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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方四少(二) ...

  •   我在花园里飞快地跳跃着,心脏跳动如同擂鼓。
      东方钰,我们有七年不见了吧。七年前你被老爹派到叙利亚去执行秘密任务,从那以后音信全无。我还记得那天我去机场送你,你抚摩着我的脸对我说,我是你见过的最美丽的孩子。如今,我也长大了呢,你想不想看看我?
      我在车库前停下,左手虚握在胸前,然后按下了一串密码。我胸前配着一块苍翠透明的玉佩,贴身戴了七年了。玉虽然不是顶名贵,但这是二哥送给我的,他第一次任务的战利品。
      坐上银色的小跑车,我娴熟地操纵起来,驶向东风市的CAT BAR。

      我的名字叫做东方月,是掌握着全球最大的垄断财团和□□联盟的东方氏的第四子。
      我自打还窝在老娘肚子里时起就很受老爹宠爱。据说,当时我家在白道的脚跟还没站稳,由于过大的势力经常惹得政府侧目。有一次,联合国安全总署竟出动了特种部队暗中围了黑盟的总部。可自从老娘怀上了我,老爹的事业蒸蒸日上,非但商场上春风得意,连一向不大太平的□□反叛势力也被训得服服帖帖的,呈现出春秋万代、一统江湖的大好局势。更可喜的是,白道的人脉也越来越广,政界安插进去的下属连连升职,更有甚者,我的叔父已然安稳地坐上了联合国安全总署的署长宝座。这意味着什么?那几天老头子的嘴都笑歪了,那意味着联安署再也不会派特种兵来围我们的总部了。老爹日理万机,难得闲了下来,看着各部门一派详和景象,不禁又开始对老娘的肚子烧香拜佛起来。
      我出生前几个月,狂风呼啸、暴雨不断,海岸线都被淹了好几十米,防洪安全线一退再退,老爹的海上贸易更是别想过活。巨大的货轮挤再海港里出不来,连水手都全遣回去了,老爹的头发愁白了好几根。可就是我出生的那一刻,天地间风平浪静,阴霾尽褪,皎月升空,繁星闪耀。好巧不巧地那时候来了份报告:飞天1号气象卫星最新报道,台风海美人危险期已过,明天开始天气转晴。老爹喜不自胜,当即为我取名东方月。
      然后我就理所当然得过上了众星捧月般的生活。母凭子贵,我的老娘也就自然而然地被扶上了“东方夫人”的宝座。五岁那年,老爹怀着忐忑的心情带我去测智商,结果只听“嘭”的一声,机器炸掉了。老爹将负责人找来大骂一通,决定换一台再测。那天下午我也不知道有多少台机子光荣牺牲,总之我自始至终都不知道自己智商几何。我只知道老爹和颜悦色地给了负责人一个足有他巴掌厚的红包,然后带我去了剑道馆。抵达的时候我的剑道老师正在夕阳下舞剑,一套剑法使得行云流水。当他向老爹致意的时候,我夺了他的剑,当即就按照记忆中刚才的样子舞了起来。最后我听到老爹放纵的大笑,他只说了四个字:天纵奇才。
      东方家的孩子从小受到训练,最终都要成为出类拔萃的杀手。我的哥哥们都是十三岁才开始接任务的,但我是天才中的天才,所以可以早一点。不负众望的,我七岁就开始接任务了,至今为止成功率是百分之百,惹得早已老态龙钟的父亲经常老泪纵横地望着我:“儿啊老父总算没白疼你!”于是,久而久之我恃宠而骄养成了怪癖,这尊煞神也没那么容易请得动了。如今,我只有每月十六号的夜晚才肯出任务,因为那一晚的既望月是一年之中最圆的。只有在那样的月光下我浑身的杀戮因子才会活泼起来,那样才有杀人的兴致。当然,这一切与兽性无关,狼人啊什么的本少爷是绝对不会承认的。由于我十分的不收敛,每次得手之后总会把我的银月标记插进那倒霉鬼的心脏,所以我的名声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各种版本的传言更是编的怪力乱神,直如神话一般。最后连我自己也知道了,这些吃饱了饭撑着没事干的人给我取了个代号——十六夜的银月。自那以后,每月十六社会治安都会异常地好,往日里无恶不作的大佬们都缩在家里动也不敢动,身边的保镖更是成倍数增长。
      情况十分明显,以我的威望在东方氏已是一手遮天,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不过如果此番从叙利亚回来的二哥同我说他想拥有东方氏,我想我会毫不犹豫地交出继承权,然后花一辈子的时间为他打理家业。

      我减缓车速,慢慢滑入CAT BAR的地下车库。关闭系统走下车来,当我掏出钥匙打算锁门时,蓦地发现一个小红点在银色的车身上一闪即逝。我的心脏巨跳一下,身体先与大脑做出反应,侧身卧倒贴着地面急速翻滚,原离了那辆车。在我卧倒的同时,随着一声枪响跑车的玻璃窗“哗”地碎裂开来。果不其然,那是红外线瞄准器。
      我后腰一挺迅速跳起,将身子掩在一根巨大的石柱后,从腰间抽出左轮手枪做好防备,这才惊魂未定地喘了几口气。是谁策划的暗杀?在这间地下车库里有几名狙击手?我不知道。但是周围的气流没有任何非正常流动,我也听不到脚步声,这说明这些阻击手还在原地没有动。我判断着刚才枪声传来的方向,迅速闪身瞄准角落里的第三个集装箱,扣下扳机后闪回。整个动作流畅异常,仅花了一秒钟,我甚至来不及看那人到底死了没有。但角落里传出了闷哼声及枪支落地的声音,我知道他活不了了。
      这一批狙击手手法眼力都不错,就我刚才一闪身的当儿,已有两颗子弹呼啸着向我飞来。当然伤不到我,但是暴露了他们的方位。我于是如法炮制又解决掉两名。可是剩下的似乎都学乖了,再也不敢轻举妄动,我也因此寻不到方位。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等得越来越心焦。再过不久二哥就要来了,我必须在他的车开进这个车库之前解决掉他们,否则二哥将陷于险境。
      思及此我心一横,将手枪插回腰间易取的地方,四个金铃索滑至袖口出,装作浑身轻松地从石柱后转了出来,向门口走去。我决定以自身做诱饵引他们出来。我并不在乎他们会否攻击我,如果攻击的话我便将他们做掉,不攻击我就逃出去,然后告诉二哥这里危险不要来。一样可以达成目的。
      但是他们中显然有人沉不住气。那颗子弹刚出膛我便高高跃起,足尖轻点,一个大回环绕到那人藏身的地方,袖中的金铃毫不迟疑地射出,拖着一根根细得几乎看不见的银色引线。那名阻击手尚未来得及眨眼金铃就已欺近,打掉了他手中的枪支,与此同时引线缠绕,割下了他的头颅。一击得逞,我迅速远遁,身后传来□□坠地的钝钝的声音,以及生命的最后一声枪响。
      我向来是以速度闻名的,所以这些人根本别想跟上我。当我在整间车库快速移动着搜寻目标是,他们终于慌了。只见阻击手们一个个从隐秘之处跳出来,对着漫天的人影一轮疯狂扫射。总共四个。我勾起唇角一声冷笑,移动速度愈加快,同时金铃索在我的操纵在左冲右突,引线编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巨网,将四人牢牢束缚在内。我的十指微一使力,血肉分离的声音立刻此起彼伏地响起。
      我把引线在空中轻轻一抖,沾染上的污血便自动剥离了下来,引线光洁如初。这对金铃是五岁时二哥送的生日礼物,后来我把它特殊处理了,如今它可以轻松洞穿一迷厚的钢板。那些引线是不久前加上去的。用纳米材料特殊加工成的丝线可谓最坚韧锋锐的冷兵器。虽然我是擅长使剑的,但却仍是惯用它。
      我收起金铃索,缓缓上前,踢掉了一人脸上的大墨镜。当我看清那张满是血污的脸时,我愣住了。然后便是一阵不可遏制的发冷。
      红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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