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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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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夏天开始的爱情短暂易逝,可我的每段爱情不约而同的都开始于冬季,然后在春夏之际死去。
有次我半开玩笑的问女友是不是我冬天才有魅力,她却说恰恰相反,冬天我把自己包成了粽子,瀑布一样的长发也被塞进了帽子里,整个人看起来普通至极。
我盯着镜子里的自己,黑亮的长发直垂腰际,裸色的吊带长裙衬得我皮肤愈发的白里透红,隐约可以看见左边锁骨下方的纹身“αυτο ”,是“自我”的希腊文。我知道很多人都选择为了另一半去纹身,我才不会做那么傻的事,我是岳小夏,我为自己而活。
今年冬季,我在“星时光”咖啡店写一本枯燥冗长的小说,点一杯甜腻的卡布奇诺,再在别人的世界里伤心的死去活来。我写完了男女主角相遇的部分,却为他们如何开始相恋伤透了脑筋,我想人间世事大抵都要靠缘分,所以这对本应相爱的男女主角却被我写成了有缘无份。
那是一个阴天,干燥阴冷的冬天看起来比往常更加面目可憎,我刚坐在位置上,等待服务生来点餐,不料抬头却发现桌上突然多了一杯卡布奇诺,服务生迎上了我诧异的目光,然后将视线转向了我前方的那一桌,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要怎么形容那个男子呢?干净,纤尘不染。他对我笑时眼底澄澈,好像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过这样清澈的眼睛了。
这世上有太多美好都被封锁在这水泥森林,而那些用浓墨重彩勾勒的,不过是一件件华丽的羽衣,他们终究不是飞鸟,终究无法展翅飞翔。我想,我大概是找到了那个被尘封的美好,我感叹自己何其幸运。
我们的爱情开始得平平静静,还是在那家“星时光”咖啡店,不过我已不再是一个人,他会静静地陪我坐着,只在咖啡快要凉的时候提醒我快些把它喝完。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的小说终于写到了男女主角的分离,而此刻我惊觉原来我写的故事其实很俗气。
男女之间的关系,如果不是恋人,那么无外乎不喜欢,或者喜欢却都害怕说出口,我忽然意识到我身边这个男人是多么可怕,他从未对我说过喜欢或爱,我也没有对他有过分毫的承诺,在伏案写作的这段日子,我只觉得他如同世间不可多得的易碎之物,他看起来那样美好,而我是如此平庸。
在夏天到来时,他和我提出了分手,他只是对我说:“其实你很不平凡,而我,只是需要一个忘记在咖啡凉了以前喝完的人。”
他依旧美好,我想,我大概才是那个不能飞翔的人。
后来,我把那本小说烧掉了,看着燃烧时升起的缕缕黑烟,想起前些天看的《上海宝贝》,写作者原来不是说大话的谎言家,很多事情,要切身经历,才能知道其中的痛彻心扉,作者需要在有限的一生中去体会很多种不同的人生,他们的文字才得以隽永。
我重新写了一本书,超凡脱俗,却几乎是我亲身经历,我身心俱疲,不想这本书却大受好评,我开始被曝光在镁光灯下,开始解释锁骨下的纹身,开始被赞美我是多么的美丽,而我拖着残破的身躯,居然也开始享受这种浮华生活。
我想,大概在那个冬天我就已经死去了,那个美好的男子带走了我的灵魂,只剩下了一件羽衣,我不怨谁,这只是我的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