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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

  •   在医院熬了差不多一个礼拜,苏朝终于出院了。
      他的那些铁杆粉丝们也都知道了他舍己救美的英雄事迹,一时间在业界人气飙升,家中更是堆满了读者们送来的各种礼物和祝福卡片,甚至在他的连载文下推起了高高的祈福大楼。
      吴盟看着被鲜花侵占的书房,夸张道,“卧槽!劳资干脆去开个花店得了,然后把你的照片往那门上一挂,啧啧,那生意铁定火爆,一个月收回成本,二个月就利润翻番!”
      苏朝的伤口已经拆了线,只是不时的还是会隐隐作痛,“开花店的主意到是不错,给你代言也没问题,不过我只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不许你卖菊花!”
      “为毛?”吴盟看着桌上的台历道,“清明节马上就要到了,那个时间不卖菊花卖什么?”
      “卖你妹!”苏朝瞪他一眼珠子,“劳资活得好好的,代言菊花是死人的工作好不好!”
      “卧槽!还真有人送你菊花耶!”吴盟眼尖的瞄到角落里一束不起眼的黄白菊惊悚的叫道。
      苏朝的表情还算淡定,因为他不得不淡定,情绪过于激动的话只会让他的伤口更痛,“有没有卡片,看看是哪个白痴!”
      吴盟拿起花束翻了翻,“没有卡片诶!不会是送错了吧?还是恶作剧?”
      “菊花你也收?”苏朝白眼都懒得翻了,“你这家伙收东西的时候就不动动脑子?”
      “店员都是成堆送来的,有礼物收就不错了,我当时也没注意那么多。”吴盟拿着菊花准备丢进垃圾桶里,“不行,这晦气的,回头我去群里问问!”
      “算了!”苏朝道,“劳资都快成新闻人物了,别再多事!”
      吴盟道,“会不会是哪个妒嫉你的同行故意送来消遣你的!”
      “无所谓!”苏朝丝毫不在意道,“劳资正好火气大,今晚就煮锅菊花粥来下下火!”
      于是那束新鲜的菊花就成了他们的晚餐。
      晚饭过后,苏朝跑去书房拆礼物,吴盟任命的围着围裙洗碗收拾厨房。
      “叮咚!”门铃突然响起。
      苏朝一向爱静,所以他们两个住在这里的几年很少有客人来访,这个时间了会是谁呢?
      吴盟将冲了一半的盘子放下,跑去开门。
      “项总?男神?”吴盟看到来人一脸的意外,“你们怎么来了?”
      项辰风捧着束包装的极漂亮的鲜花道,“怎么?不欢迎吗?”
      “当然不是!”吴盟赶紧让开身子,请他们进来。
      项辰风见他还穿着围裙,打趣道,“你们在玩女仆COS?”
      吴盟囧道,“我在洗碗,哦,对了,你们吃过晚饭了吗?”
      荀占修将手上的水果篮递给他,“我们在附近吃过了,听说你朋友今天出院,所以顺便过来看看。”
      自从上次从A市回来后,两个人就没再联络过,荀占修也没再去公司,吴盟还以为他回加拿大了,“谢谢,你们随便坐,要喝点儿什么吗?”
      项辰风摆摆手,“苏朝呢?”进门半天也没看到那个傲娇的男人。
      “他在书房。”吴盟道。
      “我去瞧瞧。”项辰风给荀占修递了个眼神后离开客厅。
      苏朝正坐在鲜花堆里拆礼物,地上堆了一堆精美的包装纸,他的那些读者们也真够可爱的,送的那些礼物简直让他眼花缭乱,哭笑不得,竟然还有一个读者给他送来了一个充气娃娃。盒子还有一封信,信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亲爱的苏大,我是一名默默关注你支持你的金杆粉丝,听闻你为救一个女人而受重伤,对此我表示心痛不已,小弟必须以一个过来人的惨痛经验告诉你,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她们的存在就是为了祸害男人的......(此处省略他对女人长达万字声泪俱下的控诉),因此,为了珍爱生命,请你一定要远离女人,小弟也深知男人对欲望的渴求,所以送一个永远不会背叛你,伤害你的美人儿以解你的生理需求......”
      苏朝看不下去了,这倒霉孩纸肯定是受过情伤的。
      拿起那个娃娃,苏朝差点被那扭曲的跟贞子一样的脸给吓到,卧槽,对着这样一副尊容,到底要多重口味的男人才能硬起来?
      书房门敲了一下,有人进来。
      苏朝头也不回的将手中的娃娃朝后面抛了过去,“八戒,这美女我消受不起,赏你了,打今儿起,你就可以解放你的右手了。”
      项辰风伸出两根手指夹起那副皮囊,一脸的好奇,“这玩意儿会比右手好用?”像他这样的大帅哥,勾勾手指,成堆的美女排队等他临幸,哪里见过这种吊丝才用的玩意儿,虽然也听说过这东西的存在,但还从来没有见到过。
      苏朝听到声音不对,猛一回头,“怎么是你?”
      项辰风看着满屋子的鲜花,挑了挑眉道,“也许我应该用美金包一束花才比较有新意一些。”
      苏朝哼道,“你们商人满脑子除了钱之外还有别的东西吗?”
      “你们作家那套风花雪月,诗情画意我是不太懂。”项辰风扬了扬手中的充气娃娃,邪笑道,“不过食色性也,就算是苏大作家这样剔透的人儿也不能免俗不是吗?”
      苏朝盘腿坐在地上,一点儿起来的意思也没有,“你跑来我家,就是为了挑我的刺儿吗?”
      项辰风扔掉那诡异的娃娃,从手中花束里抽出一只红玫瑰轻轻嗅了嗅,“带刺儿的花都比较美,而越美的花刺儿越多,不过我这人向来喜欢挑战高难度。”一步步挨近苏朝,在他身前半蹲下,项辰风将玫瑰放在他手中,“苏大作家觉得自己身上的刺儿比起这玫瑰是多还是少呢?”
      四目相对,只听见一阵霹雳啪啦的火花声。
      只不过,苏朝对他单方面的放电免疫力十足,他面无表情的将玫瑰花上面的刺一个个掰下来放到项辰风手中,“太子爷既然这么喜欢刺儿,那就好生收着,不用跟我客气。”
      项辰风无语的看着手中几颗玫瑰刺,这家伙果然难对付,这要是女人还不早被他电得心花怒放,四肢无力!不自在的咳了声,他将花束放到他怀里,“伤口怎么样?还疼不疼?”
      “托福!”吴盟将花放在一边,继续拆他的礼物。
      项辰风扫了眼那千奇百怪的礼物,笑道,“没想到你的人气比那些名星还高啊!”
      “那是因为我的读者们比较可爱。”
      项辰风闷笑道,“可爱到送你充气娃娃?”
      苏朝扭头拾起那人哭笑不得的礼物,将它塞回盒子后,递给旁边的人,“来而不往非礼也,诺,给你的回礼。”
      项辰风推了回去,“这怎么好意思,这可是你读者的一番心意啊,今晚说不定还能派上用场呢!”
      “不用不好意思,我独睡惯了不喜欢旁边有人,今晚还是让它给太子爷侍寝吧!”
      项辰风盯着他那张假笑的小脸儿,舔了舔唇道,“比起它来,本太子更中意让它的主人来侍寝!”
      “啪——”苏朝再也忍不住了,扯出充气娃娃直接摔他脸上,“臭流氓!”
      吴盟快速收拾好厨房后,忙去客厅招呼客人,“要喝点儿什么?”
      “有酒吗?”
      “酒?”他不是喜欢喝咖啡吗?
      “啤酒就好。”
      吴盟从冰箱里拿了两听啤酒,递给他一听。
      “查尔斯的案子结了吗?”回来这么久,那刘警官就给他打过一次电话,只问了些不着边的问题。
      荀占修打开啤酒喝了一口,“应该结了吧,这种案子按照常理也只能定为自杀,就算疑点再多,他们也根本找不到其它线索和证据。”
      吴盟叹了口气道,“他也算是死有余辜,只是可惜了保寿丸的研发项目要暂时搁浅了。”
      荀占修道,“这几天,那入侵者有没有再去你的梦里?”
      吴盟摇了摇头,“没有,之前那个入侵者到我梦里应该是为了查找查尔斯的线索,如今他既然已经死了,我想那些人应该不会再来我梦里捣乱了。”
      “不会最好,但你也不能掉以轻心。”
      吴盟偷偷瞄了他一眼,想了想道,“查尔斯已死,那你什么时候回加拿大?”
      荀占修眉头动了动,“我来是为了辰风的母亲,遇到查尔斯也算是意外,如果伯母没什么大碍,那我过几天就回去。”
      过几天就走?这么快?吴盟捏了捏啤酒罐,“你来中国应该也没出去玩玩吧?其实国内有好多漂亮的地方可以走走的,难得来一趟,你如果不急的话,到是可以四处看看。”
      “一个人也没什么旅游的欲望。”荀占修淡淡道。
      “我......”吴盟脱口而出,却根本没想过后面该说什么,这是怎么了?灌了口啤酒,他皱眉不语。
      “你有空吗?”荀占修道。
      “啊?”吴盟呆了呆。
      荀占修不知道为什么,挺喜欢看他这副呆呆的模样,笑道,“你如果有时间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去啊,国内我不熟,有个向导总是方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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