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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断魂 ...


  •   墨女出生时,父亲说,先不为她起名,待到周岁抓周时,案上放上文房四宝,抓住哪个便以哪个做名。因为,父亲痴迷于书法。
      所以,便有了墨女这个名字。从少儿书法奖到少年书法奖,墨女的奖状多的令她麻木,父亲说,我的女儿不懂书法,那便是世间最可笑的事。
      墨女十八岁,随父亲一起登越华山,快到山顶时便看见山顶上站着一个人,看身影,分不出男女,那时天地间只剩一抹火红,映在他身上,似那风中的烈焰跳跃着要将他焚烧殆尽。爬上山顶,墨女终于看清了那个人,青丝飞扬,细眉细眼细唇,连腰肢也细的仿佛不盈一握,依旧看不出是男是女,却见那人朝她轻轻一笑,没有露齿,只是那么轻扬了一下唇角,却比那身后的晚霞还要妖娆三分。
      墨女的父亲随后跟上,看到那人,微微一愣,还未开口便听那人说,“听说你自认为你的书法今朝无人能比。”
      听到那人如此说,墨女的父亲又是一愣,而后极其自信地回道:“不是我自认为如此,而是能超越我的人我至今还未见到。”
      那人又笑了,先是微笑,后来露了齿,再后来,连声音都带着笑意,“是么?那我们今日打个赌可好,如果你的书法胜得过我,我便从这华山之颠跳下去,如果你输了,便让你的女儿从这里跳下去。”
      墨女的父亲顿时惊诧,扭头看了眼身旁的女儿,见她低着头,额前的发丝散乱下来遮住了她的眼,脸依旧苍白。
      “好!”他说,那语气带着自信,也带着决绝。“只是这山顶哪来的宣纸笔墨。”那人又是一笑,往旁边移了一步,这才发现,他的身后,一个砚台压着张洁白的宣纸,那砚台造型极简,通身如墨,色泽沉重,上雕龙凤呈祥,一只毛笔斜靠在上。
      原来他早已有所准备,那人轻抬了下手做了个请的手势,眼睛却一直望着低着头面无表情的墨女,只见那指甲似乎要陷进掌心的肉里去了。
      墨女的父亲又看了眼女儿,而后直着背朝那宣纸走去,再也不看她,跪在纸前,一手执笔一手按纸,只是下笔时竟有些踟蹰,细看才发现那执笔的手腕有些微微的颤抖,良久,像是发了狠一样朝那纸上大笔挥去。
      白色的纸上墨女二字龙飞凤舞着,看它们飞扬着,似要将那夕阳舞进大地,让天地间仅存它们的身姿,像那人被风吹起的的青丝,细长的,扬至尽头,便是一路空白,苍茫一片。
      “该你了。”写完字的他依旧跪着不动,不看身旁的人,也不看身后的墨女,摊开手,盯视着手心冒出的汗粒。那人移步向前,接过他手中的笔,有意无意的把玩着,迟迟不动,直到跪着的人开始不耐烦的看向他,才笑着说道:“你赢了,其实我根本不懂书法。”
      跪着的人又是一愣,看向站着的人目光带着狠绝,身子却在那瞬间瘫坐在地上,这才回头看了眼墨女,重重喘了口气。
      “我们走吧。”起身朝墨女道。经过墨女身边却见墨女站着一动不动,又叫了一遍,墨女没有看父亲,径自朝崖边走去,眼睛望着崖底。
      “你要干什么!”看着女儿的父亲终于不耐烦的叫道。
      墨女没有回头,也没有回应,忽地转头看向身旁之人,笑了,那笑,竟比那人的笑还要艳丽明亮。
      “你既然料定他回和你打赌,也就料定了今日我会不会从这里跳下去吧。”
      “是。”那人含笑依旧。
      “墨女,你要干嘛!”身后的男人终于感觉到不对劲,这一句你要干嘛带着的是惊恐不安。
      墨女还是没有回头,好似身后的东西是她一生的羞辱,天地间的最后一抹红沉了下去,像饮了毒酒的美人,那绝代的风华在瞬间消逝。
      风将地上的宣纸吹了起来,飞舞于天地间,在那静谧的夜里,像招魂的白绫。山间,久久回响着一声撕裂的叫喊,那声音,惊恐,苍凉,夹着悲伤。
      他喊着:“墨女。”
      “前世欠下多少孽债,才要我今生如此相还。”墨女说。
      清晨的阳光打在少女的脸上,带着些许调皮,街道上已陆陆续续地响起了商贩的叫卖声。好似不满这份吵闹,少女微蹙了一下秀眉,却未睁眼,魂儿好似早已不知留迹于何处。
      少女的对面是一座楼,说是楼却比普通的楼宽大了些。高约五十米,宽近百米,远看只见那楼面上写着“千秋红尘”四个烫金大字,劲道十足。楼前路面红绸铺地,上绣金丝凤凰,绵延百米,恰到街口,红绸之上不见一丝污迹,想定是刚换上去的。而街上的路人却也奇怪,竟没人敢嬉戏地往前踩上一脚。路面两侧一步一麒麟,高约五尺,通身碧透,双眼皆以黑曜石镶嵌,依旧是一尘不染。
      二楼今天怪异地开了个窗,谁都知道,千秋红尘面对街道的窗从来不开,因这“千秋红尘”中的一草一木都不是平常人可以碰触的,更别提那搂中的人儿。今儿却见那窗口开了,尽管只是一条缝,却也足以令眼尖的人吃惊不已。
      一辆马车从老远处飞驰而来,速度之快令人看不清驾车的人,但人们似乎早已习惯,识相地让出一条道,被马车扫到之处的摊位已是一片狼藉。那商贩竟连一丝怨气也不敢带,低着头默默地清理。这时人们注意到了那个半躺在街边的女孩,不禁地发出一阵怜悯之声。那女孩,正好挡了马车的去向。眼看那马便要从那女孩身上踏过,却见一根乌金鞭横扫而来,卷起地上的人甩至街角。
      女孩醒了,可能因为身体上突袭而来的痛,只觉得有东西缠住自己的腰身,下一刻,身子便飞了出去,又重重地落在了地上。很快那马车便消失在视线中。她只看到那骑在马上的持鞭人腰间佩着一块红玉。
      女孩的脸上因为疼痛而有些扭曲,这时身旁的一个小乞丐突然开口道:“你竟敢躺在那里,那是鬼楼的马车。今天没死算你幸运。”
      鬼楼?女孩咬咬牙,记下了。突然又好似发现了些什么,有些惊恐,颦着眉,看着眼前的人和景,那眉好似要皱作一团了。最后,她问身边的乞丐,“这里是哪里?”
      “这里是南城啊,你难道不是这城中的人吗?”
      “不是。”
      “那你是哪里人?”
      “不知道。”女孩思索着,回道。
      “你不会是被吓傻了吧,怎么有人连自己是哪里的都不知道呢?”乞丐面露可怜之色。“不过也难怪,那个鬼楼没人不怕的,你又被他们伤了。”
      “我似乎忘记了一些东西。”这个古老而又陌生的地方,对她来说是陌生的,那么,那前世的记忆还算是什么呢,不如忘却吧。“你可否告诉我现在是何年献,当权者是谁,国号是什么?”
      “现在是苍元五年,国号为苍,当权者当然是苍王了。”
      女孩又敛下了眼,似又睡着了,只有那锁紧的眉告诉着看她的人,她被一些东西缠住了,这个她不曾听说过的国家,逃过了历史的缝隙。忽地睁开眼,好似拨开云雾见明月,秀眉舒展开来,带着眼睛明亮了许多。
      “你叫什么。”
      “小三儿。”乞丐有些惊诧,才过片刻,他看她的脸上已尽是轻松,难道她都不疼吗?她刚刚才受了鬼楼一鞭子。
      “我叫墨女,我和你一起乞讨好吗?”
      看着她的眼睛,小三儿有些失神,那眼睛,比那千秋红尘那麒麟上的眼睛还要剔透。
      有了决定,墨女便不再烦恼,索性找了个比较舒服的姿势半靠着墙,微眯着眼看眼前的新世界。
      她,已是死了一次的人,从那个人应了赌的那一刻,她便已经死了,她当她是走过奈何桥的人,只是没有喝那孟婆汤,留下了前世的记忆。这里被历史遗忘了,她却是被那个世界那个人遗忘了,那个人的眼里,脑里,心里,骨髓里都只有书法,他的血液是黑色的,如墨一样,给着她荣耀,财富,却从她出生那一天,一点一点,勒着她的脖子,让她绝望,让她求生不得,只好求死。如今,这个□□还有着温暖,心脏还在跳动,却像已辗转千年,轮回今生。
      她再也不用看到他了,也再也看不到他了,那个她唯一的亲人,唯一的父亲,唯一让她不能爱,不能恨,只能让她选择放弃生命以求解脱的男人,再也追不到她了,再也不能逼她,让她的血液化成墨,血管化做砚,骨头化作笔,皮肤化作纸。今生,她要为自己而活,绝不再受任何人的左右。想着,唇角有了笑意。
      “你在看那千秋红尘吗?”
      “嗯。”墨女轻道,“很特别的一座楼,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那是座红楼。”小三儿的神情因为能为墨女解说而变的很愉悦,“里面住的都是些很漂亮的男子和女子,他们每个人都有一项自己拿手的才艺,楼主斋月是咱们苍国的第一美男子,他的琴更是天下一绝。”
      “第一美男子?”墨女来了兴趣,打趣道,“比那红绸上的凤凰还要美吗?”
      “这……人和凤凰怎么能比,不过,应该是斋月比较美吧。”
      “为什么?”
      “因为这凤凰谁都能见,而那斋月却不是平常人可以随便见得着的。”
      “呵呵。”墨女一笑,“那你可有想过,这凤凰易见是因为这红绸太过于低贱。”
      小三儿的眼睛闪着大大的好奇,“你为什么要做乞丐?”
      “因为我是乞丐啊。”墨女扭头看了眼男孩,十三四岁的年纪,浓眉大眼,如果洗去那层污垢,也是个极其漂亮的男孩吧。
      “你不是。”小三儿肯定地说道。
      “何以见得呢?”
      “虽然你看起来衣不蔽体,但你浑身都细皮嫩肉地,你的那双手,深闺中的小姐也不知道能否养出你的七分细嫩,那怎么可能是一双做乞丐的手呢。”
      “是吗?”墨女这才注意起了自己的双手,上面还渗着血迹,应该是因为刚刚的波动而擦伤的,若是以前,定是会被父亲狠狠地教训吧。父亲疼这双手远过于她本人,他说过,笔要与手成为一体,粗糙了,便感觉不到笔的灵魂。所以,她的手就好比那楼中的斋月,而她,就像那贱绸上的凤凰,虽是凤凰,却是低贱的。不过,现在她可以不必在意了,看着它流血,心中竟撺过些许快意。
      “还有,你手上带的可是雪银,它比金银都要珍贵的多,除非是王公贵族是带不了这种东西的,那上面镶嵌的更不是普通的宝石,它叫雪石,又称夺日,因那光泽比日月还要璀璨而得名,极其罕见。我也只有在三年前苍王登基外出游行时见过,他手上的那颗虽然比你的大些,做的却是极其粗糙的,比不上你的晶亮。”
      他说的是这手链吗?雪银,倒是比这白金好听,原来这里已经有这种东西了,这手链是她第一次获书法奖时父亲请人专门打造的,可改变大小,天下间独此一件。
      “或许这些都是假货呢?”
      “假货?不可能!假货哪能花得上如此心血,简直是巧夺天工,我没见过比它更精致的做工,或许你是个公主或者皇妃呢。”
      “噢?”墨女有些想笑,“公主?我可不敢高攀。”
      “那你是什么?”
      “我?当然是乞丐了。说起来你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以后还要靠你照顾呢。”墨女半是调笑半是认真地说。
      “没问题。”小三儿倒是回答的铿锵有力不带言笑,“若你真的要做乞丐,还是把你的手环收起来吧,那东西,会惹祸的。”
      “好。”墨女应道,却不见她动作,只道:“这里的阳光真好。”
      小三儿看的有些无奈,她,这样的一个人,不曾见过,就这么突然出现,也不知道会陪自己多久呢。那双眼睛晶亮剔透,却看不出有留恋的东西,所以,若她有一天要离开,也定是一身轻松的离去吧。

  • 作者有话要说:  相思这厢有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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