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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少侠同居的日子 ...


  •   晨雾,晓云。

      花雁随舒展了一下胳膊腿,歪了歪脖子,咯嘣咯嘣的响,而后,脖子僵住了:“黎少侠,早。”

      “花君早。”

      不错,眼前的就是温泉池边的那位,姓黎名韶,是一名游侠,居无定所,不偷不抢,但似乎也不劫富济贫,没钱的时候,给人当当护卫而已。花雁随不幸被看上了。

      不情不愿又不得已,把黎韶带回花府已三天。

      往事不堪回首。初到花府第一天,众目睽睽之下,黎韶就把花府最厉害的影卫撂翻在地,勇猛无人能及,把花雁随“不合格,婉拒”的侥幸打得粉碎。连影卫的头领都抓着头发说:“花君,看来,打是打不出去了。要不,留下来看个门?”

      看门?你敢说你说去。

      唯一庆幸的是,黎韶似乎算是很正义的少侠,与人无害。

      花雁随挺了挺胸,再次说:“黎少侠,你要是手头紧,本君可送黄金一万两,助你云游天下都没问题,完全不需在花府屈才了。”走吧,快走吧,武艺这么高强,去哪都行,就别在本君眼前晃荡。

      黎韶断然摇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黎韶不是那种贪婪之辈,取护卫的工钱即可。”

      这般对话,已经第三次。

      事不过三,对这个黏牙糖,花雁随也无奈了。

      “花君今天要去哪里?黎韶必定护卫周全,花君无需挂虑。”

      花雁随望望天际,万里无云,十分清爽,慨叹地抚摩了一下手腕上的珠宝,坦诚地说:“多谢黎少侠想得周全,本君除非万不得已,都不出花府的门的。”

      黎韶困惑:“虽说花府很大很好,也不至于如此。”

      至于,至于,很至于。

      花家的布匹绸缎虽然遍布天下,但花雁随自小就不太出门,即使偶尔出门也就在百司镇溜达一圈,连百司镇的路都没认全过。就有那么一次去了京城,那也是带了数千护卫和影卫的,劳神劳力,也没什么看头,还不如在自家花府走走来得舒服。

      花府,真堪称天下第一府,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奢丽华景,延绵百里,见者无不惊艳。花家百年来的基业,本就丰厚,在花雁随手里又滚了千百倍,还不得弄得富丽堂皇。

      花雁随抬脚,往林栖楼走去,黎韶紧随其后亦步亦趋。

      “这是花府,黎少侠无需这般谨慎。”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黎韶的本份。”黎韶振振有词。

      不需要这么尽责,一个月一百两银子,真不必这么卖命!这么客客气气的说话非把人憋死,花雁随直接说:“如果你非要跟,本君也不拦着。但本君不喜欢看到刀啊枪啊人啊在眼前晃荡,就喜欢安静点儿,看本府都是影卫,见不到人影的。需要你时,本君喊一句,你出来就是了。”

      “……花君见过快刀没?”黎韶手指一朵盛放的牡丹花。

      “什么?”

      话音未落,那朵价值连城的“御衣黄”啪嗒一声,断了。

      连一丝闪光都没有。

      黎韶徐徐地说:“这就是快刀,划在身上,血流尽都不会疼。花君,还是让黎韶跟在你身边吧。”

      ……

      花雁随扶住花椅,打开了账本,算盘珠子打得啪啪作响,一边偷看黎韶倚着门扇瞌睡。

      真不知道他这么折腾为哪般。

      花雁随以为黎韶要劫财,谁知他对金银珠宝一概拒之;又以为他要窥探花家生意,谁知他一眼不瞧还倦意四起;花府的诸多貌美侍女,也不见他去勾搭上谁。

      花雁随头疼了,对于无欲无求的人谁都没招。

      黎韶耐性不一般的好,先是倚靠门扉,后是金鸡独立闭目养神,一副耗死人不偿命的架势。

      一耗就半天。

      天黑了。

      吃饭时花雁随瞟了一眼站一旁的黎韶:“坐吧。”

      黎韶果真坐下,飞快地吃了起来。

      将这几天细细地回想了一下,花雁随还真看不出黎韶的企图,莫非,他真是一个正直到迂腐的侠客,所以老老实实挣工钱来的?算了,半天算盘打得手头都不灵活了,花雁随舒展了一下腰,乘着月色,进了浴香阁,顾名思义,就是洗澡的地方。

      刚将第一个衣扣解开,花雁随猛然回头:“黎少侠,本君洗澡,你也要看着吗?”

      在一刹那,黎韶窘住了,默默地退了出去,将门关上。

      不再是淡定,竟然还带着一丝不好意思。

      灵光乍现,花雁随一拍脑袋,莫非,他贪图本君的美色?!

      站在比人还高的仙鹤葡萄兽青铜镜子前,花雁随左右端详,越看越满意,越看越自得,心想亏得是自己不太出门,要不,掷过来的果子,还不得把花车都砸断了?

      这么一想,豁然开朗,难怪黎韶要时时跟在自己身边。

      花雁随微微仰头,倨傲地笑了。

      细细地把衣裳挑了又挑,选了一件最是华丽的宝蓝绣金丝的长袍,又拣些琳琅满目的珠宝戴在脖子上、腰上、手腕上。

      要说花雁随的喜好,他自认为十分简单:一则将花家的生意遍布天下,二则是扩充花府领地,修建阁楼亭台,三则购买珠宝,然后像现在这样将珠宝缠得满身都是,看着赏心悦目、心旷神怡。

      均知花君花雁随喜欢珠宝,想巴结的人自然就送过来了。

      真是看不尽的奢丽。

      对镜看了半天,脖子上挂了三条名贵珠玉;两只手腕各挂了五个生等镯子;腰上缠了三个佩玉;脚腕上也戴了;头上的玉簪珠串更是缠得把头发都覆满了,只剩下发梢的卷发还能看见一些。只一走动,那珠宝的光闪得璨眼睛。

      饶是如此,还觉得不够,他微皱眉头。

      一旁服饰的侍女小心地问:“花君,要不要手指也戴上?”

      挑了紫罗兰翡翠戒环、满色翡翠冰环、红玛瑙戒环等将十个指头全戴上了,又挑了一对白玉松花绿卷云纹玉镯戴入手腕。

      花雁随端看了一下,这才满意。趾高气扬,出了浴香阁。

      黎韶闻声抬起头,眼神立刻呆滞了。

      “本君这样,可还好?”

      黎韶艰难地别开眼神,不置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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