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4、第 44 章 ...

  •   第四十四章

      林佳人觉得两个实验体的失控必然有着什么原因,她找独眼来就是为了详细描述当时的场面。
      梧桐说:“我觉得真正了解真相的应该是被感染的食堂工作人员,但他们都已经死了。我找赵大了解过小冰,他说,之前的小冰就是一个很正常很乖巧的孩子,事实也是如此,在那天之前,他从未攻击过人类。而他攻击人类的原因是什么呢?”
      独眼说:“喜欢。同化。”
      梧桐解释:“因为小冰喜欢他们,所以想把他们变成同类。但小冰平时喜欢的人很多,至少赵大应该是他最喜欢的人,为什么小冰平时不把赵大同化呢?那天,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一时半会三个人都找不出原因,梧桐就问林佳人出事的地点在哪里,林佳人说在野外露营的时候,梧桐问现场有没什么特别的东西。林佳人说没什么特别的,都是基本的生活工具。梧桐问其他人都死了为什么你还活着?
      扯到这个话题,林佳人沉吟片刻:“因为他喜欢看我的戏,所以不杀我。”
      梧桐:“遇上粉丝了?”
      林佳人:“是吧。”她抚摸了自己脸颊一下,“我这张脸救了我无数回呢。”
      梧桐最想引出的是许小然或者许沫他养父的话题,但林佳人避而不谈,他也不能引得太突兀。
      和独眼离开后,梧桐说:“我们必须找到实验体暴走的原因。”
      用暴走形容再适合不过。
      独眼点头,然后就没了下文。
      三人就他接触过小冰,可是他是个不喜欢思考的主,梧桐很无奈。
      跟林佳人接触是个不错的开始,林佳人很喜欢找两人聊天,她说她喜欢跟梧桐说话,喜欢看独眼的脸。
      真是个花痴。
      梧桐吐槽。两人进展不疾不徐,许沫却很着急。好不容易接近林佳人,结果三个人整天就谈些无关痛痒的小事,好像很要好的样子。
      他说:“林佳人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你们别跟她要好。”
      梧桐:“哎哟,小沫还吃醋了呀,放心啦,我们分得清是非,像海之子这样滥杀无辜的组织我必定代表月亮消灭他们!”
      许沫虽不喜欢梧桐这样轻佻的态度,但他不能把自己的仇恨强加给别人。对他们而言,现在的生活平静得不能再美好。如果不是他要复仇,两人为朋友两肋插刀,也许就这么在这住下了吧。
      梧桐说他的担心纯属杞人忧天,他是他们的兄弟,而林佳人什么都不是。何况在知道海之子的屠村恶行后,他们早就对海之子没半点好感。
      两人也深知进展缓慢,林佳人一次都没提起实验体的样貌特征半分,她现在连许小然煌先生的存在都没提起过。
      独眼不会去多思考一些问题,梧桐却觉得这其中有一些猫腻,林佳人口风太紧了,也许是他们才认识不久,林佳人对他们不信任,可是,她可以把自己跟实验体的每句对话都说得清清楚楚,唯独对他样貌只字不提,似乎在故意避开这个话题,或者……梧桐有了另一个猜测。

      在他想出这个猜测的时候,许沫失踪了。

      那一天他们跟往常一样回到宿舍,许沫不在,这是很少有的事。许沫训练完就回宿舍,几乎不在基地里溜达,要多低调有多低调。当时梧桐并未在意,毕竟许沫是个成年人了,兴许是少有的出去溜达。
      可那一晚许沫没回来。第二天依然不见许沫。这时两人才意识到许沫失踪了。
      到了第三天,两人问过了训练班所有的新兵,都称许沫三天前直接回的宿舍,之后再没见到他。也问了基地的门卫,说没看到许沫出过基地。
      也就是说许沫还在基地内,梧桐恨不得找林佳人当面质问这事是不是她干的,可是,林佳人跟往常一样,爱找他们闲聊,组织里都在流传着林佳人看上独眼的八卦。假如真是她拐走的许沫,还能这样若无其事地找他们,演技未免太好了吧?她一直是花瓶的啊!
      又或者,许沫是自己偷偷离开基地?
      但不可能不告诉他们啊!
      何况,青芒都还在这里,没被带走。这百分百确定许沫遇上什么意外了。
      梧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决定向方青远汇报此事。
      不仅没完成任务,还把许沫弄丢了。梧桐做好被方青远耻笑的准备,他拨通方青远的电话,结果无人接听。
      梧桐忧郁了,再看独眼,用一张面瘫的脸,说出了惊天动地的话:“有丧尸。”

      许沫醒来时躺在一张床上,浑身软绵绵的无力,双手被锁链铐住。他茫然地望着白色的天花板,回想起昏迷前的一幕——回到住处的他刚躺下就被人捂住口鼻,吸入迷药后晕倒。
      “哎呀,你醒了?”
      柔柔的甜美的嗓音许沫认得,这是林佳的声音。她曾经就用这娇滴滴的声音跟他说过话。
      他扭头,看到林佳人坐在椅子上,微笑着看他。
      许沫:“好久不见。”
      声音也是有气无力的。
      林佳人:“你奇怪为什么会躺在这里吗?因为你来基地的第一天我就注意你了。”
      许沫:“……”
      林佳人:“像你这样出众的帅哥混在人堆里我也能认得出来呢……看到你我很吃惊,因为我没想到你还活着。看到你手中的青芒我更惊讶,我没想到它会沦落到你手上,开始我一起青远出了什么事,后来得知是虚惊一场后,我开始对你的现状感兴趣,就暗中观察你,还有你的两个朋友。”
      啧。
      许沫不禁自嘲。原以为瞒天过海成功混进海之子,结果从一开始就被人发现,一举一动都被人监视着。
      许沫:“落在你手里算我倒霉,要杀要剐随便。”
      林佳人抬起他的下巴,轻佻笑道:“多么俊的一张脸,我怎么舍得杀掉你?当我的男宠吧,姐姐会好好疼你。”
      许沫:“你阉了我吧。”
      林佳人:“阉了你许家可就绝后了哦。”
      许沫看着她,等着她的下文。
      林佳人娇笑道:“我知道你们是冲什么来着。想知道许小然的下落吗?就算我告诉你们,你们也晚了。”
      许沫:“告诉我,他的下落……”
      林佳人:“当我的男宠我就告诉你。”
      许沫撇开头,他对这女人曾有的好感憧憬早在漫长的仇恨中化成恶心厌恶,他的嫌弃全写在脸上,林佳人放开他的脸,拿出他的手机把玩。
      林佳人一边翻看手机里的相册,一边道:“你跟青远处得不错啊,手机里好多他照片。”
      许沫平时喜欢拍照,什么都拍,倒是记不清自己拍过多少方青远的照片了。印象中蛮多的吧?几人里属他上镜最自然。梧桐面对镜头就面瘫,独眼一直面瘫着。
      林佳人:“他还把青芒给你,你已经成为虹的人呢?”
      许沫:“……”
      林佳人:“身为虹的一员居然这么弱,我真是为你感到羞耻。”
      许沫:“还在实习期间。”他就不给虹抹黑了。
      话说,她绑他来是干嘛的呢?不可能是为了捉他当男宠,他相信她对方青远是真爱。
      那么,是为什么呢?
      得知他的目的所以先下手为强?
      那就痛快点啊,他不想被锁在这里,跟一个恶心的女人共处一室。
      不行……在死之前也要拉她陪葬。
      许沫满脑子只想着报复,林佳人却沉浸在方青远的近期照片中,痴迷得入神,手指爱怜地抚过屏幕里的容颜,情不自禁地亲吻了一下。
      许沫看到后脸当场黑了,这部手机要被他嫌弃了,可是,没了这部手机他上哪再找一部?
      林佳人露出少女似的娇羞神色:“我好想青远啊,真羡慕你能在他身边待这么久,如果是我就好了。”
      这话说的她像个天真无知的少女。
      许沫嗤笑道:“那你把他掳来当男宠吧。”
      林佳人:“呵呵,我已经向他联系了,就说,你在我手里,每天被我把玩。”
      许沫脸色变了,林佳人不满:“当我男宠委屈了你?多少男人想爬本小姐的床本小姐都不屑一顾!”
      许沫实在被林佳人恶心透了,就想也恶心她一把:“那你知道为什么方青远不爬你的床吗?”
      “为什么?”
      他不确定方青远是否和林佳人有一腿,但看她的反应,确定没一腿了。他就嗤道:“因为他是基佬。”
      林佳人当场色变,脸色从白转青再从青转红:“不可能!”
      许沫:“不信就拉倒。”
      林佳人:“你跟他上过床?”
      许沫被呛到,脸涨得通红:“放你狗屁!老子看他跟别人上过床!”
      林佳人:“你躲在衣柜里偷看的?”
      许沫想翻白眼了,这女人的脑回路好神奇。
      许沫:“我躲在门外光明正大看的,他们不关门,你满意了吧,林大小姐?”
      林佳人:“那他是攻还是受?”
      许沫愣了下:“攻?受?”
      林佳人一脸你这都不懂的表情向他解释了攻受的含义,许沫也是常常上网的小青年,自然明白这俩词汇的意思,他只是意外林佳人也懂这个。
      他想了下,竟然都抹黑了,那就抹得彻底点吧,对不住了,方青远。
      “他是受。”
      林佳人不禁咬住食指,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眼泪哗啦啦地就流了下来。
      许沫看得暗爽。
      两人对峙了一下午,直到一道警铃划破僵硬的气氛,林佳人大惊失色地站起:“怎么可能?!”
      这警铃是最危急的时刻才放的,代表的只有一个意思——丧尸来了。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