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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hapter2. 十五岁的单车和你 ...


  •   如果我不曾遇见
      那一年的你
      是不是不会有
      现在的怅惘
      现在的忧伤
      十五岁的单车和你
      会回来吗
      暗恋的记忆

      十五岁,她遇见那个骑单车的白衣少年。红绿灯路口,晚风吹起他白色衬衫的一角,他微仰着头,骨节分明的手指紧握车把,长腿随意地撑着地,眯起眼望了望西边渐黑下来的天,夕阳的金色光芒给云彩染上瑰丽的颜色。
      拥挤不堪的校车驶过,秦绾透过车窗玻璃,百无聊赖地打量着行色匆匆的上班族和已经放学的意气风发的学生,无意间就瞥见了穿着白衬衫的他,车水马龙的路口,他安安静静地等着绿灯,只看得清一个侧影,突然他转过头来,如同黑曜石一样的眼睛,目光深邃,看向她,又好像越过去望向更远的地方,棱角分明的侧脸,有些凌乱的刘海被风微微拂起,秦绾只觉得时间凝固了。周边的欢笑喧闹声瞬间消失无踪,只有那个定格的身影,像是从古书中走出来的翩翩君子,缓步走近,朝自己微笑。
      那双眼睛,黑曜石一样的眼睛,在梦里出现了无数回,像施了魔咒一样,牢牢吸住她的每根神经。
      多年后,秦绾总会回忆起那个黄昏的初见,她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没有不经意的转头,没有遇见骑单车的他,是不是就不会有这些年的思念、苦涩和隐忍,生命是不是会重新改写走向一条不同的路。
      只是如果是如果,是永远不可能发生的如果。

      “喂,看什么呢,都傻掉了?”
      死党林晓桐大力地拍了拍她的肩,她才回过神来,眨眨眼睛,汽车早已过了十字路口,再探头去看,哪还有什么单车和少年。她叹口气,暗想着自己怎么也花痴了一回。
      “听说了没啊,咱班要来一个转学生,而且还是个大帅哥呢!”
      “哎呀,”秦绾敲了敲林晓桐的脑袋,“你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你当然没感觉啦,你所有的心思都花在研究那些无聊至极的教科书上了!”
      “真是拿你没办法……”
      晓桐早已转过身去加入了另一群女生热烈的讨论中,秦绾静静看着她生动活泼地笑,手舞足蹈的兴奋样子。有时还真羡慕她,永远都活力充沛,给周围的人带来快乐,像个开心果一样。而自己呢,好像永远都做不到她那么潇洒自在,不习惯处在人群中央,宁愿一个人坐在小角落里读书或随意涂鸦。

      班主任进来的时候,秦绾正对着一道几何题皱眉,数学是她最不擅长的科目,虽然她几乎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贡献在了这上面。
      世界上很多东西都是这样,不是靠努力就可以的。往往你费尽心力的,到最后才发现只是徒劳。
      “同学们,这是我们班新转来的同学——沈墨,大家欢迎!”
      “哇,好帅呀!”
      “是哎,看起来好成熟的样子!”
      下面不少女生都在窃窃私语,有些大胆的男生还吹起了口哨。
      秦绾抬起头,看着站在讲台上的白衣少年,单手随意地插进口袋,黑曜石一样深邃的眼睛,抿着嘴唇,线条清冷的脸上带着几丝不羁。
      他。竟然是他。
      周围的空气凝固了,喧闹声渐渐向身后退去。
      只有逆光中少年一张一合的唇。和白衬衫上影影绰绰的光。
      与那天黄昏的单车少年的影子逐渐重合,向她走来。
      是梦境吗?
      即使别后的四年,五年,甚至十年,那双黑曜石一样的眼睛总是会出现在她无眠的梦里。安抚过多少时光,又沉默了多少岁月。
      “好了,沈墨同学,你先坐到最后一排的空位子上吧,大家安静点上自习。”

      身旁是拉动椅子的声音,空气中流动着沐浴露清新的味道。
      秦绾把头埋得很低,两颊上传来灼灼热度,让她有些喘不过气来。
      时间分秒游走,似乎过了很久很久。
      “喏,这里,加一条辅助线。”
      细长白皙的手指在试题册上比划。
      “啊?哦。”
      思绪从远处拉回,带着慌乱,迷惑,欣喜,兴奋,雀跃,心情随温度一点点回升。
      秦绾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那个,谢谢你啊!”
      男生深黑的眸子变得清亮了些,嘴角开始有了柔和的弧度。
      人生若只如初见,若能永远停留在初见的时刻,生命是不是会少很多遗憾?

      秦绾和沈墨渐渐熟络起来。
      沈墨的理科很好,再难的数学题,他也只要十分钟就能搞定。但他的英语却糟得一塌糊涂,连最基本的语法都搞不清楚,不过他倒也无所谓的样子。所以应付老师提问的重任就落到了秦绾身上,她经常偷偷把答案写在桌角的练习本上,他就照着念出来,坐下后再投去一个微笑,却并不道谢。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过去了。
      虽然两人是同桌,真正交流的话却不超过十句。所幸两人都是寡言的那一类,因此沉默的时候倒也不觉得尴尬。
      但秦绾觉得自己好像越来越想了解沈墨,越来越想走进他的世界。很多时候,她的目光会不自觉地聚焦到他身上。听着听着课,就忍不住偏过头看他在做什么。站在教室门口,眼睛想搜寻的第一个就是他的身影。
      她向来不相信一见钟情,而如今的自己却因为一双眼睛,一个黄昏的初见而渐渐痴情迷恋上了身旁这个人。
      汤显祖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大概就是这样的感觉吧。

      他是淡漠疏离的,很少说话,总是紧缩眉头,常常一个人打球,一个人骑车回家。
      他是郁悒寡欢的,脸上总带着异于同龄人的成熟,又有一丝桀骜不羁。
      他极爱篮球,每天中午都会在球场上打球直到大汗淋漓,谈起篮球时眼睛里会有难得一见的神采飞扬。
      他喜欢听beyond的歌,尤其钟爱《冷雨夜》和《真的爱你》,一下课就会塞上耳机,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
      他爱穿白衬衫,扣子开到锁骨的位置,露出脖子上带着的银色十字架。
      他成绩很好,上课却几乎不听讲,课本下面常常藏着一本侦探小说或者体育杂志,或者干脆就趴在桌上睡觉。
      他会给她讲解数学或者物理题,第二天早晨再直接拿过她的作业本抄写。
      他不言语,她也跟着沉默,只是暗暗记下有关他的所有事情。
      是喜欢吗?
      这样关注一个人,他的喜怒哀乐都牵动着你的神经,你跟着他快乐,跟着他难过,他在你会脸红心跳,他不在你又会坐立不安,但你们之间的对白却少得可怜。
      秦绾怀着这样的疑问,忐忑,不安,焦虑,犹疑,心神不定,情绪反复。

      直到一天下午,回家路上,林晓桐神秘兮兮地拉着她说要告诉她一个秘密。她记得那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天色阴沉,两人同撑一把伞。
      晓桐趴在她耳边,轻声说,我喜欢沈墨。
      那个时候,她的眼睛里闪烁着快乐的小小火苗,带着初恋女孩的羞涩,却掩不住甜蜜。
      打雷了吗?
      好像听到有个地方在隆隆作响,是什么一瞬间轰然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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