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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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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岚告诉我她请客,但最终掏钱的人是我。
      在去酒吧的路上她的钱包被人摸走了,连两块钱的公交费都没留下。我们在酒吧玩儿的很疯,自称“千杯不倒”的沈岚也难得喝醉了,她抱着我哭得歇斯底里,我想她应该是在心疼自己那丢掉的钱包——那是沈岚的父亲在她十八岁生日时送上的大礼。小妮子曾不无得意的跟我炫耀:她装在里头的钱从来没有那个钱包本身的价值高。
      我等沈岚哭的差不多了才开始安慰她,语无伦次的说着“钱乃身外之物”这种轻飘飘的废话。
      她像是才想起这回事儿似的瞪着我,“对啊,钱包,我爸给我的生活费全在里面。”她又开始哭个没完没了……
      “没事儿,你不是本来就要请客吗?请我喝完这顿酒你的钱包也该空了,还不如把它让给有需要的人。”什么样的主人就能教出什么样的狗,我在曲邵华的熏陶下也变得油嘴滑舌起来。

      D&S是我们这种学生阶层勉强能消费起的中端酒吧,它定位的群体应该是那些活跃在写字楼里的年轻白领。之所以说它勉强,是因为在这种地方消费一次大概需要把本月生活费的四分之三贴进去,然后在剩下的29天里缩在食堂啃馒头。
      来D&S的学生族只分两种,要么是像沈岚这种生活小资的孔雀女,要么是打肿脸充胖子的屌丝男。真正的富二代和成功人士往往会去湖对岸的那家“L'amour éternel”,曲邵华曾带我进过几次,可我至今都不知道他们家的招牌是怎么念的。

      ——如果你想让自己显的很高端,最好去认认真真学几句法语。

      我没有带银行卡出门的习惯,所幸身上还装着包总早晨留下来的那笔钱,否则我大概只能给曲邵华打电话——恬不知耻的请金主来付账。

      快到10点的时候我终于把沈岚拉到了学校后门,再往前走就是鹭大的宿舍区。她喝醉了,竟然抱着路灯的柱子不肯松手,我也只好陪她一起站在昏黄的灯光下。不远处的海上飘着薄薄的雾气,周围安静的只有风吹树叶的声音,我听见自己的身体里传来某种细碎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飞快流逝……

      有什么在我的唇边啄了一下。

      我回过神,沈岚在我面前疯疯癫癫的叫着,“亲到啦,被我亲到啦……”

      我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嘴,碰到的只有唇角的伤。

      我笑着看她。我的青梅竹马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她望着你的目光比天上的星星都要亮。她陪我荡过秋千骑过旋转木马,还会在我赢走她的卡片时狡猾的哭个不停。我看着这个曾经的假小子一点点长大,抹去了脸上的泥巴涂上精致的妆容,将短短的蘑菇头留成飘飘长发,脚下的帆布鞋变成了精致的高跟,飘逸的长裙取代了千年不换的牛仔衣……时间总是最好的魔法,它能让脏兮兮的灰姑娘变成人见人爱的辛德瑞拉,也能让一个连马路都不会过的小丫头成为气场强大的女王殿下。这个有点儿任性有点儿刁蛮的姑娘就好像是那朵生活在B612星球上的玫瑰花,她的身上只有四根不算锋利的刺,却敢天真的叫嚣着:“老虎,让它张着爪子来吧!”

      如果没有曲邵华,我大概会娶她。可我只能笑着,看她在我面前慢慢的蹲下身去,双手抱臂……我也陪她蹲了下来,像曾经无数次做过的那样,宠溺的揉着她的头发。

      “我的小公主,你知道自己亲的这张嘴,一般被用来做什么吗?”我到底做不了她的小王子,这双被蒙上了浅灰色风景的眸子,再也回不到当初的通透纯净。

      我以为她听不懂,可也许我错了。

      我看着沈岚一点点抬起头,用那双因醉酒而略微充血的眼睛盯着我,一字一顿的说,“总有一天”她又重复了一遍,“总有一天,我要把那些伤害过你的人,全部扔到装着福尔马林的玻璃罐里。”

      她站起身,跌跌撞撞的走进校门。那一刻,她的背影像从天而降的复仇女神……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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