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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时往事 ...

  •   我叫无良,我的记忆从五岁开始。

      睁眼便是在一个庄子门口,所以就去狠狠地敲了门,再后来被收留。

      后来的后来,一个老头来庄子串门时看到了我,捏了捏我的全身骨头,说着什么根骨奇佳之类的话。说实话我很嫌弃他那油乎乎的刚摸过鸡腿的手,但还是跟他走了。因为庄主很听这个脏老头的话,唉,还是我上头没人呀。

      我很舍不得那个庄子,亭台楼阁什么都不缺,日子过得舒服得很,可惜美好的日子总是不长。

      后来的后来的后来,我拜了师。

      还是过了一段很悠闲的日子,那段时间,总有两个小鬼早出晚归的去练功夫,做着大侠梦。一个叫陆小凤,一个叫司空摘星。我想我知道这是个什么世界了。

      穿越从来不是让我执着的事,可是穿到一个了解大致剧情的世界,我还是愣了一下,但也只是愣了一下而已。

      两个小鬼只有六七岁,起初对突然冒出来的我很有兴趣,我们一起吃饭一起玩,陆小凤还讨好过我一小段时间。平心而论他们都是十分用功又十分聪明的。

      直到有一次偷跑出去玩,他们一下子飞到了树上,而我上不去。我在树下站着,站到了那天傍晚,想了很多。比如,江湖。

      我躲不过江湖,如果与两个必然成名的人一起长大。

      却又只想明白了一点,没有武功,我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回去后,我跪在老头面前,未梳起的发丝挡住了视线,没有看到老头狡黠又意味不明的笑“师傅,我要学武”。师傅后又问我想学什么,我答不上来,就这样想了三天。

      毒药医术暗器是一定要会的,但是不能专攻这些。将来去行走江湖,用毒和暗器,总归是旁门左道。至于医术,实在不如强大的武力值有安全感。

      而剑,我皱皱眉,万梅山庄的那位冰块会让天下学剑的人熄灭了问鼎天下的心思,更何况,用剑的人,据说简称“剑人”。

      至于刀吗,霸气有余并不适合女子,扑街。

      思来想去便想到了刺,是一种比刀短,比匕首要长的武器。但凡是对于杀手还是刺客之流都是必备的一种,一旦刺出必见血的凶器。

      三天之后,我去见师父。第二次头触地,平时保护的精心的广袖染上灰尘,坚定的道出自己的选择。

      老头永远没个正行,笑嘻嘻的“我早就替你做好了决定,今后,你就随那两个小子一起练武罢”
      我“……”卧槽那你为什么让我回去好好想想呀魂淡,我很仔细的想了三天心力都交瘁了有木有哇,你就这么轻易的决定了人家今后的成名武器人家好不甘心呀呜呜呜!

      我开始习武,从最基础的开始。但这基础,与司空陆小凤他们也有很大不同,在没学一招一式之前,我的腕力已惊人。

      各有侧重不是不好,只不过我已经偏科的严重了。

      其实陆小凤与司空摘星,那时也不过两个垂髫童子,都是天真烂漫的时候,我便央着他们给我开小灶,教我轻功,很轻易的就得逞。后来我的轻功,在这天下,只是追不上司空而已。足够骄傲了。

      快九岁时,我得到了我的另一条生命,那是陪伴我一生的武器——追魂鞭。我嫌这个名字不好听,改成了“掌杀”

      了解蛇的人,都清楚,看上去至软的蛇身其实有着坚韧的躯干,亦如掌杀。

      一式两鞭,重一十六斤。短鞭长六尺,长鞭长十尺。两鞭又可合一,但是那么长的鞭子,没有十几年的功夫,都不一定甩得动。

      普通的鞭子都是靠甩、抽。老头告诉我,追魂是要先甩,再刺。我很不满意,默默地吐槽,是掌杀好吗,掌杀,掌杀!然后真挚的看着老头,乖巧点头。

      如此,掌杀更像是一把长长的软剑了。

      那时我就想,要是我是个货真价实的孩童,恐怕再怎么努力都会淹没在历史长河之中了。老头丢给了我一堆书,鞭法最甚,杂书也不少,然后就一溜烟跑了。

      原话是“从来没有人把追魂鞭练至大成,又怎么可能有鞭法”我注意到了他一翘一翘的胡子,藏在袖子里的手攥成拳头,想着等我鞭法大成一定要削下他的胡子出气。

      我只好自学。

      九岁那年过的很苦,上午翻着各种武功秘籍,下午做试验摸索改进自己的鞭法,还不敢落下基本功,晚上看着那些活命必备的书入睡。

      有一点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我融入了陆小凤和司空摘星的圈子,换句话说,得到了他们的认同。用陆小凤的话说“一个女人,如果比男人还强,那她一定不是个女人。”所以,我那时在陆小凤的眼中,就已经不是个女人,而算是朋友了。

      司空还好说,但是陆小凤……被他认可的朋友一定都是上辈子没积德,所以这辈子才倒了这样的霉。陆小鸡可是惹祸精、麻烦缠身的主。

      那时陆小凤还是没长胡子的青葱少年,司空显然不像陆小凤那样养眼,很萌是真的。事实上我一直研究一个人怎么可以把傻里傻气和古灵精怪融合在一起,倒是时常忽略了陆小鸡同学。

      我们一起练功。

      灵犀一指那时还不像书中写的一样出神入化,玩闹时我还能摸着司空的衣角,切磋时我被鞭子抽出的伤比他们两个只多不少。

      再后来他们两个切磋时我更愿意看着,得到掌杀后我再也没练过其他武功,但是随着鞭法的提高,杀伤力太大,我再没法切磋。

      除了练武,我们最常干的一件事就是打赌。我从他们两个手里赢了不少,当然也输出去了挺多,有次差点把我刚穿过来时,身上唯一带着的玉佩输出去。

      我常想下次的赌注,但是没他们鬼主意多。

      于是,跟陆小鸡赌时,一般都是输了随意,我赢了的话,陆小凤就必须强制性的和司空比翻跟斗。一个时辰之内,司空比陆小鸡多翻多少个,陆小鸡就要挖多少条蚯蚓。

      结果就是,每次他们两个打赌,司空输了我也跟着倒霉。

      这样以来,我和司空的革命友谊日益稳固。

      打着吵着闹着笑着,练着武,较着劲,一晃眼间就各自抽长了身体。

      虽说是自己摸索出来的鞭法,威力倒是十足,仅有的几次切磋中,陆小鸡竟有小半数接不住。这说明我也算是成长期高手吧。我笑的花枝乱颤,额,夸张了夸张了。

      陆小鸡长胡子比司空要早一点,为了显示并显摆他成熟的标志,他留下了两撇。看着他得意的晃来晃去,我撇嘴,要说成熟,老娘是第一个成熟的好不好,看我从来没显摆过我来过那个啥啥,你长了胡子得瑟个什么劲儿。

      话虽如此,但是陆小鸡在和司空谈论成长的烦恼时从来没避讳过我,突然让我痛心疾首的认识到,他们似乎没把我当成女的。

      我是不是应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让哀伤逆流成河一下。

      可惜我没时间内牛满面了,我被率先丢出山谷,出去历练。可怜我鞭法尚未大成呀,遇到坏人被强卖给哪个大官人当小妾怎么办。

      我偷偷掐了掐自己的胳膊,装哭。

      他们两个看在我装可怜装的这么卖力的份上,赏了我好些瓶瓶罐罐。

      其实我毒药迷药比谁都不缺,但是有机会敲别人一笔的时候下手一定要稳准狠,这才是无良本色。

      就这样,我踏入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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