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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处话凄凉 那老乞丐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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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在漫长的岁月中占据了多少,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只是,花明轩,因为你,我的十年是人生中最漫长的时光,亦是最短暂的时光。
明轩,十年,我花了七年爱上你,你让我花了一年恨你,现在我又用了两年来回忆你,剩下的日子,我用所有的时间来忘记你。
如果能够再见你,愿我能浅笑说声:“公子,与黎似不曾与你相识。”
——完结
入秋,凄冷的月光洒在桌面,风吹茶凉,孙与黎敲完最后一个字,存档,钻入冰冷的丝被,似不知凉,入梦。梦里又是谁再一次进入她的房间,悄悄地用铜捂字捂热她的被衾,即便寒冬腊月,雪窖冰天,那被衾都是热的。所以曾经她以为他是爱她的,深爱,所以她也爱他,爱的义无反顾。唯有夜阑人静,清泪埋入发丝,无声无息。到此为止吧,花明轩,我将不再爱你。
一个月后,文学界掀起轩然大波,一部《十年》在极短的时间内占据各大网站点击榜冠军。但是作者孙与黎这个名字却是第一次被人们知晓。
孙与黎是谁?孙宇和李丽,普通的工薪阶层,婚后一年喜得爱女,取名孙与黎。与黎爸和与黎妈是安怡村上出了名的金童玉女,生出来的孙与黎自是容貌过人,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孙与黎很讨人喜欢,走到哪儿都是一副阳光活泼样,特别是一笑两个酒窝和弯成月牙状的眼睛,嘴巴又甜,完全是安怡村的开心果。时光荏苒,孙与黎变了。那个天真活泼的孩子不在了,不管遇到谁,那个会笑着打招呼的小孩渐渐埋下了头四处躲,两个小梨涡和小月牙再也没有出现过,澄澈的双眼里染着不知名的浑浊,她变得怕生,时时刻刻犹如惊弓之鸟。人们渐渐也不爱搭理这孩子,这个十二岁的孩子不是碰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就是得了什么怪病。与黎爸和与黎妈带着小孙与黎跑了很多医院,查出来都是一切正常,就连去了大大小小的寺庙也是无济于事。渐渐地,他们也放弃了各种治疗,至少这孩子除了不爱说话以外其他倒没有什么症状,不管怎么样这都是他们的孩子,他们能做的只有接受。唯一一次让与黎妈介怀的是一次她带着孙与黎去寺庙烧香,门前有个老乞丐,那老乞丐看了孙与黎直摇头,嘴里嘟哝着“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世界,活不过二十岁,活不过二十岁哟。”那一次,也是李丽第一次看到孙与黎眼中除了冷漠后的另一个神情,恐惧,没有尽头的恐惧。。。。。。。后来大家都慢慢忘记了那个老乞丐说的话,日子照旧在过,孙与黎虽然出落地更加漂亮,但在人们眼中她只是一具披着倾国倾城的皮囊的死尸,没有思想,没有感情。
“小丽,你怎么了?”看着紧皱眉头的李丽,孙宇担忧道。
李丽无助地看着孙宇,良久哽咽道“还有一个星期了?”孙宇一时没反应过来,然而马上就反应过来,是的,还有一个星期了。他还记得李丽失魂落魄地告诉他那个老乞丐说的话的晚上,现在离与黎二十岁生日还有一个星期。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不管那个老乞丐是胡言乱语,痴人说疯话,但不得不信。孙宇也皱起眉头,夫妻俩坐在房间里,天渐渐变暗,他们就那么没在黑暗中。他们什么都做不了,这是他们最爱的女儿,他们却什么也做不了,就像十二岁那年他们不能做什么,因为一切来得没有征兆,没有原因,他们永远记得那个晚上小孙与黎跟他们到过晚安,醒来后竟是物是人非。现在,因为一个疯言疯语,同样没有原因,却有征兆,但是他们同样什么都做不了!时间像驼背的老人,一分一秒,弓着背弯着腰慢慢走来。生日,这个叫做生日的东西终于在七天后到来。
孙宇和李丽一大早就在楼下忙活,不管怎么样,这个生日都要帮她过好。
孙与黎缓缓睁开眼,眼睛好像异常干涩,是吧,许是哭多了,眼泪流干了。她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看了很久,很久很久。她骤然瞪大双眼!天花板?!而且还是淡紫色的?!淡紫色的天花板?!她四处看了一下,凭着小时候一些记忆,她知道那个叫电脑,那个叫空调,还有衣橱,窗帘。。。。。。回来了,回来了!久违了。酸气涌上鼻尖,泪水也催上泪腺,久违了。她从床上坐起来,镜子里熟悉的脸,和那个地方的她一模一样的脸。她套上拖鞋凭着记忆找到楼梯,楼下飘来阵阵香味,油炸小肉丸?孙与黎心里一喜,这是她从小就喜好的吃食,她慢慢走下楼,看到正在忙碌的两个身影。灰白爬上他们的鬓角,他们今年也不过才刚过四十的年龄,确是比同龄人老了十多岁。眼泪再次涌上来,孙与黎没忍住哭了出来,夫妻俩闻声看去俱是一愣。孙与黎下楼,爸妈两个字哽在喉咙里,“爸,妈。。。。。。”泪水顺势滑入嘴角,孙与黎像个找到家的孩子紧紧抱住愣住的父母。那种感觉难以形容,明明还是昨天的那个她,过了一夜的的确确又不是她,但是,这个真真切切就是孙与黎,他们的女儿孙与黎。是有多少年没有听到这两个字,从八年前那句“爸妈,晚安”,今天是第一次听她叫他们“爸妈”!
孙与黎是谁,没人说得清楚。只是安怡村的人只当那八年只是孙与黎得了一场怪病,许是抑郁,许是自闭,八年后,一切都好了,她还是那个孙与黎。只是较之以前,她眼里有个东西叫伤痛,溢于言表的伤痛。不过,或许这就是成长吧。就当这是一个成长吧。
苹果日报的金牌记者阿秦在安怡村蹲守了几天终于等到刚从花园跑步回来的孙与黎,眼前的女子年轻的叫人吃惊,看起来估摸二十岁的样子,鼻尖的薄汗散发着青春的气息,除了她令人吃惊的年纪,还有那样的容貌。那是怎样的倾国倾城。阿秦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什么影后歌后她没采访过。只是她采访的都是用胭脂水粉堆砌出来的美女,她见过她们平时素颜的样子,虽然也是美的,但是绝不是能让人眼前一亮的美。眼前的她不施粉黛,确是让人移不开眼。特别是那双澄澈的眼神让人不小心陷进去再也拔不出来,乌黑的眼珠似要滴出水来,小巧的鼻子高挺而秀气,上面还调皮地挂着几滴汗珠,水润的嘴唇没有抹口红却那么红嫩。“绝色啊绝色”阿秦心里暗暗赞叹。转念一想这该是一个幸福美好的年龄,到底是什么让她写出“明轩,七年,我以为你把爱给了我,所以我便愿意倾尽一生去爱你。而今,七年的爱禁不住仇恨的冲击,你把我的身躯囚禁了一年,我就把我的魂抽离一世!”?又是什么让她笔下的孙与黎经历了死一样的“灵魂抽离,不是简单地死,而是死了连魂也不留在那里。”。一双澄澈的眼睛,是怎么也让人也想不出让它渲染上仇恨的污浊是要经历怎样的恨,而有多恨,就有多爱。
孙与黎没有阿秦想象中的难相处,毕竟她有经验,一些有成就的作家都是有一些自己独特的癖好的,而往往就是这些独特的癖好才造就了那些成功的作品。在阿秦眼中孙与黎完全没有什么怪癖,除了话不多。但只要阿秦提问,她也都会一一作答。蹲守了几天总算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个大独家也被她抢到了!这个孙与黎,单凭一本《十年》已经红遍全国,甚至很多出版社已经着手翻译成英语,韩语等多种语言,准备全球发行。书籍翻译发行并不是什么稀奇事,稀奇的是这本《十年》不过是一本穿越小说!再加上如果让大家知道孙与黎并不是大家眼中经历了人世间的各种爱恨情仇,而只有二十二岁!那么这次大独家的价值无可非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