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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偶然与必然之间 ...

  •   在那次见面之后,一直过了好几天,陆铭也没有再找过我。这和以往的模式似乎很不一样。对于搭讪的人而言,总是要牢牢把握一开始的几天,不停的短信电话□□飞信炮轰,由浅到深能了解多少就了解多少,然后观察回答者的语气态度,再斟酌着有没有继续下去的可能。往往,过不了几天,炮轰攻势就逐渐减弱,然后渐渐消失了。
      我并非因为是搭讪的缘故而对人冷淡。但是若一个人总在絮絮叨叨问你许多前因后果的事情,或者是说着各种我不相关也不关心的事情,这让我如何热情的起来。所以说,察言观色,其实是个很难的课题。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陆铭在要了我的联系方式后却短暂消失,反而让我觉得意外。我点开他的□□资料,里面空空荡荡,出生日期一栏却是写的87年7月1日,我又想起他之前说自己在读博士,刚从国外回来,想着只比我大一年而已,常理也该是研二研三,难不成是直博或者硕转博?这样想着,到底也没再深究下去。他既没有进一步的举动,我也依旧过我的生活。
      生活就这样四平八稳的进行下去。天气逐渐炎热起来,研一的下半学期,课程是早已结束了的,每日会去实验室待着。宿舍是在学校的东区,办公室则在西边,好在有自行车,骑起来除了炎热一点,也没别的烦扰。我喜欢这样有规律有节奏的安排,知道到了某一个点,我会在哪里,做什么事情,而不需要担心未知的零零碎碎。我和舍友丹妮总是每日七点半起来,去食堂吃过早餐后去到各自的实验室,中午的时候,呼朋引伴的发飞信喊大家一起吃饭。总是六个人结伴而行,一路说笑招摇。我们六个恰好是紧邻着的三个宿舍,又是同一专业,刚认识不久就发现极为投缘,于是结成“六人行”帮派,时不时聚餐唱歌,逛街座谈,过得不亦乐乎。有好朋友的好处就是,当你觉得不想一个人的时候,她们总会在那里。不管是陪你说话,还是陪你吃饭,只要有人在身边,就不会那么难受。所以我总是觉得,女孩子的友谊,发展到一定程度更像是情感上的寄托,因为我们可以彼此理解,彼此开怀。就像是去年最冷的冬天,刚遭遇和林星分手后那段痛苦的时间,又要应付期末考试又要抚平创伤的时候,也就是在小蜜和小宇的宿舍里待着,彼时铃也在,我们四个人挤在她们宿舍里,把两张床拼凑在一起,挤着睡觉,倒也暖和踏实。拿个小电饭煲,我就默默坐着给大家煮面,看着水沸腾着氤氲起水汽。有人在身边吵吵闹闹,就也不觉得那么难以支撑。实在难过的时候就抱着一个人哭会,于是也就过去了。
      于是那一天,我又像往常一样在办公室里坐着,看看时间已到中午,于是上了飞信给大家分别发短信:“吃饭,D楼集合”。D楼是我们专业一栋实验楼的简称。一个个发过去,丹妮,小宇,小蜜,铃,然后是娜娜。娜娜的头像在比较下面一点,我把鼠标拖下去,看到后,行云流水地点开,发送。然后起身离开下楼。刚坐电梯到一楼,收到了陆铭的短信。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好啊,D楼是东下院吗?”我愣了一下,还没回,猛然想起娜娜是姓陆的,难道恰好和陆铭的飞信号挨在一起了?难道我行云流水般点开的不是娜娜而是陆铭?难道我把吃饭集合的信息错发给了他?正这样想着,陆铭的电话却又来了。我接起,急忙解释说是自己发错了消息。他倒也没有追问,只是顺着约我一起吃午饭。电话里他的声音带着点笑意,是一把醇厚沉静的嗓音。和那日面对面时的音质彷佛有些不同。我推辞之后他也没有再勉强,只说下次有机会再请我吃饭。站了一会,想想,给他发了一条信息,说他在电话里的声音很好听。并没有旁的意思,只是那样的声音,是比较容易让人沉溺进去的。我依然想不起他的样子,只有隐约的一个轮廓。眉眼五官身形却都是模糊的。可是为着这把嗓音,我很愿意再与他见面。
      把发错短信的事情告诉了丹妮,她只笑着评价说:“你太能干了。”那个时候我们都没有把陆铭的搭讪当做一件事情认真对待,丹妮更是见怪不怪。有时候我会想,发错短信这样几率很小的事情,会不会是潜意识里想做的一个冲动?只是,为何是陆铭呢?我甚至都不记得他的样子。
      在这之后的第二天,他行动迅速,在中午的时候打电话来了。我因和导师讨论课题问题已经错过了和其余五人一起吃饭的时间,也没接到他电话。讨论完已经过12点了,我边往食堂走边回他电话。他本来已经打算坐中午12点半的校车去市区的医院看手骨折的伤,得知我还未吃饭,便说陪我一下。我打着伞走往食堂,心里微微忐忑。因为我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子,不知道还能不能认出他来。那条路上树木繁盛,枝叶遮蔽着强烈的阳光。远远的,我看见了陆铭也正朝我走来。说来也奇怪,我明明想不起他的模样,却还是一眼看到的时候就知道,这就是陆铭。或许是因为要出门的关系,他不像上次那样穿着的颜色鲜艳,只是一件暗色的衬衣和牛仔裤。我走向他,不知道眼神该看向哪里。只是盯着他的衬衫。于是看到他的袖口挽起,受伤的左手还包着纱布。他的肩膀很宽,我不知道这样的宽度在男的里面算不算宽,但是以我认识的男生而言,好像都不是这样子的。他们即便不瘦不胖,却也不是像陆铭这个样子,那种一眼看过去,就觉得是个很有力气的人,手臂的肌肉线条流畅而健康,麦色的皮肤,沐浴着阳光的温柔,应该是个经常运动的人,走起路来也是昂首挺胸,自信而精神。我们走到彼此面前,毫无尴尬的感觉,他很自然的聊了起来。我闻到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道。
      陆铭是一个很绅士很周到的人。其实,如果说的直白一点,要么是他很懂得女孩的心思,知道怎样做会自然而又讨人欢喜,要么就是自己的一种习惯,殷殷照顾却又不觉刻意。比如说,他会给我撩开食堂的门帘,待我走过之后再放手,在我快吃完的时候给我递上一张纸巾和一根口香糖,为我把滑下的眼镜轻轻扶上去。这些事情,如果放到如今的社会中,应该是每个男子都习以为常的社交礼仪,可是对我而言,却是头一回遇到,自然也就觉得新奇陌生。他和我所认识的男子原来有这么多的不同。和我同龄的男孩,不管是同学还是恋人,或许都是因为年龄相仿的缘故,有一股孩子般的稚气,但是青春年少时候的恋爱,却也正是在这样的幼稚里慢慢成长起来。陆铭,他给我的感觉已不能用男孩来形容,是一个充满了自我气息的男子,那种陌生而又略带霸道的气息,已经扑面而来。
      吃过饭,已快到校车出发的时间。告别过后,他便骑车离开。我慢慢走向自己的实验室,心里有一种细细的慌张的喜悦。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偶然与必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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