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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嫌疑人1 ...
李大妈的证言,有一个问题。
她说“白景皓”袖口让血染红了一大片。
为什么单单是袖口?
如果对着被害人全身上下捅了二十多刀,从主卧一路折腾到玄关,搞得房间里地上墙上到处都是血,凶手按理说也会浑身上下沾满血迹才对。对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单单把袖口有血这件事拿出来说,就非常匪夷所思。
她会特意提起袖口被血染红,说明“白景皓”当时,身上其他地方都没有血迹,至少没有明显的血迹。李大妈在说他穿了一套白色的运动服时,没有再提起运动服上有血迹,也从侧面证明,当时那套运动服大体上还是干净的。
假设“白景皓”在杀害“白启纹”之后,无论出于什么考虑,想要换一套干净的衣服,此时就必须放下刀洗掉手上的血迹。而且这样的话,新换的衣服袖子上又沾了血就不合情理。
唯一的解释是,他之前就穿着这套白色的运动服。他可能确实刺了“白启纹”,也可能没有,而是拿着刀做了尚不得而知的某些事,使手和袖口染了血。
不过,“白启纹”身上那些引起大出血的致命的伤口,不可能是他刺的。
我把全身的重量都靠在转椅靠背上,舒展四肢伸了个懒腰。
李桂梅或者是在说谎,或者没有说谎。
但无论如何,我到现在几乎可以确定,这案子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这么确凿。
“白景皓”可能是从犯。那样的话,凶手就不只一个。
他也可能对“白启纹”的死全不知情,拿刀做了无关的事。那样的话,凶手就另有其人。
考虑到他被捕之后不发一言的态度,这两种可能性都很高。
他在掩饰什么?
什么事?还是,什么人?
我躺在转椅上,从案卷中抽出那张嫌疑人的照片,放到离眼睛很近的地方,盯着瞅了半天。照片里的孩子显得有些疲惫,但并不萎靡,一双漆黑的眸子清澈镇定得很。瞅得久了,便觉得他眉眼之间好像有股气势,不露锋芒,却能感染人。
这是一种有故事的人的眼神。
我长长地舒了口气,觉得思路无比清晰。
要搞清真相,果然得见见这个“白景皓”。
我把犯罪现场和尸体的照片和勘验笔录都扫描了,把案号和人名盖掉,发了封邮件给刑侦的老师,只说是实习时师父出题考我,我跟他意见不统一谁也无法说服谁,请老师大概画个像,我们好看看到底谁对。刑侦这门课虽然开在法学院,这位陈老师却是外聘的资深刑警,一级警督,有二十年的办案经验,请他画像应该绝对信得过。
陈老师讲课幽默风趣,案例丰富,给分又厚道,在学生中非常受欢迎。想当年选课时我费了老大劲才挤进去,结果一个学期听得云里雾里,笔记里尽记了些案情八卦。多亏课后给他发过邮件,现在地址簿里还留着他的邮箱。
发完邮件,我稍微整理了一下桌子上摊开得乱七八糟的案卷,按页码排好摞成一摞。刚做完就见邮箱有了新邮件的提示,是陈老师的回复。我在心里感叹搞实务的人办事效率跟学院派就是不一样啊,这要是发给院里那些老学究,两三天内能收到回复还要算运气好。
陈老师的邮件很简短,只有一行字:
“激情杀人,熟人犯罪可能性高,综合作案手法和现场情况推测,凶手为女性,中等身材,偏瘦。”
大部分跟我想的差不多,如今老师也这么说,就坐实了我的这些想法。正想给老师回复一封邮件表示感谢,收件箱竟提示又有一封新邮件。
是陈老师的第二封回复,同样只有一行字:
“我知道这个案子,亦觉蹊跷。你师父若有意调查,我可以联系看守所让你们见到嫌疑人。”
我死死盯着这句话,心脏一阵狂跳,顿时有一种作弊撞枪口上了的感觉——要打比方的话,就是你在网上百度来一篇出处不明的论文复制粘贴好几大段到自己的论文里,本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答辩时主审老师先评价了几句文章可圈可点总体还不错,然后接着说:“你复制粘贴那篇是我写的,已经修改出版了,修改之后很多观点比原版更成熟,你有兴趣我可以送你一本。”
弱爆了啊!盖案号改名字这种小把戏,简直弱爆了!我的脸火烫火烫的,恨不得能马上有块豆腐,好让我一头撞死。
羞愧归羞愧,陈老师提到可以见到嫌疑人,对我实在是大大的方便。这案子现在还在审查起诉,按程序走的话要提审少说得再等个把礼拜,而且又不是师父负责,到时候根本轮不到我一个小小的实习生露脸。
俗话说,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我当然不会因为花招被人识破觉得无地自容就放过这种天上掉下来的驴肉火烧,赶紧给陈老师回了个邮件,说希望尽快见见嫌疑人,如果可以的话今天下午最好不过,末了还留了我的电话。
又等了5分钟,陈老师的回复就进来了,还是一行字:
“下午1点半,到看守所找吴桐警官。”
我心里一阵暗喜,没想到机会来得这么快。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已经12点半了,连忙又到师父办公室从正本案卷里偷出那张提押证,收拾了一下东西,给师父发了个短信请了假,出门奔看守所而去。
等我在出租车上坐稳之后才收到师父的回复:“这么着急回家娶媳妇吗?别耽误正事。”总觉得其实师父是希望我去查这件事的,他这种神神秘秘的态度实在很奇怪。我也没多想,只回了一条:“放心吧。”
到看守所的时候正好1点半,我跟门口值班的说找吴桐警官,他打了个电话,告诉我在大门外等着。等了能有20分钟总算出来一个人,看着很年轻,比我大不了几岁,一身警服让他穿得透着一股痞气,见了我说:“吴警官不在,你有什么事跟我说吧,他交代过了。”
我从包里拿出学生证和检察院的介绍信给他,说明来意。他扫了几眼,道:“怎么就你一个实习生自己过来?”我随口扯了个谎:“我师父下午要开会,他觉得这件案子有隐情,就让我先来问问试试看。”
“能有什么隐情?这不是板上钉钉的事么?”他转身示意我跟上,“按规矩不能一个人单独讯问。”我一边过好几层安检一边陪笑道:“我这不是给我师父打个前哨么。这都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您看我一个实习生还能问出点啥来?也就走走形式回头跟我师父好交代。您要不放心您在旁边看着?”他瞟了我一眼,好像觉得应该看着,又嫌麻烦不愿意趟这趟浑水,没再说什么。
他让我在讯问室等,我一个人又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见警察押着那个叫“白景皓”的孩子进来。我第一次见到真人,这才发现孩子其实长得很高,15岁的年纪约摸着能有1米75,虽然消瘦骨架却挺拔,有些肥大的号服也没让俊朗的身材有半分失色。之前看照片只觉得他面容秀气,现在看来,真是个帅哥坯子。我想起李大妈的证言里提过白家孩子讨人喜欢,心里不由一阵唏嘘:啧啧,小伙生得这样姿势,大妈怎么能不喜欢哟?
他还是照片中那样30度下垂着视线,一脸淡漠,眼神却在看到我的时候闪过一丝惊讶。这眼神倒让我也一愣。
因为是恶性暴力犯罪,孩子身上带着戒具,押解的警察等他在我对面坐下,把椅子上的横在腿上面的横梁锁上,为他卸下手铐就出去了。带我进来那个人坐到我旁边,“你问吧,不过我先告诉你,这小子嘴硬得很,什么都不会说的。”
听他这话我不由得一阵心寒。公安审犯人时那些小动作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孩子一直一句话不说,估计吃了不少苦。幸亏这案子靠人证物证也够定案不用指望口供,不然他肯定更不好过。
可话说回来了,既然不用口供也够定案,他既不为自己辩解,又不招供少受罪,到底是想干什么?
我抬眼看他,发现他也正看着我,眼神仍是那样淡漠的,看不出情绪。跟我视线相对也没有闪躲,我们就那样直直对视了半天,我被他看得有些发毛,慌忙低下头。
“你叫白景皓?”讯问嫌疑人之类的事情之前跟着师父观摩过几次,不过师父一向不拘小节不足效仿,我满脑子回忆着法条的规定,总之先问明身份吧。
过了30秒对面还是一点动静没有,我忍不住抬头看他,发现那孩子仍是直勾勾地看着我,动也没动,没一点要开口的意思。
“咳——”坐在我身边那个人忍不住笑出声来,笑到一半觉得不妥,换成一声咳嗽加以掩饰。我微微皱了皱眉。
今天刚刚开这篇文就收到申请的学校的最后一封拒信,所以今年申请正式全军覆没,明年没书念了,打算开始找工作
不过既然开了文我还是会坚持写下去,现在心情好复杂_(:з」∠)_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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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二)嫌疑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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