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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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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时,白书呆对着清水缸,频频自照半天才感叹:“小姐真乃知己也,只恨相见颇晚。”
正巧我在吃一块带回的麻饼,闻言一下噎住,捶胸捣地半天也没顺气,后经熊大掌一拍,才将我喉咙里卡的麻饼块给打了出来,垂诞己久的小花在下面闻闻吃了下去。
三日后,在王府后院进行求亲大赛。为了慎重其事,成立亲友团,表示书呆家中有人,拉了隔壁的吴婆婆,并家中的小花,我的宝马一并上阵造势。
小花、宝马前面开路,熊在后面殿后,本想扯一面旗子在前面举着,就像奥运会一样,想想选手就一个人,陪审团就三个人,还是低调做人吧。
与其他两位选手比,我对我家书呆还是充满信心的,古人嘛,招亲比试,不外乎文比,要么武比,武比是江湖人的一贯做法,想来王大人一做官的文人,不会进行此招。比起一个不学无术,一个弱智,书呆还是比较优秀的。
孙徐两家是比较隆重造势,双方各带了约二十名家丁,加上疑似军师一类的人物,将王家后院挤得满满的。
第一场比试,一个管家打扮的大叔,站在院中宣布这场考胆量,将我们领到一座封闭型的屋子前,规定谁从黑屋子里呆上一刻钟,就算胜出。
考虑到屋内不知有何物,三位选手犹豫不决站在门口发愣。
关键时刻,怎能再次感冒!就算山有虎,也得偏向虎山行。瞄准书呆,来个佛山无影脚,大力踹去。
落脚下去,脚感不对,不是书呆瘦瘦的有骨感的屁股,而是颇有肉感的、弹性良好的大屁股。
坏了,踢错对象了,果然是那个肥肥的徐家公子徐传东,踉跄飞身扑向黑屋子里。
徐家奴仆表情得意,为主子的英勇鼓掌叫好时,徐传东杀猪似的从里面叫唤出来,一边掳着袖子,一边恶狠狠叫道:“是哪个把老子踢了进去的?”
众人哑言,无言目光刷刷扫向我,见势不妙,机灵躲避熊身后,众人从他身上扫了一眼,目光转移到书呆身上。
徐传东气急败坏,伸出一个肥肥的手指头指向他:“小子,你有种,你进去看看。”
书呆一副壮士断腕的勇气,一摆衣袖,决然推门而入。
孙家那个弱智也跟了进去,人多好壮胆。
扭头见小花兴奋不己,目光中跃跃欲试的表情,这样子太熟悉,突然猜测到屋里的恐怖之物会不会是老鼠?
如果是老鼠,想来书呆整日在草屋里与老鼠共处,那么对他来说,实在不是可怕之事了。
果然一刻钟后,书呆气定神闲站在大门外,颇有大将之风。
孙家那个弱智可能从来没见过老鼠,不知何物,懵懵懂懂地呆上一刻钟后也出来了。
然后小花一个闪身,冲了进去,大试身手。
第一场比试,白勇、孙英豪胜出。
第二场比试,管家大叔又将我们带到业城郊外,这一场比试竟然是赛马,谁将终点台子上那瓶花拿到,谁就算赢。主要是考未来姑爷的身体状况。
孙家的体弱,所以还没上场,就放弃比赛,剩下的是徐家那个肥公子徐传东和书呆白勇进入决赛。
各家自备道具——马,这场比试摆明不公平,分明是比钱财,徐家有钱,准备那匹马,个高体壮。相观我们只有宝马那匹老马,骨瘦如柴,还爱贪吃。
徐传东虽是败家子,但上马颇有模有样,加上第一场失败,存心要在这一场比试上挽回面子。
书呆上宝马时,摇摇欲坠的样子,让我疑心地问:“书呆,骑过马吗?”
书呆给我一个你放心的表情:“不曾骑过,不过小生骑过驴。”
骑马和骑驴能一样吗?答案是我找到熊要求作弊。
三声令下,宝马精神抖擞载着书呆,颤悠儿的的奔了出去,瘦马瘦人竟然不逊于那对肥马肥人,眼看都要到达终点站,捣捣身边熊。
熊暗扣一枚石子,朝肥马射去,打中马的前腿,马前失蹄,徐公子如球一般滚了下来。
书呆眼看到终点,却不拿花,继续由马向前奔驰,不由大急叫道:“书呆,拿花呀,你还往哪跑?”
还好,宝马瞥见瓶中肥美的鲜花,估计味道不错,转了身,一口咬住瓶中花,一边回跑一边咀嚼品尝。回来时,我连抠带拍,总算从它嘴里抢救出一根花杆儿。
好险,贪嘴的马儿,辣嘴催花,差点将战利品吞了下去。
将胜利的花杆儿拿到管家大叔的手里里,只听身后一声气极败坏的喝声:“慢着,花瓶在此,这场算我赢。”
回头,歪头歪脑的徐公子,高举一花瓶,如同擎着神圣之物,肥脸溢着光彩,神气高昂。
“将才管家说谁将那瓶花拿到,谁就算赢,本公子虽然花没拿到,但总算将瓶子带回。”言下之意,书呆没有将花瓶带回不能算赢。
考虑到将才他马前失蹄,管家大叔点点头。
我不甘示弱摆摆手中的花杆,明明是花嘛,眼看到手的胜利就要被人夺了去,功亏一筹,心中暗恼书呆。
第二场体能比试:白勇、徐传东平手,孙英豪弃权。
第三场比试:回到王家主院,终于言归正传,这场比才气,在一柱香的时间里,各家拿出或画或诗出来表示爱慕之情,参加评比就行了,由王大人亲自评选出胜出之人。
这应该是书呆的强项,十年寒窗,终于一朝用上了。
欣慰之余,这才发觉书呆己被马颠得双眼乱转,神志不清还没恢复。
咋办?马、狗、熊都出过手了,只剩我和吴婆婆,吴婆婆还双手乱摆:“老婆子不识字!”
唉——,只有我出场了,但是,但是我既不会作诗,也不会画画呀!以前到是背过诗,不过都是春眠不觉晓,处处蚊子咬之类的,意境不对,情诗好的只记得其中几句,实在用不上啊。
眼看孙家枪手已经给孙公子写出一首诗,徐家军师给徐公子画出一幅画,只有急得双手乱摇书呆,越摇越呆。
没办法,只好自己出手了,写什么呢?想了半天只想到泰戈尔的一首诗,喜欢这首诗,又能记住的原因是我读书时频频暗恋,却只有贼心没有贼胆,只能念诗兴叹,这首诗颇能代表我的心境吧,读得次数多,这首还能完全记得,不管了,先用上再说罢。
毛笔字写不行,还好熊识字,由熊执笔,我来背诵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面前
你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爱到痴迷
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想你痛彻心脾
却只以深埋心底
……
熊的字不错,大气磅礴,刚劲有力。一柱香燃尽,得意洋洋将合伙盗来的诗上交。
熊问:“确定?”
我点头,没在意他怪怪的表情,只要这场赢了,一切都搞定。
王大人坐在主厅正中央,看看各家缴上的试卷,一边摸须点头,蓦地他问:“白贤侄,这诗可是你作?”
他手里拿的正是我将才上交的诗卷,看看气氛不对,我还是把书呆往前一推,书呆大概也定神了,上前作揖。
正待摇头,我一着急上前代答:“大人,正是我家兄弟所作,大人有何疑问?”
王大人脸一沉叫道:“这是你作的诗?想你一介书生,枉读圣贤书,竟学勾栏间,作此歪诗词充数上缴,成何体统!”
书呆被这一番话给咂愣了,他也不知道我在上面写了些什么,频频用求救的眼神望向我
坏了,眼看胜利在望,竟忘了古人封建保守,讲究含蓄意境,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如此在诗中大胆赤裸裸表达我爱你之类的,又不照诗中规格所作,就算是向他女儿求亲,如此也算轻薄了她女儿。
果然,王大人气得胡子一翘:“岂有此理,岂有此理,本官女儿也算知书识礼,竟受如此轻视。”
欲上前解释,又无从解释,古人与今人是有时光代沟的,难道告诉他这是另一国家大诗人所作的有名的诗,流传颇广,甚受喜爱。
如果说这不是书呆作的,又摆明了承认作弊,也是不对的。
只得与书呆相看两无言,然后王大人一挥袖:“本官与尔无缘作亲家,送客!”
孙家与徐家闻言一片欢喜呼声,最大的对手被三振出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