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宋朝人对比较亲近或者熟悉的人,直接用排行称呼,譬如武二,武二郎;张三,张三郎。对排行老大的人,则可能使用谐音:比如燕青排行老大——燕小一——燕小乙,所以大家可以叫他燕小乙哥。当然,水浒是明朝人写的,不过关于小乙这个称呼,却是非常符合宋朝人的习惯。小乙哥是个很常见的称呼,比如你叫邻居家大儿子孟小乙哥,再熟悉一点直接叫小乙,小乙哥都是可以的。
注2:这里小桃自称“奴”并不是属于下人的自称,宋朝女孩子大多自称奴或者儿。
实际上宋朝的称呼是相当平等的,夫妻双方都叫对方良人,而主仆的称呼的差异在一般情况下也不那么明显。
PS:这一章李想的每天劳动所得,我做了微小的调整,为了更贴近当时的情况。必须要注意的是:李想赚钱的工程,是属于当地政府对外来流动人口的一种临时性的救济工程,而不是正式的政府工程招募,所以才会有这么低廉的价格。
没错,我用了“低廉”这个词儿,宋朝政府对于政府工程的雇工是非常大方的,远远高于私人雇佣。这一点跟现在有点像, 要干就干国家投资的工程,工资高还不拖欠!而更厉害的一点就是,宋朝可没有什么农民工最廉价的说法:可以说,修城墙啊修路啊以及治安巡逻这类苦活累活的工资是相当丰厚的:公元1076年,彭州招募治安人员,一月四贯钱。公元1110年前后,京师雇佣河工每日200文,还是很少人愿意去干,没办法政府只好又加钱。北宋国都开封的居民向来有“拢袖骄民”之称,生活富裕悠闲,饭都懒得做呢何况去下河挖泥!同时期,平江府(苏州)管理河道的闸匠每日工钱一百文米三升。还是同时期,同时期从事抄写工作的的小吏的工资并不比河工高,这一点可能跟大家的想象不太一样。街上的白衣秀才替人写一篇酸文估计也就能拿个三十文。当然要注意,我说的只是抄写工作跟底层买酸文的文人,正经的文人写文章赚润笔还是比较可观的。
而上述数据中的劳工价格都是官方雇佣,民间的价格要低许多,北宋中后期,在民间货币缺乏的情况下,壮劳力一天四五十文是很恰当的雇用价格。而李想,在此处每日大概三十文,是因为他工作的地方,是外来逃荒人口聚集的地方,政府雇这些人修路是无奈之举,怕他们生事端,而他们确实活下去都很难了,有口饭吃就不错了,所以工资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