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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柳暗花明又一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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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悄无声息地降临,我从衣柜底层翻出白色羽绒服,尚留有淡淡香味。才十一月,上海的街头就已经洋溢着圣诞节的气息。来福士一楼摆放着两层高的巨型圣诞树,上面缀满亮晶晶的饰品。逛街的人纷纷掏出手机,露出欢颜。
大四了,意味着我和亲爱的室友卓立一个月也见不了几回面,意味着分离在即。如不是我一再坚持,卓立宁可在家睡觉也不愿在周末与我一起出来走走。这倒也不能怪她,作为四大的实习生,工作日加班到晚上九点以后是家常便饭。
看看手表,比约定的时间早了十分钟,我随意拣了家甜品店坐下来。短短“一个月”,奶茶价格从四块涨到了八块。还记得我变身程慕云的“一个月”前,曾在这里请我喝奶茶的男生陈峰,不知道他怎么样了?
陈峰是大二的计算机选修课上认识的理科男,高高瘦瘦,脑子好使。自从认识了他,整个宿舍的电脑维修就有专员保障了。这个单纯而开朗的男生总爱厚着脸皮出现在我和姐妹的餐桌上,计算机课前总是占好“黄金座位”,周末也会约我一起泡图书馆。想着想着,奶茶的甜蜜与温暖一股脑涌上心间。我从手机找出陈峰的号码,心里砰砰乱跳,电话那边过了好久才接,一个生硬而冷漠的“喂”。我还是厚着脸皮,“是陈峰吗?你……最近好吗?”“你有什么事吗?”这绝不是友好的口气。
到底这两年发生了什么?我着急地说:“我,我失忆了。突然想起你,想知道你怎么样。”那一头许久未答,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笑声中却没有丝毫愉快的意味。我识趣地挂断电话。
“嗨!来啦!”卓立的笑脸出现在眼前,还有大大的黑眼圈。蓦然发现,短短两周的工作,却使我们像是苍老了十岁一般。我将话题小心翼翼地转到陈峰,“这可怜的孩子,心都碎成一片一片的了。”卓立描述着我曾如何伤透他的心,我实在不明白,这样可爱的贴心的大男孩,我怎么忍心?
“云云,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可以换一个人生,你要怎么过?”卓立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像光亮从乌云中透出。见我不搭话,她自顾自地做起了白日梦,“我想开一个宠物店,或者,或者有一块土地可以种种植物。现在每天和数字打交道真是烦死了,我只想闲下来,晒晒太阳,和一些单纯的生物作伴。也许我退休了可以过这种日子,可不能带着遗憾过一辈子嘛。”
如果可以换一个人生,如果可以不带遗憾地生活,我沉思着。
一个人装满心事的时候,他若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最终一定会走到心结开启的地方。
当我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已经来到博物馆门口。大二时来这里参观,跌回了古代。大四时摔回了自己。这次,我还是义无反顾地走了进去。书画特展还没结束,那幅《前赤壁赋》应该还在。我深深相信,让我在两个时空穿梭的根源,就是这幅神秘的画。
曾经寂寞难耐的“北宋一月游”,现在却成了我逃避现实的避风港。我害怕面对枯燥无聊的工作,曾经负心的内疚感。当初满心以为大四的我,能够找到有意思的工作、相守一生的恋人,可是如今只有斑驳不堪的破碎感。
也许还有更重要的原因,画的那一边,有梦中的“苏先生”。
这一次的时空旅行非常顺利。我,又成了程慕云。也许时空穿梭耗费了许多时间,我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了明显变化:无邪女童成了玲珑女孩。
杨妈还是风风火火地闯进来。看到她,我便安心了许多。于是傻傻地冲着她笑,握一握她那因终日劳作而粗糙的手。“小姐,今儿心情不错呀。”杨妈停下手头的活,斟了一杯碧色的茶。我豪迈地一饮而尽,杨妈见了,忙说:“都这么大了,还是个调皮的性子。”眼神里半是责备,半是宠爱。
“杨妈,我想回苏家。我们,一起回家吧。”
杨妈一惊,连忙以手合门,拉了椅子坐下,环抱着我。我顺势倚在她膝上,“杨妈,我想外公了。”“小姐,你今年十二了,该是懂道理的年纪了。你以为爹爹常常冷落你,待你不好,是因为他不喜欢你吗?”“我知道他不喜欢我!”听杨妈的意思,想见三年来,这个弱小的身躯又不知吃了多少苦,我就难以咽下这口气。“别赌气,傻孩子。你那三姨娘爱吃醋,二姨娘看着不爱争宠,其实也是个小心眼。只要你爹爹稍微对你和颜悦色一点儿,她们就找个借口把你打骂一通。这些教训,你还记不得吗?所以呀,你爹爹冷着你,不常来看你,都是为你好。”
唉,想我那爹爹,看着年轻力壮的,身边妻妾成群,不料连小老婆都搞不定。这种环境,我如何待得下去?杨妈见我仍然无法释怀,复又晓以大义,让我明白既然已经姓了“程”,便再无踏出程家的可能了,除非嫁人。
哼!我已经深知任人摆布之苦,换了个生命,我难道就不能自己做一回主吗!心中已经暗下决定,走,一定要走!
今晚是逗留程家的最后一夜了,我这样告诉自己。离别给周遭的物件染上一层美妙暧昧的光晕。第一次仔细端详小小的红木八仙桌,方方正正的床,抚摸着床上镶嵌的铜镜,反射出我苍白的脸。想必,这也是最后一回了罢。
不知上次看到的那两个孩子还在不在?听杨妈说,这两个小家伙是马大厨子的侄子和女儿,就住在程府西南角的小屋里。要不,去看一眼再走?
披上一件淡粉色大氅,轻手轻脚地走出屋门。今夜月色真好,庭中几株水杉亭亭玉立,在月光下极力伸展着自己挺拔的身姿。现在是公元1055年,老爸老妈不知在哪里呢,唯有这一轮明月,能与他们共享。
东边隐隐有灯光,与印象中夜晚的喧闹大不相同,今晚尤为静谧诱人。我悄悄挪向东厢房,人语声逐渐传来,我在窗上戳开一个小洞,向里窥视,屋里竟有不少人。一个鬓发斑白的男人坐在椅上,背对着我,而我“爹爹”面色凝重,焦急地踱来踱去。另有五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女在一旁垂首站立。
“要不,我还是亲自去道喜吧?”爹爹半天憋出了一句话,不知遇上了什么难事,脸色很不好看。
“哼,我们两家早已恩断义绝,这个脸我不许你丢。”听这口气,必是我的祖父程濬了。
“爹,倒不是我们真想喝苏家这杯喜酒。只是王家的这位小姐与我家有些关系,她哥哥如今也在大理寺任评事,和二哥是同僚。仗着大理寺卿对他青眼有加,老是挤兑我二哥。我们寻思着,能不能借这个机会和他们熟络熟络,二哥也好办事啊。”我明白了,很快苏轼就要同王弗完婚,而他们忌惮王弗哥哥之能,试图在宴席之上,化干戈为玉帛。说话的三叔程之良比以前更加尖嘴猴腮,他一番话说完,其他人都连连点头。大家都殷切地期待着老父的首肯。
半晌,他才缓缓道:“老二的处境,我也不是不知道。可苏老头这回喜帖都没发一张,用意很明白。我们程家和苏家,从此井水不犯河水。老二啊,你还是另觅他途。”
我心里咯噔一下,我的名字早已打上程氏的烙印,苏家人会接受我吗?
一宿无眠。次日清晨,我从首饰盒里抓了一把镶金耳环、玉镯子之类贴身藏好。根据昨日规划好的路线,我一溜小跑,来到一处较僻静的墙边。多亏这程家小姐谁都没当回事,一路上虽说被几个下人看到,也都视作无物。我利用自己娇小的身形,灵活地跃墙而出。飞奔至河畔,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回头一看,半个追来人影都没有。我不顾形象地躺在草地上,仲夏的青草长得相当茂盛,不再扎人,咕噜噜打一个滚。
自由真好!
我不再是程家人,也不要卑躬屈膝地去奉迎苏家,天下间从此多了一名无名浪客!
在河边惬意地扑了会蝴蝶,看了会人来人往,视线里出现一个衣衫不整的男子。他步履坚定地走到河边,开始垂钓,凝视着河水,一眨也不眨地凝视着。我饶有兴致地欣赏起他的模样,胡子邋遢的男人倒是别有一番风味。约莫一个时辰后,他似乎也感到垂钓的无趣,从怀中掏出一册竹简,是《孙子兵法》。再过了一阵,他从带来的小桶内拿出小小圆圆的零食吃了起来。“咕噜……”我的肚子竟不争气地叫唤,起视四周,人烟稀疏,方圆几里内未见得有什么店家。我咬咬牙,取出一枚银质发簪,向他走去。
“先生,你的食物,可否分些给鄙人?我没有现银,可以此簪交换。”我努力说得大声一些,不使自己显现出乞讨者的可怜相。未料,他轻轻一怔,眯着眼睛看了我一会儿,便把小桶递给我,“不用,拿去吧。簪子于我,没什么用。”这邋遢的男人,还敢看不起姐姐的首饰?“敢问先生贵姓,现居何处,待到鄙人得了银子,立时给先生送去!”
“小可姓王,名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