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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逃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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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与安语初之间的故事是极老套的。不过是继母带来的姐姐抢走了我喜欢很久的少年,而我,则转而去了美国,在异地他乡生活了七年。这样的故事在小说中简直是司空见惯。别担心。我根本无意照着剧本演这部狗血的言情剧。好马还不吃回头草呢不是。
我托着下巴饶有兴致的看着站在我面前的女孩。二十来岁的年纪却有张故作成熟的脸。有趣的紧。“季总监你好,我是你的新助理,我叫凌莫芷。“一本正经的女孩刚说完自己的名字,我就笑了。墨汁?这么一个白白净净的女孩倒是取了个有意思的名字。
凌莫芷抿了抿唇,推了推小巧的鼻梁上的黑框眼镜。清澈的大眼睛里闪过丝丝窘迫和无奈。“总监,是莫芷,莫失莫忘的莫,白芷花的芷。”年轻的女孩认真的对我解释自己的名字。
莫失莫忘。我在心里细细的念了一遍这四个字。这世上哪有什么会让一个人莫失莫忘的。继而凉薄的笑笑。对这个百合花一样的女孩,我倒是很有好感。因为我始终相信一个人的眼睛代表这这个人的心,凌莫芷,有着一双极其清澈的眼睛。这种清澈透亮的眼神,似曾相识。
“好了墨汁。。哦不,莫芷。“我笑着对我的新助理说:”帮我倒杯咖啡,谢谢。“伸伸懒腰,要开始工作了啊。
凌莫芷推了推鼻梁上的大眼睛,呆呆的看着已然埋首翻开文件的秀雅女子,澄澈的眼眸浮现出一片不解与疑惑。这与她预想的场景差太多了。想着想着,转身去了茶水间,给新上司泡咖啡去也。
见凌莫芷离去,我才抬起头,指尖的笔已经转的很溜了,那丫头的情绪简直一眼就能看穿,明明很怕我,却还是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我挠挠下巴,难道我在法国做的那些事把我的小助理给吓到了?
手边的手机忽然响起优美的和旋铃声,我瞄了一眼来电显示,总算是打来了,刚一接通,电话那头的人很明显已经处在暴怒状态中:“你跑到哪里去了?你该不是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了吧?你把我一个人丢在教堂是什么意思?“我一听,嘿,乐了,能把向来沉稳的不动如山的面瘫君气的变身咆哮哥,看来我给他的这冲击挺大啊!可惜啊可惜,无法看到他现在的表情呢!
脚微一蹬地,椅子转到身后有着大大的落地窗的一面,午后阳光明媚,天气甚好,正如我此时的心情。见我半天不说话,电话那头的人似是咬牙切齿般的说出三个字:“季映婉!”哦哦,一般这厮喊我中文名的时候就是说明他真的抓狂了。
我撇撇嘴,懒洋洋的开口,一个一个的回答他的问题:“我回中国了,今天是我们举行婚礼的日子我当然没忘记,嗯,至于把你一个人丢在教堂嘛,很明显啊,我逃婚了嘛!”哎,这厮的智商该不是被我气得下降了吧,居然问这么白痴的问题?
我说完后,电话那头是一阵沉默,我清楚的听见了他喘着粗气的声音,不禁想,那个天之骄子般的男人,恐怕是第一次被人这般戏弄吧。
许久,我听到已经恢复镇定的熟悉声音,硬邦邦的带着一丝说不上来的疲惫语气,“季映婉,你不是小孩子了,能不能不要这么任性?”
嘴角的笑容渐渐变淡,从大大的玻璃窗上,我看见自己面无表情的样子,我听见自己说:“何必这么生气。也许你会喜欢我这次的任性呢,毕竟,孟聿白,我放过了你不是吗?”
话音刚落,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耳边忽然传来一阵尖锐的“嘟嘟“声。我笑了笑,按了几个键,视线落在手机相册里的一张照片上,照片里的男人有着一张英俊的脸庞,穿着黑色的新郎礼服,眉眼淡漠的望着前方,无悲无喜。我低声的笑了笑,他这副样子哪里有一丝身为准新郎的喜悦?所以我才说,我放过了他啊。
抬头望着窗外湛蓝的天空,我扯着嘴角,轻轻一笑,喃喃道:“孟聿白,千万,别让我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