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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往婚礼 ...


  •   如果你认识西村的疯老头子,并且愿意耐下性子来听一听他讲那些的疯言疯语,那么,他就会一边吹着一盅酽酽的茶,一边缓缓地告诉你,他这一生,曾遇到过一个女子,颊边一粒米痣,眉眼深深,微笑浅浅,永生不老,而据他多年推断,她大约也是永生不死。

      但是没有什么人愿意听他的疯言疯语。

      我也不怎么愿意。可凭着我俩多年的交情,我想,我应该是去看一看他的。

      虽然我们两个也有好久没有见过了。

      于是,他终于得以再喝起他的那盅酽酽的茶,清了清嗓子,打算将他的那一个故事再缓缓讲起。

      但他抬了抬浑浊的眼睛,一瞧是我,目光霎时变得奇异。

      他像是要抽了,抽了抽,抽了又抽,但还是没说上话来。

      我莫名其妙得紧。

      而他的子女和孙儿们不等我莫名其妙完,就勤快地代劳将我赶走。他们担忧而充满客气地对我说,这位姑娘,真是抱歉,我们家的这位老先生情绪不怎么稳定,以后就请不要来打扰了。

      我鼓了鼓腮帮子,很是不乐意。

      天哪!我姽婳活了几千几万年,还没至于被一群四十几岁的小东西叫做姑娘罢!我和他们口中的老先生认识多少年了,他绕在我膝边唇红齿白地叫着姐姐姐姐的时候,他们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但我也只好垂坐在溪边,望着水中照映的我那一张不开心的脸。

      颊边一粒米痣,眉眼深深,微……呃,没有微笑浅浅。

      我顿悟了,哦,原来我就是那个疯老头子疯言疯语里的姑娘啊!

      我侧了侧脑袋,努力回忆了回忆。

      他起初还口口声声叫我姐姐,后来只得叫我姑娘,最后连姑娘都叫不了了,我反倒应该叫他爷爷。

      难怪他看我的目光一天比一天怪异,难怪这看上去挺机灵一小伙子,到老了怎么就听说痴呆了呢。

      我难得吓傻一个人,在向他表达深深歉意的同时,顿感肩上责任沉重。

      他不说,我几乎都要忘了我永生不老,永生不死了!

      我的记性是不大好。

      我这一辈子活得格外冗长,历经的当然也要比别人多一些。我无法记住那么多事情,也无法记住那么多人——尤其是我还要眼睁睁、活生生地见着那些人死去。

      但我知道,我的记忆只需要被一个人占据,那个人,曾亲吻过我颊边那粒米痣,曾望进我眉眼深深,曾愿望我微笑浅浅,世间只有一个他,他叫做,冉存。

      这段故事要倒退去几百年了。

      几百年前,这片土地还被叫做裴国。

      *

      我不是鬼不是仙,我也不知道我是一个什么东西。由于我长了一张人的脸,就暂且将自己当做一个人罢。

      我比时间存在得还要早,因此时间并不能带走我。

      我活到了今天——

      自然,到今天,我已很老,很老很老。

      但我的面目依然像最初一样的新鲜和水灵——我好似生来就是这个样子。我并未当过婴儿,以后也不会有机会当老人。我似乎定格在了十七岁的模样。

      我叫做姽婳。

      当世上有了文字以后,我为自己起的,很好听——形容女子娴静美好。娴静美好,这当然不是说我的,但是生僻和复杂的词汇刚好可以显现出我神秘且独特的气质,哈哈。

      然而神秘且独特的我现在忧愁极了。

      上天可真是不叫我消停!昨天才哄走了一个试图将我说给梁家瘸公子的热心街坊阿婆,但这个可恶的老天今个儿马上又告诉我,我亲爱的好朋友回川儿下个月就要成婚了。

      我想,既然那个熊孩子都能在人间找寻到真爱了,我为什么都几千几万岁了还嫁不出去?!

      而那个熊孩子偏还不长眼,欢欢喜喜地给我来信说,她的如意郎君名唤慕临苏,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傻乎乎地问我可懂什么驭夫之术,好看住她这一个太过勾人的相公。

      我忧愁的当然不是这一桩。

      做为一个童颜巨……没有□□的黄花老婆子,我固然没有吃过猪肉,但由于活得久一些的缘故,看过的猪跑总归是比常人多一些的。

      因此我大笔一挥,指点了她三个大字,春宫图。

      我妥善的将信封叠好,交给我的信鸽……嗳?信鸽上周被我烧了炖汤喝了,我只得勉为其难地转交给了我的侍卫,严肃地要求他快马加鞭,以求在回川儿婚期前送达。

      而我忧愁的是回川儿信末尾附带的一行:吾友姽婳,届时请务必参加,务必携带贺礼。我忧愁的是这个。

      没大没小的熊孩子,才多大点儿就早恋早婚,真是一点儿都不晓得响应国家政策!这把儿得赚了多少黑心的彩礼钱!还非要我这一把老骨头远远儿的去跑一趟,最重要的是,她……她她她居然还大言不惭地对我索要贺礼!

      我同这个熊孩子相识约莫不到一年罢,因此我这个老怪物得幸尚未露馅。

      这个熊孩子至今还得意洋洋地认为我是她的同辈,甚至试图让我叫她一声姐姐,叫我可真是想一语点破。

      但我不能。否则我真的不晓得待她人老珠黄、两鬓白发时,瞧着我的确还是这么一副嫩生生的模样,是会掐死我呢还是会将我捉了做实验还是会请来捉妖师还是……会掐死我呢。

      于是我苦思冥想,将日子磨蹭了又磨蹭,终于在临近昏礼的前几天,随手把灶台上的卤水用一只瓦罐儿装好,束好了发,蹬好了履,翩翩地就策马向昏礼所在地——丰河之都良安赶去。

      这是我生平赠出的第一份礼物。

      *

      良安。

      他们很会挑日子,这一日实乃黄道吉日,宜婚娶,宜出殡,天空晴朗无云,只有柔和的阳光披在人的身上,舒朗的风儿轻轻摇曳着。

      我上前一打听慕府,他们都知道,十分热情地指给我,闺女闺女,你看着那尊大佛不,不不,不是在佛里边成亲,人家又不是和尚尼姑!是再左拐,再右拐,嗯,再左拐,再右拐……

      良安的子民……真是淳朴好客哇。

      可我来得委实有点迟了,迎接我的,只是一地碎鞭。我咬着嘴唇想了想,闹洞房总还是不晚的罢,于是又开心起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前往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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