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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莫愁前路无知己 在这儿 ...

  •   在这儿待了几日,略一打听便可知道许多江湖上的事。
      便如叶孤城,是富可敌国的飞仙岛主人,名满江湖的白云城主,亦是冠绝天下的剑圣。
      便如此地是为南海,武林中练剑之人梦寐以求的剑道圣地。
      而唯一可与之齐名的,只有塞外的万梅山庄,其庄主便是江湖所称之为剑神,西门吹雪。
      还有许多在江湖上大名鼎鼎的人物,四条眉毛的陆小凤,风流成性,朋友满天下,“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说的便是他的成名绝技,灵犀一指;江南花家的花满楼,双眼失明却极热爱生命,一招流云飞袖在江湖上少有敌手;偷王司空摘星,易容术几乎无人可辨其真假;老实和尚,号称从不说谎……
      这些都是清月与他讲的,清月是照顾他日常起居的侍女。
      “城主,”浅笑着打了个招呼,“你,这是?”
      “方才在海中练剑。”叶孤城接过下属手中的棉巾,擦了擦脸上的水珠,披上一件白袍,左手握着长剑,右手拢了拢湿淋淋的长发,简洁的回答。
      “确是一处练剑之地。”沙淩看着叶孤城身上因沾了水而紧贴着的白袍和披散的长发,常人若是这般必是狼狈不堪,而在叶孤城身上完全看不出来,只有一如既往的清冷孤傲。
      “要回去吗?”
      叶孤城点了点头,转身向城主府走去,沙淩紧跟其后。伤虽然好了大半,却终不曾痊愈,因此疾走了一时,便觉得身上有隐隐的痛楚。
      现在居然连常人都不如了。
      沙淩正懊恼间,身边的人却已经放缓了脚步。抬头愕然的看着叶孤城,男子并没有转过头来,径直往前走着,速度却慢了许多。
      沙淩说不清楚心里是什么感受,只知道是有些感动。
      是谁说白云城主高傲冰冷,不近人情的?
      谣言可畏。
      沙淩默默地吐槽世人对叶孤城的看法,却不知叶孤城本应该是那般的,只是他已经将沙淩当作朋友,对待朋友时他总会缓和些态度。
      到了府中,叶孤城便回房间沐浴更衣,沙淩就自己寻了处石桌坐着。正值春日,各色的花妖娆的盛开着,如火如荼。
      他向来是亲近自然的,不然也不会在以前经常独自去各种人迹罕至的地方旅游。这满院的香正符了他的心意,闭了眼斜倚着身旁的树睡了过去。
      叶孤城用完早膳后所见的便是一幅这样的景象。明艳的花掩映着白衣男子,身上的绣纹闪动着银辉,精致而安静的面容却比花明艳千百倍。
      突然有些不忍心打扰,叶孤城准备离去,而本应熟睡的人却忽然睁开了眼,静静地看着对方,气氛有些莫名的尴尬。
      也许过了很久,叶孤城突然开口道:
      “大夫说,你的病再将养几日便可痊愈。”
      “啊?”沙淩有些呆愣,转眼间就反应了过来,“是吗?”
      两人都不再说话,场面再一次冷了下来。
      真是个冰山,话这么少。沙淩想着,又说道:
      “城主习剑。”
      “是。”
      “那,城主可懂剑?”
      “我即是剑。你,又如何?”
      “我不练剑,也不懂剑。”
      叶孤城听后眼中的失望一闪而过,沙淩却还是看到了,也不在意,接着说:
      “但,我懂道,自然之道。世间万物,殊途同归,我运用法时,我即是法,法即是我,万物皆为利器,随心所欲,不过一念之间。”
      沙淩看了看叶孤城,又说:
      “我懂道,是因为诚于道,用心来感悟自然之道。练剑也应当如此,练剑之人诚于剑,诚于心,诚于人,方可登剑术之巅峰。”
      叶孤城垂下眸子,立于原地陷入思考。半晌,抬头看着沙淩:
      “练剑之人应当诚于剑,诚于心,却不必诚于人。”
      沙淩蹙起好看的眉,紧紧的盯着男子琥珀色的眼,里面只有对自身剑道的坚持。轻轻叹了口气,沙淩错开双眼,看着男子身后大朵的木槿说道:
      “这样,也好。”
      遂起身,沙淩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叶孤城亦转身离去。在跨出小院的那一瞬,叶孤城听到风中传来低低的声音:
      “叶孤城,不管你日后如何,我只知道,你是我沙淩的朋友。”
      叶孤城脚下一顿,然后离开了小院,只余满院的香无人赏。
      昨夜的谈话并没有影响到沙淩的心情,一大早,喝过药后,便拖着清月去逛街了。
      一直待在房间里,暂时又不能打坐,也没什么书看,沙淩只觉得快发霉了。想出去,偏偏清月一直拿他的伤没好为借口,不放他出去。
      而今天,沙淩死活拖着清月一起出去,虽然清月答应了,却还是提了好些要求。
      以前,从不曾有人这般这般对他。他的力量最强大,极少受伤,亲朋好友、弟子便是想关心他也无法。现在这样,对沙淩来说,真算的上是新奇的体验。
      沙淩揉着被吵得有些疼的额角,跟在清月后面走上热闹的街道。
      总不过是小女儿家,看见了胭脂水粉和漂亮的首饰就舍不得走。沙淩想起身上没有银钱,便让清月在店铺里先看着等他回来。找人问了下当铺的位置,到了立刻拿出一块以前闲暇时雕刻的玉放在柜台上:
      “这个,值多少钱?”
      当铺老板小心翼翼地拿过玉,温润光滑,是上好的玉,且刻功也十分细致。
      “三百两。一个铜板也不能多了,这玉就值这个价。
      ”
      沙淩也不在意,只要有钱就行,接过银两回去找清月。清月还在店铺里眼巴巴地看着首饰。轻笑着走过去,沙淩轻敲了一记清月的头。
      “喜欢什么?我买给你。”
      清月十分不舍的看了看那些首饰,咬咬下唇,说:“ 公子,不用了,我们走吧。”
      沙淩却不走,顺着清月刚才的视线,发现她喜欢的是那支步摇,转身问旁边的伙计:
      “那支步摇多少钱?”
      “爷,三十两。”
      清月却下了一跳:“这么贵,我们还是走吧,再说平日里在府中也用不上。”
      沙淩随手摸出三十两买下了步摇,勾唇笑着递给清月,清月却推辞不要。
      “你可是陪我在外逛了一上午,这只步摇就当是慰问好了。”
      也不容清月再拒绝,塞给她后就走,清月只好拿着,小跑着跟上沙淩,嘴里还嚷到:
      “公子,您慢点,您的伤还没好。”
      沙淩只觉头大,走的更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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