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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四十一章:衣施银 ...


  •   高府侧堂内,高胖子一袖子甩掉桌上的茶盏,冷冷道:“朱七,你倒是给我说说看,方才是怎么个回事!”一群人去杀一个书生,竟然还会落败而归!

      朱七一身夜行衣站在高胖子身后,右手手握住正流血不止的左手臂道:“今夜属下们去到客栈时候,那姓李的并不在房内,一顿乱砍后引来了一个武艺高强的男子,似乎也是他的人,属下们力不能敌才落败而归。”

      “武艺高强的男子?”姓高的胖子眯眼道,“去掉了一只张牙舞爪的小老虎,什么时候他身边又多了个武艺高强的男子来了?”

      朱七低头道:“据属下派去据点的人回报,是昨日在郊外树林里遇着的,两人似乎关系甚好。”

      高胖子想了一想,眯眼换上一副笑容道:“老七啊,你跟了我多少年了?”

      朱七答:“主人,莫约十六年。”

      高胖子笑道:“是啊,时间过得可真是快啊,一转眼捡到你便已经十六年了,还记得那一年我在东川岛旁玩耍,那时候你就趴在一根浮木上漂浮在水里,第一眼看上去,还真是让人害怕呢。”

      朱七接话道:“主人救命之恩,朱七铭记在心。”

      高胖子道:“无事,我不过随便感慨感慨。”一双眼睛望着前方略微出神,细算起来,若不是朱七,他哪里有现在这般潇洒?

      当日捡朱七回来也不过是看在他身上那七颗夜明珠的份上,带回府上直接扔给了下人房,等他大概好起来时才发现这朱七竟身怀武艺,不自觉有了纳为已用的心思,可那时朱七已经没了记忆,看在那七颗夜明珠的份上,就赐了个名字给他,朱七就是由此而来。

      “算了,既然那人身旁有武艺高强的男子,你再去了也是不敌,此事我们再从长计议罢了。”

      “是。”朱七抬手便主动退了下去,高胖子望着他离去的身影,又入了回忆,自他救了朱七那一天起,他就充分利用了朱七的武艺,包括设计娶了县太爷的闺女,那一年县太爷的闺女年方十六,是个不折不扣的胖妞,虽说不算美丽,但胜在她家世极好,在这东川岛上要是能娶了她,几乎就可以横着走了。

      所以那一年他向县太爷提亲,可谁知这胖妞竟然喜欢上了那个黑炭头张国民,并且对他青睐有佳,也正是因此推掉了他的求亲,因此他便嫉恨上了黑炭头,开始频繁的找人挑战,明里面说是挑战,背后却让朱七去替他去做各种小动作,不断的扩大了高家家业,再加上县官千金惨遭黑炭头拒绝后,又被他设计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这才使得那胖妇人委身下嫁,从那以后他就各种找黑炭头的麻烦。

      若不是那姓李的小子来了,成了黑炭头的帮手,坏了他的好事,他何至于要下毒手灭了他!

      朱七刚从侧堂出去就见到李宸煊在屋檐上跃过,他以为是高府来了贼人便追了上去。

      “哪里来的毛贼!”朱七抽刀追向李宸煊,李宸煊见来人是朱七便退了一步,朱七待看清后也退了一步,“不知公子来高府所为何事?”

      李宸煊也不隐瞒,淡淡道:“来瞧瞧有何线索。”

      朱七道:“公子指的可是那位失踪的少女?”

      李宸煊颔首,“确实。”

      “李公子若是信朱七,且听朱七一言,那少女并未在高府上。”他道:“那一日主人确实是想要去抓了那少女回来,却又还没来得及,就听说了牢里的事情。”

      李宸煊自袖中掏出一物,递给朱七,“这是今日在张兄家所得,听他而言,此物是你家主人带来的,这是梦儿的随身之物。”一个米白色的荷包上面绣着菡萏的荷花,朱七瞧了一眼并未接过,“此物是那姑娘在牢中落下的,那日我一听说牢中之事便第一个赶去瞧瞧,就拾到了这个荷包。”

      “那你是见着牢中情景了?”

      朱七沉吟了一下,才点头道:“恩。”

      李宸煊淡道:“有何看法?”

      “残忍。”

      “唉!”李宸煊静了良久,叹气道:“佛曰三千世界众人平等,又岂知世人皆莫,杀人者只道这人命如草介,何其不堪。”

      “公子心性善良,又怎会不知这世道险恶?兴许不过是动荡之年,大家都为了一己私欲罢了,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也就是如此吧。”朱七极少开口议论朝堂,却不知怎的,他见着李宸煊就觉得特别亲近,也许是先前他绕过自己的事情便生了好感吧。

      李宸煊叹着气回了客栈,此时,夜已入半,一轮明月自窗外射入,他侧坐在椅上已在不觉中入了寐。

      一道黑色的身影自窗外悄声跃入,那黑影瞧见扒在桌案上入寐的李宸煊叹了叹气,轻声道:“果真是心胸坦荡之人,入寐了也不关好窗,就不怕梦里被人抹了脖子?”那影子站在一旁看了一会儿李宸煊,一阵凉气自窗外吹入,黑衣人瞧了一眼屋里,从床头的包裹中取出一件外衫极轻地披在了李宸煊身上,又静静看了他一会儿,自窗外跃出。

      客栈对面的屋顶上,一个白衣人手中握着一柄金边青竹笛静静地看在那儿,将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嘴角露出一个无声弧度,小宸子这次你可是招了大麻烦了!

      ……

      一大清早起来,窗外就听到一大堆人在嚷嚷,议论着,说是镇尾郊落边的张傻子这两天也不知道是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屋里出现了一个女子!

      李宸煊自窗外探出头去,此刻那张傻子正拿着一张药方子跪在一家药铺门口求着那店家施舍,店主被他引来的那么多人看得气呼呼甩袖进了里屋,那小斯却不顾旁人异样眼光的,走上去就踢了张傻子两脚。

      “你赶快给我滚!”小斯一脚将他踢倒,厌恶道。

      “求,求,大夫,救,救,她!”张傻子自地上爬起来又继续跪,磕着头口齿不清的说着,救救她之类的话。

      李宸煊蹙眉,眼光一漂,却瞧见隔壁房窗口赵青衣静静地站在那儿,看不出情绪,也不知是一路走来受的欺辱太多,麻木了,还是心中已失了人性善恶?李宸煊淡淡的看着,怔了一会,却见赵青衣人已不在窗口。

      “求求你,救救她!”张傻子努力的磕头,手中紧紧握着那张药方。

      “你给我走开!昨日我家大夫已经好心免费上门问诊,还增了两贴药,你今日又这般死皮赖脸来求药,我们是开店的,又不是开善堂!”小斯一口气说了一大堆,周围的人已经议论纷纷,原来如此啊!

      有人说昨日看见那张傻子捡了个重伤在身的姑娘回家,又请了大夫去瞧她。可大夫上门却说那姑娘伤在肺腑,需要调理三十来天,每日一帖药需要一两银子,可那张傻子本就人傻,哪里来的银子?大夫见那姑娘长得秀丽,一身伤也挺是可怜,便好心免了她的诊金还增了她两幅药,可谁知,今早这张傻子又来求药!一两银子一帖药,这哪里增的起啊!于是大夫今日就狠下心肠,不去搭理他了。

      人群私下里议论,有的人觉得张傻子太傻了,有的人觉得大夫做的没错,也有人觉得大夫见死不救,各种看法议论声此起彼伏。

      李宸煊淡淡地看着,正准备下去瞧瞧,却看到赵青衣从客栈里走出,他走到那张傻子跟前,想从他手中接过那张药方,可张傻子却像个护宝贝似得死命不给,赵青衣无奈,走进了药铺。

      掌柜的见他一身缎衫虽然已经不那般美观,但能穿得起缎衫的一般都还是有些钱财的,便走了出来,开口就道:“若是小公子是替他求情,那周某也是无能为力,这药太贵了,赠不起的!”

      赵青衣没有说话,始终面上淡淡的,他回脸看了一看张傻子,自袖中掏出了几块碎银子,对掌柜的道:“这是三两银子,应当可以抓三副,若是药铺再舍些人情,不赚这个银子,抓个四副应当不成问题吧?”

      掌柜的脸色略变,瞅着赵青衣看了会,什么也没说,转身淡淡道:“小斯,抓药!”

      李宸煊淡淡看着他,脸色闪过一丝赞赏。

      青衣这番话说的毫无缝隙,他先是自己掏出银子,在围观的人心中已经占了先机,再缀着掌柜的不赚钱财,给张傻子多赚了一贴药,要知道若是卖价一两银子的一帖药,店家是赚不到三钱银子的,顶多赚个一钱银子,三贴就只能赚三钱银子,照这样说,三两银子买四帖药,药店是要亏本的。

      但青衣先是占了人情的礼,后又占着大家善心的礼,这时候,若是掌柜的再来拒绝的话,只怕他这药铺也要落人口实了。

      但如果收了青衣这三两银子,卖了四帖药出去,药铺也能图个好名声。权衡之下为了七钱银子毁坏药铺的名声是绝不明智的,要知道开药铺自是有默然为善之意,若是落实了这铁石心肠的口碑,只怕日后这药铺的生意也要一落千丈了,所以这掌柜的才没有多言,让小斯去抓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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