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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番外三 查斯切朗 ...

  •   那一天,我接到了一封信,就此改变了我的一生。
      那一天,我走进京城北的那家常去的茶肆,照例叫了一壶白水,一碟酥饼,听先生唾沫横飞的说隋唐演义,打算照例消磨一个下午的时光。
      小二为我端上了酥饼,在盘子底下垫着一封信。
      我拿过来掂了掂,随手丢给小二一钱银子。
      一钱银子,可以买一石米,两匹绸缎,三千斤木炭,甚至一个贫饿无依的女孩子了。
      当年,我身上若能有这么一钱银子,老管家临终就可以吃上最后一口热汤面,大黄就不会饿到偷人家的鸡吃而被打死,我也不用跟随走江湖卖艺的师父四处流浪,半乞半讨活着了。
      信封里沉甸甸的,似乎盛着一些珠宝翠玉。
      我揣在怀里,起身走了出去,小二追在后面赔笑:“玉大爷慢走,玉大爷脚下小心,玉大爷……”
      每次人家喊我玉大爷,玉哥,玉兄弟,玉煞或者玉王八蛋,我都不由愣一下,听了这么多年,我还没有习惯这个名字。
      老管家在世的时候,一直管我叫“爷”,我以为这就是我的名字了,谁知道他临终的时候对我说,其实我的名字,是察斯切朗,意思是夜空里的寒星。
      我问他,那我姓什么,我的爹妈是谁,他摇了摇头,指了指心口藏着的一个荷包,饿着肚子,咽气了。
      可能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害怕一切包起来的东西,包括包袱,包括荷包,包括信封。
      我回到自己的住处,关好门,跳上房梁,动手揭开那个信封。
      信封里有一张信笺,一副白玉镯子,一对珠钗,宝石的光芒在昏暗中闪闪发光。
      信是一个女人写的,字迹娟秀,像是大家闺秀的文笔,寥寥数言,直白了她强烈嗜血的仇恨,简单明了,要我替她杀了另一个女人。
      我看的不耐烦,正想随手撕了,却在最后一行话,发现了我朋友的名字。
      也是因为这个名字,我没有撕掉那封信,相反地,将它揣在怀里,翻身出门去了。
      这个名字的主人,乃是我此生唯一的朋友。
      我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单凭这个名字,已经足够叫我去杀任何人了。
      于是我根据信上的指示,连夜去了热河,绕过皇家的哨卡,进入避暑山庄的皇庄。
      当时夜已经深了,皇庄上仍有人家亮着灯,我凑在窗下,听明白他们是专为避暑山庄供□□的庄户,这些天日夜操作,要送最新鲜的牛奶进山庄,窗下就停着装牛奶的木桶车。
      那木桶很深,我轻而易举的躲进其中一个,盖上盖子,坐在稠厚的牛奶里,安静的等待。
      木桶里很黑,奶臊气很重,浓厚的像一只拳头,狠狠砸在鼻子上,这样的感觉我曾经经历过,不过那一次,周围没有现在这么安静,好像有很多脚步声,很多人的哭喊声,叫骂声,我记得有一个女人的声音颤抖着说道:“快带这孩子走,他是老爷仅存的血脉了……”
      那个女人是谁呢,我一直想不起来,也许那时候实在太小,所有记忆只能靠老管家留在荷包里的血书一点点拼凑。
      师傅曾经问过我,功夫学成了要干什么,我说,我要报仇。
      师傅摇摇头,这世上你只剩下一条命了,居然还不懂得珍惜。
      师傅他不是我,他没有读过那封染满褐色血迹的书信。
      不能再想了,心口仿佛有把刀子,一点点剜着我的血肉。
      木桶车终于动了起来,一路颠簸,前往我要去的地方。
      那封信上说,要杀的女人,名叫芳芳,赫舍里芳芳,中了痘毒,现在满脸痘痕。
      这样的女人,应该并不难找。
      等我从木桶中出来,跟在一个仆从后面,一路进了避暑山庄。
      皇家的园林,果然气派,住在这里头的小皇帝,还有那个芳芳,一定没有像我似的,尝过流落街头的饥苦。
      我被牛奶浸泡的膝头,开始隐隐作痛,应该是冻坏的旧伤发作了。
      饥饿和寒冷,甚至比战争杀人更多,我没有死在额娘染血的怀抱里,却差一点死在寒冬大雪纷飞的街头,他们却在这仙境一般的地方,享受牛奶,这公平吗!
      还有我的朋友,他那样的人物,没有死在建功立业的阵前,却死在阴冷血腥的刑室里,这公平吗!
      而我的阿玛,从山海关挺进中原的八旗勋贵,顶天立地的英雄,居然惨死在政敌玩弄权术的手上,这又公平吗!
      眼看着一路雕梁画栋的奢华,感觉这份祥和与安宁仿佛昂着高傲的头,正觑眼俯瞰着我,一股从嫉妒、仇恨,还有孤独中生出的杀机,开始在内心深处勃勃跳动了起来,管它什么公不公,均不均,一路只管杀过去,杀干净,杀杀杀杀杀!
      当我看见那个叫芳芳的女孩子的时候,那股嗜杀的□□,燃烧的更加热烈了。
      她瞪大了眼睛,瞧着我,就和这满院子的花草似的,细细弱弱,没经过半点儿风霜,一袭丝衣的站在月华之下。
      她看见我扭着那个景嬷嬷,一双眼睛里写满愤怒,还有恐惧,更有趣的是,她居然挡在那个小皇帝前头,想要用她不堪一击的瘦身板儿,保护那个小皇帝。
      我真想笑了,这个小女孩儿,满脸痘痂,披头散发,瘦怯怯的举着一把匕首,居然也敢跟本大爷叫板,而那一双细的好像一折就断的手,居然也能下毒手,杀害未降生的婴孩。
      而那个小皇帝,被人呵护着长大的小皇帝,他瞧着芳芳的眼神,仿佛她是个什么珍宝一样。
      于是我在那一刻疯了,当着皇帝的面儿,我要夺走他珍视的东西,就如同当年他们夺走原本属于我的幸福那样。
      当时,只差一点儿,我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当场扭断芳芳那瘦弱的脖子,我心中那股澎湃的杀机很饿,非常饿,它嘶吼着想要吞食小皇帝脸上,那种眼睁睁失去心爱女子的绝望和恐惧,那美味的恐惧,仿佛在刀尖上微微颤动的奶油,甘之若醴……
      现在想起来,若那一刻,我真的那样做了,如今,也便不用痴傻傻的爬上城头,遥望着中宫的大门,夜夜凭醉换梦了……
      那一晚,与其说是我掳走了她,倒不如说,是我就此落入了她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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