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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父子还是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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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三个人摸到鞋店附近时,时值晚上九点,正是客户渐稀,店铺尚未打烊之时。考虑到奇葩的孕妇身份以及不能过早暴露实力的殇祁,我成了诱饵,诱蛇出洞的饵。
深吸气,深吸气,前面就算是龙潭虎穴,我也能遇神杀神,遇佛杀佛,默默在心中念叨,待手不再抖,终于推开了“红鞋”的店门。
“叮当”,往常悦耳的风铃声,此刻在寂静的店内听上去有些心惊肉跳,不得不说人心里有鬼的时候,真是草木皆兵。
“欢迎光——”进门时苍白少年正站在柜台后,低头写写画画,听着风铃声,抬头,迎宾词戛然而止。
“晚上好!”虽然知道我现在的笑容比哭还难看,但还是强硬挤出笑容,权当壮胆。
苍白少年顿时脸上像打翻了调色盘,先后露出迷惑、震惊、恼怒的表情,急急地走过来,扯住我胳膊,不由分说就把我往店外推:“出去,出去,不是让你不要来了吗,赶紧走!”
果然有问题,哪有把上门的客人赶走的商家。
大力挣开胳膊的钳制,好胜心起,也顾不上害怕不害怕:“为什么要我走?你知道些什么?”
少年听到,脸立刻白了几分,整个人在昏暗的灯光下,活像一缕幽魂:“知道又如何?我阻止不了他,我连自己都控制不了。”说罢,视线下滑,竟痴痴地盯着我的下面看。
早就换了鞋的我,立刻领悟,这家伙盯着看的,果然不是鞋,而是我的脚。
正拉锯的时候,一个阴郁的声音从店内传来:“疏影,怎么能对客人这么没礼貌呢?”
接下来的一幕,让我事后看了整整一个月的心理医生——
来人正是昨天见过的店主,疏影的妈妈,又或者,应该说是疏影的爸爸比较恰当。
因为此刻,昨天的浓妆女子穿着男士西装,系着领带,脖子上有明显的喉结,唯一不变的是脸上诡异的浓妆,红白分明,好似话本里跑出来的怪物。
怪不得当时我挣不开他摁住脚的手,怪不得昨天他穿的是一件高领连衣裙,这些破绽在脑中一晃而过,不详的预感仿佛蛇,顺着脊梁往上爬,一片湿冷。
“好可爱的小姑娘,”人妖摸了摸我的脸,咧嘴露出个诡异的笑容,“这么晚来店里,想必是有看上眼的东西。”
我此刻宁愿毁容也坚决不要被他表扬可爱。
“妈,爸爸,”苍白少年颤抖着开口,“这个人不小心走错门了,我马上赶她出去。”
看来他是知道人妖都干了些什么的,想要挽救,但,眼前这人的眼中哪还有一丝清明在,只怕是不会放过送上门的我。
果然,人妖毫无预兆地转身甩了少年一巴掌:“贱货,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想放跑她?哪有那么容易!”
说完,我双手被钳,鼻尖一片湿冷,坠入黑暗。
“痛,痛。”再次醒来,整个人侧倒在地上,脖子疼得厉害。
在地板上不懈蹦跶几下,终于坐起来,扭扭脖子,果然落枕了。四周黑乎乎的,唯有一道门,门缝透出些许微光,估计是通向店面。
手背在身后,绑得结实,这房间估计也是个密闭空间,自力更生逃出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我心下恻然,这下可真是玩大了。
安静下来,很快就发现房间里不止我一个人,顿时炸毛,黑暗永远是人类最大的敌人。
“谁?”背抵着冰冷的墙壁,徒劳地睁大眼,企图辨认出隐藏在黑暗中的那人。
“你,你别怕,是我。”苍白少年的声音,抖得比我还厉害。
“你偷跑进来了?”
“不是,他生气了,把我也绑起来关在这里了。”也是个自救不暇的,看来逃跑依旧渺茫。
人妖不在面前,压力小了不少,虽然知道不挣扎是坐以待毙,但这样静坐“等死”,我反倒心情平静下来:“问个没心没肺的问题,那位店主,到底是你妈妈还是爸爸啊?”虽然有喉结,但难保不是道具伪装。
“既不是妈妈,也不是爸爸,”长时间的缄默,苍白少年终于涩声继续,“他只是个怪物。”
“我刚出生不久,爸爸出国做生意,妈妈一个人抚养我长大,等到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爸爸终于回来,说是要带我们一起出国过好日子,哪里知道,那才是噩梦的开始。出国后,妈妈语言不通,经常一个人待在家里,本来生活就封闭,后来又突然发现爸爸有了外遇。一时想不开就和同样是国人的邻居偷欢,结果那天晚上,我放学回家,只看到爸爸一个人站在客厅里,手里拿着刀,地板上一片血红,妈妈静静地躺在当中,不吵不闹,永远地睡过去了。”
少年的声音空洞、冷漠,好像所有事与他无关。
“再后来,部分是为了逃避警方耳目,部分是因为生意原因,那个人带着我在世界各地辗转,起先我没有察觉,直到有一天回家早了,发现他正拿着鞭子,疯狂地抽打着,口里骂着不堪入耳的脏话,而鞭下的女孩,早就没气了。”
这么说,鞭刑是为了惩罚出墙的妻子,但那些女孩和人妖的妻子除了人种一样外,互相之间没有一项共同点。
“那些惨死的女孩子,脸部都各自有一点和妈妈相像,第一个惨死的,眼睛很像,而你,”我听着,心拔凉拔凉的,“你的酒窝和我妈妈一模一样。”
好吧,我承认,在疯子的眼睛里,该死是没有理由可言的,酒窝都可以成为被虐杀的原因,我也算是死得有个性了。只是,这能够解释被害者们的鞭伤,却无法说明被截断并拿走的腿脚。
或许是知道我心中所想,苍白少年继续说道,声音更加低靡:“本以为这只是那个人偶尔犯的错误,他也向我保证了,绝对不会再做这种事情,哪里知道,随着时间反倒变本加厉,而且,我渐渐察觉,他的举止越来越怪。起先是穿着和说话的腔调,再后来是干脆用妈妈的名字自称,最后竟是将那些刚咽气的女孩子腿脚用电锯砍下来。”
靠,原来这店主不仅是连环杀人狂,还是个神经分裂症患者,果然是疯子加傻子的结合体,强强联合,相当给力。
“为什么?”我佩服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发挥推理能力,“如果说鞭刑是发泄心中对你妈妈的憎恨,那为什么他当自己是你妈妈的时候会砍下那些女孩子的腿脚?”
“因为,妈妈曾说过,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是我,为了我,她甚至可以不要命,”黑暗中少年的声音有一丝哽咽,“我从小和妈妈一起生活在乡下,有次在田里摔断了腿,医疗条件差,没能完全治好,虽然出国后,经过了多次手术,走路不太看得出来,却是永远不能剧烈运动。她对这件事一直很愧疚,加之早些年被爸爸丢在乡下不闻不问多年,所以出国后,在此事上多有抱怨,总认为,若是爸爸早点将我们接出去,或者生活条件更好些,我就不会遇到这些事情了。”
“所以每当他变成她的时候,就会砍下那些女孩子的腿脚,”少年顿了顿,“依照乡下人的想法,吃什么补什么,以形补形。”
我听到这句话,胃里顿时泛上酸水,侧过头干呕不已。
“当然,那些东西,我一口没喝,每次都偷偷倒掉。”这句话好歹让我不再反胃。
“只是,原本以为,至少你是可以逃掉的。结果,你居然傻不拉几地又跑回来了,我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少年愤懑地说着,语气里终于带上些活力。
“为什么要救我?”我轻声问到。
“最先开始我也有救那些女孩子,只是没成功而已,后来也就渐渐放弃了。而那天看到你的笑容,和妈妈一模一样,唯有这笑容,我不想让它消失。”
故事终于说完,苍白少年长叹一声,陷入沉默。其实,那些惨死的女孩子可怜,而被生活中那些又雷又俗的小三事件给害得支离破碎的三口之家,又何尝不是可怜人,总归都是些在错误的地点,错误的时间,做了错事的人。
但,做了错事,便要付出代价,无论你有多少苦衷,都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