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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   搬家了搬家了 再在那里待不下去了整天有便衣绕来绕去的烦都要烦死了更何况是情绪不太稳定的孕妇,恶错了是生产完的孕妇
      人的感觉是很奇妙的,就算一直坚持的某件事,如果迟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最终总是会放弃.别说这种寄希望于一个死人的前妻身上的事了.于是搬家不过四次(平均一年半一次),也就彻底见不到烦人的身影了.啊 这世界终于清净了~
      于是乎,每天心情很好的送女儿上学,心情很好的教书误人子弟,更是心情好的做着连女儿也不捧场的料理.没办法,曾经一直是学生,就是一直吃学校的大锅饭长大的,没机会领略高级料理的熏陶.曾经又有一个很是入得厨房的好老公,把我的胃照顾的好好的.以至于直到离婚后来加拿大租房子住才真正与厨房亲密接触.
      唉~~老公,这个词,想来是多么令人怀念啊.虽然他小小的隐瞒了某些东西,譬如说他早就知道我不能吃冰吃凉,不能直接啃水果--我还以为是他细心观察知道的,害我大大感动了一把.又譬如说他脖子前一直挂着的一枚雕成心型的小牙齿,我一直以为是某个谁谁谁的,却原来是我的,害我默默吃了好多干醋,现在想想真是心有不甘啊.整场婚姻中就只有他自始至终明明白白,而我就是糊里糊涂的嫁了.
      再想起我令人辛酸的厨艺,那真是。。。
      以我个人经验来看,一定要嫁个会厨艺的老公,至少也要个能请的起家庭厨师的老公,否则,那日子真是没法过了。我看着眼前又是黑糊糊的菜感叹的想着。想我小时候也算是厨房天才,八岁就会做煎饼煮面了,可长大了竟是个彻底的厨房白痴,一直站在锅边看着也能把菜烧焦,这也算是本事了。只是每每看到女儿不屑的眼光总有中我这是着谁惹谁了的感觉,每次下厨都是烧掉半个厨房的结果,是以我的厨房试验是尽可能的少所以菜才会一直烧焦,这也是有情可原的嘛。想起当年为了犒劳偶前夫而唯一的一次下厨经验,那才叫感动!
      当时。。。。我叫他不用带晚餐回来,也不用穿一身西服去菜市场跟一群妇女挑菜。然后我买了材料,准备做简单的四菜一汤,端上桌的时候我差点羞愧而死,我拉着刚进门的老公是前夫,连声说着:“走走走,咱们出去吃,出去吃。”谁知那位前夫英勇的面无表情的坐下,我只好边盛饭边解释为什么这汤菜的颜色是清一色的黑。自己先示范一样吃了一口,证明毒不死人,暗地里想,这可真是一个味啊——不是糊味就是焦味。但是看着那位前夫眉头都不皱还似乎很愉悦的进行着三光政策:菜光,汤光,饭光。我那叫一个感动啊,感动到直接把以后做饭的任务全权授予他,再不敢荼毒亲亲老公的胃了。
      但是今天这餐饭我还是决定叫外买了,实在是不敢再孝敬女儿了,自从她从我嘴里挖出她亲爹是厨艺高手已经是对我未通知她而擅自离婚很不满了——天知道我当时怎么通知得到她。
      只是再不满也不该不吭不响带个乞丐回来啊 ,虽然我没有看不起乞丐的心——毕竟是江湖第一大帮派嘛,但真的对女儿做事不跟我商量很恼火,虽然救助贫苦人士是义不容辞的事,但我是她妈好不好!我礼貌的先请灰色的乞丐先生进屋,为什么叫他乞丐先生,一看就知他身上那件个冬衣穿了n年了,一脸络腮胡也是历史悠久的样——我估计他老婆都认不出他来。我扔给他一件男用浴袍,嘟囔着请他先去洗个澡。然后把那些准备倒进垃圾桶的食物重新摆上餐桌。女儿啊,不是妈咪狠心,我今天就让你们看看什么叫知难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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