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4、第十二章(上) ...

  •   爱琳已经搬到易淼的神庙里去住了。
      她不露声色地把每一个前任女郎留下的痕迹:香水,首饰,内衣,化妆品,还有不计其数的各色小玩意儿,都一一地清除掉。
      谁说爱使人变得宽容?爱的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苏爱琳的独占和嫉妒并不比别的女人少,只不过她处理得比较巧妙,不显山露水罢了!
      爱琳的骨子里是很西化的。可是,从小接受的教育和成长的环境,使她还是保持着中国传统女性的,洁身自好的优秀品质。
      她结婚时是一个处女。在二十一世纪,女孩儿大学毕业了,还不曾有过男人?这似乎是天方夜谭。为此,丈夫欣喜若狂,发誓说会永远爱她。
      易淼是她第二个男人。虽然她比他大,但是,在床上,她也就是个孩子。易淼的花样和技巧,有绝大部分是她没见过,无法接受的。不过,只要她不喜欢,易淼绝对不做。爱琳心里常常充满歉疚。
      久而久之,爱琳发现了一个现象:易淼有时会找一些借口让她回皇宫去住。再笨的女人都有第六感觉,更何况是苏爱琳?
      好几次,她都冲动地想返回神庙。可是半路上,她又停住了。自己这是干什么去?捉奸吗?就像一个吃醋发疯的老婆,去捉丈夫和情人?可笑!
      第一,她苏爱琳是易淼的什么人?恐怕也只是他众多情人中的一个。她有什么资格去限制他的行为?第二,易淼虽然爱她,可是他喜欢的事情,她做不到。干吗不许别的女人让他快活呢?
      第三,这里是古埃及,是一个神权高于一切的社会。整个埃及都属于易淼和尹熙,全埃及的女人任他挑选。就如同全埃及的男人都属于尹熙一样。这是神的权利。
      想到这里,爱琳泄了气。除了躲在寝宫里伤心发愁之外,别无它法。
      其实,凭良心讲,易淼对爱琳已经是好到不能再好了!爱琳的身体,脸色,饮食起居都是他每天关心的事情。比起贾宝玉的婆妈来,他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确实找别的公主和女人□□,但是他心里却的的确确只有爱琳一人。
      这样说也许有点自相矛盾。性和爱这两种东西到底能不能分开?
      女人说:世界上不存在没有爱的性行为。男人说:性就是性,爱就是爱。某些时候是完全可以分开的。谁也说不出正确的答案。
      人生下来就是有罪的,我们带着原罪降临人世。上帝用自己的血替我们赎罪,这就证明,上帝可以原谅他的子民。只要信奉他,最终总能回到他的身边。
      既然上帝都如此宽容,人类自己又何必太苛求?
      对于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来说,他还介于男人与男孩儿之间。手中有握有庞大的权利,没有任何因素能限制他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已经是太不容易。再让他约束自己的道德,恐怕就太强人所难了。
      况且,几百年来养成的生活习惯也不会马上转变。脑子里形成的权利意识也根深蒂固。毕竟,现代的道德标准不适合古代埃及的神明。
      易淼并没有把这当作一回事,或许,他暗地里还希望爱琳嫉妒呢,这也说不定。
      爱琳自己也明白这一点。忍耐和大度是她唯一过人的长处,再漂亮的埃及女人也有变老,死去的一天,爱琳总是会向前看。
      但是,事情却总有个例外。如果尹熙回来与她竞争,爱琳是无论如何也争不过的。至少,爱琳自己是这样认为的。不妙的是:现在似乎就有了这种趋势。
      长年的政治生涯让尹熙长大了。她不再是那个坐办公室,粗心大意,好闯祸的小女孩儿了。她是一个政治嗅觉敏锐,善于驾驭权利,懂得笼络人心的国王。要说哪一点没变,那就是:她仍然是一个非常美丽,非常有魅力的女人!
      真正的女人都知道:最可怕的对手既不是妖艳的风尘女子,也不是上流社会的千金小姐;不是叱吒风云的女强人,更不是装腔作势的家庭主妇。
      女人们最害怕的是那种富有魅力的女人。不可否认,在我们身边就有那种女人:她们有着漂亮恬静的面容,雪白细嫩的肌肤和容长苗条的身材。但这些都不是让人害怕的地方。让她们出奇的是那一份世人所不及的风情。
      带着那别有一番的妩媚,她们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显得那样优雅从容。在各种人群中,在任何场合下,她们都像一株压倒群芳的雪梨花,冷艳逼人。
      嘴角挂着的一径吟吟浅笑,轻盈步履过后的一阵幽香,就能把所有的人都拘到她的跟前,让他们的眼睛一齐冒出火来。从此后,记忆中便全都是那艳丽的影子!
      如果,这个女人又拥有权利,便几乎可以天下无敌。恰恰尹熙就是这样的女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4章 第十二章(上)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