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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 你……会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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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总要去被一些东西填满,然后才能将其他一些东西挤掉,心本就是那么大点的一个有限空间,总会满的,要忘掉一些东西,那就拼命去往里面塞其他东西吧。于是我和萧漓搞起了乐队,加上打球时认识的同级别的专业的另外两个人——贝斯许啸,鼓手苏正哲。我和萧漓都是吉他手,萧漓兼主唱。大学的课外生活比起高中要丰富的多了,自由的时间也多了,停止了9年的奔跑,我在原地没有方向,不知该去做什么,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耗在乐队上。
我们租了个偏僻点的平房小院作排练室。这种随时有可能画个圈写上个拆字的地方住户很少,也住的比较零散,所以不用担心吵到别人。虽然挺破旧的,但是我倒是挺喜欢这地方,安静,不喧嚣。房子带了个小院,原来的主人在院子里种了很多花花草草,虽然长时间的疏于打理,但还是茂盛的自我生长着,绿色植物散发出的特有气息让心灵很安宁。没课的时候我就喜欢耗在这里,弹吉他,写歌。有时候晚上也不回宿舍,就窝在这里。唯一不方便的是周围没有餐馆,本来是搬了箱方便面度日的,可是大多数时候我不回去萧漓就也不肯回去,无奈,为了不让他原本就消瘦的小身板儿因为我更加衣带渐宽,所以在那个原本荒废已久的小厨房里置备了齐全的锅碗炉具,俨然夫妻过日子一般了(-_-|||)。不过关于做饭这件事,萧漓在痛苦地品尝了一次我的手艺后,就坚决不让我再靠近厨房了。
我们几个组乐队是纯属出于兴趣,从来没有想过要出名做明星以此谋生什么的,当然也没有要做音乐之类这么伟大的觉悟。不过总是要有些表现的地方让自己多些证实和肯定,于是后来我们开始客串些学校社团活动的演出,慢慢竟也在校园累积了些名气。再之后我们也开始跑些酒吧驻唱演出,接触社会锻炼自己的同时也能赚些钱。日子也就这样充实了起来。
从报道那天之后,我再没有去找过哥哥,哥哥也没来找过我。那次电话之后也再没给我打过电话。也许我们都在害怕面对彼此吧。总觉得有些话都没有说清楚,彼此之间欠个解释,但是却又没有勇气去开口,于是只能将这些就这么压在了心里,不去碰触。
那个晚上之后,我再没跟萧漓提起过哥哥,萧漓也没有问过。萧漓是个不善表达自我的人,他自己心里有什么从来不说,但他却特别能读懂别人的心,就是所谓的善解人意吧。我总觉得这个词是形容良家妇女的(-_-|||),萧漓不是良家妇女,也就是个被我糟蹋了的良家妇男。不只是身体上被糟蹋过,精神上也没能幸免,本来文文静静一男生,跟我这痞子呆的时间久了,也跟个半疯子似的了,所以也就更难看出他隐藏的内心了。只有在逼急了时还是那么容易脸红这点暴露了他原来的本性。
我们之间保持着微妙的关系,既不像普通朋友,也不像情人。有的时候我会毫无顾忌地喊他孩儿他妈,他也就附和着喊我孩儿他爹。对于这对称呼,乐队的其他哥们儿从最开始听到时的满头黑线,到后来也就习以为常充耳不闻了。
不回宿舍的时候,我们就挤在平房那张仅有的单人床上睡觉,不过不会做什么,不会接吻,也不会做。爱。有的时候晚上躺在平房的单人床上,我会望着天花板静静地唱歌,唱那首《溺爱》。萧漓就靠在我的胸口静静地听,把我的手放在他的手心摆弄,什么都不说,这算是我们最亲密的举动了吧。
我有时候会觉得这种暧昧对于萧漓来说很不公平,所以我问他,你为什么不离开我呢?
他说:“你知道吗,我的心脏病是遗传性的,在我们家族里有过得这种病的,听说只活到二十几岁,所以从很早以前我就对自己的未来有了认知,所以我从不会去想很远的事情,就是好好的看着眼前的就够了,不去想将来发展成什么样子。”
我仔细地看了他好久,然后终于有点艰难地开口:“萧漓,你,……会死吗?”
他看着我突然笑了,“笨蛋,谁不会死?不死那不就是老妖精了吗?还得是吃了唐僧肉的老妖精才行。”
我很难过地看着他,一点都笑不出来。
他不笑了,很认真地握了握我的手,说,“放心吧,现在医学很发达,而且我也不是很严重的那种,只要你不突然猝死刺激到我,我应该可以再活很久,没准比你撑的还长。到时候我们乐队再凑到一起,来场怀旧演出,看谁最先弹不动吉他。”
“萧漓,你得好好活着,我儿子不能没妈。”我鼻子有点酸。
“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