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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初恋 ...

  •   大哥的婚事已告一段落,大嫂虽然出生于官宦人家却没一点千金小姐的架子,成亲后的第二天便按我们纳西族的风俗和小姑也就是三姐和我上街买菜,回来弄了一桌菜都没让下人帮手,而且色香味俱全。我想他们的包办婚姻应该会有个圆满的结局,只是大哥的工作越来越忙,很少有时间陪大嫂,经常出去办差,家都快变成他的旅馆了,大嫂脸上写满了落寞。我的鸡婆个性让我不得不多抽时间去陪大嫂,象她这样古代的女人真不好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嫁得好不好根本没人关心,女人只是政治斗争棋盘上的一粒棋子。好在大嫂生性温婉,随遇而安,和我们一家人相处得极为融洽,日子才能得以安稳渡过。
      上完早课,三姐拉住我“四妹,吃过午饭后,可以陪我出去一趟吗?我好久都没有见到士超,最近没什么事发生,出去可能会容易一点”三姐急切的等我点头。
      好事如我者能不同意吗,“哦,要拿我当挡箭牌啊!那好吧,吃完饭就说我们上街配点丝线,上次买的大部分颜色都用完了,这个借口怎么样?只带阿鹏去,好掩人耳目。到了街上和你的情哥哥碰头后,我带阿鹏去买线,你就……今日好向郎边去,一向偎人颤。”我打趣脸已红透了的三姐。
      午饭过后,我在庭院里的秋千架上悠闲的坐着,其实来这里的这段日子过得蛮舒心的。不用在职场上拼得你死我活就可以拿薪水,我每个月都有二两银子的月钱,三个姐妹一样,三个男孩的要多些是我们的三倍,每个人每月有六两。这里的亲人也都很好相处,没有勾心斗角、明争暗斗,虽然人口众多却是一条心。唯一感到不适应的就是没电脑没网络,有时候手会不自觉的摆出敲键盘的姿势在石桌上敲打。
      在我神游太虚的空档三姐已收拾妥当,经过精心打扮的她更美了,明眸皓齿,顾盼神飞,我忍不住又打趣了她一阵。说真的这木府也算美女云集,以花为喻,大嫂是一朵牡丹,高贵大气,让人无法去亵渎;三姐是一株空谷幽兰,美的不染纤尘,兰心慧资;五妹是一棵淡雅芬芳的茉莉,清新大方。我单独欣赏时也算是美女,不过和她们站在一起就被比下去了,我就是花园里那棵生命力最顽强的狗尾巴花。
      三姐的男朋友是个银匠,世代以打造银器为生,在镇上开了间铺子,因为手艺好,所以声名远扬生意好得不得了,整个丽水地区谁家的大姑娘,小媳妇没有至少一件他家出的首饰。三姐也是来订做首饰的时候和他认识的,喜欢他对银器制造的执着,能巧手匠心的赋予手中制品生命力,芳心暗许。我们只要从他家铺子门前过并且故意让他看到三姐,他就会放下手中的一切活计跟出来。
      看着眼前这位有可能成为我未来姐夫的男子,不算帅哥之流,五官端正而已。唯一能吸引人的是他那双黑褐色的眼睛,流转着敦厚纯朴的温文尔雅。三姐替我们介绍“四妹,他是何士超,你以前见过的,只是你失忆记不得他了”。
      我把三姐推给他“现在完成交接任务,你得保护好她,知道吗?”又转头在三姐耳边私语“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好好享受你的幸福时光。”不能做大电灯炮,带了阿鹏赶紧闪人。
      五月的丽水,艳阳高照,花团锦簇。我和阿鹏信步走在街上,丝线我已经买好了,和三姐约好一起回府的时间尚早,剩下的时间要怎么打发呢?带着个虎背雄腰的保镖满大街流达,想不引人注目都难,还是去城外好了,人会少一些。我买了一包肉干,两个粑粑,带着保镖郊游去。
      先声明,我不认识路,把想去的地方告诉阿鹏,他带着我穿街绕巷的出了城门。穿过一片野竹林,寻着水声我看到一条大概十米多宽的小河,河水涓流,清澈见底,鱼儿在水里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河堤上青草嫩嫩绿绿,两岸的树木郁郁葱葱,这些个景致在大自然遭到严重破坏的公元2007年的很难看到的。我们一路顶着大太阳的走来已是累得我满天是汗,加上这古代的衣裳透气性能极差,我快要中暑了,轻快的跑到河边,双手捧了河水拍在脸上顿时凉快了许多,我还觉得不过瘾,索性把鞋子袜子全脱了,双脚伸入河水里,好舒服。阿鹏有意无意的站在我身后用他高大的身型替我遮挡阳光,忠心耿耿的保镖,连阳光对我的伤害他都在防范着。
      我拍拍身边的草地“你也坐下来吧,大热天的杵在那怪累的。”
      阿鹏依言坐了下来,不过没学我将脚放进河里。我拿出肉干、粑粑来吃,发现阿鹏不象我的那些哥们会很自然从我里拿东西吃,其实我很喜欢和朋友一起分享食物,我把肉干连纸包递到他面前,示意他拿吃,他摇头,我只到亲自动手,喂进他嘴里,看着他呆头鹅似的机械的嚼着肉干,我开心的笑了。我就是我,管它是古代还是现代,我就是一个随心随性任意而为的人。
      吃完东西觉得被太阳晒得有点受不了,我穿好鞋袜,把手伸给已经站起来的阿鹏“拉我起来”他很轻柔的把我拉起来。
      找了个阴凉的树荫,我背靠着树干坐下,阿鹏不知道从那里弄来几个梨,他还真了解我,刚吃了一个粑粑口正渴着,梨就递到了我的面前“我洗过了,是干净的。”孺子可教,终于会在没外人的时候,称呼自己“我”了。
      “你不吃吗?”
      “摘的时候我已经吃过几个了,这些是留给您的。”
      “你,不是您,记住。”我纠正他的用字。
      我啃着梨子,阿鹏从怀里拿出一支短笛,吹曲子给我听。我仔细打量他,第一眼看上去脸上的伤痕非常吓人,看久了会发现他一点也不丑,眉如墨画,眼里透着凛凛英气,脸庞好似用大理石凿出来的,硬得棱角分明。在悠扬的笛声中,我不知不觉睡着了。恍惚中,我找到了个更舒服的睡姿,头枕上了一个柔软的枕头,睡得更香甜了。
      悠悠的醒来,捉到阿鹏来不及收回的那可以溺死人的温柔目光。他或许是没了到我会突然睁开眼睛,又或许是乘我睡着时偷偷看我,看呆掉,没注意到我已经醒了,反正被我逮到了。接下来我发现另一见事情——我的头枕在他的腿上,难怪我睡得这么舒服,原来是有一个人肉靠垫。怕吵到我,他就这样一动不动的坐着,腿肯定都麻痹了。
      “我睡了多长时间?”
      “一个多时辰。”一个时辰相当于我们现代的两个小时,那表示我睡的时间还很久。
      “我长得好看吗?”
      “嗯”一声闷哼。
      我忽然很想试探下眼前这位闷葫芦,是不是真如我所感觉到的一样,也许他很喜欢我,但我也相信他永远也不会向我表白,却会一如既往的追随着我,守护着我。我仰起头想将唇印上他的,还差一小截就碰到了,阿鹏却敏捷的避开了。
      他声音低沉且充满自卑的轻语“我不配”。
      我有些失望,却总不能霸王硬上弓吧,“走啦,我们找姐姐去”。
      轻轻的把我从草地上扶起来,我拍掉身上的草,到河边洗了把脸。也不知道我睡着后会不会流口水,别流到他的裤子上才羞死人。
      找到三姐后,我们一起回府。路上三姐沉醉在刚才的幸福时光里无法自拔,而我则有些心不在焉,一想到阿鹏的温柔目光,自卑的神情,心里就乱糟糟的。所以在回府路上我三姐都一路无语。
      不管是有血有肉的我自己或是只有灵魂没有自己形体的我,都十分讨厌别人用眼睛肆无忌惮盯着我看,感觉相似吃饭看到碗里有死苍蝇般的恶心,通常我会把我的眼光化做小李飞刀用力的瞪回去,直到人家不敢看,打眼睛架我最拿手,可我一点也不讨厌阿鹏一天到晚追随着我的眼神,甚至内心会暗暗窃喜。说实话阿鹏并不是我想要嫁的那一类型,但我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心情——挂念一个男人,是的挂念他,我会在见不到他的时候,想念他。我记得读大学的时候看过一本小说,书名叫什么我都忘了,我只记得里面有句话我记忆犹新:“没有人可以设计出爱情的样子,因为它从来就不会如你所愿。你可以设定你要的对象,可以让婚姻成立,但那未必会有爱情。”真正应了元朝诗人徐再思写的一首小令“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空一缕馀香在此,盼千金游子何之。症候来时,正是何时?灯半昏时,月半明时。”这就是初恋女孩的相思之情。
      睡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眠。古代的女孩比较早熟,也许与她们结婚较早有关系,通常十四、五岁就嫁人了,我三姐不也才十三嘛,还不是和男朋友打的热火朝天,我年底就满十三岁了,可以交男朋友了吧?再说我的实际年龄也早已排入大龄青年的行列,哥们到有一大票,男朋友半个都没有,都要怪我老妈,从我上初中就给我灌输什么早恋危害知识。害得我现在守着十二岁的幼龄发现一绝种好男人不敢下手,因为我有犯罪感,怕被老妈骂。
      阿鹏的忠心耿耿让我有一种很安全的感觉,而且他不会干预我做任何事情,我随便脱鞋袜这种在古代被视为不端庄的行为,他都没表示半点异议。而且他是最懂我的人,我热了,他帮我挡阳光,我渴了,不需要说他去摘水果给我解渴,我饿了,他就挽起裤脚下河捉鱼烤给我吃。我从小到大除了我的父母以外,只有他才会这样不计回报的对我好,被捧在手心里当公主的感觉真好。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让他接受我。
      几天了?我已经几天没见到他了,在府里不需要人保护,在木土司的治理下,方圆五百里的治安好得不得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没人会翻墙进府来打家劫舍,所以我见不到我的保镖。阿兰每天寸步不离的黏着我,虽然我们现在已好得情同姐妹,但我总不能对她说“哎,好姐妹,教我两招怎么去倒追男孩子?我没受过这方面的教育,实在没经验。”唉!愁云惨雾笼罩着我。
      又找了借口陪三姐溜出来约会,和以前一样,把人交接后,带着阿鹏闪人。今天我要去骑马,照老样阿鹏带路我们来到了牧场,单车、摩托车我都会骑,就是没骑过马,来到了古代总要试试驾驭这当时最为普遍的交通工具。另一方面也想领略下风中驰骋的感觉。阿鹏替我挑了一匹温顺的母马,帮我安好马鞍,我踩着马蹬骑上了马背,阿鹏把缰绳递给我,同时细心的叮咛“双腿夹紧马肚,想让它走快一点就用双腿打打马肚,骑熟以后想叫它跑起来就用马鞭鞭策它。”
      开始一切都还很顺利,马儿乖乖走着,阿鹏在我身后以离我半个马身的距离保护着我。都怪我得意忘形,我以为我天生就会骑马,用鞭子轻轻的抽了下马,也许是它已经不耐烦种慢吞吞的散步,竟然撒开欢的跑起来,把我在马背上颠得东倒西歪的,马肚子也夹不住,拉缰绳也没用,没法,只能两手紧紧抱住马脖子,嘴里使劲叫喊“阿鹏,快点来救我。”
      我支持不住了,两眼发黑,手上冒出了很多的汗跟本没力抓马鬃,阿鹏骑着马紧追了上来,飞身跃起接住刚要坠落马背的我,用他硕大的身躯护着我,我们一起滚落山坡。
      不只滚了多少圈后,终于停了下来,我毫发无伤的躺在阿鹏的怀里,而他被我压在身下,一个电视剧里用烂的镜头,我们就以这样暧昧姿势躺在草地上。我双手捧住他的脸,不容他有任何的闪躲,双唇坚决得覆上他的,也将他不置信瞪大眼睛的表情尽收眼底。
      “我是认真的,都是你不好,闯进了我的心里,撵也撵不走。”我向他表白。
      我的真情告白点燃了阿鹏的所有激情,他翻身将我压在身下,开始反被动为主动的亲吻我,不再是浅尝辄止,而是侵略性的进攻。他用舌尖轻轻撬开我的双唇,挑逗着我的唇齿,我有点不知所措回应着他,这毕竟是我的初吻,可我不想表现的象个呆瓜一样,闭上眼轻挑舌尖触碰到他的,结果引发热烈的纠缠与吮吸。
      好久,这个吻才结束。我睁开眼坚定的看着他,他虔诚的握住我的双手,放到唇边轻啄。
      “希望梦不要醒来。”
      “不是梦,阿鹏,我的手让你牵。”
      “我有资格吗?”
      “我说有,就有”。
      风儿停住了呼啸,马儿也停住了奔跑,小鸟在树上不再叽叽喳喳的叫,世间万物都静静的在偷听我们的谈话。
      “以后叫我琬琬好吗?这个名字只让你一个人叫。”
      “嗯”他哽噎不成声
      我还开心啊,我的爱情小鸟飞来了。
      晚上吃了饭,拉了五妹钻进三姐的房间与她们分享我的喜悦心情。
      “谁?阿鹏????”两人异口同声,不置信的大叫
      我把食指放在嘴边吹,“嘘,小点声,为什么不可以是他?”
      “他会让我拥有我想要的自由,他不会用传统的观念礼教来束缚我,我很欣喜被他爱慕,我喜欢被他捧在手心里的感觉。姐妹们祝福我吧,我找到了这种很有安全感的恋人。”
      看着因兴奋到眼睛都闪闪发光的我,姐妹们给了我个保留意见的祝福。
      从此后一发不可收拾,每天都和三姐托着腮梆绞尽脑汁的找借口出去约会,留下五妹在家给我们做内应,有个什么风吹草动立刻想法通知我们。
      我还是最爱牧场,这是我们定情的地方,我和阿鹏多在这边约会。我现在骑马已经骑得很好了,在辽阔的草地上任意的驰骋,累了就下马,牵着马随意的走走。像今天这样,我们把马栓在树上,坐在草地上休息,马儿在那边耳鬓私磨,窃窃私语。我也在阿鹏怀里找了个最舒服的位置腻着他,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声。隔着薄薄的衣料,感觉着他健壮而结实的肌肉。我已经想好了,我总是要走的,我只是这里的过客,但是我要带阿鹏一起走,这是一趟让我满载而归收获不小的穿时空旅行。
      “阿鹏,愿意和我天涯海角的走吗?”我试探性的问
      “琬琬,你在那我就在那,不论天涯海角还是刀山火海”,如胶似漆的相处,阿鹏的进步很快,从自卑的站在我身后做影子,到现在自然的和我并肩同行的恋人,他赶上了我的步伐。
      “蜂蜜吃多了吧,嘴这么甜。”我轻啄了下他红润温软的双唇,嘴上这么说,心里是极为开心的。而他并不满意我青蜓点水般的轻吻,一手扶住我的腰,一手托着我的脖颈,给我一个深深的吻。
      “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一个你完全无法适应,是你从未接触过的全新世界,你会后悔吗?”
      “没有你的世界才是让我觉得最可怕的,我只要你,不要丢下我,好吗,琬琬?我会很努力去适应。”他像只可怜的流浪小狗,企求着主人的收留,把头埋在我的脖颈间。
      “就这么说定了,永不分离”。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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