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架构】
刑事总务课,各种Boss聚集地。
搜查一课,专责侦查严重案件,涉及杀人、抢劫、绑架或纵火等暴力犯罪。
搜查二课,专责侦查智慧型案件,侵占诈欺、企业犯罪、贪污渎职等犯罪。
搜查三课,专责侦查盗窃案件。
搜查四课,专责侦查涉及暴力团体和有组织犯罪的案件。
鉴识课,主要负责刑事案件验尸及现场证据的观察、搜集、保存等。
科搜研,主要负责作案者特征判断、文书鉴定、DNA鉴定等,通常针对疑难案件,和鉴识课常有合作。
【职位晋升】
巡查[警员]→巡查长→巡查部长[主任]→警部补[主任]→警部[系长]→警视[课长管理官]→警事正[参事官课长]→警视长[部长]→警视监[审议官]→警视厅总监
注1,警视正以上是国家公务员,其人事权属于警察厅,巡查长是对有年资却升不上巡查部长者的封号,不在正式阶级内。
注2,阶级依警察法施行规则规定,警视总监1人、警视监20人、警视长及警视正545人。
注3,录用来源分三类,A.国家公务员考试I类(特考组),B.都道府县地方警察考试(普通组),C.国家公务员考试II类(准特考组)。
注4,特考组可以做到警视总监,准特考组可以做到警视长,普通组只能做到警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