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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奸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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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
无商不奸。
虽然早有听闻,但如此深刻的体会到这万古不变的真理,对于惜惜来说,还是第一次。
“这发簪真的适合我么?”商铺前,一名四十有余的妇人问道。
“这是当然,这发簪简直是为你而造的。”青衣男子轻轻摆了摆扇,笑道。
妇人不放心,左右照了照镜子,仔细端详。
“夫人,这发簪本售十两,看在您是有缘人,就算您五两吧。这可是我从西域带回来的绝品,除了夫人您之外,谁都不会有如此特别的气质去衬托它,让它显得分外美丽。”男子语气平淡,他的赞美自然得就像在说“太阳从东方升起一样”,让人能够轻易相信。
然而,妇人依旧不放心,抬头正想询问,只见动作柔和青衣男子替她正了正发簪,轻声道,“真美……”,随后冲着那妇人淡淡一笑。
妇人当即便迷迷糊糊的掏出钱包,三十两银子往男子手上一放,面红耳赤的吐出几声结结巴巴的“谢谢”,连跑带跳的走了……中途还撞到运货的小伙子。
被下了迷魂药的可不止那位妇人,只见周围已婚的老大妈、未婚的黄花闺女都晕头转向的往这儿看,上了年纪的两个老太太则边嗑瓜子边聊八卦。
“瞧,那不是雅克公子吗?”其中一个老太说到。
“雅……雅什么呀?”另一个老太耳朵不好使。
老太大吼一声,“雅克!”
“哦……哦!是不是就那个每半年来一次的从商的那帅小伙?”
“就是他。他……他上次还说我貌美如花儿呢……”老太太脸一红,娇羞的甩了甩丝巾,一脸陶醉。
“记得记得,他上回来卖了我个天山雪莲制的膏药,既好用又便宜。”
这话音量足够,传到那被议论的青衣男子——恒·雅克耳里。他摇了摇扇,自如的笑着,而他身边打杂的女子则面带危险的笑容,问:“公子听见这些评论,不羞愧吗?”
“客人对我满意是我的荣幸,我为何要羞愧?”他依旧是面带微笑。
此时,周围的小姑娘已经开始掏钱抢着买东西了,有的还送水送饭送丝巾……
女子看似温柔的对他耳语道,“你到说说,方才那发簪哪儿来的?”
恒以扇遮去半张脸,以同样大小的音量道,“两文钱买来的。”
“方才那妇人美极了?”
恒微微一思索,“五官端正吧。”
“那么,那边那位‘貌美如花’的老太呢?”
恒惊讶的看着她,“你是眼睛有问题还是脑子有问题?那把年纪的女人,皱纹都可以夹死蚊子了!”
“那么,关于那天山雪莲制的膏药……”
恒笑了笑,“上次宴会上撒拉诺国公主送的,我大概卖了那老太三百两吧。”
她冷笑,“好一个气质非凡,好一个貌美如花,好一个物美价廉!”
恒恍然大悟似的点点头,“原来你还在生气……”
她眯了眯眼,脑子里浮现那段她生平最痛恨的某段回忆……
“姑娘,买盒胭脂吧。”
街上,一名身着白衣的女子慢悠悠的走着。她的手和脚上都带着有铃铛的银链,每走一步,就响一声。她的长发一半用看起来价值不菲的宝石链子捆起,那链子上垂着各色宝石和一条一条绳子细的银条,垂在那另一半披肩的黑发上。这装扮在这地方无疑是不寻常见的,那闪闪发光的宝石引得路人纷纷回头,而她却一无所知。
她摇头拒绝了街边的小贩,边思索着边向前走。
身上的钱已经没多少了,而她也不知身上这些钱可以供她再走多远的路,或者,吃几天的饭。甚至,她现在走起路来,还有些晃悠悠的,因为没吃饱的缘故。
就在那一瞬间,腰间被什么用力一撞,随即看见一人影从她身边飞奔而去,再摸摸腰处——装钱的荷包已经不见了。
她的第一本能反应便是追。当然啦,她一个弱女子,而且还是没吃饱饭的弱女子,跑步的速度能比一个职业偷儿快?
可能性不大。
但是,在如此喧闹的市集里跑步,摔倒或者撞到人的可能性就大了。例如此时——
一个僵硬的画面。
青衣男子跌倒在地,罪魁祸首——白衣女子——被他的随从拦住。
男子不紧不慢的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扇子一摆,笑了笑。
这么温和的笑,在谁看来都是亲和友善、单纯无辜的,在她眼里也是如此,于是她松了口气。但是她着急,因为那偷儿已经消失无踪了,她又叹了口气,原因是她看见她的荷包插着小翅膀向她告别了……
她抬头,想跟男子好好解释,却见那男子左手往旁边一伸,另一个随从便递给他一个算盘。
他把扇子往腰间一放,左手端着算盘,右手便拨起了算珠,温和而又轻快的说,“医疗费五十两,时间损失费五十两,精神损失费五十两,衣服清洗费用十两,衣服修补费用三十两,总共是一百九十两,今天我心情不错,算你优惠,一百八十两就可以了,请问您是付现还是抵押呢?”
她愣住了,随后正了正色,“我所有的钱都被偷去了,你又拦住我不让我走,因此荷包内三百六十五两的损失用都由您赔偿,减去一百九十两,请您付给我一百七十五两,请问您是付现还是抵押呢?”
“抵押,我把整个人抵押给你,你说怎样?”
“我又不是人贩子……”
旁边传来一声轻笑,她转过头,才发现另一个衣着华贵,不似随从的公子哥儿。
“抱歉,但是你们能不能……恩,换个地方吵?”
这么一说,才发现大街上所有的人都停下来看着他们,而且都面带诡异的微笑。
她刚才说错什么了吗?
那公子哥儿又说道,“既然姑娘荷包丢了,若不嫌弃,就跟着我们一块儿走吧,我们可以送你回去,当然,旅费是要收取的。”
果然是商人就不会放过赚钱的机会。
“忘了介绍了,我叫彻·雅克,刚才和你吵的那位是我弟弟,恒。”
恒摇扇轻笑,十足的公子气派,“既然没有钱,就做苦工吧。”
她自然也明白撞到人是她不对,因此她并没有和恒谈判的筹码,做苦工还钱的话和打工的性质是相同的,并没有什么不好。只是……她后悔认识了这么个人而已。如果说有什么能让她痛恨这段回忆的话,应该就是与他的相遇了。
但无论如何,总而言之,这就是她现在在一个新的城市里,站在在恒的旁边,给他端茶倒水的原因。
恒用扇子敲了敲她的头,“小狗惜惜,想什么呢?”
她瞪了他一眼,“不要这样叫我。”
“谁让你的名字这么像小猫小狗的名字?”
她眯了眯眼,正想反驳,却见恒一脸别有深意的表情看着她。她正不明所以,只见恒恶劣的坏笑,“哎呀哎呀,我越来越喜欢你生气的表情了,以后你不在了我会很寂寞呢……”然后,他假装苦恼的沉思,最后恍然大悟的得出结论,“不如,你嫁给我吧!”
一座火山准备爆发,然后,在百里之外,依然可以清晰的听见一声响彻天际的怒吼——“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