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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

  •   “叮咚”伴随着门铃而来的,是刘旭言。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在我还犹豫着要不要回去的时候,默默的给了我一套新衣服,转身等我穿好后,又默默地把我拉走了。
      车子启动时我还有些发愣,开着开着,才认出了那是开往家的方向。我看了看身旁的刘旭言,紧了紧拳头,不断想着:这是在车上,不能打他不能打他,打了就一失两命了!才克制住自己想打他一拳的冲动。你凭什么替我决定?就因为你是我朋友?朋友就可以帮我做决定吗?呵呵..
      依旧是一路的沉默,我也明白,这件事,刘旭言的做法才是更合理的,却没有办法收拾自己想要逃避的心情。旁观者清,那是因为旁观者没有办法体会当事人的感觉。没有真正经历过的人,说再多句,我感同身受,也没有办法深有感触。
      不得不说,这世界真是狗血到够了!等我打开家门,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粉色的人字拖,OMG!粉色!我这辈子最最厌恶的颜色,没有之一!!记得有一次也只是唯一的一次,陆楚杰给我买了件粉红色的衬衫,他本来以为我会喜欢的,(因为他事后告诉我我们在逛店时我常常看着那件粉色的衬衫)我们却因为这件衬衫冷战了两个多星期。我不愿在他面前揭开我从前的伤疤,但是他一定要我告诉他理由。
      其实也只是因为我被我那喜欢粉色的母亲给抛弃了,我看到粉色就像被掀开了那不为人知的伤疤,而已。她以前总喜欢给弟弟买带点粉色的,却不曾给我买过什么,我说说不喜欢粉色,实际上也只是得不到的在骚动,而已。
      明明都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我什么都没有。到最后,也只有我被抛下。那个应该被我称为父亲的男人更是因为这个女人,对我动辄打骂。如果你在五年前认识我,你一定不会知道我原来也可以平和,也会常情,也会被人伤了心。
      然后他就向我保证,在家里,绝对不会存在粉色。
      咳咳,话扯远了。看到这双鞋,我已经知道了我该做出什么选择。不。是他做出了决定才对。
      我上楼,翻出了另一个旅行用的超大容量的包,准备拿走我的东西。从衣服开始吧。打开衣柜,拿出自己的衣服。有几件我送他的,还有几件他送我的让我不知道要怎么办,最后还是没有拿走。接着是领带、袖扣、鞋子甚至随身的衣物(咳咳大家应该知道我要说的是什么吧)。
      四年了。
      四年里我们磨合的太多,粘连了太多,我把我生命中自懂事以来,最柔软的部分,让陆楚杰拿来磨合了他所有的棱角。
      我想我不会忘记他曾在我生病时,在我身边不眠不休的照顾我。不会忘记,他每次出差都会记得给我带和他身份不相符合的,当地的土特产,只因为我说想要。不会忘记,我跟他一起旅游时,那份从心底里涌上来的快乐。
      当然,我更不会忘的最不会忘的,就是这次的莫名其妙的背叛。
      我慢慢的,慢慢的,挑选着,想要挑选出那些没有我和他共同记忆的东西,因为其他的,很脏。
      然后,我拿着我的所有的东西,站在门口,最后一次凝视着这个地方,我的家,马上就要沦为陌生地方的房子。
      呵,等陆楚杰回来,看到这房子现在的样子,是以为遭贼了,还是?他要多久才会意识到我的消失呢,他会来找我吗,是震惊,恼怒还是不知所措?
      我要告诉你叶秦你真相了吗??陆楚杰回来的时候,先是以为家里遭贼了,后来发现只有属于叶秦的东西不见了,先是震惊,后是恼怒,然后是深深的不知所措。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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