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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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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见兔子的前任主人的时候是在地铁的出站口,他当时穿戴着白色的棒球帽、白色的棉布衬衫、白色的制服裤和白色的运动鞋,反正就像是一只不知道哪里跑来的大白兔,在阳光的照耀下白晃晃的刺眼。
然后他走到我面前好像是说了什么,不过我没听只是低着头走自己的路,他又拦在我面前提高嗓门。
“请问你要不要兔子?”
我终于回过神来听着他口若悬河的推销着他手上被吓的瑟瑟发抖的兔子,整个人被吵的头疼的要命,我一把抢过那只还没一个馒头大的兔子,不耐烦的大吼。
“你吵死人了!看看它!比你安静太多了!”
男生挑挑眉,“那我下辈子就做只兔子好了。”
“我看你更适合做麻雀,叽叽喳喳,没完没了。”
“现在一直吵个没完的好像不是我吧?”
......
后面又说了什么我不记得了,反正就在我们吵的筋疲力尽的时候,那只馒头大的兔子就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很喜欢兔子,至少与其他宠物比起来她足够安静,除了吃东西时发出细碎的咀嚼声我不会再听到这家伙带来的任何杂音。而且我不能否认这家伙真的挺有格调的——喜欢缩在被子里吃桔子;喜欢飞儿、张邵涵和周杰伦的歌;喜欢热乎乎的可乐红茶和好好吃的水饺;还喜欢睡懒觉。
总之我的一切个人爱好这只兔子全都具备了。
我真不明白这样一只品位独特的兔子那个男生竟然要卖掉,真的是很没有眼光啊!介于我很满意兔子的格调,所以就放弃了先前打算把她“煮来吃”的计划而细心的调养起来,当然,不吃兔子的原因之一是因为这家伙奋斗了3个月还是只有馒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