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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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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直播间出来已经是下午五点钟,连着三个小时戴着耳机讲话,我特意做的造型也被压得不像样子。
从化妆间出来,仲旭笑着又帮我用手指抚了抚乱蓬蓬的头发,“是录音又不是录像,还专门去弄个造型。”
维c反驳,“有录像的,不过不是跟着节目直播的,晚点会放到官网上。你还别说,晓芒剪了短发更有女人味了。”
我抚了抚耳边的头发,“是吧。我刚才有没有紧张变结巴,或者说错话?”
维c咧着嘴笑了,“大美女,你什么时候这么不自信了?没听我们导播夸你声音好听么?这期节目多亏了你们。我跟亚影请吃饭,也算给你们接风了。要订婚了吗?”他转过头去问仲旭。
维c跟陈仲旭大学同住一个寝室。我上大学那会儿没少跟着陈仲旭“厮混”,便水到渠成地认识维c。这些年维c维c地叫着,都忘记了人家本名叫韦思。这家伙现在是双城市都市之声广播午间“漫咖啡”节目的主持人,最近正要做漫游欧洲的系列,便找刚从奥地利旅行回来的仲旭和我来当这期的嘉宾。仲旭虽然嘲笑我对这个邀请的新奇和兴奋,可还是陪我一起来了。
他们两个人下了电梯一直走在我前面,交谈的内容我不清楚,大概与订婚脱不了关系。
我看到仲旭穿着我喜欢的那件灰色短夹克,远远看去,身姿挺拔。
几年前,他曾经爱抚着自己脸,饱含惋惜地说,“得亏这些痘痘,不然我得祸害多少花季少女。”那时候,我毫不留情地鄙夷道,“无耻。再踢两年球,你连背杀都不是了。”
可现在,不得不承认,仲旭真的要成为好男人范本了。甚至我自己都会想,到最后万一没遇到“那一个”,能跟仲旭在一起,也完美了。当然,只是想想。经历了那么多的变故,我几乎相信对别人而言的万分之一,对我还说是百分之一万了。但我并不能忍受自己那种念想里的自私,我希望仲旭真的幸福。
仲旭停在广播大厦旋转门外面,回过头来微笑地看我。跟他在一起这么久,他这个不自然的笑一眼就被我看穿了。有怜悯,还有心疼。我不知道这些让我极不舒服的表情为何一瞬间又全回到了他脸上。
走到他跟前我有些恼怒,可我没说什么他就先开口了,“既然决定回来,晓芒你应该做好准备迎接一切了。”他摸摸我的脸颊,动作如同触碰易碎的瓷器一般轻柔,我猜他的声音也一样。我看到他张了张嘴,说出了几个字,“别怕,有我在。”
仲旭的反常让我在转头的那一瞬,已经猜到了对面站着的是谁。
他在烟灰色正装外面套了一件黑色长风衣,准确地说是披着,冷峻倜傥仿佛是上海滩杀伐决断叱咤风云的巨擘,风流落拓又像是搭个怪诞妆容可以拉到巴黎时装发布会上走秀的男模。对哦,过了两年我几乎都要忘记了,托那容颜和身材的福,他可是死都穿不错星人。就算罩上臃肿的军大衣,他照样能行云流水得穿出别番风味来。
见我走过来,他摆正了微微倚在黑色宾利上的身体,掐灭了手里的雪茄。唔,我忽略了,配上复古的黑白色调,这还是一幅很有情调的时尚杂志内页大图。
我想看清他的表情。两年过去了,不知道他对陈年往事是愤懑、怨恨、不甘还是坦然释怀。我是耳朵聋了,又不是眼睛瞎了,可我竟然看不懂读不透他的情绪。
也对,看不透,这才像他。
高跟鞋敲在大理石板上,一定是很有压迫感的节奏。我又一次盘点起跟他之间的陈芝麻烂谷子,结果再一次清晰地发现,爱恨情仇这些东西根本不能清算,也无法衡量。我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欠我多一点还是我欠他多一点,这让我不知如何面对这次重逢。脚步服从内心的迷茫和摇摆,速度减缓,终于在离他两米的地方踟蹰不前。
掌控和引导是他的专长。在我意料之中,他先开口了,“晓芒。”
他喊我的名字。我想这应该是个友好的暗示。我暗暗吐了一口气,平缓呼吸,扯着嘴角笑道,“你好,沈希孟。”
他微微一怔。我想我是不是应该称呼沈先生,又或者三哥,还是三爷。
“你瘦了。”
这似乎是“好久不见”之后的常用语,可他说完这句我忍不住笑了。我跟他在一起时体重没超90斤,他抱我时总会蹭蹭我鼻尖说我越来越胖嘟嘟了。两年来在香港,仲旭好吃好喝地侍候着,除了之前去奥地利旅行的一个月瘦了两斤外,我一直都处在长膘状态。仲旭嘲笑说,“你让我看到我是一支潜力股,不是在医学上,是在养猪上。”
我咬着下嘴唇掩饰了笑意,没有揭穿他,指了指他外套,“风衣很配你。”
他闪过一个讶异的眼神,却似是我幻觉的一瞬,继而依旧用平淡的语调说道,“生日礼物,我很喜欢。”
曾经肌肤相亲的关系沦为现在寒暄无谓的礼节,难免有点凄凉。我强忍着心底翻上来的酸意,耸了耸肩,“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我先走了,我朋友还在等。”
“这次回来是准备结婚的?”未及我转身,他开口问了。
陈仲旭父母在双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订婚的消息众人皆知不是什么怪事。可我都有点懒得解释了。
我看着沈希孟皱着眉头,表情庄重,似乎在等一个痛苦的真相,一个残忍的噩耗,就像是他真的爱我一样。
我再次耸耸肩,“我不知道你从哪儿得来的消息,所以你是特意来祝福我的吗?谢谢你的好意。”
仲旭还在等我。我冲他做了个鬼脸,呲牙笑着,证明我很好,我没事。他松了口气。维c已经去火锅店占位子,我们俩朝着马路对面走去。
他还是固执地拉着我的手。我照例争辩道,“我听不见鸣笛,可我能看见红绿灯么!”
他嘴唇动了动,我没看清他讲的是什么。可能是那两个字——“听话”。
我心底一颤,不再挣扎。这个词,也是沈希孟最常跟我说的。只是语气不这么温和罢了。
15岁之前,爸爸妈妈还活着,虽然少不了摩擦和争吵,可我觉得不缺吃穿,又有足够的温暖,这样就够了。
20岁之前,叔叔的家还健全,虽然少不了猜忌和怀疑,可我觉得有个寄养的地方,有体贴关心,我知足。
可到了25岁的现在,我突然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离开沈希孟的这几年,我千万次幻想他会紧抱着求我回去,说一切重新开始,就像多年前梁译对我做的一样。可梦境里,我问自己,你能原谅吗?
不能。我不能。就像我不能忘记爸爸血肉模糊,不能忘记妈妈撒手人寰,叔叔啷当入狱,婶婶栖身病榻,我不能忘记我自己傻乎乎地以为爱上的是可以托付的人,把身心双手奉上,任由他在实验台上做着切割拼接的实验。
温柔到骨子里的沈希孟,却让我想起《电锯惊魂》里的变态。他一步步剥夺我生命里最珍贵的东西,探测着我的承受底线。于是,我真的不敢再对现在有任何不满。对的。我愿意保持原状。不给你的游戏一个开始,你便伤害不到任何人。
我以为这次我不会错。我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