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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ct 4 ...

  •   第二天清晨,林德推开门,他推了推脸上的墨镜,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他小觑了魔王的闹腾能力。

      一来到林德家,魔王就表示不能忍受林德两室一厅的狭小空间,这点地方还没他的爪子大,狭小到觉得窒息。
      要求所有电灯都开着,这点倒是在林德的预料之中,预料之外的是,魔王的学习能力远超他的想象,不但学会了开关灯,还无师自通了开电视。
      从此以后无论是电视还是电灯,所有权都不再属于林德了……

      …… 不过,从另一个方面,林德也必须感谢那台电视——虽然人家悲催地被魔王拆了然后又一个螺丝钉不差地装回去了。林德不得不阻止魔王顺着电视线拆墙壁的举动,过程之心酸,难以言说——总而言之,多亏了电视分散了魔王的注意力,魔王总算暂时放弃了“这群贱民居然敢住在我上面和下面(楼上和楼下),该当死罪”的想法。

      林德不知道他该不该庆幸电脑刚刚被他砸了,所以魔王目前还不知道有网络这个玩意儿这件事。

      但整整一个晚上,灯火通明外加电视音响,林德一晚没合眼。
      第二天早上六点,他就顶着墨镜出门了。
      不知道电视能吸引魔王多久的注意力,林德必须把很多事情都提前办好,他扳着指头数——首先,他需要给自己弄个美瞳,不然红红的眼睛多吓人;其次,他还要购买电脑(菜刀至今还卡在屏幕里),手机(林德不指望自己能把手机从魔王手上抢回来)……还有眼罩和耳塞(不然晚上睡不着)。

      ……说不定还要为魔王弄一个会闪闪发光的GPS定位仪。
      林德可清楚地记得,在《龙翼战记》中,龙族可都是几十年不用睡觉的怪胎,外加会飞——以魔王的实力而言,大概地球什么的跑那么个五六圈,不费劲!

      钱啊,为什么那么多东西都要用钱来买。林德为自己抹了一把心酸泪,并且开始计算着在原本的工作之外,再找一份兼职了。

      啊啊啊,烦恼的事情为什么那么多啊。提前享受到养家糊口的悲催,林德忍不住抹了一把辛酸泪,坐在公车站的椅子上唉声叹气。
      周日六点的公交站冷冷清清,远处有几个大妈在扫地,再远一点,一个巨大的广告牌立着,上面一个陌生的金发红眼的外国美青年微微抿起嘴角在对林德微笑,那是一个俊美而忧郁的男子,轮廓深邃,眼角旁有着火焰一样的胎记。

      虽然以前没见过这个模特,但林德总觉得这人看起来有点奇怪的违和感,忍不住多瞥了几眼。
      于是林德得出结论——这样气质独特的美男,见过的话就不可能忘记了。所以他一定不认识!

      “喵~”一只幼猫的叫声把林德拉远的思绪带回现实。
      林德往边上看了一样,他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蹲着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人,那男人手上拿着剪开了盖子的牛奶盒,放在地面。幼猫立刻甩甩尾巴,走过来,开始舔食。
      那男人的手轻轻地抚摸小猫,动作轻柔,那小猫也不怕生。一人一猫的画面极其温馨和谐。

      这时候,林德等的公车到站了。他上了车,从窗户俯视车站。那个鸭舌帽男依然保持着那种姿势。大概是林德想象力太丰富了,他居然觉得,这个时候,那个男人对他露出了很和善的微笑。
      ——其实这个角度根本就不能看到对方的脸吧。

      因为目标明确,林德的采购很顺利,也办置了新的手机卡,只等着把新手机号告诉身边的人了。倒是美瞳出现了意外,他的眼睛各种抗拒塞进硬物,眼泪和鼻涕齐下,等他终于能勉强睁开眼睛后,发现整个左眼都肿得好似一个新鲜的水蜜桃。
      美瞳店的服务员也没想到过程会如此艰难,为了安慰林德,她送了他一本最新的美容杂志,封面就是在车站广告牌那里看到的金发美男。

      也难怪,在演艺圈这个脸重于一切的小世界,有那么一张祸国殃民的脸,这个艺名“林弥”的外国美男的一夜爆红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不过没他家的魔王大人好看。
      林德又骄傲又得意地想。

      等到林德回到车站,下了车,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太阳火辣辣地照射在地面上,热度完全可以拿来煎蛋。出乎林德意料的是,那个鸭舌帽男居然还蹲在原地,只是身边围绕着一群野猫野狗,有几只甚至躲进了男人的影子里乘凉。

      牛奶大概是已经被喝完了。
      那男人手上拿着一根棉签,正在为一只受伤的野狗上药,他的动作熟练,大概是已经做过很多次了。在林德自己都无法忍受的烈日下,那男人居然还有闲情逸致做这种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林德对那个鸭舌帽男的好感噌得一下就上去了。

      但林德依然没想到,对方会突然对他说话。
      “好久不见了,林德?”
      对方的声音很好听,但林德绞尽脑汁都想不到他认识这样的人:“……你谁?”

      对方愕然地抬起头,露出一张俊美的脸,他两鬓的金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你不记得我了吗?”
      “哦!”林德恍然大悟,“你是那个新出道的平面模特林弥吧?……呃,我们以前认识吗?”

      金发男人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微微低了低眼,眼角的火焰形状的胎记妩媚动人。林德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忧郁气质和背后有故事的感觉,足以俘获任何一个女性——当然,没有魔王大人好看!
      他说:“那么,让我自我介绍一下吧。我是勇者弥赛亚,很高兴再次见到你,林德撒穆尔。”

      啊啊啊啊!
      这家伙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林德忍不住连退十几步,第一反应就是回家喊魔王大人要小心——他随即反应过来,弥撒亚并不知道魔王在他家里,而且,从《龙翼战记》的结局来看,“林德”和勇者的关系应该不会太差。

      可是,还是觉得哪里不对。
      林德猛地一拍手掌,他终于明白之前的违和感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勇者明明是一个热情善良爱笑的天然呆啊,虽然眼前这只看起来很善良也在微笑,但那只挥之不去的忧郁感是怎么回事!喂!他的勇者怎么可能那么忧郁!

      “噗。”勇者被林德连退十几步的举动逗乐了,他站起身,走到林德身前,露出了温暖如春风的笑容,“你放心好了,我不会伤害你的。”
      弥赛亚一边说,一边用手摸摸林德的头。
      金发男人的微笑有着奇异的,能让人安心的力量。

      ——但林德觉得勇者是在安抚小动物一样。

      林德突然就觉得自己奔波了一上午的疲惫不翼而飞,勇者手往下滑,盖住林德的左眼,开始咏唱:“喔哟咦投啸冒绿,喔从赖耶布齐……”
      眼睛的疼痛感一下就消失了,林德忍不住用手摸了摸,发现已经完全消肿了。
      只是……他刚才大概,听得很清楚吧。

      林德忍不住抽了抽嘴角,问勇者:“你刚才念得是什么?”
      勇者困惑地回望,似乎不明白林德为什么会这么问:“光明治愈术啊。”
      光明治愈术……林德眼角抽抽,他安慰自己说,也许刚才只是他耳鸣,听错了而已:“你能再念一遍吗?”
      勇者很听话地再度咏唱了一遍。

      林德的表情裂了。
      他咬牙切齿地掏出新买的手机,登陆企鹅,愤怒地开始敲作者。

      魔王走狗
      为什么光明治愈术的咒语会是“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啊!!!
      快出来给我一个解释!!

      作者
      来啦!来啦!

      作者
      咦咦,连这一点亲你都发现了吗?
      不要在意细节啦,在意细节的都是⑨!像是咒语什么的,反正大家都不会细看的,当然是随便我怎么写了……

      作者
      擦汗,我有一头小毛驴不算什么啦。
      亲告诉你一个秘密哦,你最喜欢的魔王大人的黑炎灭世咒的咒语是《十八摸》哦233~

      233你个头啊!十八摸你个头啊!
      林德好想把某个混球作者从网线的另一头扯过来,抽打他一千次一万次啊!

      这厮到底知不知道,林德曾经觉得《龙翼战记》是超越了《哈利波特》,《冰与火之歌》,《龙枪编年史》等等作品的超神之作,结果,直至今日,作者大人告诉他,《龙翼战记》其实是——

      黑暗法师大吼一声:“我在马路上捡到一分钱!”然后邪恶的魔法被释放出来。
      勇者挥舞着光明之龙的救赎之剑,开始吟唱:“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然后邪恶的魔法效果被消除了。
      这时候魔王跳出来,高歌着:“老板听了十八摸,不花银两摸不着。老头听了十八摸,浑身上下打哆嗦。小伙子听了十八摸,抱着枕头喊老婆……”
      于是超级强大的超级魔法被施展出来,世界毁灭了……

      ——的神囧级作品。

      想到这一点,林德喉头一甜,险些喷出一口鲜血来。
      嘤嘤嘤这负心的世界他再也不会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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