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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徘徊的少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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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老秦主动登门拜访。一说话,就开门见山地提出请求。
沙发上,老秦搓着手,一脸的为难:“哎呀,是这样的。伯鸦说新的钥匙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做好,而这个月又还有许多信件包裹需要送到遗憾加工厂,所以……”
“所以你想我当一个月的快递员?”程诺接着老秦的话往下说,瞬间只见对方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憋了许久,老秦才举手发誓道:“我保证,会付你个满意的工资。而且工作不会特别累,一般情况下一周只会送两次快递,不会耽误你太多画画的时间。”
程诺看老秦滑稽而紧张的模样,忽然笑了。这件事实在是太奇怪了不是吗?如果真的把遗憾变成点心吃下去,心中最空缺的那一块就会被填补,那么世界不早就乱了套?
所有死掉的人都能和亲人再团聚,所有天灾人祸都可以消失,人们做任何事情都可以反悔重来。孩子可以凭借自己的意愿不去念书,大人可以偷懒旷工在家睡懒觉。
所以对于这件事,程诺是一点都不相信的。迄今为止,她依旧把整件事当做一个玩笑。她说:“老秦,闹闹就够了,再这样下去我真的要生气了。”
“我知道这很难让人相信,”老秦摇头,脸上写满了诚恳,“但遗憾加工厂是真实存在的。在不扰乱社会秩序以及不违反自然规律的情况下,它会帮助一些觉得有必要帮助的人,而这也是我们工作的意义。”
程诺问:“什么才算不扰乱社会秩序和不违反自然规律?谁在进行评判?”
“伯鸦,”老秦亮了亮眸子,身体微微有些前倾,“伯鸦既是咖啡馆的甜点师,也是评判师。只要你的故事能够打动他,他就会帮你做遗憾甜点。至于不扰乱秩序什么的,比如有人想要寻回已亡的老伴、消除病魔找回丢失的健康和时间,又或者遗憾自己不是美人胚子、富二代之类的,这些都归属不能弥补的遗憾。具体而言,就是我们不会妨碍生命的大进程,只和命运女神玩猫猫,在小地方搞小动作。”
程诺见老秦说得头头是道,忍不住怔了怔,心底那股不真实感愈演愈烈。老秦大抵也猜到了她的想法,默了默,将伯鸦教他的那些话说了出来:“你不用急着答复我。或许,你应该去亲眼见一次再做考虑。”
蜀都下午三点,是太阳最为毒辣的时候。程诺却选在这个时候,徘徊在街头。老秦告诉她,今天下午的三点,会有一位客人去遗憾加工厂,如果她愿意,可以去看看。
可临到猫尾巴胡同的入口,程诺却犹豫了。她并不缺钱,虽然每天都躲在小出租屋里,但画画的钱足够养活自己了,那么是因为什么让她竟然对快递员这份工作动了心?
因为自己也想来份“遗憾甜点”吗?
想到这个可怕的念头,程诺站在暴露的阳光下瑟瑟发抖得出了一身冷汗,她转身想要躲回自己的小出租屋里,一个女人却拦在了她的面前。
“请问……您知道猫尾巴胡同吗?”
女人已进入迟暮之年,但依旧保持着大方得体的妆容,浅蓝色的一步裙显得整个人端庄典雅。阳光毫无保留地洒在她的背上,使得她脸上被阴影遮盖,但这并不妨碍程诺认出她来。只一眼,程诺便瞪大眼睛地叫出声:“你是……?”
女人有些紧张地戴上墨镜,嘴边还是那句话:“请问猫尾巴胡同怎么走吗?”
刹那间,程诺就明白过来了。这位富甲一方,频频出现在电视、杂志上的商界奇才迟兰就是今天遗憾加工厂的客人。略想了想,程诺叹气道:“跟我来吧。”
和上次的经历一样,脚踏进两棵银杏树之间,树后那堵光秃秃的破墙便自然消失不见。目之所及,是那个绚丽而不真实的童话世界。迟兰不愧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一路上都表现的非常镇定,至少比第一次来这的程诺好上了千倍万倍。
到达咖啡馆时,伯鸦和小男孩刚好都在花园里,似乎正等着她们。程诺从老秦那得知,黑发男孩叫七童,和伯鸦一样是咖啡店的侍应生。但此刻他却大摇大摆地坐在爬满喇叭花的秋千上吃冰淇淋,看见有人进来连哼都没哼一声。
倒是伯鸦一如既往的热情,“欢迎光临,已经等你们很久了。”
外边热火朝天,胡同里却好像提前进入了初秋,清凉爽人。轻风吹得梧桐树哗哗作响,三人就坐在树下一边聊天一边喝咖啡。
迟兰大概对遗憾加工厂已有所了解,一坐下便开门见山道:“我听说这里出售一种特别的甜点,它可以弥补毕生遗憾,所以我来了。”
从头到尾,迟兰的表情和语气都异常淡定,好像这真的只是一场简单的买卖。
伯鸦挑眉,“你说得没错,不过你应该也听说了,就算能找到这里,也未必能吃到遗憾甜点。你现在需要做的,是用你的故事打动我。”
程诺默了默,抬眼去看迟兰,只见她深呼口气,鼓足所有勇气地说道:“四十一年前,我的双胞胎妹妹走失。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寻找她,希望有生之年能再和她重逢,可……”
“撒谎!你在撒谎!”迟兰话还没说完,秋千上的七童忽然跳下来喝道。他站在原地用黑曜石般的眸子直溜溜地瞪住迟兰,那模样活像要将她生吞活剥了。
伯鸦拍了拍七童的脑袋以示安抚,又变戏法似地从兜里掏出块布丁给他,这才神情轻松道:“女士,我有必要提醒你。七童能看穿任何人的谎言,包括我的,如果你不想这么快就被丢出猫尾巴胡同,请你不要再说半个字的谎话。”
迟兰被人当面揭穿,脸色说不出的难看,过了许久她才艰难地抖动嘴唇,问:“我可以抽支烟吗?”
“什么?”程诺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这头伯鸦倒是笑得甜蜜蜜。“当然可以,我最尊贵的客人。”
迟兰用手梳理了下头发,慢吞吞地从怀里摸出烟和打火机,点上吞云架雾一番,脸色才渐渐缓和下来。她叹息声,终于娓娓道来:“这孩子说得没错,我是撒了谎。我妹妹的确丢了四十一年,但我却从来没有想过找回她,因为……她是我亲手丢掉的。”
说到这,迟兰有些难受地又狠狠抽了口烟,“你们可能无法想象,这四十多年她就像影子一样地纠缠着我,不论我走到哪住在哪她都一直跟着我。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照镜子,总觉得那里的那个人,就是她。更多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那,影子就会不自觉地做出些和我完全不一致的动作,医生说我是神经衰弱,可我知道,那不是……是她、她一直在报复着我。”
程诺盯着眼前这个双眼煞红的女人,“四十一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迟兰听了这话笑起来,眼角因为向下弯的动作挤出了许多细细长长的皱纹。“那个年代,你们这样的小姑娘又怎么会知道呢?那时候苦啊,是浸到骨髓里的苦。七八岁正长身体的孩子,因为闹饥荒就没吃过一顿饱饭。那会儿,家里除了我和妹妹,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加上老祖母老祖父,一家八口人都等着吃饭,父母实在没办法,决定送出去一个。”
程诺倒抽了口气,“他们决定送你?”
迟兰颔首,声音一下又苍老了许多,“我记得那天上山去挖草根,又累又饿,临到了家门口就听父母商量着……”迟兰摇了摇头,忍住眼角的泪水继续道:“从小家里就爱妹妹多些,什么都让着她宠着她。家里穷得实在揭不开锅时,妈还偷偷带着她回娘家喝米汤……哎,说来也怪,我们明明是双胞胎,她就嘴甜爱哄人,我却是村里出了名的闷葫芦,在那种时候他们选择留下她,我一点也不奇怪,可是我的心……”
“可是你还是恨他们,恨透了他们。”伯鸦接着她的话说下去,迟兰闻言终于捂脸低声抽泣起来。
“是的,所以第二天我就把她哄到了镇上,趁她不注意时离开了。她没去过镇上,我知道她一时半会儿是回不来了,呵呵,没想到她这么一走就是四十多年了,过得真快啊。”
迟兰幽幽舒了口气,抹去眼角的泪痕,“因为她的丢失,我没被父母送出去,最后甚至离开了山沟沟闯出了名堂,直到今时今日成为别人口中的‘女强人’。可是我的心底,总有一块地方空缺着。我知道,那里是她的位子,别人都说,双胞胎能够心灵相通,我却恨痛了这种心灵相通。每每成功时、被万人追捧时,我的影子妹妹总要出现在我面前,她让我永远也不能忘记那段记忆,要我永远都记得那块污点。我无时无刻都在害怕……害怕忽然有那么一天,就有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老妇出现在我面前,在我家人面前、员工面前、媒体面前揭露我曾经的罪行。如果真走到那一步,我就完了,彻底完了——”
“哦?”伯鸦扬眉,声音低沉而鬼魅,“所以,你真正的遗憾是生命里有这么个妹妹?你希望她彻底消失?”
程诺惊得目瞪口呆,她回头去看迟兰,对方却是一脸的平静淡然。
“不,刚才那句不是谎话——我希望找到她,与她重逢。”迟兰熄灭烟头,眼睛眺望远方不知在想些什么,“与其忐忑地等待着她,不如我去找她。”
“这样啊……”伯鸦喃喃自语,漂亮的眼睛几乎眯成一条线,可转瞬间,他却又突然趴着桌子狂放不羁地笑起来,笑声震破苍穹,引得树叶哗哗作响。
“伯鸦,你这是?”
伯鸦朝程诺摆摆手,抚着肚子依旧勾着唇角,他道:“嘿,果然不愧是商界精英,你很聪明。你知道七童能够洞悉你的谎话,所以你就把谎话藏起来不说了。”
迟兰噤声,神色如常。
程诺皱眉:“什么意思,我不懂。”
“看看这个,你就明白了。”伯鸦一面说一面随意地端起面前的咖啡,眨眼间便泼洒了出去。霎时香郁的气息四散开来,可液体却没有按照重力加速度的规定滴在地面。它们如有了生命般在空中铺洒开,渐渐地成为了一面悬空的帷幕。
帷幕拉开,里边出现的情景让程诺诧异得说不出话来。屏幕上,闪现出医院的画面,一个白大褂正和迟兰说着什么。声音由弱到强,渐渐能让人听清了。
“太太,实在抱歉,你的病情已经加重,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换肾。”
“换肾?”迟兰睁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已经到了这么严重的地步了吗?”
“是的,越快越好。不过肾源也不是说有就有的,如果可以,您最好叫你的家人都来做个检测,看能否与你配对做换肾手术。”
面对屏幕,迟兰瘫软下去,程诺想,她也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
“你真正想要找到你妹妹的原因,不是因为愧疚,而是想要活命。”伯鸦抱胸哧哧笑道,“你的确很聪明不是吗?未免再撒谎,你干脆隐瞒了这段事实,哎,就差一点我也被骗了。”
迟兰依旧凝视着屏幕,身体亦开始微微颤抖:“我错了吗?我错了吗!我如果一死,股市就会立马下跌,那么我的儿子……我至少要撑到他学会管理公司,至少要撑到他建立足够的威望。只要有了适合的肾源……她是最可能的人选,我们是双胞胎,只要找到她我就可以活下去!我可以给她钱,给她很多钱!可我的病不能对外公开,我也不能大张旗鼓地找人,那些多事的记者迟早会发现蛛丝马迹,所以遗憾甜点是我最后一张王牌。我也可以给你们很多钱——”
即使身为局外人,程诺也快看不下去了。这是何等的自私,何等的疯狂。这么多年,迟兰仍旧没有放下心中的仇恨,她对妹妹和父母没有半丝的愧疚。在这样生死危机的尽头,她还想着利用身边最亲最爱的人。
伯鸦叹了口气,空中的咖啡终于纷纷跌落在地。
“这是个坏故事,我实在不太喜欢,”程诺盯着伯鸦,就在她以为伯鸦要赶迟兰离开店里时,却见他站起来如绅士般躬身下去:“不过如您所愿,女士,你会找到你的影子妹妹。”
程诺张大嘴巴:“什么?”
迟兰脸上露出胜利的微笑:“很好,我也会如你所愿,支付你一笔可观的费用。”
“不,”伯鸦摇头,“我不需要你支付任何费用。”
话毕,程诺和迟兰都有些惊愕地瞪住了伯鸦。迟兰颤着唇:“……是需要别的东西吗?我的生命还是灵魂?如果……如果再给我三年时间,让我教会儿子打理公司你要拿走我的命也是可以的……”
伯鸦并不理会迟兰,只从怀里抽出一封信交到程诺手里。
“嘿,小姑娘,还记得昨天你送来的信吗?这有一封特别有趣的,你能念念吗?”
程诺不知道伯鸦葫芦里卖什么药,但直觉告诉她,这封信和迟兰有关。她稍顿,还是接过信来展开,信纸微微泛黄,字体却娟秀可爱:
我这一生,对不起三个人。
第一个,是我的老伴,另外两个,是我的一双女儿。常人都说双生子不仅样貌像,就连性子也是相同的。可我家的两个女儿,姐姐是个闷葫芦,妹妹却是只唧唧咋咋的小喜鹊。知女莫若母,我心里一直都清楚,我家大双虽然不爱说笑,却是个有主见的,小小年纪便担起家里许多事务,竟比她两个哥哥还强上三分。倒是小双,没心没肺,整日里嘻嘻哈哈的,不过是个还没长醒的小鬼头,既胆小又没本事。所以,当61闹饥荒那年,我们终究还是决定将小双留在身边,把她姐姐送出去。
这是个艰难的决定,那些日子我几乎哭得眼睛都要瞎了。孩子是娘身上割下的肉,又有谁舍得送给别人呢?可家里实在负担不上了,刚巧镇上那户人家的女主人生不出孩子,我们琢磨着,至少那边条件比家里好,大双又能干,去了总比饿死强。
可就在我们商量着如何和大双说时,小双却丢了。我们找遍了村里、山上却一无所踪,她这么一走就再没回来过。去年孩子他爹走时,依旧拽着我的手死死不肯放,我知道,他不想闭眼啊,他还有个孩子流落在外,生死不明啊。那时我也死死拽着他的手,不能言语。
因为,我对不起我的老伴,临到他死,我都瞒着他一件事。
二十多年前,大双出嫁前晚,家里为庆祝摆了流水席。那晚,大双也醉了,我扶她回房时,她拉着我呵呵地笑说:“妈,我知道你总透过看我在想着妹妹。可妈你知道吗?当年就是我故意把她丢了的。我巴不得她死!”
那一刻,我恨啊!我真恨不能立马将大双也丢了,可是我不能。我对她是有恨的,可更多的是还是爱。当年的事,不能全怪她,都是穷闹的,都是我和他爹害的。所以,我一直瞒了下来,直到老伴死也没再提一个字。
我曾告诉自己,忘记小双,不要再想这件事。可最近,我却总是想起那孩子的一双大眼睛,又明又亮,就像山后的小溪般清澈无瑕。我总想,要是她还在,她那样的性子应该是能原谅她姐姐,帮助她姐姐的吧?
是呀,大双病了,病得很严重,需要换肾。可我和她两个哥哥的肾都和她的不匹配,医生听说她还有个双胞胎妹妹时,表示匹配成功的可能性比较高。那一刻,我看见大双五味参杂的表情,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怕找到妹妹,妹妹恨她呀!怕妹妹会把当年的事情告诉我们。
最终,大双也没派人去找她妹妹。可我却背上了旧时的背篓,回到了当年丢失小双的镇上。原谅我那颗作为母亲的自私的心,我想要家人团聚,更想要见到一双女儿健健康康。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一家人能和和美美地吃上一顿团圆饭,那样,我也能够闭眼下去见老伴了。
念完信,程诺才发觉迟兰早已泪流满面地跌在椅子上。她面前,摆着一份精致的芒果蛋糕,伯鸦一面帮蛋糕裹着奶油一面幽幽道:“你吃到的遗憾点心,是用你母亲的遗憾做成的。”
这一刻,迟兰终于如孩子般嚎啕大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