钟都珍贵。
      回到办公室,童政开始整理心情,他的桌子后面的书架上摆着一本《孙子兵法》,但是很明显童政并没有看过那本书。
      窗户占据了一堵墙的空间,外面灯火通明,霓虹闪烁,城市舞动的气息充斥着整个房间。
      房间内的昏暗让童政难受,他将屋内所有的灯都打开,闪亮的白炽灯的灯光刺了一下童政的眼睛,童政本能的闭上眼睛。
      眼睛中开始浮现很多奇异的,从前不曾注意过的曼妙的图像,那些带着向水流一样浮动的线条在光影中飘来荡去,微小的粒子一闪一闪,像浩瀚无垠的宇宙。怪不得聪明的人说眼皮是这世上最大的东西,闭上眼睛,全世界就都消失了,也都装在里面了。
      望着窗外,童政开始发呆,对面楼上的高大霓虹灯广告牌子红得像血一样,几乎要滴下来。
      等车的女孩子一个个花枝招展,叽叽喳喳,那些都还是在学校里享受父母薪金的千金小姐吧,不知道步入社会的无奈也不知道道路的坎坷。
      城市的女孩子们在等车的时候也不老实,摆姿势,摆表情,总给人一种搔首弄姿的混乱,这也算是大城市女孩子见多识广的一种表现,一种享乐。
      也可能是一种对青春无忌的张扬,在无个人的社会里,偶尔半真半假地表现一下自己。
      刚刚下过雨,风很软,在暮色里吹动落在满街的湿叶,冷调的街灯和暖黄的光在地上混合着,也混合了一点晚秋的斑斓和败落。
      这时候开始从各个大楼的台阶不断涌出匆忙,急迫的人流,那些外资企业的白领每到这个时候就会结伴去常去的酒吧间畅饮,那大都是一些没有结婚的人的逍遥集散地,算是让自己没有白白浪费掉那短暂的独身青春。
      童政站在天井上面,感觉像浮起的岛,脚下一条条街道在每个房顶之间飘飘晃晃,淡白的街灯拉出灰的影子,如慢慢织起的河。从前很少有这种诗意般的感受,只觉得什么事都是自己说了算,没想到有朝一日也有今天。
      大城市有这样一点好处,你不需要朋友的时候,每个人都是冷漠的,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会知道你的私情,可一旦你需要朋友时,就算是买卖也会变成安慰、关心,问寒问暖,体贴不尽。
      大城市永远都是一个华丽而诡异的语言。
      喝完了酒,侃完了大山,说尽了上司的坏话,是时候在末班车还没开走之前回家了,可是回家,要不然是孑然一身寥落寂寞,要不然就是有人相伴。
      回家。
      世上有许许多多的人,每天擦身而过的人数不胜数,可真能陪着回家的,只有一个。发生了任何大事,传宗接代,生死攸关,也只能有一个。
      因为这个唯一的人,家就成了一种牵挂,而不是负担。
      命运的甜头,就可以心甘情愿的骗人兴致勃勃的过完这一辈子。
      我们也可以开心的唱歌:在我什么什么的时候,怎样怎样的爱你,互相调戏着过完一辈子。童政想不出最后白发苍苍的时候会是谁陪在自己的身边。
      想到那些聪明的女人互相开导着对方:说好了我们还要一起养老的。
      是大智慧还是愚钝,都到了那种时候,大家抱在一起养老,互相依靠到底是大规模的孤独还是大规模的温暖。

      后来的事情变得很匆匆,伍恩梓被分到深圳那边的公司做头儿,秋风正紧的时候,他穿了一件薄薄的亚麻色体恤衫,腰上一如既往地挂着那个金黄色大大地Dior链子,头发喷了发胶,深邃颓废的模样一如崔健罗大佑时代那些北京小瘪三。
      走的时候他很有些不情愿,他说自己事情哪有那么简单,说来就来说走就走,难道嫁给了北京,说离婚就离婚吗?
      “人的年纪越来越大了,再也不想去DISCO和KTV了。一听见激烈的节奏和高分贝就他妈头晕脑涨的。酒吧也不能有现场演出的,就说喝的东西吧,一下从啤酒杰克丹尼变成了巴黎水和金汤尼;连茶馆都不能是嘈杂的,看见人打牌也敬而远之;谈论的都是他妈狗屁政治和股票,再也不想深夜流连街头了,知道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场所,开始物色门当户对的大姑娘了。终于慢慢发现,最舒服的地方是放着几本书的床。操,他妈的,人真的不得不服老了!”伍恩梓抿口茶,神色凝重,望着我,让我说不出一句附和的话,“快点保养一下自己吧,都有鱼尾纹了,你还真以为鱼尾纹性感?”一句话差点没噎死我。
      “年纪大了,身体抵抗力也下降了。所以你要知道生活要规律,要保重自己,不再暴饮暴食。过去冬天只一条牛仔裤也可以安然度过,现在刚刚入冬就冻得开始到处打听什么保暖内衣最舒服;出远门坐车的时候开始考虑飞机火车汽车的安全性;病了再也不硬撑着得赶紧吃药。你要告诉自己:即使没有别人来爱自己也要自己爱护自己。”伍恩梓的声音又变得很温和,像多年未见的情人,身边是自己幼小的孩子,他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妻子孩子,也格外珍惜这得之不易的家庭。
      但是当多年以后再在街头看到初恋时曾发誓一生一世永不放弃的女孩子,心里的思念又不由自主地释放,只是这其中添加了更多现在家庭中得到的温暖和稳定。
      那种幸福洋溢在脸上,没有任何恶意,只是想轻轻地对那个女孩子说,生活能改变很多东西。黎天爱就要被这种伤春悲秋、感怀生命无常的氛围感染了,忽然听伍恩梓大叫了一声,又重新回过神来。
      “这下衰大发了,一滚蛋,不知道猴年马月,老子才能再滚回来。一大老爷们儿,不知道怎么活得这么感性,你说是不是有点幼稚,还幻想自己能在北京生根发芽,又不是做梦的小女孩儿,怎么这么……这么快!我就要郑重其事的和丫告别了!”伍恩梓站在国贸顶层,望着喧闹的北京,忽然低下头故作调侃地说了这些让我后来又想起时仍会哭的话,“他妈的,丫也太有把握了,认定了我会爱上它?又保守又丑陋,简直不是我的风格,真他妈被老王说中了,人心就是一块瓷,你看着硬哈,他妈禁不住人家轮圆了往地上一摔,你就他妈碎的全剩片了。我就不是离不开这儿,你们都知道吗?你们都知道什么?你们什么都不知道!我就一个人,走到那都是我一个人,我小时候就这么打算的,一年换一个地儿,三十岁不到就把全国各地溜达个遍,只要不赶上火山爆发、泥石流、恐怖组织,我就开心,走到哪都开心,我就是不能在一个地方呆太长时间的人,呆时间长,我就没了,就像一根灯芯,最后被耗尽!你说,我在北京是不是呆的时间太长了?说实话我都腻歪了,有什么可好的啊,我这次走也挺是个机会的,慢慢的,咱们这几个人也都得各忙各的了,没事也别老往一块瞎凑了,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像长不大的穷大学生似的,有什么劲?装什么小资?装什么知识分子?装什么高尚?假惺惺的,活了一回遭儿,净招人烦了。你说,算不算我倒霉?从上大学开始就没离开过北京,我这年轻时代就这么浪费在这了,你说我冤不冤啊!这北京一下雪,新闻都说,这是北京几年来最罕见的一次大雪,你说那雪叫雪吗?这在东北算什么啊?怎么没看大家伙都去关心一下咱东北的父老乡亲啊!丫不就因为是首都嘛!出身高贵血统纯正!有个屁大点的事儿,靠,搞得就像全世界都要灭亡了,甭管您有什么本事,该您尽义务的时候了,就得当成世界末日一样关心。我他妈也窝囊,有什么舍不得的啊,等老子赚了大钱,还不想到哪就到哪,到时候我身上的卡比你们他妈每个人的头发都多!我他妈过得比你们丫谁过得都好——”他的声音飘洒在北京喧闹的国贸顶空,下面是奔流不息的汽车,我们俩站在那里,风吹乱头发,带走我们的温暖。
      然后,伍恩梓没有通知任何人就悄悄地一个人走了。他从前说自己是一个坚强的人,他也说自己很少流泪,可我说他根本就不是,喜欢喝酒的人从来都不理智。
      这城市有什么东西控制了他……
      我一直想告诉他,其实离别并不很痛苦,不用太伤心,别把自己关在自己铸建的铁牢里,把一切都看开点,生活就会是截然不同的风景,可我没有机会告诉他,他就像凋零的花一样走了,不过根据我对他的了解,他会带着更好的成绩回来找我们,然后自豪地对我们说:“走,不醉不归!”
      这绝版的青春让人不禁感慨——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亡。中间如果没有痛苦,那么一定是没有意义的浑浑噩噩。这个时候,如果依然能唱心中的歌给我爱的人,那么何尝不是另一种清澈,另一种永恒。
      哪一天无喜,哪一天无忧。若离于爱者,无惧亦无忧。
      没有激情,就一切都无所谓。
      总是可以带着微笑看着沧海桑田。一切都变了吗。也许是人心变了。其实,变化都是因为苍老,因为我们不再青春。
      因为不再青春,所以见过的悲欢离合就多,终于知道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意义,知道世界上不是所有相爱的人都能够在一起,知道不如意的事常常是十之八九。
      于是不再敏感得伤春悲秋,不再动不动就死去活来,不再说话做事毫不留回转的余地。
      于是常嘻嘻哈哈的打发掉很多东西,只想快乐的事情,忘记那些不愉快的场景。不是强颜欢笑,只不过是想一想,哪里有那么多放不开-----一转眼青春过去了一转眼爱情过去了一转眼一辈子过去了。
      青春,一定是需要毁尸灭迹的——当初那个仰天大笑:我左青龙,右白虎,老牛在腰间,龙头在胸口;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活宝小伙子一转眼消失在季风中。

      半年以后,黎天爱收拾好自己已经平静的心情,准备彻底搬离这座伤城。黎天爱悄悄在郑诺的遗像上留下一吻,眼泪划过脸庞,摔在镜框上,毫无遗憾的粉碎。
      “你要我带着你一起走还是留下来?”黎天爱微笑着把衣服放在行李箱里,对立在一边的郑诺的遗像努努嘴说,“不是早想过去吗?现在就走吧!”
      说完话,黎天爱停下手中的活,坐在床边,举起郑诺的遗像,低下头,眼睛里逼出狠狠的目光,轻蔑地笑了一声就把遗像扔到行李箱中,头也不回的盖上盖子,刷的拉上拉链,拍了拍说,“好好睡一觉吧,明天就到了!”

      忽然瞥见身边,昨天刚刚买的粉盒,用的是蔷薇花做标志,有着强烈的蔷薇香气,以至于在街上走着总觉得自己被蔷薇花所包围,后来才明白这艳靡的芳香从何而来,和黑色的包装很相称,魔女的魅惑。
      金色蔷薇花,英国皇室的徽标。
      小时候听说过那场惨烈无比的蔷薇之战,温热的血液浇灌了妖媚纯洁的蔷薇花,残酷的美丽。
      阖闾的名字竟然是光,光,我最喜欢的一个字,很同情他,馆娃宫中的那人难道没有为他留过一滴眼泪吗?为了那人,他付出了自己的国家、人民、皇权,还有生命。
      待我拱手河山讨你欢,他不是一个好的统治者,却值得我尊敬。另外一个人和他一样悲惨,舍弃了世世荣华,却也得不到一丝真心相待,琳琅妃啊琳琅妃,于心何忍。这世上能一直繁衍下来,生生不息的惟有一个情字。
      情之毒,罪不可赦却难割舍。
      如果我们的关系里没有了情,我会快乐吗?即使是千疮百孔的情到时也会让我感到力量吧!
      再后来,很多事情就不再像从前那样扑朔迷离,事实像一个从来不会输的玩家,戏弄人间。
      像我辈这般没什么经验的新手自然会陷入其中,不能自拔,非要弄得头破血流,方才罢休!
      李煜说,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我原本不喜欢这些忧伤的诗词,我总觉得古人就是这样——看见落叶就要悲秋,看见花谢就要伤情,看见夕阳就要叹息生命迟暮,可现在,我忽然觉出这些东西的好来,好像也没有什么其它的句子能概括人们在感悟中度过的年年朝朝岁岁。
      一转眼,太阳都变老了,何况这城市。
      在写这句话之前,我到厨房煮了一杯咖啡,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养成了这样的坏毛病,总要等咖啡凉了才想起来要喝掉它,而郑诺知道我最不能喝凉东西,我的胃不好,郑诺说如果我不好好保养它,时间长了,它会伺机报复我。
      现在我因为要写这些可能别人一眼都不愿看的烂东西,总是虐待我的胃,我真得很担心有一天我也会支持不住,我担心的不是我会不会死,毕竟我身边的人在一年中已经先后有两个人奔赴了死亡阵营,轮到我自己我也不会觉得有什么惊讶,我只是希望我能把这发生在2001年到2006年之间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记录下来,万一我阳寿未尽,还可以有时间再回味回味。
      作为黎天爱本人,我实在有些不讨喜,我决定真实地记录我和我周围的生活。
      不知道我的朋友会不会因为我未经许可而暴露了他们鲜为人知的隐私而和我对簿公堂,虽然我已经隐姓埋名。不知道夜色的凄凉会不会给我一些前所未有的创作灵感,不知道飘散的雪花会不会让我暂时忘记那些最痛的伤口而有勇气继续写下我最幸福和最不幸的曾经。
      又下雪了,伦敦的冬天有和北京一样的大雪,我总能在街道上找到曾经在北京时那种欣喜和惆怅。
      不知道伍子在这样的冬天还能不能想起曾经我们一起把酒言欢的日子,他说如果我喜欢,他每年都会陪我一起过年,可今年他食言了,如今他去了另一个更南一些的城市。那是个他喜欢的城市,丰富多彩的夜生活和永不疲倦的闹剧轮番上演,最主要的是——他已经在那里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也许此刻他正为一个聒噪的甲方搞得焦头烂额,又或者一个人躲在家里安静得看电视,我猜不到了,他是个让人兴奋的小子。不过我想他一定因为今年不能和我一起过年而感到失落,所以我忽然很想笑。
      我们的节日有红的似火的灯笼和满天的大雪。
      对面的灯笼红得一塌糊涂,像熊熊燃烧的大火,它成了我和伍子在一起的那些日子中最生动的画面。
      抬起头来,我放眼眺望城市更远的地方,我看着街道上飞奔的汽车卷起了纷飞的落雪,心中一阵空虚,这城市是不是太大了,大得就算我在这城市生活一辈子,也不能理解它。
      霓虹灯依然交替闪烁,看不到远山谁在忧伤,却总能听到她歌声的凄凉,谢尽了所有铅华,对于一个迫切想要融入它的外乡人,这城市始终不能变得令人亲近,它总是站在高耸入云的地方,任什么人也不能从它那里得到一丝慰藉。
      离开那个悲伤的城市就以为自己能够离开那些悲伤的故事,谁知道悲伤的人永远留着悲伤的回忆。
      城市是有生命的,谁发生了什么事,它都知道,就像我的故事,现在还能听见它用烂漫的雪花散落着我一辈子都不愿承认的事实。
      事实上,我也一直在控制自己的情绪,尽量使自己能更真实的存在于我的记忆中,不过回头看来,人总是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宣扬的本能,我还是没能把自己写得更坏一些,也可能我真的只有这么平淡,还不到坏的境界。
      想当初,郑诺说我年轻,一晃十年过去了,我依然孑然一人,满脸写着来无牵,去无挂的头彩模样。
      有时候真不明白自己老在摆什么谱,装作很清高的样子,其实过好自己的生活才是王道,管什么宇宙和卫星呢?
      我其实挺讨厌自己装腔作势的调调,讨厌自己在办公室里谦恭却虚伪的微笑,讨厌自己和记不住名字的人假装热情的打招呼,讨厌穿一身端庄的香奈儿坐在会议室里听他们冗长烦躁的产品策划和市场调查,我真是讨厌极了,讨厌现在这样无牵无挂的漂泊,讨厌生活太过上流缺少真实。
      自从换了一家欢天喜地的外国邻居,我就以为我早忘了那个和我一起蹲在天井里抽烟的少年,可当我今天又站在夕阳中这散漫金黄色光芒的天井里,我忽然明白,有些事,你越是想忘记,你就越记得牢,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干脆不要去强求。
      跳舞吧,像没有人欣赏一样。
      唱歌吧,像没有人聆听一样。
      去爱吧,像不曾受过伤一样。
      工作吧,像不需要金钱一样。
      生活吧,像今天是末日一样。
      我早就不抽烟了,小棵说烟这东西真的很伤身体,可他明明知道,却还要一支一支不停的抽,这孩子真是太傻了,他以为自己这样就会变成大人吗?
      孩子终归是孩子,想法总是很单纯,以为什么事情只要自己尽力就一定有结果,他怎么知道不是所有事都是按自己的意愿发展。
      可我呢,其实是和他一样的人,我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抽烟,我发现抽烟的时候,整个人都像生活在梦里,在这个梦里没有城市中数不尽的压抑和痛苦,在这个梦里四周飘着香樟树那种沁人心脾的甜味,在这个梦里草永远是绿色,生命总无止境。
      那时的我简直是烟不离手,我以为我总有一天会死在烟手上,没想到,我有一天竟会为了一个孩子的一句话而戒掉这我曾经以为再也不能离开我的梦魇,可那个孩子,那个我曾经以为只是个随便什么能和我一起抽烟解闷的小孩子,他把我当一生的挚友啊——可我直到他死的时候,才知道他的名字。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出现很多擦身而过的幸福和无助,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有那么多的感慨和抒情,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因为某个人或某件事而彻底改变她未来的道路,这也许就是人们总说的命途。
      命途的好坏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只是经历它的这个人是如何看待,看得轻松呢,他的生活就会更舒坦一些,看的沉重呢,他的生活就会更坎坷一些。
      我以为我爱伦敦,我曾经以为我就算是死也要客死在伦敦,这城市的每一寸肌肤都让我迷恋,有朝一日我真地到了那里,我才发现,全世界,只有一个地方让我一生一世都不能割舍,全世界只有一座城市让我一生一世都不能忘记。
      北京啊北京,你总是能载满了我对生活所有的感慨和忧愁,你总是容纳着我对你所有的期待和寄托,像一种不断上升的力量,把我的梦想高高的托起,对着那叱刹风云的太阳骄傲的抬起我的头。
      日升月沉,草木枯荣,在这万家灯火的夜晚,所有的如烟往事忽然化作了这些曾经清晰得毫发必现的回忆。
      想起那时候,我们都会在雪夜从温暖的被窝里被伟大友谊拖起来去喝酒去倾听心事。
      可爱情和友谊一样弱不禁风,娇贵脆弱,总是容易惹旁人羡慕和嫉妒,在上面稍加一点闲言碎语就变得一钱不值,一无是处。
      它是人生里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们却抓不住它。我们用它生火取暖,却引火上身。如果爱情干了,我们就不会再被烈火灼痛,却早已被烈火烧得面目全非了吧!
      今天,我又踏上了北京的路。坐在出租车里穿越这个自己熟悉的唯一可以依靠的城市。虽然它气候恶劣得有些丧尽天良,但是,我在这里成长,这是我的故乡和我的根基。
      今天的天气很好。我想象着我们还像孩子一样挽着手在街头随意的溜达。
      大家互相恩爱着,谁也不会再甩开谁的手。
      可是,你还爱我吗?
      可是,我还有机会爱你吗?

      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圈子里。谁都逃不了生活中的琐碎和烦恼,工作的压力,经济的拮据,不断上涨的税单,窗外施工队没完没了的噪音……然而只要有希望,日子就不会那么无聊,只要她经过的街道,有熟悉的白兰花味道,即使我只是投射在围墙上面的苍白的影子,也令我对将要面对的每一天充满激情。原来喜怒哀乐全在一念之间。
      当习惯变成爱时,我却仍然以为那只是习惯。
      过去的悲伤,我早已遗忘。可以遗忘的,都不再重要了。就像很多年以后,我再次站在北京锈迹斑斑的老护城河的围栏边,再次走在当初洋溢着我们欢笑的校园的甬道上,再次坐在37路公共汽车的窗户边看着流光溢彩的城市,再次一个人孤独的行走,再次点燃那根摩尔香烟——
      ——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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