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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见 喜欢的错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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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生命中都遇见过这样一个人,他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美好的如同希腊故事中走出来的王子,只一眼就让心人甘情愿的沦陷,你原以为他啊不会和你有任何的交际,你原以为他是你一辈子够不着的温暖,只是有一天你忽然发现他出现在了你面前并且深情的说着我喜欢你,从此你开始了无止境的追随。
因为你喜欢他啊。
喜欢这种微妙的关系。多一分发酵,少一分太酸,就是喜欢上了。
喜欢少年飞扬的白色衣角,喜欢少年带着淡淡的洗发水的头发与阳光的皂角味的白色衬衣,他的一举一动都带着致命的毒药,诱惑着你去沦陷,而你明知道是陷阱还义无反顾的往下跳。
他们为你找了千万个理由你都微笑着接受却并不放在心上。
你只是微笑着拿着他洁白的衬衣淡淡的说了句:因为我喜欢他啊。因为喜欢他所以选择了放逐自我。
难怪书上说,喜欢会让一个人变成傻子。你看你现在多傻!
2006年9月1日
这一天你很开心,因为你遇见了他,在229公交车上。
你看着他的侧脸,很优美的轮廓。你说229是你的幸运数字,因为星座书上说你今天会有好运。你并不相信这些东西,今天却信得很彻底,你以为遇上他就已经足够幸运。
少年是致命的毒药,你甘愿沦陷。
老师的唠叨一如既往的给这个烦躁的季节添上了更为烦躁的交响乐,于是你在第一天上学的课堂上光明正大的走神了。
周围的一切与你无关,你说这是一种境界,那种身处人海却犹如在沙漠的感觉该死的好。那些漫漫黄沙是你金色的王国,你愿意徜徉在绝望的边缘,似乎没有绝望就不知道应该怎样重生。
紫色的小熊耳机里,一个女人的声音在疯狂叫嚣着,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你伸出的白皙的手掌的纹路太过复杂。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然后你抬起头就看见他从讲台上走下,第一次,你埋怨自己的走神竟然让你错过了他的自我介绍 。
很多微妙的酸酸甜甜的情绪开始在心里发酵,也许年轻的我们都无法断定这是否能称之为爱情,只是感觉对了,那一切就都对了。于是不要问我为什么,因为连我自己都不曾找到答案。
2006年9月10号
这天老师开始了两周一次的换位方式,凭借你难得的好运竟然分配到了靠窗的位置,那是你梦寐以求的地方,当时你应该是激动的想要抱老师大腿的吧。窗外的天很蓝,像极了透明的水晶,当时如果让你写一篇文章想必你一定会写我见到过比这更纯净透彻的蓝那是某个人的眼眸,一望无边的海。你也的确写了,你写我见过最美的一双眼,只要一眼便能使人甘心沉溺其中。恰巧他自你身边走过,无意间看到你写在纸上的字,于是开始了你们的第一次机遇,他说:那肯定是摄魂眼,可以拿去做科学研究。你压抑住颤抖的心脏,望向他一望无际深邃的眼眸想着那你的眼睛不是得进研究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