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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终有一别 我们寝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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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寝室的人是比较喜欢搞气氛的,他们竟然有人合唱了《纤夫的爱》,还有《月亮之上》,他们几个男生都喜欢唱许嵩的哥,方杰还唱了一首《新贵妃醉酒》和《不当大哥好多年》。觉得他离我又近了些,起码我知道,他喜欢听胡歌许嵩的歌,知道他的歌声很有磁性,知道他唱歌的时候很深情很有范儿。
唱完歌,已经快天黑了,他们一大群男生说要去别的地方再聚餐,我们女生也不想晚上吃饭,就同意他们把我们送到宿舍楼下,就分开了。
又是连个拥抱都没有,就分开了。也许是人太多,不适合说些含情脉脉的话吧,我跟方杰也没说什么,只是让他路上小心点,因为以后都要上课,也就不能去车站送他了。
大家对方杰的印象都还不错,说他确实如我所说的比较有霸气,对我也挺好,让我好好珍惜。
方杰是当天晚上跟朋友吃完饭就被他朋友送走了,貌似他上了大学之后对学习的事情还蛮上心的。
我只是给他发了句短信,“一路平安,谢谢你。”
他也没回我,他总是这样,在那些荒芜的年月里,隐秘的暗恋见不得光,他也不像梁琼的好学长一样,可以给她做指路明灯,他就是地狱里的修罗,引着我陪他下地狱,永世不得翻身。在那些没有盼头的日子里,我非常痛恨他的自以为是,哪怕他给我吧一丁点的暧昧或者反应,也不至于,让我的身心都活在恐慌和不安中吧,无望的挣扎,无涯的哀伤,他赋予我的坏处,远远比好处要多。
所以,有时候,我自私地以为,我可以心安理得地一边享受他的包容宠溺,一边泪流他的绝情狠心。当自己堕落时,也可以拿他当借口,我之于他,是苦口,他之于我,有时候却是良药。
他对我越好,我就知道他越是愧疚,也就越讨厌他,讨厌他的清醒,讨厌他用一成不变的眼光看待我,让我始终扮演着不见天日的妹妹角色。在ktv里我是不敢唱陈奕迅的兄妹的,我怕唱了他再也不会理我了。
他一直以为,我已经放下了,或者,我以前那种冲动是一种少女思春思错地的懵懂,却不知道,我已经病入膏肓。我甘愿当飞蛾,明知道,扑进火里,没有好下场,可是,凉薄的心,需要温暖,需要光亮。
他走了,我的日子又恢复到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状态中。毕竟,他虽是我的主旋律,可是,距离太远,听不见,也就清净了。
我答应了方大叔每周去他家,帮他收拾收拾屋子,陪他跑跑步,其实,是我自己也不想呆在周末的宿舍,那种安静,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被抛弃的可怜人,每当夜深人静,走廊上传来偷偷打电话的声音或者高跟鞋咚咚响的声音时,我都怕极了。有时候,睁着眼睛到天亮,害怕的时候还不知道跟谁打电话。毕竟,那个整夜开着手机等你的,都是最爱你的,可是,我又不忍心去打扰或者去招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