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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前往北方 ...

  •   阳春四月的早上,对于行路的人来说天气是最好的了。这个时候,寒冷的冬天早已过去,而炎热的夏天还没有到来。所以,在早上五更天的时候,在长安这个繁荣的都市,很多人做生意的人很早就已经起来了,他们已经把东西摆好了。而许多外出采购的人也已经起身开始准备一天的生活用品了。这是个繁忙的城市,而这个早上也是一个繁忙的早上。
      “小姐,你在吗?”一大早,小翠便来喊长孙无垢了。原因很简单,长孙无忌今天要去外面玩,所以他想让长孙无垢跟他一起外出散散心。妹妹马上就要嫁为人妇了,古人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父亲很早就过世了,长兄为父,虽然说妹妹一直会是自己的妹妹,可是妹妹嫁人之后,两人见面的机会就会更少了,所以长孙无忌才想带妹妹外出散散心。
      听说公子要带小姐出去玩,小翠便自告奋勇前来叫醒小姐。可她足足在小姐门前叫了一盏茶的时间,还是没有听到小姐的回答。
      “小姐!小姐!小姐我进来了。”小翠没有听到长孙无垢的回答,以为小姐又晕倒了,所以连忙敲开了小姐的门,走进了长孙无垢的房间。
      “公子公子,不好了!小姐,小姐她……”小翠从长孙无垢房里跑出来出来,着急的喊道。
      “怎么了?无垢怎么了?你快点说。”听到是和自己妹妹有关的事情,长孙无忌自然着急了。虽然说舅舅他们一家也算是自己的亲人。可自己最亲的就要算是妹妹了。如果妹妹出了什么事情,长孙无忌一定不会饶恕自己的。
      “小姐留了一封信,离家出走了。”小翠说道。
      “离家出走?这怎么可能?信呢?拿过来让我看看。”说谁离家出走,自己妹妹也不会离家出走的。而且,要嫁给李公子是她一直的心愿,她怎么可能会不满意呢?再说,就算她不满意,也可以给自己说。用不着离家出走的。
      长孙无忌打开长孙无垢留给他的书信,发现长孙无垢并不是如小翠所说离家出走了,而是和李世民一起出去游玩了。她说李世民邀请她出去散散心,她也想和李世民培养培养感情。所有便和李世民一起出去了,所有让长孙无忌不要太担心。
      此时,在长安的郊外,两匹马正在快速的行驶。而马上有两个十分英俊的男子。那个骑白马的男子,与其说是英俊,倒不如说是漂亮。对,漂亮,女性化的外表,温柔而美丽。而另一个男子则是俊朗的外表,倨傲的表情,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可以看出来男子是一个强势的人。这两个人便是长孙无垢和李世民。其实这次出来,不仅长孙无垢,李世民也是有他自身的任务的。这次皇上要去北方地区避暑,而李世民则是要随侍。而长孙无垢,则是要去北方地区的偏远山区寻找能织出天蚕丝的蚕。自然,要想购买许多的天蚕丝,自是需要不少钱的。而以一个深闺大小姐的收藏来看,其实长孙无垢这么多年来,并没有多少积蓄,可能连新娘装的一个袖子都买不到。所以,长孙无垢准备干起自己的老本行——盗墓。除此之外,长孙无垢也想自己去取天蚕丝而非购买,省一笔钱。毕竟,天蚕丝的价格是十分昂贵的。而她需要钱的地方还很多。
      在家里的书房里,长孙无垢专门看了看古代王侯将相的墓。她发现在李世民前往的京杭大运河附近接受隋帝的召见,所以她便寻找了那附近的墓,发现在那附近真的有一个古代帝王宠姬的墓。而且那个帝王是一个朝代中期的皇帝,也是属于那种虽然昏庸好色但是王朝还在,而且之后又延续了好长时间。其实,一般这样的墓盗起来最好。因为君主既不是开国初期要提倡节俭,又不是末期内外凋敝。所以,这个时期的墓是收获最丰的。
      看着旁边策马奔驰的长孙无垢,李世民越来越惊奇了。没想到一个女孩可以骑马骑这么好。长孙无垢的骑技不仅可以跟自己相媲美,而且长孙无垢骑的那匹马居然可以和自己的白蹄乌齐速。要知道白蹄乌可是有名的名马,而长孙无垢的那匹马,则是两人在路上顺便买的。要知道随便挑一匹马就是千里驹的可能性可是微乎其微。而李世民又是赏马的行家。所以他看马看走眼的概率也是微乎其微。就算这么多条件都实现了,但是这匹马实际上是一个幼马。正是这样,这匹马的价钱比较便宜。而长孙无垢现在没有什么钱,她又不愿意用李世民给她的钱,所以她便买了这头小马。她买的时候恰巧小马的母亲刚死。其实,在母马死之前,小马还在喝奶。所以小马能不能活还是个未知数。
      长孙无垢买这匹马自然有她的道理。其实,她一眼就看出这匹马是特勒骠品种。小马的母亲虽然是一匹普通的马,但长孙无垢可以肯定,这匹马的父亲一定是一匹特勒骠,而且还是特勒骠中的极品。很显然,小马继承的东西中最多的便是父亲的特色。而长孙无垢看到他的第一眼,便决定买下这匹马。
      马好是其中的一部分原因,当然最重要的便是长孙无垢有着十分好的马技,她在现代的时候在国际赛马比赛中多次蝉联冠军。所以,她的骑马技巧是十分棒的。可以说,她的御马术连李世民都比不上。所以,凭借着高超的马技,长孙无垢和李世民之间并,没有差太远。
      两个人骑了整整一天,在傍晚时分,到了一个小旅馆。
      望着前面破旧的旅馆,长孙无垢和李世民同样都起了嫌弃之色。不过没办法,附近只有这一个小旅馆,虽然又破又旧,但是有睡的地方就不错了。
      “客官,是要住店?”一个大约二十多岁的男子说道。看起来这个男子就是这家店的小二。
      “给我们准备两间房。还有,给我的马准备一点草料。”李世民把马交给了小二,然后便走进了店里。
      “小二,你们这里有奶牛吗?”长孙无垢问道。没办法,现在小马尚小,让它吃草料估计有点难度。
      “奶牛?那是什么东西。我们没听说过。”店小二摇摇头,说道。他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种动物。
      “那......那普通的正生产的母牛总有吧。给我弄点牛奶来。”长孙无垢吩咐道。虽然自己的这头特勒骠是个小马,但是让它喝牛奶应该可能会比它喝马奶要好。毕竟,牛奶被现代人接受是由它自身的道理的。
      “这个简单。我们这里有很多母牛,还有一些孩子一出生就死的。应该不难弄。我可以免费给小姐提供的。”小二憨厚的挠挠头,说道。
      “那多谢你了。”长孙无垢对小二笑了笑。要知道,温柔的美女对人的杀伤力有多大,长孙无垢这一笑,小二更屁颠屁颠的为长孙无垢去办事请了。
      跟随李世民的脚步,长孙无垢也进入了这个小旅店。旅店十分小,而旅店的大厅里还坐着一行人。长孙无垢观看,发现这一行人看起来都应该是习武的。而正中间的那个男子应该算是这一群人中比较重要的人物了。而他最显眼的地方便是他手里拿着双锏。
      双锏?那这人是…在长孙无垢的记忆里,拿双鞭而且有比较有名的任务只有一个,那边是秦琼。如果长孙无垢所料不错的话,这个人就是秦琼。知道这人是隋唐时期有名的人物,长孙无垢便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你在看什么?李世民疑惑的问道。他发现长孙无垢自从进来这个房间之后,便一直望那一群人的方向看去,所以忍不住问道。
      “那个拿双锏的你看到没有?我猜他应该就是秦琼。”长孙无垢凑到李世民耳边,小声的说道。
      “是真的吗?你怎么知道?”李世民疑惑的问长孙无垢。虽然他知道秦琼是瓦岗寨的一个大英雄。在加入瓦岗寨之前,他便是有山东小孟尝之称。李世民从小就很敬佩英雄,所以他一直都很想和秦琼结交。
      “应该没错。起码他的双锏不会骗人。而且,我看他的性格以及长相都和传说中的秦琼一样。所以我有很大的把握他就是秦琼。你要想结交就趁现在吧。”长孙无垢说道。
      李世民走向了秦琼所在的那张桌子,问道:“请问阁下是秦琼秦叔宝吗?”李世民决定还是相信长孙无垢的直觉。因为他也同样认为这个人应该就是秦琼。
      “在下正是秦琼。不知道公子你是?”秦琼抬起头,望了望刚才问他的那个少年。其实,从刚才少年进来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少年看起来虽然只有十五六岁,却处处透着一股狂傲和霸气。给人贵气的感觉。只是这贵气并不逼人,只是为少年增添了一些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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