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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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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想相信任何人了。----第一次有这种想法的时候是在小学,那时是为了赌气,所以说大多成分是气话。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有个女孩子跟我就是死党,直到六年级刚开学那会儿,我们才绝交。至今,我已经记不清她的模样和名字了,但她在我最信任她的时候把我当时很喜欢的一个布娃娃挂饰偷走的事情是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会忘记的。
当初的我幼稚而又天真,发现真相后只觉得自己被骗了,像是‘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给我说啊,咱们关系这么好,我一定会送给你的。’这种虚伪的大人式社交词令当时的我是绝对不会说的。受了委屈的孩子会做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向别人诉苦,我也没能逃脱这个俗套,小孩子弄丢东西总是要被父母念叨的,所以我声情并茂的把这件事告诉了除父母以外所有我认识的人,跟他们说那个女孩子有多么多么的卑鄙无耻,当然我丝毫没有考虑过这么做可能会对她产生的伤害。
最后,这件事惊动了对于学生来说最高的“法官”----老师,我记得身为人民教师的他在听完事情经过的时候只问了那个女孩子一句:“到底怎么回事?”
我小时候从不会看人家眼色,再加上老师这个职业在孩子心中很神圣,所以我也没看出来他一开始的偏心眼。当时觉得自己被那个女孩子骗了,一心想着戳穿她的真面目,我想那时我看她的眼光肯定是凶狠的,恨不能冲上去到她身上咬两口。与之相反的,她却表情柔弱委屈,两眼通红,小声开口:“老师,我没有,这是我妈给我买的。”
别误会,她绝对没有故意装作弱势群体,当然'白莲花'什么的对小学生来说也是不太可能的,她之所以柔弱我想大多是因为做了错事心里害怕,底气不足的缘故,毕竟小孩子都很单纯。
而单纯的小孩子如果被冤枉的话,一般正常反应都是赌咒发誓,大吵大闹,更何况那个女孩子原本也是个很活泼的人。
但老师显然没注意到这个漏洞,而是很直接的用责备的目光看着我,义正言辞:“乔亦心,就你事儿多,物有相似,你有别人就不能有?你的东西丢了,人家正好有一个就是拿你的?也不问清楚就乱冤枉人,以后说话有点水平,什么叫偷?那是人家妈给她买的,更何况,她学习这么好,怎么可能会做这种事?”
听了这话我恼了,什么意思?学习好跟人品有什么关系?难不成作奸犯科的都是没文化的?这是在无视高智商罪犯吗?
但学生时代就是有这么神奇的逻辑,并且它被所有的老师和家长一致认同,然后再理所当然的让孩子有一个认知----学习好的都是好孩子,学习不好的一定是坏孩子。那时的我对此不屑一顾,可慢慢的,当我变成大人时,也不得不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我想如果我有一个孩子的话,我也会希望他成绩优秀、名列前茅。
希望自己的学生、孩子更努力一些,比别人更优秀一些,这难道有错吗?‘好孩子坏孩子理论’只不过是大人们宣传好好学习的工具罢了,但小时候我真没这么想过,只是单纯地叛逆,认为这是老师的偏心眼,是大人们的偏心眼,是对学习好的人的优待,而这份优待踩在别人的尊严上。
那件事的结果是'邪能压正',老师非要让我给她道歉,我死活不肯,那女孩子则一脸茫然无措的看着老师,突然像是对什么引起了共鸣找到知音人一般,有感而发的抱住老师大哭了起来,鼻涕眼泪一股脑的蹭到他身上,但我们老师却一点都不在意,真的,他只是看我呆若木鸡的傻样透漏着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意味,我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会变成这样?那场官司就这样不了了之,我承认,当时我被吓蒙了,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见那个女孩子哭,而且哭的那么伤心,如果不是那个布娃娃挂饰上的那个小小的指甲剪误剪的痕迹都是出自我的手笔的话,估计连我都会觉得她是被冤枉的。那时,我的世界非黑即白,不存在灰色,在看到她哭的那一刻,在看到老师埋怨的眼神的那一刻,我后悔了,我觉得是我错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大家都觉得是我的错,那大概就是我错了吧?伴随着这样的疑惑,我迷茫了,我不知道这件事到底我错在哪儿?如果我默不作声的话,或许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我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又给自己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来证明我没错:如果所有的警察都无视犯罪的话,这世界上就没有罪犯了,但犯罪事件却并不会减少,所以息事宁人是不对的。
我不知道老师是怎么向沸沸扬扬的同学交代的,因为当时我跟那女孩都留在教室外面。从那一天开始,我就莫名其妙的成了全班大多数同学的公敌。
原因要从我的家庭说起,我来自于一个四口之家,阿弟是在我初二那年出生的,所以说至少在小学时我都是独生子女,虽然家里不见得比别人富裕多少,但我父母生活比较讲究,他们又很宝贝我,很自然而然的----我的衣服鞋子总要比别人新,比别人干净,比别人好看。所以在我还不知道的情况下,我顺理成章的就成了“富人”。而“仇富”在那时似乎又是每个正义的好孩子必做的事之一,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在大多数小孩子的眼里,只要是有钱人,他们就一定贪赃枉法,只要是有钱人,就一定仗势欺人,只要是有钱人,就一定不是好人。虽然有很多小孩子的目标都是长大了要做什么什么,然后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可以想干啥就干啥,想买啥就买啥。
我的小学倒霉史至此拉开了序幕----漫长而又荒谬,比如说,坐在我后边的人桌子太靠前,我让他往后挪一点,他就会把桌子推的更靠前,直至把我夹在我的桌子和他的桌子之间,不留一点缝隙,因为正义的孩子怎么能向恶势力低头呢?然后很快的就会有我仗着家里有钱,欺负同学,嫌自己位小,非要挤人,结果邪不胜正的事例,通常会有2-3个版本,其中情节跌宕起伏堪比福尔摩斯探案集。
最开始被冤枉的时候我也是会解释得,但是奈不住事儿多,虱子多了还不咬人呢!渐渐的我也觉得再解释也没意思,所以也就不说了,随着我的臭名远扬,很理所当然的一些找不着主的坏事儿,就莫名其妙的变成我做的了,更多时候那些无头公案我还是听身边的小朋友阴阳怪气的转述的,后来我变得孤僻起来,由全班公敌升级成了学校‘名人’,有时候在我身上还会传出一些离谱的怪谈。
记忆最深的是有一次,学校刮大风把停车位的自行车刮倒了一些,好巧不巧的就是我们班的,有人说那是我心情不好,乱发泄,他亲眼看到我推倒了等等,嚷嚷着车率坏了让我赔,不然让警察抓,天知道我这当事人都是在听到传闻后才知道原来我又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做坏事了!那天四五个女生把我堵在停自行车那儿,不让我走。最后,还是看自行车的老大爷看不过去,帮我说了话。当时我超感激他!觉得他对我比我亲爹亲妈还好。现在想想,真是很搞笑,整件事都很荒诞,很难想像它真的存在过。
一件自己不曾做过的事被证明了不是自己做的,就会觉得幸福,还真是相当廉价的幸福。不过,即使过去很长时间,我想起来也很感激那位老大爷,即使他是无心之举,但对于当初的我却是非常具有意义的,锦上添花永远都不及雪中送炭。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我的恶名传到了父母的耳里,众口铄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他们丝毫没有给我解释的机会就帮我定了罪,把我的解释当成了狡辩,不听话。他们开始觉得我表里不一,在家一套,在外面一套,对我开始严格要求起来,害怕我走上歧路。父母大多数都是这样,出大事儿时都相信不是自己的孩子做的,出小事儿时又觉得肯定是他调皮捣蛋。
所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小学的最后一年是在各种不如意中度过的。
因为我的母校是直升的,小初高都有,所以小升初后,我还是在那个学校,同样的,很多人都和我一样,成熟的社交团体已建成,连‘外来户’都很难融入其中,更何况是我这个前科累累,臭名昭彰的呢?虽然,事情的根源----那个偷我布娃娃挂饰的女孩子已经去了别的学校,那个处理事件的老师也被调省里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初中生对于事情的辨认率明显比小学生提高了不止一个层次,为什么我被讨厌的起因大家都不记得了,只是我被讨厌着这件事依然深入人心,同样的一件事,或许别人做被理解成可爱或者别的什么,但我做的话,十有八九会被恶意推测一番,但像小学时那样的‘伸张正义’事件,基本上随着大家年龄的增加而减少,到初二升初三那会儿就啥也没有了,同学开始不搭理我。
我被大家‘屏蔽’的初中生活单调而又乏味,所以我有了更多的时间看书,结果很明显----我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经常受到老师表扬。对此,我是喜忧参半,一边儿不想做他们对别的老师炫耀挣面子的工具,一边儿又因为他们的表扬而有些得意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