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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花丛酒吧 ...

  •   两个人先回水岸客栈洗了澡换了衣服,陆杰跟舅妈打了声招呼说晚上不在家吃饭,舅妈只让他带着小范姑娘好好玩,摆了摆手让他去了。范小厘换了条亚麻布长裙,上面套了件棒针粗线毛衣,颇有小清新文艺范儿。

      范小厘虽然有很多正装套裙,但那也是办公室里应付应付,平时她基本不穿裙子,这种大裙子也是因为能遮住她粗犷的步伐才会被她相中。她走下楼时陆杰已经在院子里等,看了她一眼说:“回去换成裤子吧,晚上冷,蚊子还多。”

      “哦。”范小厘往楼上退回去。可能是陆老板可怜她今天哭了那么久元神大伤,所以对她的态度也柔和了许多,她不会笨到听不出来他语气里哪些是逗她玩哪些是认真的叮嘱。

      等她再下来时陆杰看着她皱眉:“什么时候流行裙子套裤子的?”

      “我嫌麻烦。”

      “那就不带相机了吧。”

      “干嘛要带相机?不是没有三脚架吗?”

      “有我就不用三脚架。”

      “那我去换。”范小厘二话不说上了楼,手上一个免费专业摄影师上赶着要帮她照相,白痴才会不干。

      她聪明地穿了两双丝袜,又保暖又防蚊子,还很搭身上的裙子。陆杰终于没有穿短裤,换了一条年久失修的牛仔裤,上面穿了件深蓝色的长袖连帽衫,看上去就像个大学生。两个人一高一矮,慢悠悠地往陆杰口中的“花丛酒吧”走去。

      花丛酒吧离水岸客栈只有10分钟的路,可是陆杰一边走一边拍照浪费了不少时间,等到的时候已经6点半了,酒吧里上座率已经有一半。

      陆杰找了个靠近演出台的位子坐下,范小厘只管埋头欣赏照片。不得不说陆老板的技术真的比她到家多了,景物和人像实虚结合,对焦恰到好处,构图主次分明,关键的关键——人家手不抖,废片率极低,人才啊!范小厘在心里感叹道。

      她看完照片抬头环顾了一下陆杰挑的地方问:“为什么这里要叫花丛酒吧?”

      “可能是有助于吸引采花大盗吧。”

      范小厘咯咯笑开了:“那你是不是采花大盗啊?”问完又后悔,他是采花大盗,她不就是那朵脆生生的花么?

      服务生恰巧走过来递了两份酒水单和菜单,范小厘连忙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接过翻开来点菜。陆杰也接过来,服务生笑着对他说:“陆先生来了啊?”

      “嗯。”陆杰也笑着跟他点头,视线回到菜单上摇摇头回答范小厘的问题:“我不是采花大盗,我是新世纪的柳下惠,美人当前,坐怀不乱。”说完抬起眼皮看了一下范小厘,满脸淡定,像是在提醒她刚才哭得鼻涕眼泪一把抓的囧样。

      范小厘觉得太不好意思了,连忙换了个话题问:“有没有可以推荐的?”

      “甜蔗烤大虾和意式黑椒牛排都不错。”

      “不想吃西餐。”她下意识说了这么一句。

      “那就好办了。先来两份烤鸡翅,再来个什锦铁板烧,一锅麻辣龙虾香锅,6瓶啤酒怎么样?”

      “你们这里的酒吧还能吃烧烤和香锅?!”范小厘有点吃惊。

      陆杰丝毫不为所动抬头对服务生说:“就这么上吧。”

      “好的。”服务生记下离开了。

      “陆老板我第一次在酒吧里面吃麻辣香锅哎。”范小厘又强调了一遍自己的惊奇。

      “这种小地方,客人要什么就卖什么,哪有那么多规矩。”

      “也对。”

      “六瓶啤酒够不够你喝?”

      “你不喝吗?!”

      陆杰摇头。

      “为什么?”

      “酒精过敏。”

      “一滴酒都不能沾吗?”

      “尽量滴酒不沾,喝一点都会不舒服,浑身发红好几天才消。”

      “哎……那你人生岂不是少了很多乐趣?”

      “所以我从奶茶中寻找慰藉。”

      “真的假的?”

      “真的。”陆杰说完直起身朝刚才那个服务生招了招手,食指伸直比了个“1”的手势,服务生点点头,陆杰收回手叠在胸前看着范小厘:“还有没有什么要问的?”

      “他们都认识你?”

      “嗯,经常来。”

      “你不喝酒干嘛经常来?”

      “过来喝奶茶不可以?吃烤鸡翅、铁板烧、麻辣香锅不可以?”

      “可以,可以。”范小厘无奈。

      另一个小女孩模样的服务生端了个大盘子走过来,是陆杰点的两份烤鸡翅和一杯奶茶。鸡翅颜色酱红,香气宜人。小女孩放下盘子也对陆杰笑着说:“陆先生慢用。”

      “谢谢。”陆杰照样跟她笑着,又接着问:“阿Ken什么时候来?”

      “已经来了,在后面呢。9点演出。”

      “让他早半个小时吧。”

      “好,那我忙去了。”小姑娘又露出一个甜甜的笑。

      “行,去吧。”陆杰也冲她回了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笑。

      范小厘看着奇怪,怎么这里的人好像都很喜欢陆杰?不管是这两个服务生对他那么礼让的样子,还是刚才鬼屋那个老板娘客客气气地让他回家给舅舅舅妈代好,难不成就她一个人觉得陆杰是个骄傲狂?奇了怪了。亦或是其实他陆杰的舅舅舅妈是西塘镇党支部书记和镇长?看着不像啊!管他呢,她转念一想,反正又没她什么屁相干,美食当前她要一尝为快的是。

      没一会儿麻辣香锅和什锦铁板烧也上了上来,厨师的手艺的确不错,又香又辣配上冰镇的啤酒,那个滋味简直像是回到了她范小厘的故乡——成都,一晚上就能在啤酒和麻辣烫里美美地度过。两个人大快朵颐,话都没怎么来得及说,一轮吃完范小厘撑得不行,揉着肚子说好饱啊再也吃不下去了。

      陆杰看了眼表,快到8点半了,便招了服务生又过来把桌上的盘盘碗碗收了,换了桌布,又给他上了杯奶茶,给范小厘上了杯杜松子酒。陆杰很惊讶范小厘竟然喝这么烈的酒,她只说加了冰所以无所谓,而且刚才她也只喝了一瓶半啤酒,还拍着胸脯说:“我是海量,海量!”

      夜幕降临后酒吧的人不知不觉地就多了起来,等阿Ken带着乐队出来的时候几乎每桌都有客人,酒吧里响起欢呼声和掌声,头发扎在头顶的阿Ken拿着吉他站上舞台向四周鞠了几个躬。

      范小厘仔细打量那个叫阿Ken的主唱,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年纪,右边耳朵穿了三个环,后脑勺头发剃得精光,前面的头发很长,抹了油一般被他服服帖帖地梳在头顶扎成一个小髻,看着挺痞。

      乐队竟然还有个女孩子,最多十六岁,弹键盘的。另外一个吉他手很胖,还有个穿马甲的大提琴手,年龄都不大。

      范小厘心里还在好奇这么四个人是怎么凑在一起的,阿Ken走过来跟陆杰说:“Jeffery泥赖了。”范小厘很确定,不是她耳朵出了问题,而是阿Ken的中文发音太烂了。

      “嗯。这位是范小姐,打个招呼。”陆杰向他介绍。

      “Hi,消范捷。”

      “Hi, Ken.”范小厘实在不忍心消耗他那点掌控力不足的中文,简单地回答了他。

      “Jeffery seldom takes girls here.(陆杰很少带女生过来哦)”阿Ken换成英语跟范小厘眨了眨眼。

      “Kenny!”陆杰瞪了他一眼,范小厘觉得那个眼神好像皇帝在说“休得无礼”,忍不住笑。

      “你别理他,小孩子什么都不懂。”等阿Ken又走回舞台陆杰才跟范小厘解释起来。

      “你认识他们?”范小厘坐回椅子上问,问完又觉得她是白痴么,这么明显的“认识关系”还看不出来。

      “他们是我在美国时认识的小朋友,我是他们的资助人。”

      范小厘第一次对陆杰有了肃然起敬的感觉,一半因为她自己成为一个艺术家的终身梦想,一半因为陆杰竟然有钱一次性资助四个艺术家,要知道干这行的光学费就能烧掉不少钱——他到底是什么人?

      范小厘觉得自己心里的疑惑像雪球一样渐渐变大,她快要按捺不住她的好奇心了。

      “我认识他们五年了,一流的艺术家,未来的希望。你听。”陆杰由衷赞美。

      音乐响起,阿Ken的左手像没长骨头似的在指板上快速游移着,熟悉的《加州旅馆》前奏旋律,被他加上了花式弹法,吉他声像藤蔓一般盘绕在房梁椅背桌腿上,范小厘被陶醉了。将近2分钟繁复的前奏,阿Ken终于开口唱起来:

      On a dark desert highway, cool wind in my hair. Warm smell of colitas, rising up through the air. Up ahead in the distance, I saw a shimmering light. My head grew heavy and my sight grew dim, I had to stop for the night…

      他的声音稚嫩却不幼稚,透着坚定的力量。

      “你喜欢老鹰乐队?”范小厘一边喝酒一边问。

      “嗯。”

      “还有呢?”

      “阿巴合唱团和绿日乐队。”

      “这么复古?”

      “开玩笑,要上我心目中的最佳榜单,出道没有三十年资格都没有。”

      “绿日也是1989年才出道的好吧?”

      “绿日这么优秀的乐队,开个后门也不是不可以。”

      “这句话明明是《挪威的森林》里永泽君说的嘛,‘原则上只读那些死后满三十年以上作家的作品’。渡边君说什么来着?”

      “‘可是菲茨杰拉德死后也才过了二十八年而已呀’。”

      “对的对的,然后永泽君说,就差两年,菲茨杰拉德这么了不起的作家通融一下也是可以的。哈哈。”

      “我是认同他这个方法呀。你读村上春树?”

      “嗯。读过《挪威的森林》,《且听风吟》和《海边的卡夫卡》。”范小厘说一本掰下一根指头。

      “一个作家的书看这么多。别的呢?”

      “还喜欢片山恭一。”

      “少看点日本小说。”

      “为什么?”

      “太黑暗了。你看,《挪威的森林》里直子精神病自杀了,《且听风吟》里写信的女孩白血病死了,《海边的卡夫卡》爸爸被儿子杀死了。”陆杰学着范小厘,说一本就掰一个指头下来。

      范小厘迷离的眼睛看着他,像是突然发觉了这个问题。

      陆杰接着掰指头:“再说片山恭一,《在世界的中心呼唤爱》亚纪白血病死了,《世界在你不知道的地方运转》治幸淹死了,你喜欢看这些做什么?”

      “不对,我还看过渡边淳一的《失乐园》呢。”

      “那里面两个人不也是吃□□死了么?!”

      “对哦……”范小厘若有所思地又啜了口酒。

      “我发现你看的这些书里都有个意思,就是人不能始终和最爱的人幸福快乐地在一起。你别被鬼子荼毒了,生活多美好,老看这些死不死的书干嘛。”

      范小厘杯子见了底,她又让服务生加冰添满,久久看着陆杰不讲话。阿Ken已经唱完了《加州旅馆》,又唱了一首阿巴的《Andante, Andante》,现在在唱面包合唱团的《Aubery》,都是陆杰喜欢的慢摇滚。他们的资助人在,自然要给点特权。

      “怎么了?”陆杰被她一盯也有点不自在起来。

      “怎么我看过的书你连主人公名字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也看过嘛,难道人家写书只准你看不成。”

      “那《穿Prada的恶魔》呢,你不会连这种畅销书也看吧?”

      “看过电影。”

      “嘿嘿,那这本书没人死,你听我给你念我最喜欢的一段。”范小厘终于找到陆杰没看过的书,她总算占了上风,拉过包把书拿了出来。为了方便随身携带,她只买环保回收纸印的书,又小又轻。

      “你怎么包里头还随身带着书?”陆杰看她包里掏本书出来着实吃了一惊。

      “习惯。”

      “谁现在还有这个习惯,都是手机看好吧。”

      这是跟我的暗恋对象学的习惯,随身带书、简报、报表以及任何可以抽时间看的东西,不能让任何一个器官闲着。范小厘又想起了赖韦田,心里有些微微的难过,脸上却翻了个白眼:“要你管。”

      “我又没说什么。”

      “你听这段。”范小厘吸了口气想要摆脱赖韦田的影响。她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把书翻开念起来:

      “‘圣诞礼品单’,一共6张纸,256件礼品。其中包括芭比.布朗亲自送的芭比.布朗化妆品,唐纳黛拉.范思哲送的钻石镶边表,王薇薇送的毛丝鼠方巾……我很疑惑,我们帮她拆礼物?为什么不让她自己拆呢?

      “‘你疯了吗?这些人送的礼物十有八|九米兰达都不会喜欢。’”范小厘继续念,陆杰津津有味地听:

      “‘有些礼物真的很烦人,我看都不会给她看。比如这个。’,艾米丽说着挑出一个小盒子,是个邦.奥卢富森的移动电话,全弧形外观,2000英里外都能清晰通话。我几周前在店里看见过,亚历克斯(“就是她男友。”范小厘解释。)看着原型机垂涎三尺,标价500美元,不光打电话,几乎无所不能。

      “‘送电话?你说谁会这么没脑子给米兰达.皮斯利送电话?’她把电话扔给我,‘你想要就留着吧,我才不会让她看见呢。米兰达讨厌所有的电子产品。’……我把电话藏在桌下,脸上强装镇定。太完美了!我刚搬了新家,正需要移动电话,现在人家白送一台500美元的。”

      范小厘抬起头把书合起来问:“怎么样?是不是很美好?”

      “嗯?”陆杰很明显不能理解。

      “你不觉得吗?你不是看过电影吗?那么多漂亮衣服免费穿,礼物免费拿,不觉得很向往吗?”

      陆杰看着她一脸憧憬的样子忍不住笑了:“我现在能理解为什么你喜欢大仲马了。果然是个Incorrigible daydreamer啊。(无可救药的白日梦想家)”

      “我现在能理解为什么你这么拽了,你词汇量真大啊Bossy Lu!”范小厘有样学样,语气里全是调侃。(Bossy一词双关,有骄横的陆老板之意)

      “不敢当,只是有个背单词的技巧。”

      “是什么?”

      “绕口令。”

      “什么绕口令?”

      “把押韵的单词串起来组成句子。”

      “比如呢?”

      “比如:He uses Durex as a duress and she condemns him for not using condom.(他威胁她不戴套,她责备他不戴套)”陆杰舌头翻得飞快,发音流畅,一个个的单词像是在盘子上跳动的水滴。

      “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范小厘想明白意思之后大囧。

      “哈哈,但是很有用,不是吗?”陆杰喝了口奶茶笑着问。

      “流氓差不多。”

      “你连《失乐园》都看过,就这么句绕口令也说我是流氓?”

      范小厘白了他一眼,理都懒得跟他讲。

      乐队表演了两个小时,简直就是一场小型演唱会,阿Ken唱了老鹰乐队的很多歌,《New
      Kid in Town》,《Tequila Sunrise》,当然还有陆杰喜欢的《James Dean》,也唱了一些他们自己创作的歌曲,范小厘最喜欢一首叫做《Transient》的民谣,充满怀旧而甜蜜的味道。

      还有一些是她没听过、陆杰讲了她记不住名字的歌,最后安可的时候阿Ken走过来问:“Jeffery, anything for your girl(陆杰,要不要给你的姑娘表示一下?)”

      陆杰作势要打他,阿Ken灵活地躲开了。

      “有没有想听的?”陆杰转头问范小厘。

      范小厘半眯着眼睛想了想,张口说:“我想听他唱《最炫民族风》。”

      阿Ken一脸疑惑地看着陆杰,等他翻译。

      “他不会唱中文啦!”陆杰皱着眉,“快好好说一个。”

      “The Rose.”范小厘答。这是她第一首能记得住全部歌词的英文歌,还是高中英文课老师教的,曲美词美,经久不衰。

      “Nice pick.(选得好)”阿Ken抱着吉他回到小舞台上,对着话筒又用他那不着调的中文说:“窝要把这熟歌拴给窝的patron, Jeffery, and,他的喷油,Miss Fan. Thank you all for coming here. Please enjoy the night.(谢谢各位光临,请尽享欢乐)”

      大家的掌声又响起来,阿Ken柔柔地唱起了西城男孩的经典曲《The Rose》,大提琴拨弦低沉的声音混合着键盘清亮的钢琴声,吉他发出流水般动人的旋律,他的声音像是柔软的丝绸,又像是流淌的细沙,悠悠飘进每个人的耳朵里:

      When the night has been too lonely, and the road has been too long

      And you think that love is only, for the lucky and strong

      Just remember in the winter, far beneath the snow

      Lies the seed that with the sun’s love

      In the spring becomes the rose…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花丛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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