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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漠 长安此行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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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此行跋涉万里风沙。
他们穿越了漫天风舞的黄沙,沿着古老的丝路经过了一个又一个西域小城,摩迦,女儿,大食……烈日灼伤了他们的精力,旅人东倒西歪地伏在驼峰上,干涸的嘴唇发出嘶哑的低吟,却被尘沙迅速湮没,留下拖沓的驼铃寂寞地在风中渐行渐远。
领头的是个小眼睛,脸上有刀疤的男人。他从怀里掏出匕首,剿起沙下一截草根塞进嘴里嚼了起来。
这是第几天了?他回头望了望自己的商队,沉默地眯起眼睛。他们出发的时候有40个人,或者说是38个人加2个奴隶。途中,他们遇上沙暴,历劫干渴与烈日;他们中有身体不好的倒下了,有受不住饥渴的停滞了……而他,除了前行,再没有选择。
只要到了那里,他们的货可以卖出比西域高百倍的价钱,他们可以在一夜之间成为真正富有的人。他们可以享受到天下最好的美食,可以拥有一切他们想要的东西……女人,金钱,亦或权利。
在那个梦幻繁盛的都城。
突然,他直起身子,颓垂的眼里闪过一季犀锐的光。然后他长吸一口气,欣喜地扯开嗓门:
“看!——是玉门关!——玉门关到了!”
——玉门关?听到这个名字,东倒西歪的旅人全身一振,那岂不是说,长安快到了么?
领头的小眼睛男人整了整衣裳,跳上骆驼向身后的商队喊到:“兄弟们打起精神!进了敦煌大哥请你们喝酒!”
“好!”西域大汉都很爽快地对领头人的话表示赞成,商队顿时充满昂扬的士气。而人群后,有一个人却低着头,默默地坐在骆驼上,没有任何表情。头巾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使他在广袤的黄沙中倍显神秘。
一个老者看了他一眼,提着水袋向他走过去。“兄弟,喝点水吧?”他试探地问了一句。
那人摇了摇头。
老者无奈,驾着骆驼回到小眼睛男人身边,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
“怪人。”他想。
商队进了敦煌,在一个叫疙瘩窟的平民窟里安顿下来。旅人喝着酒,磨着刀,清点他们的货品。江湖上没有人会不知道疙瘩窟,这是西域要塞敦煌城里最大的酒肉池。白天,刺客、剑客们聚在这里接生意,交任务;到了晚上,这则变成一片酒池肉林,倡女、舞妓不计其数,赌坊、戏庄更是一片灯火通明。因此这里是连接中土与西域的关口,也是商人们必经的周转站。
按规矩,小眼睛男人抱了坛酒倚在百乐庄门前的枯树下。一个小胡子男人走出来,笑着接过小眼睛男人手里的布囊打开,傲然笑笑:“果然是好货,陆兄够爽快!你放心,我已安排妥当,进了长安后陆兄只需去妙月楼,颜娘自会接应。”
“多谢。”小眼睛男人冷冷笑笑。谁不知道疙瘩窟的人一趟买卖就要收刮走商队进三分之一的货物,可迫于百乐庄在江湖上的势力,敢怒而不敢言的又岂止只是他陆晟岳一人?千里迢迢运来的货物,未到长安先没了大半,换谁,都是不好受的。他憋了憋闷气,转身欲走,却又被叫住。“等等。”
他冷冷转身,暗自握紧手中的刀,“什么事?”他看了眼眼前的人,谨慎地问道。
“陆兄别急,”小胡子奸猾地笑着,把手勾搭上他的肩膀:“小弟只是看陆兄的队里那人眼生,想问问他是谁,陆兄不会小气到连这都不告诉我吧?”
“一个瞎子而已。”陆晟岳不屑地答到。他在大漠上混了几十年,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询三道四的人,尤其是这百乐庄的二执事,他忍他以不是一时两时的事了。说罢,他斗篷一甩,走进茫茫夜色。
而此刻的夜色,正如无欢深邃的眼睛。
无欢冷冷看着手中的琉璃杯,血红色的葡萄酒映出他俊俏的脸,星目剑眉略带笑意。小楼外还隐隐约约可以听见拜花榭那边丝竹管弦的声音,他摇晃着手里的美酒,傲慢地对阶下的人问道:“你是说……那个人混在陆晟岳的商队里?”
“正是。”雕花玉阶下,小胡子难人毕恭毕尽地答到。他的语气很小心,完全像是在回应……一个神!
大漠上没有人会不知道无欢,正如没有人会不知道百乐庄。百乐庄的宴公子是大漠的一个神话,这个武功深不可测的年轻男子,仅用了三招就打败了号称沙鹰的大漠第一剑客,又只身一人血洗了大漠三大帮派,拢络各路高手,建立百乐庄。他在百乐庄的这四年间,为疙瘩窟这个小地头聚集了数不尽的财富,更是在过往穿流的商队心头狠狠地扎了根刺。他就是百乐庄的主任,尘沙中的霸主——宴无欢。
酒一点一点被浇在华美的鹿皮地毯上,酒香震开,琉璃色的酒樽前幻色浮动。他轻轻用小指沾了沾漏下杯壁的酒,舔至舌尖。“盯紧他。”他淡淡说道。
“是。”小胡子男人退出了房间。无欢才闭上眼,仰头靠上软塌。他的睫毛很长,宝玉珠光的艳色懒懒地勾出他的轮廓,幻梦般让他想起她。寒意袭来,这么多年了,她的发香他还深深的记得,记得她的一切,她留给他的,那满世界的寂寞。
初五,宜嫁娶,九星五黄,大利东方。
祭酒堂接到指令,盯紧陆晟岳的商队。必要时,杀!
江湖就是这个样子,弱肉强食,唯有强者才可以存活下来。它充满着阴谋与杀戮,永远不是热血少年想象中的侠风剑骨,输,就是死。只有天真的人才会对它有所向往,而沐晴,刚好是这其中之一。
疙瘩窟从来就不缺女人,百乐庄的拜花榭什么样的女人都有。远到苗疆王的宠妃,江南唐门,甚至名满京城的妙月楼,拜花榭的弟子遍布天下,可沐晴绝对是这中最特别的女人。她在拜花榭的绝杀榜上排行四十九,拜花榭每半年对弟子进行一次试练,绝杀榜每半年更新一次。拜花榭的弟子都以在绝杀榜上的排行为荣,每每排行靠前的弟子就可以被百乐庄调遣到一份好差事,因此绝杀榜上总有老客沉下去,新人涌上来。而沐晴在拜花榭多年,排行总稳稳做在四是九未曾动摇,她在疙瘩窟便落得个绰号,时间久了,记得她真名的人倒不多了;人们只记得那个烧饭的丫头,沐七七。
四十九在拜花榭是个不上不下的数字,好任务自是轮不到她的,不过喝酒陪客也不用她做,她只要安心地在总部烧烧饭就可以了,日子还是很清闲的。七七时常想象江湖是不是也像疙瘩窟这个样子,有仗剑江湖的侠士,温酒柔乡的红颜。她想着想着,对着灶前暖暖跳动的火星子莞尔一笑。她知道,迟早有一天她会离开百乐庄的。比起安定的日子,她更喜欢漂泊。
她懒懒地走出柴房,正撞上行色匆匆的商队拉过几峰骆驼,午后的阳光穿过树叶的罅隙碎了一地,她突然觉得鼻子很酸。她在这儿看前往帝都、江南的商队来来往往,没有一个为她驻足,这一看,就是十六年。十六年,恍若梦一场。她轻轻一口叹息,不经意瞥见商队的后边慢慢跟着个麻布衣裳的人,头巾几乎盖住了他的整张脸。七七忽然想起几天前听柳堂主说起的瞎子,正巧那人一个踉跄,一道红丝蹿过,末端的翡翠琅环绕住那人的腰际,正是七七的秘器玉玲珑。她一步上前扶住那人的手,那是一只沧桑的手,布满了枝节细末的伤痕和风霜。——定是老者。七七一愣,她不明白为什么这种跋涉万里的商队会带上这样一个年迈的老人。恍惚间有淡淡的西域迷迭香散开,再一个晃神,那缕异香以无处可寻。七七这才发现自己的失态,匆忙放开老者的手,结结巴巴地挤出一句:“爷爷,您……您没事吧?”
老者也愣了半晌,方才点了点头。
七七望了望淡化出视线的商队,遥遥地可以听到苍茫的驼铃。柴房的门没有关,灶子里的火星还在噼啪作响,她的脑子嗡嗡地,总不能真的在这塞外过一辈子。她才十六岁,应该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后来,她做了一个十六年来最大的决定。
“我叫沐晴,您可以叫我七七。”她缓缓对面前的人抬起头,虽然她知道他看不见这些:“爷爷,让我送您去长安吧!”
老者迟疑片刻,对她伸出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