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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爱人 ...

  •   一
      我如愿以偿地在六月的时候结了婚,成为据说是“一定会天长地久”的六月新娘。这并不是我封建迷信,其实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很不知羞耻地说自己以后一定要在六月份结婚,而且一定是六月九日。因为,我最喜欢的球星小克就是在那天出生的。不过,依我家老公何逸的推理能力,是很难想到我的坚持是源于这个的。
      我养的一条大白狗,名字叫“杀生丸”,在婚礼上可怜兮兮地看着我,仿佛不愿意我被那个男人抢走,以后不再做好吃的给它一个人……不,狗。
      何逸,就如大家所想到的一样,他是医生,内科医生。对于我个人对医生近乎变态的喜欢,我想,我是无须在解释什么的。他知道以后,还特别不爽地问我,是不是当初遇见别的医生,就没他的份了。我汗颜,连忙对他甜言蜜语,好容易才打发了他。其实啊,我的真实想法是,只要是医生,内科外科的,我都会先给个通行证的,不过,不能告诉他。
      我就偏有那么点小聪明,而且还死要面子。何逸到现在还认为,是他追的我。其实只有死党王京知道,我是如何利用N多阴谋诡计钓到他。我和何逸,一个医生,一个漫画杂志小编辑,本来是八辈子也见不到面的平行线,可是,死党王京的一次生病,让我走进了何逸的世界,不,应该先说是“视线”。
      王京是我青梅竹马,就住我隔壁,男的,跟我一样高,平时我们称兄道弟的,他第一的女朋友还是我帮他追的。他家超有钱,父母都在国外工作,他就是传说中的“少爷”!他比我小,还硬要我叫他哥哥,还说什么“跟着我,有肉吃”。他生了一场大病,还有一段时间被怀疑是白血病,最后证实其实只是血色素不正常,我们都吓了一跳。他住院的那段时间,我几乎天天去看他。其实我没必要对他那么好,只是因为我第二次去看他的时候遇见了他的主治医生——何逸。话说这个何逸,当时一袭白袍,超有型啊(可能只有在我眼里是这样),走到王京身边的时候,他……看都没看我一眼,我倒是看了他好几眼,贼溜溜的。他的长相刚好是我喜欢的类型,话说面由心生,他是那种让人一看就不觉得是坏人的面孔,自诩很会看人的我当时就决定,我要定他了,就算他结婚了,也要把他弄到手。(其实我是在打听到他还没结婚后才有这个决定的)
      之后,我就天天去看王京,让他受宠若惊,后来得知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时候,骂我,可还是一脸奸笑地好像是在考虑要帮助我。然而,何逸傻傻地以为我是王京的女朋友。在王京把这件事告诉我之后,我几乎晕倒。
      我应该感谢漫画。王京快要出院了,何逸还没钓到,我有点灰心了。我已经不带任何希望地去医院看王京,顺便把我的cosplay照片带给他看。我们俩大学毕业以后,都参加了当地的一个动漫社团,玩cosplay,王京cos犬夜叉,我,杀生丸。这时候,何逸在旁边问我可不可以把照片给他看,我当然是屁颠屁颠地把照片给他,他就这样被我扮演的杀生丸折服,吐出一句话:“找不到更高的人来cos杀生丸吗?”
      王京开始见缝插针地和何逸聊起cosplay起来,我虚伪地假装淑女,做在一边听他们讲话,发现何逸对动漫还是有点了解的。王京马上对他发出去看下周cos表演的邀请,他答应了。就这样,何逸落入了我手中。
      cos表演当天,我更加认真地化装,立志把自己变成真正的杀生丸,我的狗狗杀生丸一脸鄙视。我眼睛不大,也不矮,不能去cos那些娇小可爱的女性角色,适合去cos阴柔型的女性或男性角色,大概是学生时代总是在话剧中跑龙套演太监的功劳吧。在这场cos中,我cos杀生丸,我的狗狗则是被我弄成杀生丸妖化时的模样,引起众女生的尖叫,我下场后,有大批fans过来拍照,一人一狗,成为会场最瞩目的焦点。何逸第一次见到了我的魅力,或许,是杀生丸的魅力。
      王京趁热打铁地在何逸面前夸张地形容我怎么怎么好,何逸终于开始注意我了,来巡视的时候,目光也不自觉地往我身上飘,我还假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真不愧是当年的“龙套之王”。
      我和王京又导演了多次和何逸的巧遇和邂逅,我们俩高超的演技实在没话说,尤其是我,一副单纯善良又什么都不知道的傻样子,有时候还会顺便装个病,使何逸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我身上。
      何逸在我和王京的阴谋之下毫无招架之力,在王京出院那天,坚定毫不怯懦地说希望哪一天一起出来坐坐。哈哈,鱼上钩了。
      何逸比我大三岁,果然是面由心生,他为人谦和,而且很真实,我就这样拣到一个宝贝。我要庆幸他工作忙,没时间认识其他适合恋爱的女友。
      二
      我和何逸谈了一年零八个月的恋爱,就走进了礼堂。
      私底下何逸是一个很懂生活的人。每周六早上都会把我拖起来晨跑,我怎么哀怨地望着他都没用。我一连600米都跑不下的人,被他赶着跑1000,连杀生丸都汪汪叫着追我,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被狗追才拼命跑步的,甚至还有几个人想救我。他不太进厨房,结婚之前都是外食一族,不过没关系,我喜欢进厨房。他偶尔会跟进来,认真地看我准备食材、然后点火做饭菜。我每次都被他看得很心虚,所以到最后干脆把他赶出去。有时候他心血来潮动手做饭,其结果通常是我们很有默契地放下筷子,再一起去下馆子。我有时候会加班到深夜,给他电话,他就来接我。他一直说我是医学史上的“奇人”,很有研究价值,因为我平时大鱼大肉的,几乎不运动又爱睡觉,按理说我这样的生活习惯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三高”,可是我偏偏是“三低”:低血压、低血糖、低血脂。所以,他口袋里总有几个糖,接我回家的时候拿出来叫我吃。有一次天气冷,他又有点感冒,我就没让他来,自己在半夜两点多回家,发现他没睡,坐在沙发上等我。见我回来,他很不高兴地回房睡觉。第二天他告诉我,以后不要一个人那么晚回家,不要把他当外人。他真是个傻瓜,我不是因为把他当外人才不让他来,我是舍不得我的爱人在生病的时候还要来接我回家。
      我们都不想太早要孩子,打算等他三十岁的时候,再迎来一个新生命。我们都有空的时候,会一起睡到很晚起床。他是被我带坏的,原来他并没有睡懒觉的习惯,我像章鱼一样缠着他,不让他起身,他就只好躺着,久了,就有了跟我一起睡懒觉的能力。我们还会去逛街,我并不喜欢逛街,但是和他结婚后,居然爱上了逛街,拉着他一起出去,试很多衣服。有时候碰上好片上映,我们会去电影院,我吃薯片,他喝可乐,然后交换。
      结婚之后,每次回家看父母,他都会一起来,爸妈有这么一个免费的家庭医生,早被他收买了。杀生丸也是条生命,也会生病,我们又有个免费的兽医,虽然人体和狗体不见得一样。
      我不知道他对我有没有什么不满之处,我对他有。我觉得他不懂浪漫,即使在情人节啊,生日啊也不会对我说什么甜蜜的话。我也知道那些话不实际,可是所有人都喜欢吧?除去这一点外,他无可挑剔。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他邀请了我们的父母一起来,我很高兴他能这么做。父母们都回去后,我不断暗示他,他还是不说那三个字,我真的很不爽。就那么难吗?我兴趣缺趣味地回了房间,他也许发现了什么,跟了进来,从后面抱我,我挣开了他。空调的冷风呼呼吹着,我赌气地站在窗帘旁,拉扯着窗帘布出气。我又不是要他天天说,可是偶尔说一次会死吗?书上说的对,结婚以后,女朋友变成老婆,就没那么珍贵了,因为再也跑不掉了。
      他看着我,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猜出我在气什么。哼,好吧,我不勉强他,勉强而来的一句话听起来没意思。杀生丸摇着尾巴进来讨晚餐吃,他抚摸着杀生丸,牵它出去。我用薄被裹着身体,他再进来的时候,我假装睡着不理他,他碰了碰我,就安静下来,躺在我身边。
      迟钝又不解风情的男人!我委屈着,有点想哭。
      “你知道吗?”他忽然开了口。
      我继续装睡。
      他一定知道我只不过是装睡,没有人比他再了解,我是个不容易睡着的人,即使很累了,也还是入睡很慢。所以,他继续讲:“我知道我该对你说什么。”
      “我不想听。”我不是真的想跟他生气,我只不过是任性而已。
      他贴近我,黑暗中睁大眼睛看我的背影,“全世界的男人都可以对你说那三个字。”
      所以你不屑?我很想这么回他。
      “我感觉最自豪的不是能够说我爱你,而是跟你一起叫‘爸妈’。”他顿了一下,“因为全世界只有我一个男人有资格这么称呼你的父母。”
      我安静了很久,细细品味着他的话。
      他等待着,也没有说话。晌久,他终于又要说话了,这时,我翻身抱住他,他怔了一下,马上紧紧搂着我。
      也许我该释然了,与其被一个男人时刻放在嘴上,还不如被一个很少说爱你的男人放在心里。何逸就是那个把我放在心里的男人,很幸运的,我没有错过这么一个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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