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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更多始料不及 ...

  •   今天的效率很高,写了好多好多,更新了一次又一次。如果我每天都是这个状态,我的小说也早就完结了,也不需要磨磨蹭蹭,整天纠结于我的小说什么时候才会真正地写完。也幸亏我不是什么有名的大作家,倘若我是有名的大作家,三天两头才更新一次,那读者早就崩溃,或许早已对我进行人生攻击啦,又或者是爆粗口:“姓何的,你再磨磨蹭蹭,我就杀了你全家,毁你的容,让你不能出去见人,只能待在宿舍专心致志地写书。”我蜷缩在角落里,乞求他们放过我,我一定加倍努力。

      白天做了很多事,晚上又熬夜写小说,刚躺下床,就匆匆睡着了,而且睡得很踏实。即使是痕痕淡淡的鼾声,还是其她室友磨牙的声音,或者有滋有味地说梦话,都丝毫没有影响我的睡眠,人就应该超负荷工作,这样就可以拥有一个好的睡眠,也不必担心失眠的问题,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失眠是由于太闲的缘故。

      第二天,在痕痕的催促下,上课也变得殷情。不幸,去得太迟,位置又寥寥无几,除去几个位置已经坏得不堪一击之外,也就剩两个位置可以容得下我和痕痕这两尊大佛了。

      我,痕痕,白驰在一起吃饭时,白驰说我和痕痕就像两尊弥勒佛,嘴上总是挂着灿烂的笑容。我说:“因为今天我预感到会有人请我们吃饭吗,所以就特别的高兴。”痕痕不会说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回答白驰,只说了句:“我天生乐观。”记得那是白驰第二次请我们吃饭,请我们吃饭的理由忘记了,绝对不是因为还想追我,因为那次吃饭,是在五个月之后,他有了他自己的女朋友,我也有了男朋友——郑涵。

      孙老师在讲台上侃侃而谈,这就是魅力,把那些一向翘课的人,也召唤过来。还有几个大二的,听说了孙老师调侃本领,都慕名而来,真不好说是臭名远扬还是恶名昭著。

      孙老师上课从来不按套路,一节课,讲的最多的事是孙老师这29年,走来的心路旅程和他总结了29年的泡妞大法,难怪大二的男生也按捺不住,纷纷来取经。正是由于此,造成教室的位置紧缺,也正是由于此,我和痕痕沦落到没有位置的境地。

      更不幸,剩下的两个位置,一个第一排靠左的角落,也是在林海的旁边,另一个在最后一排靠右的角落,只有这样的位置,才没有人垂涎。两个位置,遥相呼应。痕痕执意让我和林海坐在一起,因为她一看见林海就没有心思上课了,何曾明白,我和林海坐在一起,更没有心思上课,躲着他这么多天,难道就在今天功亏一篑。

      坐下,林海对我笑了笑,我还之以微笑,只不过笑容太僵硬,我两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一整节课,林海并没有对我说海誓山盟,天长地久的话,甚至连话都没有说,他专心地听课,或伏案奋笔疾书。本来还担心,林海会对我采取行动的。天时地利人和,都有了,事后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快下课时,林海把一封信塞进我的包里,我问是什么,他说让我自己看。大学还写情书,这也太老套了吧,我连忙拉上包包的拉链,这件事天知地知,我知,林海知,不能再让其他人知道,我和林海就上演了一场地下恋情,我完全可以开诚布公地告诉林海:“我不喜欢他,我和他不合适。”但是我却没有,我疑惑怎么背着痕痕做这偷鸡摸狗的事来。

      下课,方小同就给我打来电话,让我出去讨论一下报纸出版的相关事宜。本来还对林海的举措感到迷迷糊糊,一听到方小同的声音,立马振奋,又开始抱怨自己不该把自己的课表交给方小同,现在他完全掌握了我的时间安排,我也不知道找什么借口去拒绝,如果说女生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不舒服,方小同肯定会戳穿我的阴谋,似乎他连我来大姨妈的时间都知根知底。我走到教室后面,对痕痕说:“我要去开会,有事打电话”后,就离开教室,痕痕点点头,嘴上挂着明朗的笑靥,好像是觉得拍拖了我这个累赘,心里分外舒畅。

      地点又在会议室,只是今天只是我和方小同两个人,偌大的会议室就显得有些空旷。我紧紧挨着方小同,花痴似的傻笑,孤男寡女独处一室,难免会让自己想入非非,多么想靠在他的胸膛上,聆听他的心跳声。方小同拿出昨天排版出来的小样,在一夜之后,已经是面目全非。方小同是个细致的人,做什么事都是力求精益求精,容不得一点马虎。整个报纸中,方小同把错误的地方都用红笔圈了出来。

      “你写的文章,问题比较多。”方小同把我的文章,展现我的面前,表情也异常严格。习惯了方小同嬉皮笑脸的样子,突然看见方小同严肃的样子,就有些手足无措。我惊愕地说:“为什么我的文章,会有这么多问题。”这个问题应该问自己才对,我自己写的文章,倒问起别人来了。“你的文章是你自己写的,所以有太多语病,还有很多错别字。”我的眼眶一下子噙满泪水,莫名地委屈从心底翻涌上来,停留在味蕾上,感受到难耐的难受。

      我不知道原来我的文章会这么烂,我没有埋怨方小同的苛刻,怎么说他也是专业的作家,而我只是一个业余的,甚至连作家都称不上。“有错误也是正常的,别人的文章都是从网上摘抄的,所以语病就相对少些,而你的是你自己写的,所以就。”好像是方小同意识到刚才的口气有点严肃了,又温和地解释。

      我也做了几期报纸,遇见这样事也是第一次。以前,有社长的协助,所以不必太操劳就可以把报纸顺利地出版。出了两期报纸之后,社长就把所以的任务都分配给我们,算是锻炼我们的能力,方小同和我就承揽了一切重大的事务,方小同是有能力,而我是逞能。

      整整一个上午,我和方小同都待在会议室改错。报纸的要求很严格,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倘若让读者发现有错误,我们还要在下一期报纸中致歉,这是对我们报社莫大的侮辱,所以我们做每次报纸都要很细致。看看方小同认真的样子,心底里升腾起一股温暖,即使石家庄的天气已经到零下几度了,即使会议室的暖气有多么不给力,即使自己的手已经快冻僵了,无处归置,我还是会觉得,有方小同在,我就特别温暖。

      我的文章在方小同的修饰下,又以新的面貌示众。我感激地说了声“谢谢”,方小同在我脑门上拍了一下,咧着嘴笑。我一直这样拍痕痕,现在竟然被方小同这样一拍,心底的小鹿早已是跳了不知多少次。好像他的手上有几十万伏特的电流,触动我的全身,使我麻木。

      整张报纸小样,在我和方小同的努力下,全部完成,却已经是11点,我慵懒地伸伸懒腰。“你先去吃饭吧,肯定连早饭都还没有吃吧。”方小同收起报纸小样,焦急地说。“你怎么知道?”我好奇地问。因为我也没有吃啊。”这是什么逻辑,他不吃早饭,和我没有必然联系吧,想起昨天痕痕说的,和我一般高的人就是我的弟弟妹妹一样。

      “明天报纸就要正式印刷出来,所以我还要再去排一次版,算是定稿。”“吃完饭,我陪你去吧。”方小同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凑在我的面前:“你赶快去吃饭,都累了一上午,回宿舍休息休息。”

      方小同推着我往外走,然后在会议室门口,挥挥手离开。方小同的个子虽然不高,但是他的形象好像已经在我心目中骤然升高,他的体贴,他的细致,他的严格,都在我心里烙下深深的印记,而我正用粉丝的目光看着方小同离去的背影。

      出了会议室,我就打电话给痕痕,让她和我一块去吃饭,但是电话处于通话状态,一连打了好几个,都是通话状态。我就只好一个人奔学校餐厅。

      痕痕的手机一般都是处于忙碌阶段的,毕竟痕痕的爱慕者也是为数不少的,三天两头打电话过来,有的人比较害羞,问了句:“是陆痕痕同学吧。“痕痕刚回了句:“谁啊。”那个男的竟出乎意料地说了一句:“其实也没什么事。”便把电话挂了,这是哪跟哪啊,牛头不对马嘴,追女孩子好歹也留下尊姓大名吧,以后要是有机会也可以蹭顿饭吃,像白驰就是特别乐意请我吃饭,只不过我推三阻四罢了。一到大学,女生就成了促销品,估计这会,痕痕又和哪个男的,纠缠不清,说着情意绵绵的俏皮话呢。

      正巧又在餐厅的门口遇见了林海,林海是一身西装革履的形象,出现在我面前的,西装的扣子没有扣住,敞开着,里面那件白衬衫,格外亮眼。他的皮鞋也被擦得很光很亮,像万达外面的大理石地板,似乎真的能够照出人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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