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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在一起的日子 ...

  •   日子就这么飞快的奔走,在学校已经就读两年了,又是一个学期的开始.我依然坚持我的习惯,第一件事就是来到我的静榭小道.这个名字是我起的,它是学校一条很偏的小路,两边种的是两排高大的法国梧桐,刚好把蓝天挡在了视线之外.
      记得当初我本决定就读上大的文学系,那的文学系培养出了多位让我崇拜的文学大师,可爸爸坚持让我读这所学校,原因只是因为这里的副校长是他高中时的同窗,经过他们的讨论觉得让我读这里的外语系前途是无量的,文学?太虚无了.就在老爸把我硬拉来学校的那天,我趁他不注意偷跑的时候,被我发现了这条被人忽略的小路.我便决定留下来了,从小我也没有展现过什么文学天分,也许那一门对我来说真的不适合吧!
      虽然脸上是没有表情的,可是心里真的觉得很惬意,因为它被人们忽略,每年这个时候静榭就会铺满一层暖暖的梧桐叶,而也成为我独一无二的秘密花园.踩在上面发出“嚓、嚓”声.
      “茗,你果然在这,你的习惯还真的什么时候都不忘呀.就快赶上林黛玉啦。”说话的是这个学校里唯一一个知道在这能找到我的人.也是高商的校花,萧洛.身高165米,体重好象是46kg.(机密我也不敢说得太详细.)可是却有羡刹很多女生的F 罩杯,加上皓齿明眸的,也就成了典型的美女,很多苍蝇蚊子不知好歹的成天围着打转.还取个令人起鸡皮疙瘩的美称:洛神!
      她是我在学校认识的第一个同学、室友。办好入学手续后,提着一堆行李来到空无一人的寝室,突然不知哪传来了求救声,“外面是不是来人啦?不好意思,我忘记带卫生纸了,能不能老烦外面的好心人帮个忙吧。”就这样毫无预兆的我成为了她的死党,成天被她拉着到处跑。在之后的相处中,也验证了一件事,那就是手纸事件并非偶然。她什么都能忘,什么都要人提醒,而我则顺理成章的成为她的依赖对象,让人艳羡的形影不离。
      可是只有一样是她比我有经验的,那就是男人,说到这她可是有她的一套说词.只要是人家送的东西都照单全收,说都是人家的一番心意不能拒绝的,可是过后从来都不给机会让那些苍蝇蚊子接近她,又说是,看见他们会影响他的食欲,不利于健康成长.
      大家可别以为这小妮子清高,其实也是个外貌协会的,说不定还能混个副会长当当,每次逮着哪个优良品种,先利用她的庞大人际网,调查人家的家世背景,确定一切符合标准之后,开始采取行动,不过这时候我便又多了一个身份-------充当她的师爷.
      她总认为一段感情从头到尾都要极度浪漫,那才值得拿出来回忆.偏偏好巧不巧有一次被她发现我笔下的文章很适合她用之后,就不管版权所有拿去出版,而且之后是予取予求,当然作者当然是我们的洛大美女.好笑的是,每次看过这些文章的良品都开始生长出苍蝇的DNA,成天围着洛打转,或许他们不知道他们很快都会被小洛三振出局
      .对洛来说一个男人的有效期不会超过三个月,这还要根据洛的心情、良品的表现等各方面因素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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