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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结束语 ...

  •   对《风雨》的补充说明+《情迷他乡》片断

      《风雨归程》原本是个简单的故事,主题很单纯,就是选择,没想到居然写了13万字,纯属意外。
      写《风雨》的上篇《擦肩而过》的时候,没经验,根本没法顾虑人物性格,大慨是潜意识作怪,写成后的小凯文性格还是满鲜明的,而且还是烟月喜欢的那一类,又一个没想到。开始写《风雨》的时候,经过仔细斟酌,决定让凯文保留《擦肩》中的优柔,舍去少年时的任性和外表上的强势。所以在《风雨归程》中,大家看到的是一个有些善良有些犹豫有些内敛,但最终却能把牢牢抓住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的席凯文。烟月以为,这就是成长──年少时的棱角终会被岁月磨去,咱们的小凯文也不能例外。至于有姨妈提出他对莫天过于依恋,有多处近于雷同的心理描写,我想等看到结尾的时候,大家就明白了:不是他不干不脆,而是他正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那么样一个面对生与死的抉择,大多数人都难免会“婆婆妈妈”,而他骨子里的强势,在他最后的抉择中,暴露无疑。
      认真说起来,烟月觉得在“风尘系列”的所有主角中,席凯文的性格最接近我们平常人。他理智,他妥协,他随波逐流,但是在心底,却永远保留着一份纯真一份坚持和几缕阳光,是一个比较复杂比较矛盾的人物。
      现在来说说莫天。我想好些姨妈舅舅们都是冲这个天哥而来的。他的性格和亮点就不多说了,四个字:一代天骄。我想说说的是他和凯文的感情。有姨妈觉得他面对凯文的疾病时所作的选择太出乎意料,但烟月以为,他的妥协非常正常。大家在看文的时候可能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背景──凯文是他亲手养大的!他对凯文的感情,肯定是真真实实的爱情,但这种爱情并不纯粹,其中有相伴多年之后的亲情,更有亲眼看着一个孩子一点点成长起来的父子之情。正是因了这种父子之情,他根本没有计较凯文当年的任性出走,也因了这种父子之情,他才无法面对凯文的舍弃生命──试想天底下有几个父亲,会在事业和儿子生命两者间,选择事业而置儿子的性命于不顾?他最后之所以尊从凯文的决定,也是因为亲眼看到了凯文在他妥协之后的极度不快乐──连席阳都看得出来的东西,他又岂能感受不到?
      所以,喜欢天哥和凯文的姨妈舅舅们,不要为他们担心,这两个人之间的牵绊,是死亡也无法阻断的,那是种可以走到天荒地老的真情。可能有姨妈就我说的安风和何昔之间是亲情不太认同,其实经过了很多故事之后,烟月发现,爱情是时效期很短的过往云烟,真正让两个人相守一生的,是那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斩不断分不开、由爱情亲情掺合在一起的真情,那是感情世界的最高境界了,风昔和凯文莫天应该都是这种情况。(亲们要向着这个目标多努力啊……)
      另外还想说说Andrew。这个人物出场不多,不过相信大家都会记住他,因为他就在你我身边。他不坏,当然肯定也不好,是那种常见的灰色。让烟月不爽的是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把很无辜的席阳随手拖进来,然后又理直气壮地抛弃。说实话,算他运气好,撞上的是席凯文,若是撞在“风尘”中的其他人手上,肯定很惨。加入这么个人物,是因为“风尘系列”虽然打造了一个虚幻的近于童话的世界,但童话的,是他们的感情(还有外貌,一大堆帅哥啊),而现实世界的不完美甚至是残酷,烟月都没有克意回避,客观的说,甚至还有所放大。
      其他配角如席阳和七哥,他们注定无法走到一起。有人说所谓爱情,就是在正确的时候正确的地方,遇见正确的那个人。这话有一定道理。席阳虽然可能是正确的那个人,但他出现的时候太不“正确”。那个时候的七哥,肯定是满心伤痛的──等了那么多年却在最后一刻希望落空,换了是平常人就此患上忧郁症也说不定。所以他和席阳,注定只能擦肩而过。不过大家要对七哥有信心,相信如此强悍的七哥,一定会找到属于他的那份幸福。
      好了,对于《风雨归程》中的人物,烟月就不再多嘴了──王婆卖瓜虽然少不得自卖自夸,但自家夸多了也让人讨厌,是不?在以后的番外以及“风尘传说”系列的下篇文《沧桑过后》中,大家还会和他们见面的,到时再夸也不迟。
      对了,差点忘了感谢所有支持烟月的姨妈和舅舅们,你们的回贴评语哪怕只是一个微笑,烟月都感激不尽──姨妈舅舅们或许不知道,你们的鼓励给了烟月写下去的动力,真诚谢谢大家!

      总觉得好不容易写完一篇文,一定要写个千把字的结束语才算不亏,所以就有了这篇文,因为它实在不象“后记”,故决定把它定性为《风雨》的补充说明。至于下一篇文,烟月正要构思中,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情迷他乡》,下边是它的文案和第一章开头部分。

      《情迷他乡》 文案

      没有梦中王子,没有绝代天骄,没有大富豪,没有灰姑娘,没有酷酷□□(有点虾虾米米),甚至就连帅哥,都不是一等一的帅……烟月一开始只以为这回总算向俗文宣战了,结果……还是俗文一篇,默。
      想通了,管它俗不俗,大家看得开心就好。
      类型:强攻强受(其实是强强互攻,为了追赶潮流,挂上“强攻强受”这半个羊头卖点好看点)
      故事:来自两个世界的强势男人间不得不说的故事……两强相遇会发生什么?──随你YY啦
      附带说明,这个系列全是以当代美国为背景的现实文

      以上为无责任文案,若发生欺诈行为慨不负责

      一 第一印象

      看看打印出来的地址,没错,就这儿。把车泊在路边,杜青染下车,看了眼前院。
      前院不算大,几株高高矮矮错落有致的热带耐旱植物陷在棕色的沙粒间,打理得井然有序,甚至可以用漂亮来形容。
      穿过窄窄的小径,又上了几级石阶,停在门廊上,按下门铃。清脆的“叮咚”声立即透过作工精细的大门传进耳里。光看这扇门,就知道这是个治安良好的中高档住宅区──治安不好的小区,哪里敢用这种中间嵌了老大一块玻璃的雕花大门?
      没有动静。杜青染等到铃声停下,仍是毫无响动,毫不犹豫地,再次按下门铃,心头已经生出了几分烦燥情绪──虽说已是十月下旬,但在这座奇迹般屹立于沙漠之上的现代化城市里,气温仍旧高达摄氏30度,就算是从路边走到廊下这两分钟时间,也给烤得皮肤发烫心头冒火。
      好在这一次总算有了响动,不过响动不是来自门里,而是从旁边与后院相通的栅栏边传过来。随着声音看过去,见到栅栏门打开,一个年轻男子站在门边,大慨是怕门反弹回去,左手手肘打横抵在门上,很有礼貌地问杜青染:“先生需要帮忙吗?”
      廓外的阳光实在太过于耀眼,杜青染不得不微微眯起眼睛,这才看清七八米外的那个西人男子。男子大慨二十五六岁,个子偏高,至少不比杜青染矮,体型也是年轻人中常见的中等身材,既不是运动过量的肌肉男也不是营养不良的瘦竹杆,清清爽爽的短发,露出一张干干净净的脸和分明的眉眼挺直的鼻梁,长得蛮帅气。他穿着沙漠之城中随处可见的T恤短裤拖鞋,手上带了双深蓝色的手套,右手拎着把松土用的小铲子,左手手里端了盆花,是一小盆很漂亮也很常见的粉色玫瑰,眉眼间挂着细细碎碎的小汗粒,在阳光下泛着淡金色的光晕,整个人看上种既充满活力又不失沉静,很奇特的矛盾统一。
      杜青染晃晃手上的薄纸,那是从网上直接打印下来的租房广告:“你有房间出租?”
      男子稍稍怔了怔:“你是刚刚打了电话来的杜先生?”
      “是。我能不能先看看房间?”
      “请你稍等一下,我马上给你开门。”男子举举手上的花盆,“我得先把它放好。”

      亚利桑那的凤凰城中,流火的十月最后一个星期天,林峰初识杜青染。
      当时的情况是,杜大少急于搬出学校宿舍,林帅哥急于出租空房,一个不介意租金但是房子条件要好,另一个要价不低却又挑剔房客,好在看房看人之后双方满意生意成交。不过成交之前,出了点状况。
      看着手里边的租房合同和杜青染刚刚签好名递过来的压金支票,西人帅哥突然说:“有件事情我需要先向你讲明。”
      杜青染眉眼上挑,貌似寻问。
      西人帅哥吸了口气,清清晰晰镇镇静静的道:“我是个GAY。”
      杜青染眉头都没皱一下,继续等下文,直到看出貌似没有下文之后,才开口:“Anything else?”(还有吗?)
      “That\'s it.”(就这些)
      “我下午搬过来。”说完出门,干干脆脆,潇潇洒洒。
      ──靠,三只脚的□□不好找,两只脚的GAY你当我没见过?这是杜大少当时的心理活动。
      二房东当时又在想些啥?
      ──上帝耶酥圣母玛丽亚,天下掉下个大帅哥啊……我已经警告过他了,可是天堂有路他不走,天意难违,就怪不得我啦……

      ===============
      本章未完
      若有兴趣,七月份再回烟月的小窝来看看有没开坑啦,烟月决定要好好休息一阵,专心当一个月的追文族,然后再决定要不要动笔。
      哈,没填坑压力的日子真轻松,飘走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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