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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长评收藏 ...

  •   《不是血亲更胜血亲》  stella

      这是一篇很干脆的小说。主角是程枫和她收养的一双儿女小晶小角。从最初的偶遇,到后来的相互体谅相互扶持,字里行间透出的是比血亲还要温暖的亲情。整篇文章行文流畅,毫不拖泥带水,遣词用字可称精炼。比较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大量使用短句,文气就显得短而急促,交待事件时偶尔会感觉像流水帐。

      文章的架构是由单一转向庞大,最后骤然一下收尾,虽然出乎意料之外,却又合乎情理之中。对程枫来说,没有什么比亲人更加重要,伤害到小晶小角是她绝对不能容忍的,而她对康佑的感情并未深到家人的地步,因此离去是最好的选择。作者在背景的设定和描写上用笔不很多,但是很用心,没有什么累赘的东西,江湖为主权力斗争为辅,磨合的不错。

      基本上没有错别字。这在今日的原创网是难得的美德了。不过有一些方言还是不可避免的夹带在内,以及部分现代化的词语,比如说“没可能”,“不搭”,“我先生”,“影响发育”,“算死草”,等等。这些粤语的痕迹同时体现在文章的整体感觉上,但是很微小,几乎可以说没有,完全不像有些粤语作者,一口一个“点解咁讲”。

      故事的情节还是比较合理的,没有什么俗烂的桥段,伏笔也运用得很好。只有几个小地方窃以为不妥:其一是开始程枫为两个孩子治伤时,白天猎兔子采草药买东西打听消息,半夜偷金银打坐练功还要听小角背经文,是不是精力太旺盛了一点?似乎好几天不用睡觉的(真是强银!);第二,在路世子问了程枫有关路妣的荷包之后,居然一路奔回家,完全不想想会有人跟踪,似乎不符合她算无遗策的心机;三是喀尔察的塑造前后不符,之前提到此人,说他打死几个小妾,很残暴,连他父亲也听命于他,可是后来出场,分明是一个痴情种子,而且有仁有义???之四,几个次要的情节着笔略微多了一点,比如说那个被程枫抢去马的赶路人,还有程枫第一次行窃(在文中。实际上她行窃的次数远不止此)时那个被杀的王爷侄女,为什么她被杀?路翰麒为什么会在那间房内?没有交代。固然这不是重要情节,只是为了推动进展写出来的几个龙套,但是因为赋予了身份(王爷侄女)和结果(一场阴谋),所以要么再简洁些,要么发展成伏笔;最后是有关偷银子的问题,这个请容许我先汗一下,江湖人以何为生一直是大家好奇的问题,有门有户有帮有派的多半有自己的田产物业,形单影只没有背景的武林人就过得苦很多,不排除偶尔干一票的可能,但是偷窃决不值得赞扬,所以历来写武打小说的作者们都聪明的回避这类问题,本文作者可算是我见过的唯一大书特书女主角偷金银而从不手软的人,当然了,女主本身没有这方面的观念,因此对她来说不存在什么问题,但是从我来讲,从读者们的角度来讲,还是不要这么大张旗鼓的写依靠偷窃为生比较好。

      人物之中,程枫,小晶,和兰朵儿塑造的较丰满,两个男主相对薄弱一些。

      程枫很狡诈,很强势,但是对认定了的家人是无条件的付出,小晶小角不是她的血肉之亲,可是有了感情后,她对待他们更胜世上许多骨肉相连却互相猜忌的亲人。小晶心机也很深沉,只是阅历不够,所以开头才会被程枫暗整,不过她太冷静成熟了一些,简直不像一个花样年华的少女。兰朵儿是个苦命的女子,算起来只有她生命的头十五六年是快乐的,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叶族被灭的事迟早会传入她的耳中,不知她到时该如何在丈夫和族人之间选择,作者太狠心了,竟给了她这样一个结局,悲夫!

      路翰麒是一条名符其实的狼,幸好女主没有选择他,不然我真的会吐血!作者在这一点上把持的很定:亲人朋友的血仇拦在中间,任何一个头脑正常、稍有良知的女子都不应该爱上这种人。康佑的出现倒是充满了戏剧性,但是没能跳出时下流行的言小男主模式,好相貌,好家世,会耍宝,有心机但不滥用,偶尔表现得像小男人。不过我还是满喜欢他的,如果没有小晶的血仇,程枫和他其实还算配合的上----虽然,程枫从此就被困住了。

      这个故事在一片爱情至上的原创文学(尤其是我们晋江)里可以算是特别的了,它让我们想起生命之中比爱情和友情更早来临的亲情。爱情会消逝,友情会淡去,但是亲情却是予生俱来不能割舍的,而那些不是血肉之亲,却更胜血肉之亲的感情,是多么的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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