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 1 章 ...
-
七点出门,一个小时公交车,最早到单位,开门,烧水,打开电脑,在同事上班前刷下微博,嗯,他在10分钟前发了张蔷薇花的照片,挤挤嚷嚷地很是妖娆,很像自己单位围墙上的那一片,他说,今天他的白衬衫,很衬五月的花色。看看底下已经两百多条的评论转发,默默关掉,开始处理各项琐碎的大事小情。
下午六点,检查完门窗电源,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带上耳机,听着那个人的声音,开始等待回家的公交。
这样的日子林墨已经过了快半年,研究生毕业以后,很顺利地在导师介绍下进了这个让很多人羡慕的单位,还算清闲,工作不忙,人事关系简单,工资不高不低,对于林墨这样沉默到有点呆的男孩子来说,能有个这样稳定的工作,以后再找个安稳的对象,结婚,生孩子,于是就是一辈子,大概就是世人眼中的幸福吧。可惜不行,因为林墨是喜欢的是男生。而这样的生活,平淡安宁,似乎又缺了点什么。
初夏的风吹过来,绵软得扬不起一根发丝,却把燥热的情绪一层层压进肺叶里,窒息般灼烫,耳塞里,冬溟用清冽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地唱着:遇见美好的你,是我生命的奇迹。林墨轻声问:冬溟,如何才能遇见美好的你?站台上,一对情侣头靠着头,低声呢喃,不远处,520路缓缓开过来,却被红灯拦在了50米外的路口。我等的车似乎永远都不会来了,林墨这样想着,把音乐声音再调高了一格。
没错,林墨喜欢那个叫冬溟的男人,那个遥远得一直在音频那头徘徊的男人。
第一次听到冬溟的声音,那是个秋天的下午,林墨刚刚搬好家,擦亮了最后一块地板,满心惬意地喝了口咖啡,等待着第二天开始新的工作,和全新的生活。阳光斜斜铺进来,房间里有暖洋洋的味道,窗口一片叶子飘过,发出悉悉索索的响声,林墨随手点开微博上一个网友转发的链接,是那首《因为爱情》,熟悉的旋律,却是陌生清亮的嗓音,瞬间击中了林墨的心脏,那一刻,似乎光线拐了几个弯,在地板上荡漾出一片波浪形海洋,恍惚从中看到了爱情的形状。24年来,林墨再一次确信,自己确实是个声控。那一天,林墨告诉自己,我恋爱了。
林墨这样一个乖宝宝,从小品学兼优,老师捧着同学夸着,认真的做一切长辈期望的事情,考重点大学,当班干部,进学生会,读研。除了没如父母所愿能带个软妹子回家,一切都那么完美,没有人知道,他喜欢男人,尤其是男人的声音,更没有人知道,他是个胆小鬼,从来只敢偷偷地一个人喜欢着,高中的时候喜欢数学老师,每次课间总是认真地帮老师把黑板擦干净,却在课上提问到他是舌头僵硬面红耳赤什么都说不出来;大学军训时喜欢那个口号喊得很嘹亮的教官,直到军训结束故事散场依然没有要到教官的联系方式。而现在,林墨喜欢上了一个陌生人:冬溟,用一种无比沉默的方式。
在网络这头,可以毫无顾忌地关注他的微博,搜索他的YY号,寻找他过往的每部作品,做着所有粉丝都会做的事情。于是知道,冬溟唱过很多好听的歌,每一首林墨都存在mp3里反复听过无数遍;冬溟在很多广播剧里配温柔攻音,每次听的时候,林墨总不由自主地将自己代入剧情,想象那个温和坚定的声音是在跟自己告白,事实上,林墨更爱听他单纯的唱歌,那个时候,歌声似乎只属于自己;冬溟有好几个粉丝群,林墨每一个都加了,却很少发言,群里妹子们热情的火星语他永远不懂,要知道,林墨是个乖宝宝,在知道冬溟之前,他甚至没听说过翻唱圈,更不知道什么是网配,此刻,他却无比后悔,若能早点听到冬溟的声音,他可以不那么乖的;冬溟很温柔,粉丝生日的时候,只要提出要求,他都会在微薄上认真送出祝福,这一点让林墨无比羡慕,他从来不敢戳冬溟的私信,哪怕说一句我很喜欢你;冬溟很低调,很少在YY出现,林墨每天晚上蹲守在他的频道,只能以平均每个月一次的几率偶遇;还好冬溟喜欢刷微博,每天都能看到他又做了什么,他在关心什么;冬溟跟林墨在同一个城市,因为冬溟的微博里总是出现林墨熟悉的风景,还好,我们离得这么近,林墨如是想。冬溟似乎也喜欢男生,最近几个月,他的微博屡次提到的那个他,引得妹子们纷纷呐喊“扑到吧”!林墨涩涩地想,只要他幸福就好了。
第116天,林墨默默数着这段恋爱的有效期,这段一个人的恋爱,无望而看不到结局,所以他想,就定个有效期吧,到150天,150天就结束,戒掉这个声音。这天,冬溟在微博上说,我好像中了他的毒,只有他的微笑能打开这一天的阳光。林墨慌乱地关掉了网页,不敢再看底下的祝福,冬溟似乎有好久没唱歌了。
第127天,疲惫地回到家,这周跟领导下乡,林墨连续五天马不停蹄地跑了七八个点,累得睡觉时都差点想不起来听冬溟的歌助眠了,终于回来刷下久违的微博,发现冬溟有点忧伤:他已经连续一周没有出现了,生病了吗?还是搬走了?底下一片安慰声,林墨留言:别灰心,你的王子一定会回来的。
第128天,今天的公交车上有点意外,自己专注听着歌,旁边递过来一杯豆浆,还带着烫手的温度,是那个每天早上都在第三站上车,在自己之后几站下车的男人,很清爽干练的样子,每次都坐在自己旁边或者后面,时间长了,林墨就会顺便给他占个座,等他上车时,互相交换一个微笑,今天是第一次有了微笑之外的交流,林墨接过豆浆,低声说谢谢,莫名地竟有点害羞,男人的声音很好听,有点熟悉,一度甚至错觉是耳机里的声音跑出来了。冬溟的微博上兔斯基跳起了摇摆舞:小王子回来了!附了一张图,是只小兔子,粉红色耳朵软软地耷拉在一边。五百多条评论,各种尺度的YY,林墨无语。
第150天,那个男人从一杯豆浆开始,逐渐侵占着林墨的领域,甚至改掉了他在公交车上带耳机听歌的习惯,两人之间的交流已经从今天天气不错发展到了各自喜欢的风景美食,林墨甚至觉得,他们会一起去看周末那部不错的电影。男人的声音很好听,熟悉得让人不敢相信,不知为什么,林墨回避了音乐这个话题。这一天,他们交换了名字和电话,男人说,我叫东明。很真挚的语气,带着热切期待的眼神看着自己,林墨呆愣了一路,傻傻地回了句:我,我叫林墨。差点就傻傻地坐过了站。这天,冬溟在微薄上说:我想,我恋爱了。林墨回了一个笑脸,迅速被妹子们的评论淹没了。这天,林墨认真跟自己说,墨墨,你这个胆小鬼,这世界上不会有那么多的奇迹。第150天,有效期结束。
第151天,还是同样的公交车,还是同样的人,林墨又带上了耳机,出神地看着窗外,他知道东明在第三站上车了,他能感觉到投身在自己背后灼热的目光,他不知道这个东明是不是那个冬溟,他不敢。这时,只手伸过来,轻轻摘掉了他那其实没有打开的耳机,温热的手指划过耳廓,心跳骤然快了起来,耳朵烫得似乎能燃烧,扑通扑通的心跳声几乎盖过了男人在自己耳边的低语。
男人说,墨墨,我喜欢你,我们交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