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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我依稀看到文筱戈好像在人群里寻了我一下,但是她却没有看到我,其实我就在不远处看着发愣的她。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直到文筱戈去推摩托车,骑上朝回宿舍相反的方向走,我才郁闷地去坐回宿舍方向的公交车------

      其实我还是很希望她能够追我一下子的,我其实根本就走得很慢,她只要稍走快一点,就可以赶上我。她只要拉一下我的手,我就不走了,就乖乖地和她一起回去了。但是她居然站那里动也不动,没一点想拉我回去的意思。

      坐在公车上,我越想越郁闷,再叹一口气:“刘子菱,又是你自找的。”

      工作上我们依然配合得非常好,偶有小摩擦,但是极少。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吧!我和她工作起来都是可以让同事另眼相看的人,所以我们俩在公司里应该算是梁小姐和老板面前的红人,梁小姐有时出国带礼物回来都是第一个让文筱戈,静若,和我我们三个人先进她办公室挑,其余的才给别人,所以我们也算受宠。

      当然我们何总更是高兴,估计老板有在他面前夸他带的人不错。因为我是他带来的嘛!再加上我闹的那件没穿鞋的糗事,四千人的公司差不多有一半的人认识我吧!

      我比文筱戈相对来说好相处很多,平时工作中我笑得多一点,她笑得少一点,而且公司的报纸我也经常投投稿,偶尔发表下文章。所以走在车间里都有很多员工给我打招呼,出名也不太难。让自己的笑容灿烂点然后把自己整糗一下就行了----

      鞋事件以后我们也没有坐下来谈什么,还是她做她认为是对的,我做我认为是对的事,当然我还是会天天跑上去看一下她,公事私事每天都能见上吧!

      我仍会不经意地对她好,她没吃饭我去超市或自动售货机那里给她买吃的,她会拿起来很随意的吃,就像她家里的东西似的,从来不和我客气。

      我自己吃什么好吃的会留一点给她,当然她也会带一些吃的给我。她吃不吃或者喜不喜欢吃有时我也留意一下,至少吃上面,我还是对她有一点了解的。

      文筱戈如果当天回宿舍一般是晚上八点三十左右下班,一般我会等在PMC部和她一起走,极少骑摩托车。如果她不住宿舍,那五点半一下班我就找不到她的人影的,她从来不告诉我她去哪里。最多发个信息我:“我回去了”或者是:“我有事出去了,不回宿舍”或者:“我去莲姨那儿”
      我一般回她一个字:“嗯”就没有了。

      她走了我就郁闷,我肯定也发不了多少字啊!我就是不知道她总是去哪里?是不是去她男朋友那里呢?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能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上下班,虽然不是全尽人意,但是我仍然是非常开心的,至少她在我身边,不是吗?我也从来不敢去问她是否喜欢我-------

      一个星期六,文筱戈下班后可能心情很好,发信息给我说一起去逛街,她没有骑摩托车,我们两个人乘车出去,因为乘车到达逛街的地方也很方便,开着个摩托车,真还不好逛。

      我们先在闹市的地方到处逛了逛,没有喜欢上什么东西。到处都是卖衣服,鞋子,精品店,化妆品店,------都进去逛了一下,也没有买什么东西,洗脸的洗面奶我还有,我也没什么要买的。
      我看文筱戈选东西真的有一点挑,这个看一看,那个看一看,她总能找出毛病出来,都没有买。最后到一家卖牛仔服的商店,她停了下来,我不知道她又要干嘛,天气不冷,买牛仔外套干什么呢?

      她拿一件牛仔外套在我面前比了一下,顺便看了下价格:“试一下,这件你穿着应该很好。”
      没办法,我只好把外套套上,到镜子那里照了照,感觉还不错,刚开始我只留意上身,在镜里整体一看才发现,居然和我的牛仔裤很搭配。我也喜欢上这件外套,因为看着很顺眼了。

      文筱戈把我从前到后,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就到柜台那里去了,钱都递过去了,价钱都没有还。她买衣服比我还笨,我怎么样还会还一下价格的,当然一般也还不了多少,经常被别人宰。还好我买衣服不太多。

      她拿着装好外套的手提袋出来时,很高兴地将手提袋递给我:“你穿着很洒脱的样子,配上你的牛仔裤刚刚好。”

      “干嘛买衣服我呢!我有外套。”我看着她说。

      “你不喜欢吗?”文筱戈盯着我

      “喜欢”

      “喜欢就好”我只好把衣服接过来。

      我们不知不觉走到一个稍窄一点的巷子里,虽然路不宽,但是人却很多,也许是这个时间逛街的人较多,文筱戈主动拉着我的手,第一次我觉得她是喜欢我的。

      走到一间卖精品手表的店里,文筱戈看花了眼,她就不走了。这些时装手表真的好漂亮,我虽不喜欢戴,但是却喜欢看。文筱戈翻来覆去,不厌其烦地在那些里面选来选去,我想她是比较喜欢手表吧!
      我看着她高兴的样子,也受到感染:“很喜欢吗?”
      “是啊”!
      “那我送你,你慢慢选。”

      文筱戈根本就没有听我说什么,继续去看那些手表。她的视线随着手表转,我的视线随着她转。我发现她眼神盯着一个角落不动,她看到一对手表,只是颜色不同,款式一模一样,一只蓝白色,一只红白色,文筱戈似乎一眼就看上了。

      她将那个蓝白色的递过来:“手伸出来,试一下,好不好看?”我见她那么高兴,只好把手腕伸出来,准备接过她的表,谁知她亲手给我戴上去,边看边说:“嗯,不错,就这只了。”然后她把那个红白的戴在自己手上,看上去很高兴的样子。

      我自己把手腕放在眼前看了看,感觉还可以,虽然我不喜欢戴,但是文筱戈喜欢,那就不能拿下来吧!但是手上第一次戴东西,真的是有一点不习惯,我站在原地想了想,还是不敢拿下来。
      于是我到柜台去付钱,文筱戈拉一下我:“你这么笨,我已经付过了。”

      “付了吗?,不是我送你。”我朝那个店长看一眼,那个店长朝我笑了一下。可能我刚才在那里看手表,没有留意,她付钱真的是太快了。

      我们一人戴一只手表朝外走,文筱戈边走边拉着我的手:“你要戴着,不许拿下来。”幸好我刚才没拿下来,你看这不又来了,我的手就像是她家的一样。

      “好吧!”她今天有一点不一样,比平时热情很多,而且主动很多,不知道是不是我想多了。

      “电池没有了再找我,不许弄丢。”

      “你有电池吗?可以用多久?”

      “你废话那么多干什么?反正我的话你记住就好,不许弄丢。”

      “好,一定不丢。”我认真的说。

      文筱戈看着我就笑了,她这一笑,我又晕了眼!傻傻地看着她,她笑起来的神情感觉真是好。她拉一拉我的手:“你怎么这么爱发呆,走了。”我只好低了头,随着她往前走------

      文筱戈这样子的热度又过了好几天,我觉得文筱戈似乎越来越喜欢我了,我有这个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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